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凤翎
高校是我国高等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而奖学金制度是高校激励机制中最具代表性的激励制度,对于大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意义重大。
一、高校奖学金制度的激励作用
(一)高校奖学金制度
现阶段我国高校奖学金包括政府设立、学校设立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形式。而高校奖学金制度指的是从奖学金设立、实施和后期管理的制度体系,是对奖学金进行管理的衡量标准。通过奖学金制度,以授予荣誉和发放奖金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激励,鼓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奖学金种类逐渐增多,各类奖学金的评奖范围也逐渐加大。但与此同时,高校大学生的数量也逐年增长,这导致奖学金只能满足极少部分大学生的需求。由于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加上奖学金评定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导致部分大学生为了争取有限的奖学金会产生错误的想法与行为,这不利于大学生德育的良性发展。因此,对高校奖学金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高校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作用
高校奖学金具有激励功能、资助功能、评价功能和引导功能。其中激励功能是高校奖学金制度的核心。从管理学的角度,激励指的是通过外部因素对激励对象进行刺激,以增强激励对象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自主自觉地去进行某种行为。在高校奖学金制度上,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作用就是通过奖学金制度,以荣誉、奖学金为载体,激发大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使得学生主动去进行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而根据期望理论,高校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作用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学生努力的方向是否明确。奖学金制度在评选标准、条件上是否明确,并主动、提前告知给全体大学生,让学生对奖学金制度有充分的理解,并通过自主学习来满足评奖条件,即增强大学生的期望值。二是奖学金制度与学生学习成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即学生的自主学习成果能否与奖学金评定有密切关系,这对于激发大学生自主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奖学金制度中评价标准、评价过程的公平性也至关重要,能增强学生对奖学金制度的信赖。三是大学生个体差异是否被充分考量,给予不同能力、基础的学生以有效的激励。基于此,高校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作用体现于奖学金评定、发放和后续管理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奖学金评定全过程。
二、高校奖学金制度激励有效性存在的问题
高校奖学金制度自实施以来,对大学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激励作用。然而受一些因素的制约,其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奖学金设立目标含混
现阶段我国高校奖学金的来源可以分为三个部门:一是政府奖学金,二是学校奖学金,三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奖学金。然而目前各类奖学金没有明显的区分度,奖学金设立目标含混,种类设置单一,无法满足大学生多样化需求。在奖学金管理上,为降低管理成本,并实现程序公平,部分高校奖学金采用“一刀切”的制度,通过可操作性强的学分绩点来对学生进行简单排名,并以此来确定奖学金获得者,这就造成学生评价维度的单一化问题。根据弗鲁姆的期望理论,在自我努力与绩效成果的关系中,绩效目标的含混简化了自我努力与绩效取得之间的关联度,导致绩效评价的单一化。若大学生期望获取奖学金,其途径就是取得排名靠前的学分绩点。这虽然对少部分学生的自主学习有激励效果,但是对于大多数学习成绩处于中游、甚至下游的学生而言,他们被排斥在奖学金体系之外,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反而会受到打击。
(二)奖学金评定过程粗放
由于我国相关法规制度没有对高校奖学金评定过程做出明确规范,加上部分学校对奖学金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导致部分高校将奖学金管理当作一项简单的行政管理事务来进行操作,奖学金评定过程粗放,无法充分发挥奖学金制度的激励效果。部分高校对奖学金制度的前期宣传不足,学生对奖学金制度和奖学金评定认识不足,甚至一些高校在奖学金评定中出现“不申报”“不公示”的现象,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直接分配奖学金,削弱了大学生主动参与的机会。而一些高校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没有做到公平、公开,奖学金评定中的各项评价指标,任何一项加分或者扣分,都直接关系到奖学金的获取对象和获取级别。任何一项评价指标缺乏依据都会受到学生的质疑,而一些高校在奖学金评定中对于各项评价指标的来源没有公示,或者公示时间滞后,缺乏时效性,这导致奖学金评定出现“暗示效应”“权威效应”等,让大学生从心理上感受到不公平感,从而削弱了大学生自主学习与奖学金获取之间的因果关联,导致奖学金制度的激励效果降低。
(三)奖学金后续跟踪管理缺失
奖学金后续跟踪管理是奖学金制度的重要内容,然而部分高校存在对奖学金“一评了之”的现象,忽视了奖学金的后续跟踪管理。首先,高校对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缺乏后续跟踪。在奖学金评定后,部分大学生由于获取奖学金次数多,激励的边际效用递减,而部分大学生沒有获取奖学金,更多富有创造力的学生需要奖学金予以激励。其次,高校奖学金制度缺乏评后分享与宣传。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具有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高校奖学金颁发后,通过分享和宣传,既可以给其他学生带来榜样作用,又可以让奖学金获得者具有更强的荣誉感和成就感,从而强化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当下高校奖学金制度缺乏评后分享与宣传,使得奖学金制度成为纯粹的行政管理手段,而没有与全面育人过程有机结合起来。最后,高校奖学金制度缺乏后续信息反馈,大学生与高校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奖学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奖学金制度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
高校奖学金制度激励有效性中存在的三方面问题体现了高校奖学金制度在流程设计、实施上的不足,难以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从奖学金运行的内在逻辑来看,自主学习与绩效成果中的因果关系出现偏差,导致激励作用有限。
三、提升高校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学习激励作用对策
针对高校奖学金制度激励效果中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提升高校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学习激励作用的对策。
(一)丰富奖学金种类,满足大学生多样化需求
高校奖学金可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类。其中综合奖学金主要是以学生综合素质为评定标准,而单项奖学金是以学生某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为评定标准,它是为满足大学生个性化发展而设计的奖励。根据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激励有效性主要受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目标达成对满足自身需要的价值,二是目标达成的可能性预期。因此,要更好地激发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作用,奖学金必须能满足大学生需求,并且大学生对自身通过自主学习来获取奖学金有一定的把握。而现阶段一些高校奖学金的种类比较单一,并且以综合奖学金为主,单项奖学金很少,无法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发展需求。基于此,高校可以对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和个性化发展进行详尽调研,丰富单项奖学金种类,例如对于自主学习重心在理论课程的学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对于自主学习重心在实践方面的可以设置实践奖学金;对于自主学习重心在创新发展方面的可以设置创新奖学金;同时还可以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设置进步奖。通过丰富奖学金种类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从而实现更好的激励作用。同时,奖学金制度必须提高学生的期望值,也就是说学生有信心去获取奖学金。根据洛克的目标设置理论:目标带有激励导向,而决定目标激励效果的两个关键因素是明确度和难度。因此,在丰富奖学金种类的同时,要明确各类奖学金的获取标准、参评标准等,使得大学生深刻了解自主学习的方向和努力的程度,从而促进大学生更好地去开展自主学习,提升激励效果。
(二)规范奖学金评定流程,提升制度公平性
针对部分高校奖学金评定过程粗放的问题,要规范奖学金评定流程,提升制度公平性。首先,要做好前期宣传工作。若大学生对奖学金的了解程度不高,他们就对于自身获取奖学金的期望值不足,就不会积极地为了获取奖学金而开展自主学习活动,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受限。因此,高校要重视奖学金的前期宣传工作,这是提升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公平感的重要因素,高校可以通过宣讲、讲座以及知识竞赛的方式来宣传奖学金制度,促使学生深入了解奖学金制度,为有效激励奠定坚实基础。其次,高校要建立权责清晰的奖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包括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各方面的代表,各方人员相互监督,并对评审结果负责。为提升评选的公平性,也践行了学生主体发展教育理念,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在奖学金评审监督委员会下设学生代表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在班级进行奖学金人员筛选时,学生代表委员会、班级干部和班主任共同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推举,实现三方的相互监督,其他学生作為参会人员进行监督,提升学生的参与度,增强奖学金激励效果。最后,高校要采取公平、公开的奖学金评定流程,可以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既让大学生进行了自我展示,也能接受全体学生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保证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形成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有效激励。
(三)重视奖学金评后管理,提升激励有效性
奖学金评后管理是奖学金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奖学金的激励有效性意义重大。一方面,高校要做好奖学金评后分享工作。根据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瑞的强化理论:动机引起行为后,可以依靠强化来保持或者消除。在学生获取奖学金后,通过广泛的评后分享,能激发奖学金获得者的成就感与荣誉感,从而让学生更加努力地去开展自主学习活动,为下一次获取奖学金而努力。同时,奖学金评后分享还可以起到榜样激励的作用,激励未获奖的学生去努力自主学习,从而达到奖学金评定标准。在实现路径上,高校可以召开分享交流会以及通过新媒体对获奖学生名单、优秀事迹进行展示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奖学金后续信息反馈。高校要畅通奖学金反馈渠道,及时发现奖学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奖学金制度,可以采用座谈会的方式来让学生畅所欲言,以及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对奖学金评定前后的全过程进行调查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强化奖学金制度对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