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社会主义?

2023-11-15 05:36秦子忠
文化纵横 2023年3期
关键词:理论

姚 洋 秦子忠

上世纪80年代初,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经验、纠正错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这个命题突破了被时人视为正统社会主义的斯大林主义,明确提出了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照搬他国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四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历程证明,中国走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完全正确的选择:我国已经从一个贫穷的国家变成了中高收入国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在改革历程基本完成、市场经济已然确立、人民生活水平达到小康之后,可以判断,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已大致完成。下一步,中国社会主义应该像经典理论预测的那样,进入一个更高阶段,还是进入一个长期稳定时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理论层面,党的理论建设落后于党的实践,在内外宣传上没有形成一个能够完整讲述党在过去四十多年成功经验的逻辑一致的叙事。由此,党不得不用西方理论来阐述我国的制度体系,而这样的理论与现实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党内因此形成理论与现实脱节的焦虑。这种焦虑也投射到社会主流对中国未来的认知上面,社会如同悬浮在空中一般,不能确定未来的方向——中国是要变成西方那样的“民主社会”呢,还是向着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抑或稳定在目前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三个方向在政治制度、所有制形式和经济关系等方面具有非常不同的后果,对每个人的未来都具有非同凡响的影响。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的新时代。如果说党在此之前的三十多年里的主要任务是“破”的话,那么,党在新时代的主要任务就应该是“立”。党的下一步的理论任务是构建稳定的、有利于中国社会长治久安、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完成这个任务需要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的新理论。这个理论必须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能够反映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历程,从而保证党的理论的连续性;二是能够解释党的百年,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成功的经验,从而为党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三是必须与中国民众的底层心理结构相适应,从而获得民众的广泛认可;四是吸收世界主流价值,从而获得世界主流的认可。

下一步,中国社会主义应该像经典理论预测的那样,进入一个更高阶段,还是进入一个长期稳定时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已大致完成,我国将进入一个稳定的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社会主义的最高目标是《共产党宣言》确立的共产主义理想——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这个目标与中国社会强调个人自我完善的传统是一致的,中国社会主义应该尽最大可能消除妨碍个人实现其抱负的环境、社会和家庭约束,鼓励个体的自我完善。为此,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应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转,并为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经济制度则应该在保证效率的同时,通过再分配等手段提高民众的能力,以便使每一个人都实现自由和全面的发展。

因此,本文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向上做出的一个努力。事实上,党自1978年以来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传统相结合。[1]在哲学层面,党回归了中国的务实主义传统,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张,由此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门;在实践层面,党采纳了选贤任能的主张,建立了完备的干部选拔体系,重新建立奖勤罚懒的市场机制;在社会层面,党鼓励传统文化的复兴。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就是要打通马克思主义、党的百年实践以及中国传统中优秀的国家治理理论和实践。

本文提出的稳定的社会主义理论,并非另一种历史终结论。一方面,我们对未来秉持开放的态度,不对社会主义之后的社会形态进行描述;另一方面,世界上存在社会主义,也存在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呈现竞争和融合并举的态势,世界范围内没有出现历史终结的迹象。中国社会主义理论如果能够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适合中国的理论,就已经足够了。

一、新时代和稳定的中国社会主义

以苏式社会主义为代表的传统理论认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2]受此影响,苏联和我国的社会主义都走过一段弯路,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和政府计划,最终导致经济运行的低效。苏联因为积重难返,在与美国的竞争中败下阵来;我国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及时进行理论和实践的调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社会主义理论方面,党的十三大正式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拥有明确定义的条件,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国业已打破了这些条件。

(一)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党自1978年以来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传统相结合。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概念,最早见于1958年6月17 、18日北京经济学界举办纪念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出版一周年座谈会上时任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代理所长孙冶方的发言。[3]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里使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报告指出:“在中国这样落后的东方大国中建设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新课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总起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从这段引文可以看出,初级阶段的基础是我国当时还处在工业化初期的现状;而党在初级阶段的任务是完成工业化,实现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当的经济条件,进行体制改革、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制度。从这个角度来看,今天的中国已经接近完成初级阶段的任务。

我国工业已进入以创新为主体的内涵式发展阶段

在工业化方面,我国的工业就业和增加值比重都在2010年达到最高峰,之后进入以创新为主体的内涵式发展阶段。我国的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的29%,几乎是排在后面的美国、日本和德国的总和。另一方面,农业的就业比例持续下降,农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更是低于8%。与此相呼应,城市化水平以每年一个多百分点的速度递增,目前已经达到65%,到2035年将达到75% ~ 80%。东部城市和中西部中心城市的市容市貌已然接近,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

党在初级阶段的任务是完成工业化,实现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当的经济条件,进行体制改革、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制度。

在收入方面,我国的人均GDP已经接近世界银行确定的高收入国家水平。过去十年的减贫措施消除了绝对贫困,民众的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自2003年起,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到今天,几乎百分之百的农村居民加入了新农合。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在逐步推广,老有所依的千年梦想正在逐步实现。

在改革方面,上世纪80~90年代开展的价格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政府体制改革和以入世为代表的对外开放,为我国经济在新世纪头十年的超高速增长奠定了基础。在过去十年里,我国经济进入调整时期,而改革的步伐也没有停下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等,是这一时期的标志性改革。

综上所述,可以判断,我国已经接近完成初级阶段的任务,中国社会主义正在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二)稳定的社会主义的必要性

在初级阶段的任务接近完成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应该进入一个长期稳定时期,其主要标志之一是形成一个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长期存在的新理论。这个新理论必须能够阐释改革开放之后党如何成功地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伟大成就,同时也能够为党的宪法地位提供为广大民众和国际社会接受的哲学论证。

社会主义革命所建立的平等社会开启了中国现代化的大门,社会主义建设所建立的工业基础也为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基础。

党的百年,是中国现代化进程最为激烈的百年。环顾世界历史,现代化几乎总是以社会革命为开端。社会革命的任务是推翻旧世界的政治、社会和文化逻辑,代之以现代社会的政治、社会和文化逻辑。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以社会革命为己任,在取得政权之后便领导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革命。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前三十年里,尽管党也犯过错误,但社会主义革命所建立的平等社会开启了中国现代化的大门,社会主义建设所建立的工业基础也为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基础。只有从这两个维度出发,并把它们放在全球现代化的进程中,才可能完整地把握新中国前三十年的意义。中国社会主义的新理论,必须继承建党初期的理想,并反映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其核心就是构建一个平等和包容的社会。

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经济腾飞,完成了第一个百年目标。这些成就显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为党提供了坚实的绩效合法性。然而,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党的实践与经典理论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

党在改革开放之后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否定了苏式社会主义的“正统”制度安排,肯定了生产资料的公私混合所有,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这样的实践与马克思的经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之间存在差距。一些理论工作者因此倾向于认为,当代的经济制度安排是过渡性的,最终中国还是要全面实现公有制。这种观点背后是一种线性历史观,它不仅没有得到历史的证明,也不是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终其一生都慎言未来社会,他的工作主要是批判和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及其发展趋势,他关于未来社会的洞见也仅仅是批判现存社会的一种产物。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论述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把共产主义作为一种可以实施的制度蓝本推荐给工人运动。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如此写道:“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4]党在中国的实践,正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典范。党的理论工作者不应该拘泥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而是要把党的实践精练成新的理论。

由于缺乏能够说明中国共产党体制正当性,并与党的实践相统一的理论,中国社会弥漫着焦虑情绪。改革开放的四十年,特别是过去的二十年,是中国造富的时代。我国的净资产总量已经超过700万亿元,其中70%以上掌握在私人手里。[5]在线性历史观的影响下,有产者对于未来充满不确定性,害怕哪一天自己的资产被国有化。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下,每当社会上有负面消息的时候,有产者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加速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去。这显然不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利于中国共产党体制的长治久安。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政治哲学的支撑,党的理论与实践的普遍性意义未能得到深入的揭示,在外宣方面也出现有话说不出的“卡嗓子”现象。

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经济腾飞,完成了第一个百年目标。这些成就显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为党提供了坚实的绩效合法性。

本文提出的“中国社会主义”是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和党内焦虑的理论创新。这里有意去掉了“特色”二字,原因有二。一是所谓“正统的”社会主义——苏式社会主义已经被证明失败了。事实上,如果严格遵守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运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的教导的话,也不应该存在“正统的”社会主义。二是中国共产党已经走出了一条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成功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社会主义本身就是正统社会主义之一种。中国理论工作者的任务是总结党的成功实践,形成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接下来,本文将从目标、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三个方面阐释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

二、中国社会主义的目标

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从个体理性出发,将政府(国家)看作个体为自保而形成的一个均衡选择;国家本身不具备任何价值取向,其制度体系也被构想为一套价值中立的程序。然而,“价值中立”本身就是一种价值,潜含着上世纪90年代初期罗尔斯提出的政治自由主义主张,即社会在“重叠共识”的基础上尊重每个人的自由。但这种脱掉社会核心价值的政治自由主义,与其说是对自由主义的发展,毋宁说是对美国社会价值瓦解、身份政治兴起的妥协;其结果我们已经看到,就是如今在欧美泛滥的各种民粹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本身拥有价值目标,并在个人目标与社会目标之间做出恰当的平衡。

(一)社会主义统合个人目标和社会目标

在微观层面,个人的行为是有序的或者说是追求计划的;但在宏观层面,因为不同个人的计划不相同,甚至不兼容,个人行动的集体表现并不一定能够实现个体意义上的计划性。因此,平衡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社会亘古未变的一大难题。在启蒙运动之前,几乎每个社会都以压抑个人为代价来获得社会秩序。在启蒙运动时期,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论证,市场具有“看不见的手”的能力,可以完美地统合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然而,此后一百多年的资本主义实践表明,以私有财产和不加节制的市场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无法保证所有人都从市场中获益,也无法保证社会目标的实现。这正是19世纪欧洲产生工人运动和民主化运动的原因。即便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革新与整合,今天的资本主义也无法解决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问题。究其原因,支撑资本主义的信念始终是个人主义,而社会目标被封冻在个人选择的过程之中;更为致命的是,即使社会能够形成稳定的目标,资本主义也没有内设的机制来实施这些社会目标。

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容易统合个人目标和社会目标。社会主义尊重个人的目标,但在将这些目标集结为社会目标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并不是听任纯粹发自个体的机制(如市场)来自发形成社会目标,而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办法对个体目标进行统合。个人的私人空间得到尊重,但在那些涉及集体行动的领域,国家(经由一定的机制)就会介入。

在现实中,统合个人目标与社会目标之间的关系,更多涉及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原始资本主义之所以受到有良知者的谴责,主要是因为它让少数人占有了绝大多数的社会产品和财富,而置大多数人于困顿和不堪之中。由于其国家先天存在缺陷,资本主义无法彻底矫正这种不平等。社会主义国家本身具有正义的价值取向,可以通过对市场的规制以及再分配调节社会的平等程度。

社会主义国家本身具有正义的价值取向,可以通过对市场的规制以及再分配调节社会的平等程度。

(二)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呢?从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一种社会形态这一基本性质来看,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一定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人作为个体受制于情感、冲动和理性计算;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又受制于社会环境(阶级、宗教、制度、邻里等)的约束。在历史上,个体的人受到社会的人的压制。启蒙运动把人从宗教和王权中解放出来,确立了个体价值和理性在人类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时至今日,它们仍然是世界的主流价值的一部分。然而,19世纪的资本主义把人性和阶级社会的冲突赤裸裸地呈现在所有人面前。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根本上科学地思考这种冲突并提出解决方案,这就是实现共产主义,其本质是解决人的根本性问题。共产主义社会因此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自由发展”,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本意,就是每个人都打破了自身和社会施加的约束,完整地、随心所欲地实现自己的潜能。[7]这个理想,超越所有“主义”。

为此,作为追求共产主义理想的社会主义,其最终关注点理应是个体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关注个体,让社会主义既可以包容自由主义,也可以实现对自由主义的超越。即使是作为价值体系的自由主义,也只是关注人的静态价值和平等关系,而不关注人的自由的动态发展,因而极容易变成保守主义。相较之下,社会主义更关注如何增进个体的自由,因而总是进步的,向前看的。被保守自由主义者奉为圭臬的“免于……”的被动自由当然重要,但现实中存在的绝大多数不公,并不是坚持被动自由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国家和社会的行动进行矫正,以增进个人“能够……”的主动自由。

从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一种社会形态这一基本性质来看,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一定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当代左翼经济学家、政治哲学家阿玛蒂亚·森对此有深入和精辟的论述。[8]他的能力学说将左翼自由主义大大地推进了一步。与其他左翼学者强调平等的资源分配不同,森要求政府和社会关注每一个人的基本能力——一个人实现有意义的目标所必须具备的功能组合,从而使每个人都成为自己的主人。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实现这些基本能力所需的帮助也不同。因此,平等的资源分配并不能让每个人获得他所需要的基本能力,政府和社会必须实施因人而异的政策。

然而,森的能力学说可能会因为过于强调国家的义务而忽视个体的能动性,从而走向被动的福利社会。在这方面,儒家学说可以提供帮助。儒家超越森的地方,是强调个人的修行能力,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国家和社会不仅要为个人提供充分的条件,而且要鼓励个人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儒家看重个人努力在人的全面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在儒家看来,“仁”是做人的最高标准,人人皆可为尧舜;但是个人能否最终成为圣贤,则取决于后天的环境与个人的努力。孔子深谙“性相近、习相远”的道理,因而主张克己复礼、下学上达,终其一生都在努力完善自身,并通过有教无类帮助他人发展。孔子之后,孟子侧重人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因而主张“存养心”与社会教化。荀子侧重人生而有之的生理欲望,因而主张“化性起伪”和制度约束。孔、孟、荀三人的主张都是促成个人的自我完善,成就个人的君子人格。

据此,每个人都具备成为自由完整的人的潜能。中国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遵循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共产主义描绘的蓝图,提供一切可能让每个人发挥这种潜能。具体而言,每个人所面临的约束是不同的。因而,中国社会主义必须像阿玛蒂亚·森的基本能力学说所指示的那样,给予每个人不同的关照,以充分提高每个人的基本能力。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主义还应遵循儒家的传统,进一步强调个体的意愿,充分激发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儒家看重个人努力在人的全面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在儒家看来,“仁”是做人的最高标准,人人皆可为尧舜;但是个人能否最终成为圣贤,则取决于后天的环境与个人的努力。

三、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

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共产主义的政治构想是实现真正的民主,其基础是完全自由和完善的个人。他们认为,在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下,公民的权利是由法律决定的,而法律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所以,资产阶级民主并不是真正的民主。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成为完全自由的人,既不受外力的左右,也不受自己情绪的左右;人不是为了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了人而存在。然而,完全自由和完善的人与马克思对人的生物本质的肯定之间存在一道鸿沟;完全自由和完善的人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而不是现实的存在。社会主义必须基于现实人性建立政治制度。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各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在摸索中进行社会制度建设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但走了很多的弯路。中国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具体而言,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吸收或延续了中国政治传统中的优秀成分。

首先,选贤任能是儒家与墨家结合之后产生的中国古代政治原则,是中国古代宪制的重要组成部分。[9]它的人性基础是儒家的人性论以及个人的自我完善。与西方政治哲学所秉持的单一的、原子化的自利假设不同,儒家相信人性是多样的、流变的和可塑的,每个人最后能够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他所处的环境和个人的努力。[10]每个人都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向着成圣成贤的方向发展,但每个人在现实上所达到的高度是不一样的;而国家治理离不开政治层级,越高的层级对官员的德性和能力的要求越高,因此,选贤任能、把具备一定贤能成就的人士选拔到一定的职位上,就成为具有宪法意义的制度安排。

据此,选贤任能可以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供宪法地位。党由中国社会的先进分子组成,从儒家的角度来看,党员群体就是选贤任能的预备队。党内的升迁既看党员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也看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执行党的任务的能力。党的中央机构负责官员选拔并制定国家的立法思路和大政方针;党的宪法地位之一就是替代西方民主下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由此可以避免西方民主下的民粹主义倾向。

中国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具体而言,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吸收或延续了中国政治传统中的优秀成分。

其次,儒家民本主义的一个现代阐释版本就是主权在民。在这方面,白彤东做了大量的论证工作。[11]具体而言,儒家把仁作为对君主的最高要求,而仁就是善待百姓,“仁者,爱人”。“得乎丘民而为天子”,这是儒家为君主设定的政治合法性。在当代语境下,这就是林肯的“民享”的含义。而且,儒家赋予百姓用暴力铲除无良君主的权利;在制度层面,汉唐也发展出君臣共治的宪制安排。[12]就“臣”来自民众而言,这实现了林肯的“民有”。在肯定“民享”和“民有”的前提下,儒家政治的现代版本就必须把主权赋予民众。一方面,既然执政者肯定民众对国家的拥有权(“民有”),且国家的目的是提高民众的福祉(“民享”),那么执政者就应该把最后的决定权交给民众;另一方面,当民众获得最后的决定权之后,他们就会打消对执政者能否践行诺言的疑虑,增强民众对执政者的信任。

但是,如此建立的人民主权是有所限制的。在“民治”方面,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拥有不同于西方民主的看法。由于每个人在成仁的道路上成就有所不同,所以,人民主权需要在两方面受到限制。其一,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胜任所有的政治职责,选贤任能必须是一个具有宪法意义的原则,人民主权不能替代选贤任能这一宪法原则。其二,人民主权因此是被动的,不像西方民主的议会那样主动地设立法律,而是掌握通过或否决中央机构提出的立法意见、大政方针以及人事任免的权力。

在现实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党推荐立法,制定大政方针,选拔官员;人民代表大会则听取意见,凝聚共识,行使立法和批准官员任命的权力。当代中国的政治结构是民主集中制和协商民主的结合。这样的安排下,党的人事任免和大政方针决策必须经由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意方可实施。另外,党为人民代表大会提供立法思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必须由独立的法院来实施。最后,政府的日常行政由国家行政机构(国务院)来执行。如此,国家权力分配在党、人民代表大会、法院和国务院之间,自然就实现了权力的制衡。

再次,并不是所有贤能者都愿意进入党的选拔体系,这些人生活在各行各业和社会的各个层次,具备体系内所没有的知识和能力。因此,为这些贤能者设立谏言机构是必要的,这正是人民政协的作用。

以上宪法安排赋予中国共产党在宪法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也将中国共产党的决策置于人民主权之下。党的核心作用有利于社会公意的形成和实施,是中国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势之一。人民主权的否决权体现了民众对党的决策的最后表决权,促使党始终把人民的福祉放在第一位。这样的安排将国家治理纳入法治的轨道,党和其他国家机构的活动都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由此可以实现党与民众之间的相互确信——党确立了宪法地位,而民众确信党的权力受到约束——从而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体制的长治久安。另外,这样的安排避免了西方民主所面临的两个严峻挑战:民粹主义困境和利益集团对政治的操控。

四、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核心作用有利于社会公意的形成和实施,是中国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势之一。

苏式社会主义失败的根本原因之一,是教条地应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剩余价值和剥削理论,是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提出来的,从学术角度来看,是一种哲学论证策略。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本雇用工人是常态,工人无法掌握自己的所有产品,马克思因此认为工人处于被剥削的状态。这是马克思为了动员无产阶级起来革命所做的论证。然而,在回应工人阶级运动和社会主义竞争的过程中,资本主义不断演化,到今天的信息技术时代,已经不再是资本雇用劳动一统天下,资本市场的发展让从事创新的劳动者能够很容易地使用资本,实现了劳动雇用资本的情形。

(一)混合所有制和市场原则

洛克注意到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对财产权的欲求,并第一个为财产权的保护提供了辩护;[13]斯密论述了基于社会分工的自由交换,即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如何增进整个社会的财富;[14]李嘉图等经济学家更进一步,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视为自然规律,并将理论重心放在市场交换与分配问题上。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是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而是人类社会某个历史阶段的产物。作为超越自由主义学说的理论范式,马克思主义学说揭示了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合法化相伴随的,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以及在自由市场交换掩盖下资本对劳动的支配与剥削。马克思还论述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会导致社会不平等关系的极化,进而带来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足,以及资本主义在不可消除的周期性危机中最终走向自身的解体。

然而,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对资本主义消亡之后的经济制度给出详尽的描述;随后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权,也不是如他所预言的那样产生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始终是一个问题。苏式社会主义基本上把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等同于国家所有和中央计划,它取得过历史性成就,但最终走向解体。经此挫折之后,从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制度从单一化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变革为多种所有制共存和按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混合经济制度。[15]伴随着这一变迁,中国经济取得巨大的成就。

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对资本主义消亡之后的经济制度给出详尽的描述;因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始终是一个问题。

事实上,混合所有制是“二战”之后世界的潮流。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纷纷转型,引进私有成分和市场交换;另一方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也没有放弃公有成分。托马斯·汉娜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西方国家的国有化程度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低,相反它占有相当的份额。更值得一提的是,汉娜根据近期多项民意调查发现,美国民众,尤其是年青一代的美国人,对社会主义的评价普遍好于对资本主义的评价。[16]

混合所有制之所以成为多数国家的选择,是因为它符合效率逻辑。历史经验表明,所有制度最终都要经历效率的检验,那些低效率的制度最终会被高效率的制度所替代。因为在政治实体之间的竞争中,老政权要么被效率更高的外部新政权所取代,要么迫于外部更高效率政权的入侵危险而改弦易辙。工业革命之后,技术的发展推动社会分工不断深化,市场成为组织生产、交换和分配的最有效的机制。市场的分配原则是要素报酬原则。资本和劳动一样是任何生产都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因此理应享有和劳动一样的分配原则。市场交换又需要清晰地定义产权,因此,总体而言,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是与市场交换相容的所有制形式。但是,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在存在不可分割的外部性或需要共同协调的领域,市场就无能为力了;此时,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就可以发挥重大作用。

总体而言,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是与市场交换相容的所有制形式。但是,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在存在不可分割的外部性或需要共同协调的领域,市场就无能为力了;此时,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就可以发挥重大作用。

那么,混合所有制中公有和私有的比例有一定之规吗?就大的原则来看,公有制适合于外部性较大且无法分割或需要政府出面协调的领域。许多外部性是可以分割或通过增加竞争消除的,如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因而无须公有。在存在无法分割的外部性的领域,如国防、城市基础设施和基础科研活动等领域,公有制更能发挥作用。在一些存在外部性且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进行供给的领域,私人所有尽管可行,但可能带来很大的社会负效应,或私人动力不足,公有制也应占据主导地位。前者如基础教育,尽管由市场来提供教育是可行的,但由此可能带来对教师和学生资源的争夺和学生选拔的白热化,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所以基础教育应该由政府主导。后者如基础医疗,投资可观,但收益低,私人的动机不够,因而也应该以政府提供为主。

效率不能脱离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而后者随时都在变化,公私比例因此也应该随时动态调整。就当前中国而言,确定公有的边界、保护私有产权、增进市场的活力,是中国在世界经济竞争中取胜的不二法则。由于中国社会主义的长期性,当前我国不存在向着完全公有制过渡的趋势和客观条件。新时代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纠正过去几十年一些领域的乱象,如腐败、官商勾结、两极分化等,但这并不意味着回归一大二公的时代;在纠偏之后,应当更好地保护私有产权,让市场在更加规范的层次实现良性运作。

(二)再分配原则

中国社会主义实行混合所有制和按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并不意味着就放弃其他原则。在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这个最终目标之下,中国社会主义通过再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资本主义社会开始福利社会的建设,一些国家也实现了共同富裕。特别是北欧国家,政府可以动用大比例的社会最终产出进行大规模的再分配,在共同富裕方面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头。那么,中国社会主义的再分配与资本主义的再分配有何不同呢?

根本不同在于再分配的动机和目的。在动机方面,资本主义的再分配是执政党与选民之间的一种交易。在一人一票的制度下,政党必须讨好选民以获得选票,而为民众提供福利是一个重要手段。西方政治学里有在位者优势理论,说的就是在位的执政党可以通过发放福利赢得更多选票。在目的方面,资本主义的再分配没有一个终极目标,民众和利益集团的压力是唯一推动力。西方的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把福利交易看作政府和民众之间契约的一部分,但在一人一票的机制下,这种契约最终无法避免滑向民粹主义,福利社会演变为既庸俗又阻碍社会进步的机制。中国社会主义的不同之处在于,再分配具有始终如一的目的——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政府进行再分配,不是为了讨好民众,而是要增进每个人的基本能力,特别是收入能力。简单地发放福利、把收入拉平似乎可以实现共同富裕,但在多数国家,特别是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这样的共同富裕是不可持续的。授人以渔才是再分配的最佳方式。

效率不能脱离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而后者随时都在变化,公私比例因此也应该随时动态调整。

如前所述,儒家强调每个人努力的重要性,这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的再分配具有规范意义。在市场分配层面,儒家赞同亚里士多德的比例原则,即一个人的所得应该与他的贡献成比例。但这并不意味着儒家完全摒弃平等诉求。既然相信每个人都具备成圣成贤的潜能,现代儒家就不会拒绝为每个人提供发挥潜能所需要的社会和个人条件。在现代儒家那里,追求平等不是追求结果平等,而是追求能力平等。但一个真正的儒家一定是务实主义者,秉持中庸、不走极端、不相信绝对真理。在追求平等的过程中,儒家不会相信绝对的能力平等;在实践中,儒家会着眼于局部改善,而不是毕其功于一役式的运动。在当前中国,共同富裕应该是一个长期目标,近期应该着重于消除民众在获取平等的收入能力方面的障碍,特别是教育领域的不公平,而不是进行彻底的收入转移。

五、结语

在过去四十多年里,改革开放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就。然而,成就背后也出现了大量的问题,如贪腐、官商勾结、收入极化等。新时代的一大任务便是系统性地纠正这些问题。纠偏不是要回到过去,而是要为稳定的中国社会主义提供条件。本文是这方面的一个尝试。我们提出的中国社会主义的目标以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充分汲取了当代世界主流价值和儒家传统的养分,因此可以在最大范围内团结各界人士,整合社会力量。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论证结合了马克思主义的政党理论和现代儒家政治理论,为党和民众之间的确信提供了宪法基础。我们提出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了混合所有制和市场原则,并将再分配的目标设定为提升民众的能力水平,因而消除了“所有制焦虑”,为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支持。由此确立的中国社会主义是中国的一个长期社会形态,有利于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足够的制度保障。

在当前中国,共同富裕应该是一个长期目标,近期应该着重于消除民众在获取平等的收入能力方面的障碍,特别是教育领域的不公平,而不是进行彻底的收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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