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双灵,范丛珊(通信作者)
江西省肿瘤医院 (江西南昌 344000)
心电监护仪作为临床工作中一类较常用的医疗设备及手段,临床工作中多用于实时、连续及长时间对患者各生命体征指标进行监测,由此可对患者实施积极有效的治疗[1]。但实际临床工作中发现,由于医院心电监护仪的数量较多,使用范围也较广,临床医护人员应用此类医疗设备的能力参差不齐,并存在职能保障部门对医疗设备管理手段较为单一等问题,这些因素均导致监护仪设备的临床应用价值受到一定影响[2-3]。因此,通过积极有效的方法保障心电监护仪误的正常使用具有重要临床意义。本研究就我院Smart 管理方案在降低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心电监护仪误报警中的应用效果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回顾性分析我院2020 年3 月至2022 年2 月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设备异常报警资料。2021 年3 月开始实施Smart 管理方案,将2020 年3 月至2021 年2月的临床资料作为对照组,将2021年3月至2022年2 月的临床资料作为观察组,各35 例。对照组男18 例,女17 例,心电监护时间为12~20 d,平均(16.25±1.02)d;观察组男19 例,女16 例,心电监护时间13~19 d,平均(16.10±0.99)d。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年龄≥18 岁;因各类病情需求或病情变化激烈而接受心电监护监测;进入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住院天数1 周以上;排除标准:由于各类原因导致的无法顺利接受心电监护者;个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情绪不稳定问题或存在过度烦躁尚未采取镇静镇痛处理;合并多脏器功能障碍或多种并发症。
护士纳入标准:已在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连续工作超过5 年;护师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能级≥N2 级。排除标准:处于休假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临床资料缺失。
对照组采取常规管理方式:患者进入神经外科监护室后,主要由责任护士负责进行常规管理,并能够按照相关的规定及个体经验对心电监护数值进行报警及相关设定[4]。
观察组采用Smart 管理方案。(1)构建心电监护专项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包括1 名副主任医师,2 名主治医师,3 名主管护师及2 名护师[5]。(2)形成Smart 管理方案:对临床资料进行相关研究及分析,并形成管理方案如下。一是S-setting(报警参数),通过回顾性分析既往文献及权威的临床资料,对报警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二是M-maintenance(日常维护),结合院内具体情况及科室要求制定保养、巡查方案及相应计划。本科室内设置2 名护师,负责定期检测及保养心电监护仪,说明设备运转情况并分析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到班班清点,完成相应的交接及记录工作,负责动态管理心电监护仪工作,发现问题后对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调整及控制,以降低故障发生率[6]。借助医院信息化及网格化仪器设备相关管理方案,对心电监护仪实施一系列管理及维修等工作;三是A-awareness(报警意识):进一步加强护士对心电监护仪的报警意识,包括紧急处理意识、动态评估各种心电图指标意识、及时调整甚至关闭非必要报警意识、定期提供心电监护意识等[7];四是R-respongsible-nurser(报警设置责任护士),增强与责任护士间的沟通及交流,强调其进行心电监护仪报警设置的重要性,同时明确其工作期间的职能及相关任务,如通过中央监控系统对病情及相关指标进行密切观察,避免误报警情况出现等。五是T-training(报警相关的培训),每周在病区教室进行相关报警培训,通常进行3~6 次心电监护仪相关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每次时长约1 h。
比较两组心率/律有效报警次数、血压有效报警次数、呼吸有效报警次数、血氧饱和度有效报警次数。
采用SPSS 23.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Smart 管理方案实施后,观察组心率/律有效报警次数、血压有效报警次数、呼吸有效报警次数、血氧饱和度有效报警次数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Smart 管理方案实施前后两组各指标误报警情况比较(次,±s)
表1 Smart 管理方案实施前后两组各指标误报警情况比较(次,±s)
血氧饱和度有效报警次数对照组 35 184 162 101 99观察组 35 224 298 165 125 χ2 15.311 12.558 10.365 6.354 P 0.000 0.000 0.000 0.000组别 例数 心率/律有效报警次数血压有效报警次数呼吸有效报警次数
有报道显示,临床警报主要是当患者病情出现恶化或一旦医疗设备出现异常时,医护人员需要做出的相应处理。调查资料显示,ICU 内超过80%以上的临床警报是在心电监护过程中产生的[9]。结合既往工作实践发现,心电监护发生异常报警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实施心电监护时,存在P 波、T 波较高,或QRS 波较低的情况,将P或T 波误判为QRS 波,显示心率翻倍等不良情况。例如,原80 次/min 的心率,误报为160 次/min,判定为“室上速”;(2)心房颤动时,如遇到1.5~2 s的长R-R间期,心电监护显示心率减慢至30次/min,触发心动过缓的报警;(3)监护仪故障或肌电干扰,可出现类似室速、室扑、心室颤动波型;(4)有些心律失常的鉴别诊断对心电监护的要求较高,例如出现室上速并束支传导阻滞,或室上速并差传,监护通常会报告为室速,房扑通常会报告为室上速,较快的窦律,也可能报告为室上速。
临床实践中发现,心电监护仪可通过报警功能提示相应的警报,不过能够正确、直观反映患者病情变化的警报却有限[10]。有资料显示,并不是全部的心电监护仪报警均与患者临床生理功能变化有关,仅6.4%的心电监护仪报警反应可能直接反映患者的生理病理变化,但仍存在较高的误报警情况[11]。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降低心电监护仪误报警率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患者的病情普遍较重,病情变化较复杂,ICU 护士接收到相应的报警信号后进行及时处理,在帮助改善病情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2]。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心率/律有效报警次数、血压有效报警次数、呼吸有效报警次数、血氧饱和度有效报警次数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证实Smart 管理方案应用于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心电监护仪误报警工作中的效果。其原因如下:(1)应用Smart 管理方案前从重症监护室实际情况出发,以团队为基础制定并实施关于该病的报警参数设置方案,随后开展心电监护有关培训,提高了护士的专业性及科学性,从根本上降低报警设置错误导致的误报警事件发生风险[13]。(2)构建维护、保养、维修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并处理其中存在的问题,降低误报警情况的发生[14]。(3)将报警方法设置列入交接班工作,帮助护士建立一旦发现问题需要进行报警设置的早期意识,完成其涉及的质控工作,发现问题后进行有效的处理,降低误报警发生风险[15]。
综上所述,将Smart 管理方案应用于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心电监护仪误报警工作,不仅可对不同患者使用的心电监护仪进行报警设置,也可提升日常维护工作质量,从根本上提高患者各指标报警的有效率。本研究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样本量较小、观察指标较少等,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扩大样本量,增加观察指标,延长随访时间,从而更深入探讨Smart 管理方案应用的优势,为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心电监护仪的临床高效应用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