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伦斯·赫德
2023年7月5日,柬埔寨批准新原产地规则(ROO),该规则与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世贸组织)制定的标准保持一致。这将为企业确定产品原产地提供明确统一的标准。更重要的是,进出口商可享受该规则下所提供的优惠待遇。此外,新规则也为柬方实施必要贸易限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原产地规则是在世贸组织和联合国贸发会的支持下制定的,从而确保该规则与现有自贸协定及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签订的协议保持一致。
ROO是什么?
ROO,即原产地规则,是一套用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其中包括“实质性改变”的允许范围。在该范围内,允许将产品制造国或加工国界定为该产品的原产地。商品所受关税制度、限制措施或优惠待遇视其原产地而定,因此确立准确一致的分类过程非常重要。
除了促进贸易发展,原产地证书还有助于提高产品认可度,提升品牌价值,并通过向消费者提供原产地和质量证明来防止伪造。对于手工艺品或农产品等特色商品而言,原产地证书的作用尤为明显。
对于不享受优惠待遇的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该国属于世贸组织成员,它们必须遵循世贸组织的标准,然而各个国家也会单独确定其原产地规则,因此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与此同时,优惠原产地规则的认定标准通常会被纳入包括自贸协定在内的贸易协定中。根据贸易协定,两个或多个签约国(地区)将同意遵守相同的规则,为市场准入或特定产品的采购提供优惠待遇,从而促进双边或多边贸易。
柬埔寨的ROO包含什么?
柬埔寨原产地规则的实施遵循世贸组织制定的《原产地规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一国不应对“国际贸易施加限制性、扭曲或破坏性影响”,并且“不应规定各种过度严格的要求,或要求‘满足与制作或加工无关的一定条件’作为决定原产地的前提”。
在此新原产地规则中,柬埔寨概述了享受优惠待遇和非优惠待遇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标准。对于享受优惠待遇的产品,原产地规则默认遵循当前已生效的贸易协定,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新出台的原产地规则体现了柬埔寨坚持在其法律框架内遵守这些贸易协定中的规定。
而对于非优惠待遇的产品,该规则同样概述了全新原产地认定标准。按照《协议》中的要求,该规则明确规定某一货物必须完全在该国获得,或经历“实质性改变”,才能认定该国为原产地。
此外,柬埔寨的原产地规则还规定了伪造产品原产地的相关处罚,并概述了争议解决机制。
柬埔寨ROO将如何促进外贸发展?
柬埔寨新原產地规则被采纳后,人们普遍预期其将加强柬对外贸易伙伴关系。于外商而言,尤其是那些来自尚未与柬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的外商,更为完善的原产地规则向其清晰阐述了贸易新规,为其未来贸易活动提供了可预测性。
更明确的标准能够帮助贸易商更易获得产品的原产地证书,且更好地遵循柬埔寨及其贸易伙伴的原产地规则。此前,柬埔寨政府未能彻底贯彻实施原产地规则,且缺乏一定明确的指导,因此难以有效打击假冒产品,导致其国产出口商品价值受损。正因如此,柬埔寨的制造商和生产商在证明其产品来源和真实性时面临的困难更为巨大。此外,在第三方市场中,若地区贸易商从柬埔寨购入某产品,无论该产品处于何种生产阶段,这些贸易商同样会面临重重困难。
对于完全在柬埔寨生产或制造的产品,新原产地规则更便于其出口商证明产品原产地在柬,从而更好地享惠,这将有助于提升柬埔寨的整体出口水平,并推动经济增长。与此同时,更为完善的原产地规则将提高柬埔寨实施贸易限制措施的能力,例如,征收反倾销税。如此一来,受到特定限制的出口国将难以通过第三国转口、变更原产地的方法规避限制性政策。柬埔寨政府因而能够进一步保护本国经济发展、维护生产者利益。
柬埔寨为何要在当下实施ROO?
柬埔寨与许多国家缔结了自由贸易协定,包括与中国和韩国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同时,柬埔寨还是RCEP的成员国之一,该协定涵盖了亚太地区的15个国家。此外,柬埔寨还是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AANZFTA)的成员。
将原产地规则纳入贸易协定中,可用于确定产品是否来自自贸协定成员国,有无资格获得优惠待遇。正因如此,柬埔寨与他国进行贸易时已经受到各种原产地规则的限制。
新原产地规则提高了柬埔寨作为贸易伙伴的可靠性,并为柬埔寨与其自贸协定伙伴,制定针对双边的原产地规则提供了依据,这将使柬埔寨在未来谈判自贸协定时处于更有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