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澈
现阶段,正处于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关键时期,参股投资可以对国有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分配,促进企业协同发展。本文以国有企业参股经营投资审计工作的意义为切入点,分析了国有企业参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开展跟踪内部审计、源头治理以及发挥审计咨询服务职能等应对措施,以期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参股经营成效。
国有企业是我国的经济支柱企业,对推动我国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国有企业的多数资产由国家直接控制。对比普通的企业而言,国有企业整体的信誉度好、资源多。经济全球化态势下,国有资本以参股形式和机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符合市场发展态势的资本融合,有助于帮助国有企业融资,符合国有企业的发展需求。国有企业通过参股经营,可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间接提升经营成效,提升市场风险抵御能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活力。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在参股经营公司中的投资占比不超过49%。国有企业不作为控股企业,且国有资本不作为大股东。若国有企业可以制定灵活的参股方案,择优挑选参股项目,必然可以显著提升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反之,如果国有企业的经营制度和管理模式存在问题,必然会增加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不利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一、国有企业参股经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意义
国有企业参股经营后,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具有以下意义:一是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强化约束效力,国有企业要积极汲取以往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构建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组织运营成效,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二是履行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职能包括监督评价、管理控制以及咨询服务等等,对比其他工作而言,内部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可以依靠国有企业内部制度,对参股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展开评估,借此来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风险抵御能力,提升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国有企业参股经营存在的问题剖析
(一)参股投资决策具有盲目性
任何国有企业制定的参股投资决策都必须依据当前的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国有企业通过参股投资的核心目的在于维护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但是部分国有企业制定的参股投资决策完全背离市场经济客观规律,重大决策没有经过集体表决,在项目立项阶段未能做好可行性探究和调查工作,没有对参股投资对象的资质和信誉度进行评估,导致制定的参股投资决策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参股企业经营运转存在问题
国有企业的参股经营对象其经营运转必须良好,若国有企业的参股经营对象经营运转存在问题,必然会增加国有企业经济风险。但部分国有企业没有做好参股对象调查和管理工作,国有企业派出的负责人也不了解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制定的经营目标、考核制度存在漏洞,对国有企业的资金周转产生了制约,间接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另外,参股经营对象实际管理者没有充分做好成本控制工作,难以在短时间内帮助国有企业获得经济收益。
(三)内控制度不完善,缺乏执行监督
国有企业参股对象在日常的运营和监管方面,缺乏健全的内控制度体系,没有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体系,没有针对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加以落实,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时,缺乏合理的凭据,导致参股企业的内控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沦为粘贴在墙上的“制度”,无法充分发挥内控制度的价值。
(四)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国有企业参股经营必然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如何有效抵御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审计部门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国有企业的参股经营对象容易受外部市场环境、国家经济政策、风险防范体系等因素制约,进而产生各类风险。部分国有企业过分关注短期经济效益,未能制定灵活多样的风险防控体系,整体的风险防范能力薄弱,效率低下。国有企业参股经营对象在处理风险时制定的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容易受风险制度、财务人员专业素养等因素限制,不仅削弱了信息流通率,同时也加剧了国有企业的经济损失。
(五)退出参股经营时没有针对国有资产品牌进行有效监管
第一,国有企业退出参股经营后,在清算资产时,没有做好内部全面审计工作,也没有将资产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不能确保资产全部有效回收,对后期的估价产生负面影响。第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品牌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良好的品牌形象可以帮助企业获取较高的经济利润,参股经营对象可以借助国有企业的信誉度和形象开展经营和管理,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在退出参股经營后,没有做好品牌保护工作,参股对象依然使用国有企业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有企业的品牌风险。
三、国有企业参股风险分析
国有企业作为参股对象的重要股东之一,参股后可以充分调动内部各类资源,助力企业发展,实现双赢。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在参股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风险。
第一,投资风险。很多国有企业在参股之前,没有做好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工作,没有结合当前的市场背景、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考虑,对未来的经营态势过分乐观,没有制定良好的协同发展目标,在股东协议以及合同条款中没有对分红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加剧了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
第二,经营风险。国有企业参股对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其经营成效受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一旦外部环境变化,必然会对参股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若参股企业的管理者制定的决策存在问题,会导致经营状况日益恶化。
第三,管理风险。由于国有企业和参股对象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存在差异,对公司实际的经营和管理环节意见不统一,导致企业的股东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召开进程受阻,增加了国有企业的管理风险。
第四,合规风险。参股企业在经营阶段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对应的财务规整制度进行管理,可能会导致参股企业面临监管处罚,让国有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第五,退出风险。国有企业退出参股企业后,没有在合同章程中作出明确的退出说明,为后期的退出路径选择、股权转让以及资产清算等工作均产生了严重阻碍。
四、国有企业对参股经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的相关对策
国有企业针对参股经营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可以通过健全和完善参股投资内审制度,全方位监督和管理参股对象的经营管理流程,提升参股经营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等措施来最大限度突出内部审计工作的价值,有效优化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帮助国有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综合来看,国有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参与参股经营前把好事前预防关口
第一,国有企业要制定参股投资决策制度,从投资层面入手,做好内部控制工作。为了确保参股经营项目决策的公开性和科学性,减少人为因素对投资决策产生的负面影响,国有企业的审计部门可以在参与参股经营之前,设立参股决策审查机制,不断健全和优化民主决策程序和授权制度,最大限度提升投资决策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公平性,确保决策和执行的有效分离。例如,国有企业可以针对参股经营对象设立重点项目评价机制以及项目申报机制。进行投资之前,需要对各类投资项目的立项原因进行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制定投资计划,根据项目投资金额大小、投资收益、时长以及回收效益、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信誉度等因素展开综合性评估,通过做好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来构建事前预防体系。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要重点针对参股企业的市场发展前景、是否拥有收益高、前景好的项目等进行考察,在掌握参股对象市场竞争优势的前提条件下,给出合理的审计建议,辅助国有企业领导者制定合理的参股经营方案。第二,审计部门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做好参股公司成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国有企业的审计部门要对参股投资协议内容条款进行审查,确保条款内容具有约束效力和法律效力。审计部门还要针对红利分配制度的合理性进行探究,确保红利分配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另外,需要对参股对象的组织架构、董事会以及监事会成员占比进行审查。
(二)在参股经营阶段构建事中控制体系
国有企业针对参股经营对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要构建事中控制体系,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职责。审计部门要根据参股协议中规定的审计内容做好股东审计工作,以此来确保股东决策制定合理性,减少出错概率。第一,国有企业要针对参股企业开展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职能。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要借助审计工作掌握参股对象的实际经营状况,避免参股企业经营人员篡改财务报表,虚报经营数据,确保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审计部门可分析各项财务指标来及时发现参股经营对象的实际经营状况,并将问题上报至管理层。第二,国有企业的审计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借助激励制度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第三,审计部门要重点针对参股对象的组织架构模式、财务水平、人事制度进行审查,保障各项制度健全,重点针对参股对象的各项业务执行率进行审查。例如,国有企业可以采取调查表、流程图等方式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审计漏洞,不断优化审计方法。第四,国有企业审计部门要对参股对象开展目标管理工作,通过设置绩效考核体系来分析参股对象各部门的实际经营状况,确认经济效益、资产负债率、升值率以及净利润等指标完成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侵害国有资产等行为。另外,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要重点做好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工作,并对指标考核体系的合理性进行考察。
(三)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咨询工作的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要熟悉各项业务流程,了解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国有企业审计部门要针对参股对象开设风险管理咨询、内控咨询等职能,进一步优化参股企业的管理流程,简化不必要管理流程,削弱企业的经营风险,结合日常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做好参股对象的事后分析评价工作
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要重点做好参股公司调研审计工作,了解项目投资进度和投资质量,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事后分析评价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对参股对象各项决策的审批程序进行梳理,将审计结果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有机结合在一起。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对参股对象的盈亏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应的建议。针对盈利效果好、负债率低的参股企业,可以适当增加股份投资。而针对经济效益低下,经营管理质量不佳的参股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更换董事会成员和直接经营管理人员,强化企业内部整顿。若整顿无效,则要逐步退出股权或关闭清算,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概率,将国有企业的资产投入到更有价值的企业之中去。第二,在股权转让和关闭清算阶段,内部审计部门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国有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必须将资产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确定报价后,上报国资委批准,然后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次,如果国有企业采取品牌冠名方式入股,则转让股权或资产清退时要在转让协议中予以撤销,确保国有企业的形象不受侵害。最后,在关闭清算阶段,要合理分析经营截止的原因,明确各方的责任,按照对应的清算程序做好清算工作,确保清算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后期的资产估值奠定基础。针对需要回收的资产,要全部足额回收。
(五)从源头入手,谨慎投资
国有企业要始终坚持自己的方向,突出自身的战略地位。在参与股权经营时,要从源头入手,做好管控工作,适当参股,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国有企业要始终秉承产权和投资联动原则,在筛选参股对象时,要慎之又慎,做好参股投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针对不符合国有企业战略发展规划以及自身实力不足的企业,不允许纳入投资范畴。在参股前,要慎重选择投资规模不足、市场竞争力薄弱的参股项目。第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要始终坚持党委会统一管控的原则,从大局层面入手,掌大局、促落实。例如,国有企业的党委会要对参股企业的权限审批机制展开研究,明确经营路线和方针,各项工作必须符合上级部门政策部署,以此来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进步和发展。第三,国有企业要从顶层设计入手,贯彻落实“三会一层”制度,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流程,重点优化退出机制和僵局解决机制。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正处于我國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通过参股经营,不仅可以调度内部各类资源,协同企业发展,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在参股经营中都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缺乏执行监督以及参股投资决策盲目等问题,为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国有企业除了要着力解决以上问题之外,还要通过内部审计工作来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管理,实现效益和口碑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