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良丽
项目式学习起源于杜威的建构主义理论,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诞生,直至21世纪初兴盛,已经在长时间的探索中实现了基本框架的建构与完善。而我国教育界对项目式学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模型构建、教学实施应用和评价体系建设等领域,现阶段在我国中小学推广的项目式学习模式主要包含内容、活动、情境和结果四个要素,强调知识的综合性与活动的实践性。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小学阶段落实素质教育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性课程之一,以“道德”和“法治”为关键词,注重对学生知识以外的素质培养,致力于帮助学生实现良性价值体系与完整人格的塑造。而项目式学习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教学模式框架的一种突破,推动着道德与法治课堂转向以学生为中心的实践路径,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思维品质。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引入项目式学习的可行性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项目式学习有着以情境任务为原点、以驱动问题为支撑以及以合作探究为渠道的特点,与严格意义上的“项目”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可以被看作一种简化的、具备项目特征与特性的常规教学模式,同样与传统教学理念下以知识灌输为主的教学模式有着本质区别。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与项目式学习之间的匹配性主要体现在内在特性、课程特点和教学理念三个方面,结合《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来看,项目式学习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途径相吻合,能够为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效率的提升提供助力。
(一)基于内在特性
小学是学生思维、心理、品行、能力与习惯等核心品质形成的关键阶段,素质教育中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都需要在小学阶段打好基础,教育部门在小学阶段设置的必修课程“道德与法治”就是基础德育的重要载体,也是德育的第一课,无论是在教材内容的编排还是教学目标的设定上都指向探究与对话。而项目式学习模式的内在特性则体现在知行合一、尊重差异、关注创造三个方面,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目标追求存在一定的相似性,能够在课堂上打开学生心灵,让学生在基于探究和对话的学习活动中收获更加深刻的感受,进而为小学德育工作的落实提供更大的助力。
(二)基于课程特点
纵观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不难发现,其中许多单元在教学主题和教学内容的设置上都体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而这些具备区域性特征的知识只靠教师照本宣科地讲授很难实现对学生家国情怀或遵纪守法等品质的培养,需要引入其他综合性更强的教学模式来协助教学的开展。而项目式学习是一种“从点出发,延伸到面”的综合性教学模式,教师可以围绕一个确定的主题与切入点来设置不同类型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在实际的探究中得到启发,进而实现思维、能力、认知等层面的提升。从这一点来看,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在课程特点上与项目式学习存在一定的匹配性。
(三)基于教学理念
作为基础德育的主要载体和途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需要围绕“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深化学生道德认知”的理念开展,结合教材内容来看,教师需要通过课堂上的教学教会学生热爱生活、爱护亲友、亲近自然、遵纪守法。而在项目式学习活动中,教师可以从这些不同的教育逻辑和教学链条出发,先设计一个主驱动问题,再就学生实际能力与素养的提升设置不同的子项目,引导学生建立有关“师友”“长幼”“道德”“法制”等核心问题的完整思维逻辑,而这正与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理念相适应。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用项目式学习存在的问题
结合课堂教学实践来看,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项目式学习模式的落实与实践主要存在项目设计、小组编排和学生参与等层面不足,而这些问题的出现指向的都是理解和认知,教师对项目式学习的理解和认知决定着项目的设计与选择,学生对项目式学习的理解和认知决定着项目的开展和延伸。小学生的思维认知逻辑发展不够成熟,对项目式学习的理解与认知不够准确,需要依靠教师来推进项目式学习的开展,而大部分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对项目式学习的理解和认知不够透彻,在项目的设计和推进中难以补足学生思维认知发展的缺陷。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项目式学习法的应用就暴露出了实践性与探究性不足、学习小组编排不科学以及学习体验参与度不足等问题。
(一)实践性与探究性不足
从教学内容来看,道德与法治本身可以说是一门说理性很强的课程,教材中对知识点的定义与解析大都以理论形式呈現,与教材内容同步的项目活动或项目理念通常也会呈现这种“说理”的特性,而理论性过强会导致实践性和探究性不足,再加上小学生通常很难脱离教师的辅助开展项目探究,直接导致最终的项目式学习活动难以在真正的实践和探究中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学习小组编排不科学
小组是项目式学习的基本组织单位,在教师依据教材内容和课程目标完成项目整体框架的设计以后,学生需要结合自主思考以及与小组成员的合作来展开后续的项目实践,也正因此,学习小组的编排可以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活动开展效果。但结合实际来看,当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项目式学习小组的编排普遍存在组员分布不合理、小组分工不明确、小组合作不和谐等问题。
(三)学生体验参与度不足
实践和探究是项目式学习活动的关键,小组成员参与实践和探究的积极性与表现欲直接关系到小组学习氛围的营造和后续项目活动的开展,每个成员都踊跃参与的小组活动通常能够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小组内的各个成员也能够收获更好的学习体验。而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项目式学习中,这种活跃的氛围不仅在实践和探究环节不常见,在项目成果的展示与分享环节也不常见,大部分学生都存在体验参与度不足的问题。
三、项目式学习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项目式学习没有通用的程序和统一的模板,在不同学段和不同科目中的应用实践可以展现出不同的外部特征,是一种灵活性和可适应性更强的教学模式。而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项目式学习中,教师则可以依照以下几个步骤来设计项目式学习活动,即教师确定项目选题——师生商讨项目活动——教师确定项目方案——学生开展项目探究——学生展示项目成果——师生共评项目效益。此外,为了推进项目式学习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的顺利开展,教师在设计进项目活动时还应当注重教学预设、教学框架、合作模型和项目拓展这四个要点,参照课程单元知识、教材编写逻辑、课堂授课时间等现实的教学因素来设计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的项目式学习活动。
(一)明确定位各阶段目标,建立多线并行的教学预设
教师要想在项目式学习活动中收获更好的教学效果,需要明确项目式学习模式的基础框架是建立在课内课外联结基础上的,即教師需要对项目式学习各阶段的任务及项目任务的具体构成形成准确、清晰且完善的认知,同时重视课内任务与课外任务的设置与推进,建立多线并行的教育预设,在至少两条教学逻辑链条下为学生设置需要在不同项目环境下展开探究的项目任务,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指导。
以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为例,本单元教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感受生活中的法律,二是认识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结合教材,教师在设计项目式学习活动时就可以从“书面的法律”和“现实的法律”这两个视角出发设置各实践阶段的任务与目标,先让学生从教材或其他书面材料出发,搜集法律条文中能够直接与现实生活产生联系的内容并进行整理,然后让学生从生活经验或现实发生的新闻事件出发,分析现实生活中常用的一些法律条例,让学生在小组中对比这两部分资料,选定一个具体的新闻事件进行细致探究,总结事件中的主人公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以及哪一项行为对应着哪一条法律法规。在双线并行的对比式探究中,学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会变得更加透彻,这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都是极为有利的。
(二)逐级分解项目各级任务,建设全面覆盖的教学框架
在项目式学习流程中,教师要注重将“教”的思路转化为“学”的活动,在围绕教材主线联结分散知识的过程中完成对各级项目任务的逐级分解,并基于“围绕单元中心主题与学生已有知识和学习困惑”建立的项目问题链,建设全面覆盖教学全过程的项目式教学框架,并分层次地为学生的项目式学习提供支架型资源,一方面在逐级递增和逐级深化的项目活动中促进学生思维、能力与素养的进阶式发展,另一方面在知、行、思合一的基础上促进学生对学习项目的进阶式探究,最终引导学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任务。
以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为例,本单元是围绕“公民意味着什么”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两个主题设计的法治教学单元,主要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明确公民的定义、权利和义务。而在项目式学习活动设计过程中,教师可以首先围绕教材内容设计项目式学习问题链,在入项活动中提出“公民是什么?”“公民有哪些特征?”等思考问题,其次在项目探究中设置“什么样的人才可以被看作公民?”“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有哪些关系?”等探究问题,最后从问题出发,为每一个探究问题设置一个子项目和多个探究任务,逐步帮助学生建立以“公民”为核心的知识体系。
(三)合理编排学生学习小组,建立优势互补合作模型
学习小组的建设是落实项目式学习的重要基石,而合理的学生小组编排则能够为小组后续的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此,教师必须在充分了解学生学习基础、学习能力与学习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个性特质与思维特质将其编排到各个学习小组中,在此过程中既要确保小组间总体水平相当,小组内学生个性不同,又要确保小组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担任好不同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组间总体水平相当方便教师设计项目目标和开展分项目探究活动,主要表现在每一个小组都能将项目顺利推进下去,而组内成员个性不同主要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分工合作,有利于建立优势互补的合作模型。
以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为例,在小组总体水平相当的前提下,教师可以分别从不同的国家机构入手来设计子项目,然后将其随机分配给各个小组,让各个小组自主展开对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构职责与结构的探究。完成小组内部探究以后,每个小组可以选定一个代表向其他小组分享搜集到的信息,这种分散的项目探究能够让学生在更短的时间完成更多探究任务,进而最大化地实现课堂教学效率的提升。
(四)抓住项目特性拓展边界,建构强灵活性的项目体系
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在日常教学活动中立足的根本在于完整体系的构建,项目式学习同样如此,结合项目式学习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实践来看,教师除了要围绕教材内容来设计贴近课堂教学与学生学习的主体项目以外,还需要在对实践经验的反思与总结中找准项目特性,并从项目的特性出发来拓展教学边界,建构灵活性更强的完整项目体系,以拓展教师的教学选择,丰富教师的教学内容。
具体而言,教师需要从三个角度出发来推进完整项目体系的建构,一是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即将学生在项目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纳入项目式学习底层框架,二是学生的批判质疑精神,即注重培养学生的质疑意识和判断能力,将勇于探索未知和勇于质疑权威纳入项目式学习设计框架,三是从效率出发对学习方法的优化,即将高效的学习方法纳入项目式学习的目标框架中。
四、结语
总而言之,新课标与新课改背景下的课堂教学实践需要通过引入项目式学习等灵活性更强的新型教学方式来提升活力,而教师作为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应当基于学科的内在特性、知识特点和目标追求对这些新兴的教学模式进行调整与优化,使之更好地融入课堂教学,并最大限度地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发挥作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新课标素质教育中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学科相比更注重对学生思维、道德、品行和价值观念的培养,因而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目标而设计项目活动时需要进行更加全面的考虑,制定更周全的计划,在科学的项目设计、合理的小组分配、多元的活动设置和全面的分工合作中让学生收获更好的学习体验,并提高学生的关键能力与核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