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恒森,刘 璇,王军礼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办公厅, 北京 100010;2.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 北京 100010;3.国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1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将“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作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目标,把缩小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3—2021年,居民收入差距特别是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趋势明显。准确把握地区居民收入、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及其演化机制对推进共同富裕有重要意义。
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是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表现形式,反映了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的不均衡程度。学界对地区居民收入及其差距展开了全方面的研究。
一是关于城市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和数字经济等要素对居民收入差距的“U”影响研究。陈旭[1]认为我国城市蔓延对城乡收入差距有先扬后抑的倒“U”影响,制造业地理集聚有效地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城市蔓延削弱了地理集聚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陈文等[2]实证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发展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存在“U”型关系,即数字经济发展初期会降低城乡收入差距,但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拉大城乡收入差距,产生数字鸿沟问题。梁杰等[3]认为:基于农村土地流转的门槛效应,农村金融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存在先扩大后缩小的倒“U”型关系。当土地流转程度低时,金融机构对农户具有较强信贷约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随着土地流转程度提高,金融机构对农户信贷约束得以缓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二是关于三次劳动生产率、三次产业劳动收入和区域发展等对居民收入差距的结构影响研究。张延群等[4]对2017—2030年城乡收入差距的走势进行预测。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比值,农村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以及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工资差距等,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长期决定因素。未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将持续下降走势,但仍会处于较高水平。焦音学等[5]分析三大产业劳动收入份额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劳动收入份额与城乡收入差距为线性和拟线性趋势。第一产业需要增加资本投入,第二、三产业需要提高劳动收入。城乡内部及总体收入差距主要源于第二、三产业。提升劳动收入水平普遍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但资本收入水平提升仅有助于缩小西部地区收入差距。肖若石[6]从区域间的发展因素与地区制度因素两方面分析影响我国居民地区收入差距的成因。地区的制度性因素是制约区域间收入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其中城乡二元结构分割对收入扩大的平均影响程度约为50%。
三是关于农村居民收入及其差距的研究。孙枫等[7]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得出,农村居民个人收入差距主要源自努力不均等,其对收入差距的贡献率超过70%,而机会不均等的贡献率仅约26%。但与努力不均等相较,机会不均等程度及其对收入差距贡献率的上升趋势更为显著。杜鑫[8]研究表明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比2010年提高了大约20%,各收入组之间的收入差距无论是绝对收入差距还是相对收入差距都大幅扩大;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性净收入是当前农村居民的两大主要收入来源,转移性收入数额及其所占比例均显著提高,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对农民增收产生了显著效果。陈叶玲等[9]通过分析农村居民收入变化、结构演变及增长贡献率发现:1988—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按不变价计提高了7倍,地区间差距加大;发达地区工资收入比例高,增长贡献率高,经营收入增长贡献率低,经营规模大的地区农村居民收入较低,经营收入比例高,转移收入增长贡献率高但工资收入贡献低;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速下降,其中经营收入增速特别低且与非经营收入明显负相关。万海远等[10]分析2013—2018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新状况,发现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显著,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市场化收入贡献率下降是农村内部差距上升的主要原因,低收入群体市场化收入增速下降,高收入群体要素回报率上升。
另外,昝欣等[11]通过匹配2005年我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272个城市的相关数据,实证城市道路对我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效应。城市道路影响城市规模,正向推动城市收入差距扩大[11]。在城市规模较大与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城市道路对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正向效应较小;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或规模较小的城市,城市道路对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正向效应较大,表明城市道路对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异质性。
本文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数据资料梳理我国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新事实和特征演变,并分析当前我国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提出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对策。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实施非均衡的区域发展战略,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这造成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结构不同,与之相应的是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地区发展不均衡的态势明显改善,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总体呈缩小趋势。下面,我们从省际、四大板块和南北地区3个区域空间维度分析研究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变及现状。
2013—2021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省份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看,2013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上海,42 174元)是最低省份(西藏,9 740元)的4.33倍,相差32 434元;到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上海,78 027元)是最低省份(甘肃,22 066元)的2.54倍,两者相差55 961元。最高最低省份之间相对差距大幅缩小,如今已达到新世纪以来最低水平,但绝对差距不断扩大。从基尼系数看,2013—2021年省际基尼系数(1)将每个省市作为一个个体,计算31个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持续下降,从0.198降低到0.177(见图1)。省际基尼系数走势表明,8年来更多居民收入较落后的省份与较高省份的相对差距在逐渐缩小,省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更加均衡。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2013—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8 311元增长到35 128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年均实际增速为6.44%。在2013年低于全国均值的21个省份中,有14个省份的年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增速,其中西部地区省份占有10个(2)西部地区10省份的增速分别为:西藏(10.26%)、贵州(8.33%)、重庆(7.56%)、四川(7.37%)、云南(7.38%)、甘肃(7.32%)、陕西(7.03%)、青海(6.71%)、新疆(6.69%)、宁夏(6.67%)。,西藏、贵州和重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前三。中部省份安徽、江西和湖南增速也快于全国。值得注意的是,囿于经济发展乏力、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以及大量人口外流三大因素,东北三省增速均低于5.20%,明显落后于其他各省。
为探讨省际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原因,我们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做进一步分析。经计算,2013—2020年(3)由于部分省份尚未公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数据,故在分析居民收入来源时,年份区间均为2013—2020年,下同。,31个省市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差距明显下降,财产净收入差距高位波动,经营净收入差距低位略上扬(见图2)。结合细分项2020年占比(4)2020年,全国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为55.66%、16.49%、8.67%和19.18%。分析,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差距下降是省际收入差距缩小的主导因素。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2013年以来,党中央将缩小区域差距作为一项需要持续推进的重大任务,着力推动落后地区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所覆盖省份的发展进入快车道。经测算,2013—2021年四大板块间居民收入差距呈逐年缩小趋势,基尼系数从0.113 7降低到0.096 9;具体到四大板块内部,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省际基尼系数在波动中下降,西部地区省际基尼系数逐年下降,中部地区省际基尼系数在波动中略微上升(见图3、图4)。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从四大板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看,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发展良好,年均增速分别达7.12%、6.67%,分别比全国高0.68、0.23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年均增速达6.24%,比全国低0.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年均增速为5.08%,比全国低1.38个百分点。与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从2013年的0.64、0.59提高到2021年的0.66、0.62,只有东北地区分别从2013年的0.76降低到2021年的0.69。从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也可以看出,在东部地区增速相对放缓的同时,中部和西部地区增速相对较快,四大板块总体呈现收入差距缩小趋势(见表1)。
表1 2013—2021年四大板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为消除价格影响后数值,即以2013年为基期,消除物价指数。
从四大板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看,2013—2020年,中西部地区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年均增速高于东部地区,三者与东部地区对应收入来源的比值都得到提升;中西部地区财产净收入年均增速低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财产净收入与东部地区相比几乎未变动,但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比值呈下降趋势。东北地区居民除转移净收入增速高于其他地区外,其他三项收入增速均低于东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增速大幅下滑(见表2、表3)。
表2 2013—2020年四大板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年均增速 %
表3 2013—2020年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居民收入四大来源分别占东部地区的比重 %
2013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以数字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快速发展,资源型、能源型城市陷入发展困境,南北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拉大。从南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看,南方地区年均增速为6.73%,比全国快0.29个百分点;北方地区年均增速为6.07%,比全国慢0.37个百分点,比南方地区年均增速慢0.66个百分点。从南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看,2013年北方地区是南方地区的89.82%,到2021年该比值降低为85.46%。以重要城市为例,2021年,西北地区重要节点城市西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7万元,远低于南方沿海地区的广州(6.9万元)、深圳(7.1万元)、杭州(6.8万元)、宁波(6.5万元)等城市,甚至比浙江西部衢州市低0.4万元。在北方地区培育出能容纳更多高收入就业岗位的产业之前,尚看不到南北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缩小的迹象。
从南北地区内部看,南北地区内部省份居民收入均呈显著缩小趋势,但是南方地区较北方地区发展不均衡程度高。经测算,南北地区内部省份间基尼系数分别从2013年的0.20、0.19下降到2021年的0.18、0.16。全国31省基尼系数始终介于两者之间,南方地区省份间发展不均衡程度高于北方,也高于全国(见图5)。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从南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看,2013—2020年,北方地区4类收入年均增速均低于南方地区,且北方地区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增速显著落后(见表4)。北方地区居民生产经营活动收益偏低,在土地增值、房屋租赁和金融资产收益方面收入不高。
表4 2013—2020年南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年均增速 %
2013年以来,我国在缩小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地区居民收入更加均衡。不过,也应该看到,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我国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呈不断缩小趋势,但绝对差距却呈扩大趋势,特别是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最高收入省份与最低收入省份的绝对差距在不断扩大。居民收入绝对差距扩大带来的不利影响有:一是不利于低收入地区农民实现市民化。2021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4.72%,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城镇化率相比,尚有一定的提升空间。随着绝对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低收入地区农民在进城住房、医疗、教育、消费等方面存在较大经济困难,严重阻碍低收入地区农民市民化进程,也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二是不利于扩大内需战略的全面实施。收入决定了消费水平的高低,低收入地区居民面临更紧的预算约束,消费水平势必受到极大限制,中西部等低收入地区的内需潜力得不到有效释放,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2013年以来,南方地区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北方,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均呈扩大趋势。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南北地区经济分化加重。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居民收入的关键因素。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南方地区率先在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持续发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北方地区大部分省份以投资拉动为主,高耗能产业比重相对较高,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投资拉动效应减弱,能源瓶颈凸显,新经济新动能尚未形成发展主引擎,在转型发展中北方经济受到较大冲击。二是南北地区产业结构不同。南方地区轻工业和互联网行业发展良好,第三产业发达,非公经济占比高,居民收入从经济增长中获益多;北方地区以能源、资源等第二产业为主,服务业发展水平低,国有经济占比高,本地大中型企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并没有直接转化为居民收入与个人财富,这导致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增速偏低。
随着东北振兴政策边际效应递减、民营经济活跃度低以及传统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缓慢,2013年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东北三省在各省GDP增速排名中滑落到20名以外。经济发展乏力,重化工企业、资源型企业效益不佳,高素质劳动力大幅外流,导致东北地区居民收入增速明显下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占东部地区的75.57%下降至2020年的69.98%。从居民收入来源看,东北地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增速分别为4.78%、1.68%和1.56%,均大幅低于东中西部地区地区增速。
一是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地区收入差距缩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造成地区收入差距问题的关键因素。要通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来缩小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要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要素和资源市场,打破地方保护,使生产要素可以在地区自由流动,实现合理高效配置。要在四大板块基础上,加快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区际融合互补发展。要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优化提升对口支援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特别是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及时出台实施市民化配套政策,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以加快北方地区市场化进程为契机,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近些年,北方地区市场化程度低,发展慢于南方地区,这一点在东北地区体现尤为明显。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以上,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特别是东北地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学习南方地区发展经验,借鉴有效做法;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加大放管服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培育发展更多中小微企业,提升居民经营性收入。要加快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上下游,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要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创造更多中高收入就业岗位,提高本地居民工资性收入。
三是多措并举,拓宽渠道,增加北方地区居民财产性收入。当前,居民财产性收入呈“南快北慢”“南大北小”的发展态势,地区居民财产性收入基尼系数始终处于0.4左右的高位。对于北方城镇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而言,要拓宽其投资渠道,增加股息与红利等理财收入,提高保险和养老金等资产配置比例。对于北方地区农村居民而言,要进一步盘活土地存量资产,加快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比例;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快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壮大,提高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分红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