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路争 张 琰
(1 江苏擎天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1899 2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江苏南京 210011 )
示范单位创建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一项重点工作,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从2012 年开始联合发起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至今已基本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示范单位的种类变得多样、内涵也更加丰富。《“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首次提出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试点,并在《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到2025 年创建300 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政法系统同样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从2008 年开始就已陆续发布文件,对法院系统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 年2 月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简称“鼓楼区法院”)办公区单体建筑共计1 栋,共28 层,其中地上26 层、地下2 层,建筑高度99.325m,总建筑面积约38482m2,2016 年5 月投入使用。楼内办公人员约650 名,日均来访办事人员近千人次。能源资源消费包括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其中电力消耗约占能源消耗总量的75%,主要耗能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照明设备、电梯设备等。大楼不仅法律气息深厚,所有装饰家具也遵循简洁、环保理念。法庭均采用健康板吊顶,钢制多孔吸音板,审判台、办公桌均采用钢架(板)做围护支撑,利用热转印技术印上木纹,既满足审判办公需要,又最大限度避免了其他材质有害气体对室内环境和人体的侵害。鼓楼区法院长期坚持“以创促建”“以创提质”“以创争先”,2017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荣誉称号;2018 年获得“节水型机关”称号;2021 年获得“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称号;2022 年获得“节约型机关”“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等称号。目前,鼓楼区法院正在积极准备“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以及“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申报。
示范创建工作从设想到立项到实施到验收的全过程,鼓楼区法院坚持与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并邀请各类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参与评审与讨论,还曾数次开展各专业的技术服务供应商需求交流会,进行现场调研和方案设计。根据专家评审会提出的评审意见,以确保每项改造内容都以务实为目标,要求第三方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秉持不改变原有物管形态、不大幅更换原有设备、不降低保障供给标准的原则,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深化精细管理。同时,以调动公共机构人员节能管理积极性、提升用能设备系统能效及有效地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为重点[1],优化管理策略,把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融入绿色低碳发展建设大局,推动鼓楼区法院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制度、能力、技术、宣传等方面全面提升,并配套全要素、全流程的管理服务。鼓楼区法院结合创建示范单位要求和构建能碳一体化管理体系需求进行了系列改造。
1.3.1 公共机构低碳节能监管平台建设
通过信息化手段,率先实现公共机构节能与低碳的深度耦合,创新研发“公共机构低碳节能监管平台”,采用“1 平台+3 中心+1 专题”框架设计,即可视化展示平台首页;能源监管、行为考核、运营管理3 个系统中心;碳排放管理1个专题中心。展示能源总量、碳排放总量、能效指标、碳排放强度、能耗分布、碳排放占比、能耗趋势、能耗定额、建筑信息、环境状况等多元素,对空调、信息机房用能及能效进行监测评价,支持从同比环比、能耗结构、重点设备能耗、待机能耗4 个维度进行能效分析,定期向南京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数据,考核能碳总量、单位面积指标、单位人员指标等。平台系统自运行以来,已接入监控设备数量1193 个、智能调控20 余万次,做到科学精细管理,能源资源与碳排放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实现管理节能。
1.3.2 能源资源及碳排放计量监测
1.3.2.1 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
按照三级计量标准,新增智能远传水表、智能三相电表、数据采集器,满足分户、分区、分项管理需要。
1.3.2.2 应用碳计量边缘一体机
基于物联网设备,灵活选用《Sustainability in buildings and civil engineering works — Carbon metric of an existing building during use stage — Part 1: Calculation, reporting and communication》(ISO 16745-1:2017)、《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2019)、《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DB32T4229-2022)多个碳核算标准库,实现数据的采集、核算、报告,率先开展碳排放实时计量、监测、分析。
1.3.3 智能化节能监控和管理
1.3.3.1 智能计量控制空开改造
在各楼层强电间配电箱对各房间用电空开进行更换,监控各办公室用电,做到定额管理可拆解、可监控,并可消除非工作时间的待机能耗。
1.3.3.2 热水器时控器
在各楼层开水炉设置时控装置,按照上班时间段精准供应热水。
1.3.3.3 空调远程监控
对71 套外机VRV 多联机系统加装网络转换器,通过通信协议将多联机接入公共机构低碳节能监管平台,实现模型分析、节能控制。
1.3.4 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改造前,鼓楼区法院大法庭如果开庭至少需要开启顶层的风冷热泵机组1 台,制冷量623kW,制冷功率为178kW;空调冷冻循环水泵2 台,每台制冷功率15kW,2 台共30kW,正常运行最大电量约为208kW/h。改造阶段,在大楼6 楼室外平台加装2 台风冷模块机组,1 台制冷量为65kW,电功率为20kW,总制冷量为130kW,配置2台4kW的空调循环水泵(1用1备),能满足大法庭的空调使用需求,正常运行最大电量约为44KWkW/h。改造后,法庭内原有整体部局不更改、供冷供热效果不改变,节能效果明显。
1.3.5 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1.3.5.1 LED 照明灯
采用高效节能光源替换。在保证同样照度、显色指数、色温的情况下,把现有约6200 套灯具更换为高效LED 灯具,降低照明系统的能耗。改造后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照度、显色指数等参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1.3.5.2 声光控开关
采用增设照明节能控制系统。楼梯间的照明采用声光控制,只有在亮度低于设定值后,当有人走过楼梯通道,发出脚步声或其他声音时,楼道灯才会自动点亮;在停车场及公共区域走廊内,根据微波探测传感器捕捉人或车的进出信息,通过微处理器控制照明灯具的驱动电源,实现照明系统在不同功率的模式下节能运行。
1.3.6 清洁能源技术利用
1.3.6.1 光伏发电
利用26 楼屋顶面积800m2、6 楼平台面积200m2,规划装机量150kWp。采用550Wp 双面双玻组件,共用272 块组件,通过110kW 和40kW逆变器交直转换接入到负一层低压配电柜,第一条发电集成线路为1 台110kW 逆变器布置于26 楼屋顶,第二条发电集成线路为1 台40kW逆变器布置于6 楼屋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所发电力优先供鼓楼区法院使用,享受9.5 折优惠。
1.3.6.2 太阳能路灯
综合分析院内环境后,安装2 根5m 灯杆、30000mAh 电池容量的太阳能路灯用于夜间,晴天3~4h充满电量,支持定时设置、减少照明能耗。
1.3.7 水资源节约技术改造
在地面花园预埋10m3雨水回收PP 模块,同时接入6 楼平台景观雨水池,并配套传感器、25m 长带喷头水管、智能计量水电表,以及水泵、配电控制箱等机电设备。自动收集雨水,通过土壤湿度传感器以及平台进行智能化绿化灌溉。
1.3.8 绿色办公生活
1.3.8.1 无纸化办公法院主责主业的诉讼案件电子化、档案文件数字化、办公审阅无纸化的运用,在避免因纸张、油墨和印刷等传统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大量降低碳排放的同时明显减少能源消耗。研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系统,集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领用、车辆使用、会议接待、报修维修、食堂管理、物业管理、一卡通门禁管理等后勤保障功能于一体,通过无纸化流程操作及节点留痕控制提升服务人员的办公效率。
1.3.8.2 智能化会议室
将主要会议室引入无纸化会议系统,配备液晶升降会议终端,实现会议文件分发、阅读查看、视频会议、会议签到、信息记录等便捷操作,有效减少纸张打印数量。
1.3.8.3 环境监测
将绿色低碳与健康建筑融合,在门厅、楼道、主要法庭、大型会议室、地下室、屋顶等地配备适用的红外热成像、室内温度传感器、空气质量多合一传感器、CO 传感器、照度传感器、室外温湿度传感器,利用传感与控制技术保证建筑环境安全舒适。
1.3.8.4 充电桩
践行低碳共享的理念,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新能源汽车车桩一体化运营合作协议,提供场地和电力供第三方安装120kW 直流充电桩2 台,总功率240kKW。
1.3.8.5 电气化灶具
对烧汤灶具进行电气化改造,更换节能型电气灶,减少天然气消耗,并对厨房进行全面电气化设计。
1.4.1 市场化机制利用
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空调设备、照明灯具等进行更换,并通过政府采购,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市场化方式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进行投建,通过引入社会资金的方式,由第三方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电站。争取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工作专项经费,引导单位内部专项资金,实现小资金“撬动”大节能。
1.4.2 体系化建设
开展“水—能—碳”全方位、多维度诊断,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水平衡测试报告》《能源审计报告》《公共机构碳盘查报告》;开展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组织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培训,建立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通过审核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展创新成果转化,将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制度、经验总结等材料编制《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后勤绿色低碳管理资料集》。
1.4.3 能碳智能化管理
加强信息技术在能源资源与碳排放综合管理方面的创新,在实现能源资源与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分析基础上,加大能碳智能化协同调控水平。开展空调负荷动态分析,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情况下,对空调温度、风速、开关进行柔性调控;开展待机能耗消除行动,利用各楼层智能计量控制空开,在不影响加班的情况下,对房间空调、插座用电回路进行远程通断控制。
1.4.4 打造绿色低碳体验场景
1.4.4.1 积分管理
出台《鼓楼区人民法院绿色出行奖励办法》,将工作日在全市辖区内采用公共自行车、公交车、共享电动车出行的里程进行报送,生成个人碳积分,为年度排名前20 人颁发荣誉证书。
1.4.4.2 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
对会议室专用电力、空调用能进行远程计量,全面采集会议前、会议中、会议后碳排放数据,并购买碳汇量,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会议碳排放核算、碳排放抵消、碳中和认证。
自2021 年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以来,通过产品及技术节能、管理节能,鼓楼区法院综合节能率达到14.69%。其中,电力实物消耗量较改前同期降幅约14.66%,天然气实物消耗量较改前同期降幅约16.89%,自来水实物消耗量较改前同期降幅约13.3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至15.39kgce/m2,低于《公共机构集中办公区能耗定额和计算方法》(DB 32/T 3827-2020)引导值(18)[2];人均综合能耗下降至462.07kgce/p,低于DB 32/T 3827-2020 引导值(490);人均水资源消费下降至12.66m³/p,低于《江苏省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 年修订)》先进值(15)。
通过节约能源、清洁能源替代,直接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约613.31tCO2。充分体现出鼓楼区法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了绿色环保形象,改善了办公环境,保障了干警身心健康,提高了干警低碳节能意识。
鼓楼区法院实践展现出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在全社会传播了低碳和环保理念,获得了多项绿色低碳相关示范单位称号,可对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本项目场景案例获得了“南京市低碳十佳提名奖”,为物业公司、节能公司培养了一批低碳节能管理和技术人才,对产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关于公布2019-2020 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400 号)发布后,我国至今尚未开启新一轮的国家级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知。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仍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复核及能效领跑者创建评价验收标准》为例,包括基础评价部分合计80 分、发展评价部分30 分,详见表1。已获得“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且评价验收得分≥95 分可满足“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要求。通过该标准对鼓楼区法院创建前、创建后评分情况进行自评比较,鼓楼区法院在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开始前,各项基础较为薄弱,得分为63 分,经过两年“以创促建”,得分为110 分。“零失分”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为创建国家级绿色低碳示范单位打下了坚实基础。
表1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复核及能效领跑者创建评价标准(2021)
示范单位创建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各级领导带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将节约能源资源与低碳生活融入司法工作,增强工作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是示范单位创建能否成功的关键。
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需要多个技术环节协同配合,整体技术解决方案难规划、难敲定,离不开第三方公司的技术支持。第三方公司应与创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诊断,找到改进的切入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进行试点示范,并总结经验,形成可推广的模式。
建立健全长效可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度化开展绿色低碳节能全流程工作,定期开展宣传、培训、检查、讨论、整改、总结,配套相应的专项资金、绩效奖励、评优机制,逐步形成技术支撑、监督考核、信息管理为一体的体系。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计划争取将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上升为鼓楼区法院、区政府以及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一项重点工作,并加大必要的专项经费投入,为国家级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严格对照各项评价指标,确保改进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方法;学习更多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的经验,以及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示范单位影响范围。但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的创建不是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实践的终点,“双碳”目标的实现对此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鼓楼区法院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经验,各公共机构持续完善能碳一体化管理体系,用实际行动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