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宇 罗 丹
(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中国和东盟地缘相近、人文相通、优势互补,是老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从2010 年开始,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正式运行,双方贸易活动日渐频繁,当前,东盟逐渐发展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渐渐变得越来越密切。最近几年,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趋于稳定。根据商务部数据统计,2020 年中国同东盟农产品贸易总额430.14 亿美元。其中,中国从东盟国家进口达231.31 亿美元,出口达198.83 亿美元。东盟成为中国农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之一[1]。截至2020年底,中国对东盟国家农业投资存量为123.06亿美元,占中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总额的40.72%。中国在东盟国家投资成立423 家农业企业,占中国境外农业企业总数的41.88%,投资领域主要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盟的三个最重要的贸易伙伴[2]。与此同时我国专门针对东盟各个成员国组织开展了800 多期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活动,在农业作物选种与培育、动植物疾病防御与控制、沼气、气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合作。2020 年东盟贸易总量取得了巨大成就,超越欧盟发展为我国规模最大的贸易伙伴,我国也是持续十三年都成为东盟贸易规模最大的合作伙伴[3]。中国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上具有优势,而东盟则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上具有优势。与此同时,双方在农产品贸易结构与生产资源方面具备较为显著的互补优势,同时双方的农产品市场和人均收入较为一致,而且都构建了一个较为稳定、良性循环的营商环境,有利于促进双方贸易活动的顺利开展,具备较为显著的发展潜力。
本文按照海关编码(HS 编码)将东盟农产品划分为T01(活动物及动物产品)、T02(植物产品)、T03(动植物油脂)、T04(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四大类[4],分析探究上述几类产品的结构特征以及贸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推动中国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自从建成自贸区以来,中国和东盟在农产品贸易领域的往来日渐频繁,贸易额快速增长。根据图1 所示,自2011 年以来,中国对东盟农产品一直维持着贸易逆差,直到2016 年才稍微有一些改变。由于受全球经济下行影响,经济发展动力不足,造成2016 年进口规模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中国从东盟各国进口农产品总计141.62 亿美元,向东盟各国出口的农产品总额达到了150.48 亿美元,比去年增长了6.1%,贸易逆差变为贸易顺差,差额为8.86 亿美元。从整体而言,双边农产品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不过增速有所放缓。
图1 2011—2021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
自2010 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成立以后,双边贸易越来越密切,出口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图2 所示,中国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从2011 年的98.68 亿美元增长至2021 年的211.83 亿美元。随着双方贸易的不断深入,进口额也随之不断增长。根据图3 所示,2011 年中国从东盟进口农产品贸易额为143.94 亿美元,后持续增长。在农产品贸易方面,2021年我国从东盟进口规模达到了311.21 亿美元,增长幅度达到167.27 亿美元,增长了82.64%,平均每年上涨了12.32%。
图2 2011—2021中国对东盟国家出口农产品贸易额
图3 2011—2021中国从东盟国家进口农产品贸易额
2011—2021 年中国对东盟出口农产品的国家主要集中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5 国。根据表1 所示,这5 个国家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出口总额,占东盟农产品贸易出口总额的80%,其余5 国只有20%,而对柬埔寨、老挝、文莱等国的出口规模占比始终都在1%左右,近十年来基本未出现较为显著的变动。
表1 中国出口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额占总额比重
2011—2021 年,中国从东盟国家进口农产品主要集中在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4 国,根据表2 所示,这4个国家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进口总额,占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进口规模总量的九成,其他6 国的比例仅有一成。而马来西亚的进口规模总量逐年下降,越南的增长速度则比较快,印度尼西亚与中国的贸易规模未有显著变动。就总体而言,我国农产品进出口在东盟各个成员国中的布局并不均衡,进出口对象较为集中。
表2 中国进口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额占总额比重
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往来是较为密切的,其中所涉及的产品均具备着较为明显的土地密集型特征。根据图4 所示,尽管我国出口的农产品类型非常丰富,不过最关键的还是以第一、第二、第四类为主,而第三类农产品则较为不足。从提供的农产品类型而言,我国出口的产品为水平、蔬菜,占比超过了五成,而且基本都是属于初级产品,深加工比例非常少。
图4 中国出口东盟农产品贸易情况
在与东盟贸易过程中,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基本都是以第二、第四大类为主,这十年尽管其贸易规模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但是基本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第一大类的贸易规模逐渐扩大,这意味着贸易环境不断优化,竞争实力逐渐强化。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分析,我国在第二、第四大类农产品具有较为显著的优势,而第一、第三大类农产品则处于劣势。
根据图5 所示,中国自东盟国家进口的农产品主要集中在第二大类和第三大类,第一大类和第四大类所占比重较少,并且增长缓慢。2013 年以后,第二大类正式超越第三大类,发展成为我国进口规模最大的农产品。这也说明我国消费需求出现变动,对于植物类的需求大于动物类。根据比较优势理论,一国应该大规模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所以东盟在第二、第三大类上的优势较为显著。彼此的进出口贸易具有较为明显的互补性,不过在第二大类方面具有较大程度的竞争性。
图5 中国进口东盟农产品贸易情况
东盟各国拥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要素各不相同,与中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状况也有着很大差别。结合相关数据和资料能够发现,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主要是从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这五个国家。中国在2021 年与东盟五国,农产品贸易额已经高达485.81 亿美元,大约占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总额的92.73%。其中,中国与越南贸易比较多,在2021 年的农产品贸易额已经达到93.24 亿美元,是整个东盟十国中贸易最多的国家。相反的是,中国与老挝、柬埔寨、缅甸和文莱的贸易较少,2011 年这四国农产品的贸易额只有3.49亿美元左右,大约占中国与东盟贸易额的1.46%。到2021 年,进出口的农产品贸易额增长到21.79 亿美元,占中国与东盟贸易额的10.28%。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市场结构体现出了不平衡的现象,如果能切实有效的利用其余国家的市场来为中国提高农产品贸易额,将会促进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一直以来制约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农产品贸易发展的瓶颈是交通及物流的基础设施不健全。目前农产品贸易领域是将路运与海运作为最重要的配送手段。而中国对东盟有很大一部分农产品贸易是集中在水果贸易领域。由于水果容易腐烂,而海运的周期比较长,并不适合生鲜农产品的运输。中国的云南和广西两个地区与东盟国家接壤,是中国与东盟农产品的贸易走廊,因为该地区农产品物流设施较为落后,缺乏健全而完整的物流体系,缺少先进的物流产业园与仓储中心,在农产品的运输及储存能力等方面较为薄弱,制约了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东盟出口中国的农产品基本上均是一些热带水果,由于中国和东盟国家接壤的云南、广西等地区热带作物的种植面积相对较小,因此在与之竞争中并不具备相对优势,这则导致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中处于逆差状态;二是伴随东盟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中国农产品生产与出口结构的逐步调整,导致双方之间的贸易互补性减弱态势越来越明显,农产品贸易逆差情况日渐严重。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和东盟诸国在农产品出口贸易方面仍然处在较低阶段,中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优势并不显著。直至2016 年,这种状况才逐渐发生变化。在2016年的时候,中国从东盟进口的农产品总额为141.62 亿美元,整体降低了大约9.06%左右,而与此同时,中国向东盟出口的农产品总额为150.48 亿美元,相较于前一年提高了大约6.12%,这是中国在最近10 年第一次遇到贸易顺差,涉及金额共计8.68亿美元[5]。尽管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出现能够对于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进而释放出更多资源以推动高端产业发展,但是若逆差太大,那么则会直接影响到贸易活动的平稳有序开展,不利于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合作[6]。
东盟内部成员国之间普遍存在质量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使得所有产品质量问题都以成员国各自制定的标准为准,我国在贸易过程中必须符合各个成员国的标准规范,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无法有效评估[7]。当前,农药残留问题逐渐发展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制约因素,东盟各个成员国针对农药残留标准基本都属于技术法规,而我国属于强制性标准,标准规范总量达到了7107 项,所涵盖的农药类型、总量均超越了世界水平,监管机制非常严格,比东盟各国作设置的标准都要高[8]。另外,双方在有关农产品质量级别分类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果蔬类,双方都是以《UN/ECE 新鲜水果蔬菜标准模板》作为标准规范,但是不同国家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又存在较大差异,造成标准交叉率较低,质量级别分类标准无法做到统一[9]。
中国的农产品大部分都是以自然的形态进入物流渠道,加工产品在中国农产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据统计,中国只有四分之一的农产品是经过加工之后出口的,而东盟各国向中国出口的产品中经过加工的产品占绝大部分。一般来说,加工类农产品的附加值很高,但是在中国,经冷链处理的生鲜产品占比依然低于30%,而欧美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占比则已超过90%。由于中国深加工产品在整个农产品出口当中所占据的比例较小,从而造成农产品出口结构不科学,并在竞争重处于劣势地位。在中国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占比高达八成,而深加工只有两成左右[10]。这说明我国在农产品领域的出口结构不完善,在深加工技术和设备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中国在与东盟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过程中,贸易市场相对集中。为了有效减少潜在的市场风险,应该在调整中国进出口结构、稳定传统市场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产品出口中的积极作用。要采用政府扶持,国有企业控股,多部门协助的方式,认真有效地处理好对出口贸易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和地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在农产品贸易合作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老挝、缅甸等国在与我国贸易过程中设置了较为宽松的政策,尽管其经济水平以及机械化水平都比较低,生产力较为不足,不过由于农业土地资源较为丰富以及人力成本较低。中国政府应引导和鼓励国内农业及相关企业进入该类国家农业市场,给予技术援助,探索以土地承包和租赁等方式来进行深度合作。这既能够有效提升这些国家的农业生产能力,同时还能够减少我国的进出口成本,弱化潜在的风险,做到互利共赢。同时,中国要继续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来寻求更高农产品贸易合作,在满足中国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产品需要的背景下来增加贸易合作伙伴,不断分散我国的进口贸易风险。
中国和东盟各国大部分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农业技术水平不高,生产设备相对落后。各国现行的区域运输网络不完善,物流配送系统不健全,再加上与目标市场相去甚远,这均会导致运输成本不断增加,整体效率大幅下降,产品竞争力逐渐减弱。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明确提出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接下来,中国需要逐步健全农产品贸易物流体系,建设一些国际配送中心、保税仓等设施,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电商产业的充分融合,构建海陆空相结合、线上线下协调联动的物流配送系统。当前,中国与东盟各国均在着力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并对于沿线铁路、港口等诸多设施予以改造和调整,旨在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物流配送能力。比如,中国云南临近缅甸、老挝、越南等多个地区,而广西则是紧挨着越南,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们应当借助于公路与铁路推动双边贸易实现快速健康发展,逐步提升运输效率。另外,为充分确保鲜活农产品质量,提升配送效率,中国则需要适当增加在航空运输领域的投入,设置专门针对这类农产品运输航线。总而言之,在推动区域贸易实现平稳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各国政府均需要增加在物流领域的投入,努力提升产品配送效率,为双方贸易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更为优越的条件。
中国和东盟在农产品出口方面长期处在逆差状态,这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双方农产品贸易活动的平稳有序开展,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迫在眉睫。中国应当逐步调整与优化农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差别化和多样化。大力培育具备更强竞争力的特色产品,完善竞争结构,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水平,同时要将农业生产向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型经营转变,进而在国际贸易中占据更大优势。东盟国家在贸易过程中的优势重点体现在资源型农产品与原料型中间产品两个领域,相比较而言,中国在这些领域是处于劣势地位的。因此在接下来的产品定位选择与政策制定方面,应当进一步减少对于本国的这些劣势产品进行扶持,将更多的资金放在优势产品领域,着力增强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对于中国而言,劳动力资源充足是中国所具备的一个突出优势,因此在未来规划上应当努力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不断调整产品品种结构,加大扶持农产品深加工力度,与此同时,还需要结合当前的实际状况,适当减少低端农产品出口额,进一步增加深加工农产品出口额。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国家需要对于相关产业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支持,从而使中国在区域贸易活动中更具竞争优势。
目前中国包含国家标准近3.7 万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83 项,标准体系日益国际化,受到国际认可[12]。因此,为了尽力促进双方自由贸易,中国与东盟应当强化交流与互动,逐步完善合作机制,构建一整套较为完整且高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确保双方之间的贸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中国可向东盟国家推广跨境贸易标准化的经验,让中国标准在载体、内容及对象上全方位对接东盟。同时要依托中国—东盟标准化平台,成立统一的农产品跨境贸易标准管理机构,号召行业、企业共同推广中国标准。比如定期举行农产品跨境贸易标准大会和培训班,向东盟国家宣传中国标准,以及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向东盟国家传授中国农业标准成功经验,让中国的标准走出去,努力推动中国标准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统一标准。
农产品深加工的程度会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在国际贸易中,提升产品附加值带来的效益是非常可观的。所以在农产品出口占比中,我国要不断提升高级农产品的比重,逐渐降低初级农产品比重,切实提高出口贸易附加值。首先要积极学习和借鉴成功的经验以及技术,引进高效率的技术设备和人才,利用数字化技术来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强深加工能力,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切实有效地提升出口贸易附加值,强化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实力[11]。其次要积极扶持和引导一大批龙头公司,发挥其竞争力强、覆盖领域广、技术水平高的优势,而龙头企业具备深度开发农产品的实力,能够使产业链和价值链更加完整,带动本土农产品出口。最后要做大做强本土企业,优化出口的农产品结构,实现出口多元化,开发具备独特魅力的本土品牌,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由于目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国与东盟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也受到了较多制约因素的影响。从整体而言,农业发展状况异中有同,双方农产品资源优势具有互补性,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需求接近,这也是双方能够进行深入农产品贸易合作的重要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快速发展。就贸易关系而言,我国与东盟各个成员国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少数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双方依存度较高。随着双边农产品贸易的深入发展,下一步我国还要进一步扩大贸易规模,推动我国农产品更好地“走出去”,逐步提升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