皮 邈,刘巧华
(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广东 佛山 528000)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 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在高校财务管理方面,衔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和规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促进财务工作与高校综合管理目标相结合,将有利于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和科技成果价值,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我国自1980 年出台《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1],首次确立科技成果转化概念以来,国内外学者持续对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应用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包括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财务管理研究,严赛薇[2]提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涉及政府、高校、教师、企业等诸多利益相关者的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其财务管理也具有复杂性。朱明霞[3]从财务管理目标的角度,提出高校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促进服务型目标实施和价值化发展。常旭华等[4]认为高校财务活动不应仅停留在会计处理上,应基于更高层面的资产管理和动态价值管理,分析潜在财务风险和审计风险,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顺利推进。杨凌等[5]认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应从会计核算领域、国有资产管理、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服务。孙莹等[6]从业财融合的角度,提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应转变职能定位,向辅助管理决策、系统建设、信息化转型。但从高校科技成果不同转化方式和工作流程出发,分析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可能遇到问题和对策的相关研究还相对较少。
1)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财务管理制度依据。
2015 年10 月财政部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高等学校被纳入应用范围[7]。2019 年1 月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首次将研发支出加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8]。同年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和《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决定》,将高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管理权留归高校[9-10]。2022 年10 月科技部印发《“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提出扩大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探索建立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开展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11]。
2)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财务管理现状。
本文统计了广东省160 所高校的科技成果和财务管理制度,147 所高校就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了专职领导小组,121 所高校在高校相关经费管理等财务制度中设立了有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操作审批流程,96所高校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分配机制,90 所高校建立和实施了高校科技成果的资产评估和备案制度。大部分高校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均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衔接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容。一般而言,高校为不同的转化方式设置相应的工作流程,分为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横向合作三种方式,见图1。
图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除与财务部门相关,还涉及成果完成人、所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等多个主体部门。其中,高校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包括负责科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编制经费预算、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合理、合规、有效地使用科研项目资金,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审计等。
因高校科技成果存在形成周期长,差异性大、受市场影响较大、跨部门协调事项较多,转化方式多样等实际情况,通过梳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财务管理流程,发现存在科技成果登记入账时计量和分摊困难,确认转化收入后回款情况不佳、审批横向合同时预算编制粗放,审计清查环节监督管理不足等问题。
1)科技成果产生历时较长,登记入账环节难以准确计量和分摊。
首先,同一个科研项目可能产生多个科技成果,在实际操作中,区分项目经费在每一项成果上的分摊比例存在一定的困难。其次,科技成果的产生历时可能跨越数年,是从无到有的过程,研发阶段和开发阶段相对企业研发没有明确的界限,精准判断项目何时由研究阶段的费用化处理调整为开发阶段的资本化处理还暂时难以解决。而且,科技成果是否能够形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出现研究失败的结果。科技成果计量的准确性将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无法真实反映高校科研活动实质,若研究阶段的费用化处理偏高,将会导致科技成果的研发成本低估,隐藏了本应在开发阶段披露的许多研发信息,在后续转化过程中,也可能因为成本偏低导致转化定价偏低,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若开发阶段的资本化处理偏高,将导致科技成果的研发成本高估,在后续转化过程中可能因为成果定价过高,无法与企业在价格上达成一致而导致转化失败。
2)横向项目预算管理相对粗放,与项目实施实际需求相偏离。
一方面,高校承接的横向项目根据服务方要求履行内容大相径庭,不同单位对科研项目经费的要求也各不相同,统一化模式化的科研经费管理要求不适用于不同的项目实际情况,导致预算编制与项目需求契合性不足,从而需要组织预算调整,因预算调整流程复杂,导致科研人员时间和精力的浪费,影响预算编制阶段的工作精确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在横向项目合同签订阶段,预算经费的编制一般是根据科研人员主观判断进行,编制内容较为粗放,科研人员为尽可能的争取预算,可能故意夸大预算金额,财务部门没有参与预算的编制,没有审查相关经费的必要性就确定了过高的预算,可能导致部分横向项目经费的闲置和浪费。
3)转化后可能存在财务风险,横向项目收入分配方式仍需明确。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回款情况不佳,部分转化合同存在合同价格虚高的情况,且横向合同在实施期间通常跨越数年,存在坏账风险。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2 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12],2021 年全国3 649 家高校产生成果转化合同564 616 项,合同金额1 581.8 亿元,到账金额1 016.9 亿元。合同到账率为64.29%。对于作价入股的科技成果,如果后期效益不明显,所有权属于高校的部分若进行国有资产清退流程较为繁琐,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此外,对于横向项目收入的处理方式仍有待明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仅指明了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的情况[13-14],但横向项目能否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同样政策、横向项目的收入是否上缴财政界定仍不清晰。
4)财务监督未纳入转化各环节,审计清查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部分高校尚未形成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大部分建立在对财务管理工作合规性的监督上,对经费支出是否合理、不同项目是否存在调剂等深层次的监督职能开展不足,部分项目未在项目结题等阶段组织内部审计,未将财务监督的职能纳入到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各类筹资、投资分析和反映净资产构成的指标不健全,不能核算科技成果转化的综合成本,未建立和实施包含项目技术水平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高校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将带来政策执行偏离规划、合同履行等经济风险,不利于高校长远发展。
根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财务核算、预算管理、风险防控、财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提升转化效益、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合规管理为导向,提出建设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加强预算环节精细化管理、开展转化效益分析、加强财务控制和监督四方面的优化对策建议。
1)落实业财融合,搭建科研、资产、财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
在以核算为基础的高校财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整合科研管理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其中财务管理系统应包括财务报销模块、预算管理模块和财务分析模块。科研管理系统应为每个科研项目建立完整的经费管理台帐,包含经费预算、支出和余额管理模块。在原科研项目立项、实施、结项的基础上,增加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实时查询、经费执行与经费预算的动态对比分析等功能,提高科研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资产管理系统应新增无形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块,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效率,建立无形资产的评估机制,定期处理失效专利,对一定时限内未转化的专利成果,采取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实施转化,提高专利产出率。搭建集科研、资产、财务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将有利于落实业财融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保证财务数据信息安全,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提升科技成果在研究、开发、转化过程中的效率。
2)落实项目预算环节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首先,为增强经费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在尊重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赋予科研人员足够的自主权的基础上,针对具体项目可配备专门的科研项目财务助理,负责经费预算、使用与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其次,在立项项目审核阶段,成立由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纪检审计部门内组成的预算审核小组,在对项目的充分性组织认证的同时,对项目的的预算编制组织审核。充分评估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后再行下达经费指标。第三,在高校预算过程中落实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核算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工作,立足财务部门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预算、协调、分析、规划等财务管理手段,不断强化高校在预算执行活动中的管控,持续提升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分析,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深入了解高校科研和转化工作,研究总结符合高校科研工作规律的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合规化、高效化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分析职能,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分析。对本单位的成果库、横向项目库的储备情况,已转化项目的投入产出情况、主要应用行业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到账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转化策略,为后续的校企对接、纵向项目申报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资产管理公司应加强作价投资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过程管理,提升作价入股项目的效益水平。将转化后项目的效益分析结果与科研人员的绩效挂钩,加快构建高校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标准和规范,探索成果转化成本分担机制,清晰、明确地制定“关键贡献者”利益分配原则,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可持续发展。
4)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高校应发挥财务监督的有效作用,从财务部门和校级层面构建监督管理体系,监督转化流程、科研经费、收益分配等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完善内控管理,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主体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随机检查。财务部门可联合科研部门、纪检审计部门共同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以项目预算为依据,加强经费支出的实质性审核,严控财务核算过程中谎报多报等问题。同时,开展横向项目经费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和合理评价,对结题后长期不结账的项目进行监督和处罚,保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合法合规的开展。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又重要的工作,需从多方面出发制定相应对策,并且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以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由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涉及到多种不同的经济活动和利益关系,且历时周期较长,导致成果转化中的财务管理问题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这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科技成果转化中所遇到的财务管理问题不能仅从单一方面或单一环节入手,应从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个过程出发,针对不同类型的转化方式和成果所在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对策。且对策的实施需要学校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挥协同效用,才能确保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