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王建强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沈宇辉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褚万里
问 :我国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颜色有哪些?它们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答 :根据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的规定,道路交通标线的形式有单虚线、单实线、双虚线、双实线、虚实线,颜色有白色、黄色、橙色、蓝色。
白色单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交叉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白色单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划于交叉口时,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或用以引导车辆行驶轨迹;划为停车位标线时,指示收费停车位。
黄色单虚线:划于路段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公交专用车道线;划于交叉口时,用以告示非机动车禁止驶入的范围或用于连接相邻道路中心线的交叉口导向线;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表示禁止路边长时停放车辆。
黄色单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公交车、校车专用停靠站标线;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表示禁止路边停放车辆;划为网格线时,标示禁止停车的区域;划为停车位标线时,表示专属停车位。
白色双虚线:划于交叉口,作为减速让行线。
白色双实线:划于交叉口,作为停车让行线。
白色虚实线:用于指示车辆可临时跨线行驶的车行道边缘,虚线侧允许车辆临时跨越,实线侧禁止车辆跨越。
黄色双实线:划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黄色双虚线:划于城市道路路段中,用于指示潮汐车道。
黄色虚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实线侧禁止车辆越线,虚线侧则允许车辆临时越线。
橙色虚、实线:用于作业区标线。
蓝色虚、实线:作为非机动车专用道标线;划为停车位标线时,指示免费停车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王建强
问 :机动车有哪些情形不能办理转让登记?
答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让登记: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沈宇辉
问 :近日,我驾驶汽车送货途中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住院,医院估计医药费得8000多元。交警认定我和对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我是否需承担4000元的医药费用?
答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限额为1.8万元。本次事故中,你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对方为自行车方,伤者医药费8000元,仍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限额以内,因此,该事故的医药费应由你方车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法赔偿。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褚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