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动因是国际分工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每个贸易参与国都能获得更多的物质产品消费即使用价值的增加。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因其为资本服务的本质和特性使其无法科学地解释国际贸易的动因及贸易利益的真实来源,在解释当今国际贸易现象时面临失语的尴尬境地。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认为追逐国际超额利润是国际贸易的动因,并阐释了国际超额利润的形成过程。由此得出国际贸易的结果是价值财富从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向发达国家转移,发达国家不会按照比较优势原则与落后国家交换关键核心技术,导致发展中国家产业长期陷入低端锁定的困境。因此,中国要摆脱在国际上受剥削和受制于人的地位,唯有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在关键核心技术上下功夫,掌握竞争发展的主动权。
关键词: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超额利润;国际价值规律
中图分类号:F124.3;F426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3.05.001
習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3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中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表述不仅是对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在方法论上的贯彻,也是对我党一直以来所倡导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优良作风的传承。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的误导,按照比较优势下的分工原则进行的国际贸易其实质是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谋利的,掩盖了国际贸易的真实动因,使发展中国家在参与产业分工和价值链生产环节中面临被低端锁定的困境。因此,有必要重塑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科学性和指导地位,深入剖析国际贸易的真实动因,并以此说明“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这一论断的理论逻辑。
一、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在解释贸易现象时的“失语”
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关于国际贸易动因问题的阐述是基于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而展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斯密关于分工和机器改良对商品价格的影响的全部学说,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①在古典贸易理论中,国际贸易的动因是从贸易利益的角度分析的,但这里的贸易利益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所阐述的贸易利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古典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是各贸易参与国为获得贸易利益而进行的互相交换产品的行为,这种利益来源于分工所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提高,通过专业化分工,全社会的产品总量增加;同时,由于分工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得单位产品的价值得到降低,因此,每个贸易参与国都能以较之从前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多的物质产品。也就是说,如果分工能够使一种产品以更多的数量和更低的价格在国外生产出来,那么参与国际贸易的每个国家都能从贸易中获益,因为贸易之后各国所能得到的产品数量比贸易之前更多。贸易利益的来源在于各贸易参与国都获得了更多的物质产品消费即使用价值的增加,这是古典贸易理论关于国际贸易动因方面的解释。新古典贸易理论虽然仍是从分工导致生产效率提高的角度说明贸易利益的动因,但分工的基础不再是劳动成本的国别差异,而是生产要素在各国的丰裕程度不同所导致的生产成本以及价格上的差异,这样一来,价格取代了价值,劳动价值论被新古典贸易理论彻底抛弃了。将能够获得更多的物质产品消费作为贸易利益的动因不仅符合西方经济学关于“成本—收益”的分析,也使正在处于上升过程中的资产阶级打着贸易能够使所有国家都获益的旗号为自己谋利。但是,就分工本身而言,它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②。所以,在阐释国际贸易动因问题时,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只谈分工却绝口不提私有制,无疑是将资本主义国际贸易放在资本主义制度外考察,把其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剔除了。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新贸易理论是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以不完全市场竞争和规模经济效应为前提说明了产业内贸易的动因。由于存在规模经济效应,一国只能生产有限的产品种类,而由于产品存在水平差异和垂直差异,为满足消费者的异质性需求和多样化选择,出现了基于异质性产品的产业内贸易,贸易利益来源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异质性企业对价格控制的能力。很显然,这一理论同样避开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基础,因此,不能正确地解释国际贸易动因和贸易利益的真正来源。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杨小凯为代表的新兴古典贸易理论以分工引起的规模报酬递增为假设前提,认为专业化分工收益大于交易费用是贸易的条件,当专业化分工收益大于交易费用时,每个人可以通过专业化分工及贸易来满足多样化的物质产品需求。由此可见,这里的国际贸易动因仍然是建立在分工基础上各国对不同产品使用价值的追求。
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来看,它是一个逐步背离劳动价值论的过程。如果说李嘉图是在不自觉中放弃劳动价值论的话,现代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是有意地背离劳动价值论。[1]囿于阶级立场的限制,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在对贸易动因及贸易利益获得问题的探讨上完全忽略了价值只研究使用价值,没有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而仅仅是从决定分工的技术层面分析国际贸易的动因,没有从历史角度去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形成的贸易利益格局和贸易利益分配。因此,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在解释当今国际贸易现象时经常面临“失语”的尴尬境地。例如,如果按照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的阐释,两个优势互补的国家为满足使用价值多样性的需求应该实行自由贸易,不会产生贸易摩擦,但现实却是贸易摩擦的频发;再如,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无法解释虽然发达国家按照比较优势原则与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和价值链生产环节的分工,却没有基于比较优势原则下的分工与发展中国家开展贸易,而是对其实行技术壁垒,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生产环节上对新兴国家采取技术封锁。当今的国际贸易真相告诉我们,按照西方比较优势原则进行的分工和贸易是为资本增殖服务的,无法实现贸易带来的涓流效应,其实质是发达国家占有落后国家人民的剩余劳动,并实现对落后国家的剥削和低端锁定。因此,只有掀开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解释的种种迷雾,重塑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指导地位,才能在科学解释当今国际贸易现象的基础上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
二、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的科学阐释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的阐释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制度的基础上作出的。马克思指出:“由于资本的本质是不断实现资本增殖,其自我生存和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地占有剩余价值来维持,资本主义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或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延长相对剩余劳动时间的方法进行大规模生产,从而攫取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致力于把所有生产要素毫无保留地转化为‘产品,而不让其所拥有的机器和原材料成为‘剩余产能,以求最大化攫取剩余价值。”③囿于资本家贪婪逐利的本性,其生产动机“不是满足自身和社会对商品使用价值的需求,而是实现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增殖”④ 资本积累的螺旋式增长导致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产量的增加必须依赖市场消费需求的持续性增容。但在现实中,一方面,资本主义商品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导致资本流通公式“G-W-G”中的商品在向货币转化时并非一帆风顺,若商品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商品向货币转化过程中“惊险的跳跃”一旦失败,商品换不成货币,商品就会滞留在卖者手中形成生产过剩;另一方面,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使金字塔式社会结构中具有强劲消费需求的普通劳动者群体购买力不足,限制了消费能力的内生增长,导致商品积压,出现生产相对过剩。当资本在一国范围内无法满足增殖需要的时候,资本在其本质的作用下为追求剩余价值将会不断扩张,根据资本的本性,它必然突破本国市场狭小的限制,走向世界,以获取高额国际利润。因此,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下的贸易动因在于通过最大限度地获取贸易利益即国际超额利润,实现资本对价值增殖的不竭追求。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的科学阐释不仅在于对其作出的逻辑上的说明,同时还对贸易利益的真实来源即国际超额利润的形成过程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这一点对认清发达国家和落后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以及解释当今国际贸易现象是十分必要的。国际超额利润是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的一个重要范畴,它产生于国际价值与国别价值之间的差额。根据马克思对国际价值的论述:国际价值是在世界市场中形成的;是生产某种商品所耗费的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必要劳动,而不是某个国家中等强度的劳动;是由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国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而不是由一国内部生产商品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的;在世界市场上商品的交换要以国际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由此可知,由生产商品所消耗的世界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国际价值与国别价值不同,各国在世界市场上按照国际价值规律进行商品交换的时候,因各国劳动生产率差异所导致的国别价值和国际价值之间的差额就转化为国际超额利润。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以各个国家作为组成部分的世界市场上,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⑤ “不同国家在同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国际价值。”⑤ 一般来说,对于同种商品,一国的技术水平越高,劳动生产率越高,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就越低于国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国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按照国际价值出售商品时,就可以获得国际超额利润;相反,一国的技术水平越低,劳动生产率越低,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越高于国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在按照国际价值出售商品时就会吃亏。[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只要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竞争而被迫把他们的商品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价值相等的程度,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⑤ 也就是说,会实现一个国际超额利润。而对于这个超额利润,生产率较高的国家并没有付出与之相应的劳动。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只是由于本国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的结果。因此,国际超额利润是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生产者所创造的价值向劳动生产率较高生产者之间的转移,它来自高于世界平均劳动生产率的企业对世界市场上所有低于世界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同类企业的剥削。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国可以不断攫取另一国的一部分剩余价值而在交换中不付任何代价。”⑥ “处在有利条件的国家,在交换中以较少的劳动换回较多的劳动。”⑦ 可见,国际超额利润的产生是各国劳动生产率差异下国际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这是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国际超额利润形成的第一种解释。
第二种解释可以从国际生产价格规律的论述中得到有价值的参考。根据马克思生产价格理论,生产价格等于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马克思认为,价值、价格、生产价格三者产生的先后顺序是:价值形成在先、然后产生价格,而生产价格则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最后出现,即先有价格,后有生产价格。对此,马克思给出了解释:因为价值作为商品交换的尺度所需条件较低,而生产价格的出现则不同,只有具备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且各种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才能使各部门的利润趋于平均化,在此基础上形成生产价格。[3]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当资本主义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时,商品按自身价值进行交换才有可能转变为按照生产价格进行交换。”⑧按照马克思的分析逻辑,亦可得出国际生产价格等于国际生产成本加国际平均利润。同样,国际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与国内平均利润率一样,需要实现自由竞争和不同生产要素在国际市场上的自由流动,这是国际价值向国际生产价格转化的条件。[3]由于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本有机构成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同一部门的利润率在不同国家也不相同,如果生产要素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自由流动,那么,根据资本的逐利性,各种生产要素就会竞相流入利润率较高的国家,从而导致产量增加直至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利润率降低;而对于利润率较低的国家,生产要素的流出会导致该国产量下降直至出现供不应求,引起价格上涨,利润率提高。[3]最终,利润率会趋于平均化,形成国际平均利润率,此时,国际价值就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了。但是,在现实中,生产要素在国际市场上的自由流动会遇到各种限制,如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要素,发达国家的资本要素和先进技术要素都会受到政府限制而使流动受阻,影响国际生产价格的形成。在一些进入门槛低、垄断性弱、竞争充分的产业和生产环节中,生产要素可以自由进出,利润率能够很容易地实现平均化,国际价值可以顺利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商品按照国际生产价格出售以实现其价值。但在一些进入门槛高、垄断性强的产业和生产环节中,外部资本难以进入,平均利润率无法形成,产品仍然要按照生产成本加垄断利润,即国际价值出售。因此,国际价值超过国际生产价格的部分就形成了国际超额利润,由不参加利润率平均化的垄断行业和价值链环节获得。一般来讲,在价值链的生产制造环节中,由于模块化生产方式的广泛引入,生產的技术含量低,资本进入门槛较低,大量资本可以自由进入这些环节,因此难以获得国际超额利润。而在研发设计、营销等环节,由于存在较高的知识和技术含量,垄断性强,进入壁垒高,不参与利润率平均化的过程,因此,凭借卖方垄断能够获得大量的国际超额利润。[3]
由以上分析可知,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不仅站在唯物史观的角度将资本主义国际贸易放在资本主义所有制基础上进行考查,揭示了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国际贸易的真实动因,同时,还分析了国际超额利润的形成过程,为解释当今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下贸易政策的实施
正如前文所述,西方国际贸易理论认为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所进行的分工和贸易能够使所有贸易国都获得好处,由于抛去了制度基础,这种分析必定是不客观、不符合实际的。因此,需要在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及贸易利益阐释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各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经济利益分配,从而制定符合本国经济利益需要的贸易政策。
根据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的分析,各国在世界市场上从事贸易活动就是为了获得国际超额利润,因此,国家间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就是在各国追逐国际超额利润的过程中形成的。根据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国际超额利润的获得与各国劳动生产率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一国生产某种产品的国别劳动时间低于国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劳动生产率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在世界市场上按照国际价值进行交换时就能够获得国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的国际超额利润;相反,如果一国生产某种产品的国别劳动时间高于国际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即劳动生产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其生产者创造的价值就会向劳动生产率较高的生产者进行转移,导致其由于国别价值高于国际价值而在贸易中亏损。[3]因此,为了获得国际超额利润,各国都会选择发展本国劳动生产率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的产业和生产环节。总体来说,发达国家技术水平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一般高于世界平均劳动生产率,而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较低,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往往低于世界平均劳动生产率。那么,发达国家会因此从事所有产业而获得全部超额利润吗?答案并非如此。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生产环节来说,劳动生产率水平对超额利润的获得虽有影响,但其影响则更多地体现在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和生产环节上。也就是说,虽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劳动生产率较高,但国民工资水平即劳动力成本也较高,如果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与发展中国家相比过高,以至于发达国家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对超额利润获得产生的正效应难以抵消其高工资成本对超额利润获得产生的负效应,那么,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仍然不具有竞争力,难以获得国际超额利润。这就是发达国家把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生产环节转移至发展中国家的原因。[3]而在技术密集型生产工序上,由于包含大量的知识技术含量,进入壁垒高、垄断性强,发达国家利用技术、资金、管理等优势,一方面在一些存在竞争性的生产环节中可以凭借较高的生产率获得国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的超额利润;另一方面在具有垄断地位的生产环节中亦可以凭借卖方垄断势力获得超额利润。[3]
在国际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基于国际超额利润的生成因素,参与贸易的各国在对国际超额利润的追逐过程中逐渐形成这样一种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即发达国家主要从事技术密集型产业,掌握全球价值链的研发、设计、营销等高端环节和高附加值领域,获得了丰厚的国际超额利润;发展中国家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全球价值链中的加工、组装等低端环节,只能获得微薄的加工费。虽然各国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在国际价值规律的作用下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但所获的经济利益却存在巨大差距。发达国家凭借先进技术、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以及生产环节中的垄断地位,所获利润要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
由此可见,西方经济学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种种阐述不外是为资本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作辩护,而这种辩护在面对当今发达国家所采取的对外贸易政策时显然难以自圆其说。为什么发达国家没有按照国际分工与发展中国家自由地交换核心技术?而是越来越注重技术垄断,对发展中国家采取技术封锁,防止技术外溢,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矛盾的现象在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下则很容易得到解释和说明。原因就是核心技术是国际超额利润的重要来源,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对核心技术的掌握能够在具有垄断地位的生产环节中获得超额利润,以实现对落后国家的剥削。例如,在中美贸易中,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就违背了西方贸易理论的比较优势原则,美国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科技领域对中国实行严格的出口管制,而同意卖给中国的却是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矿物燃料、电机零部件等初级产品,从而导致了美中之间严重的贸易逆差。再如美国对中国采取的芯片断供,正是其为了维护自身在高科技领域中的垄断地位以获取国际超额利润绝对优势的理性考量。因此,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对外贸易中实行的技术封锁、技术壁垒等防止技术外溢效应的贸易政策,其原因若放在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视角下进行分析则一目了然,即这是发达国家基于国家间经济利益关系所做出的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必然选择。所以,“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发展中国家希望按照西方国际贸易分工理论同发达国家交换核心技术的想法无疑是可笑且难以实现的。
四、结论与启示
根据马克思国际价值规律和国际生产价格规律对国际超额利润形成过程的阐釋,可以知道,按照西方国际贸易理论所进行的国际贸易是发达国家对落后国家剩余价值的剥削和利润的占有。发达国家一方面凭借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在价值生产领域以国别价值低于国际价值的差额获得了来自落后国家国别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另一方面,在高科技产业和生产环节的价值流通领域,又长期以垄断价格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剥削。因此,发达国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国际超额利润必然会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更加注重技术垄断,防止技术外溢,加强对落后国家的技术封锁。在这样一种逻辑下,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将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作为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指导思想,希望发达国家按照国际分工原则与发展中国家交换核心技术以增强自身竞争力的想法,无疑是幼稚且可笑的。在这种思想的误导下,发展中国家必将丧失经济发展的主动权,陷入长期依附发达国家的困境。因此,若要摆脱这种不利局面,发展中国家唯有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充分依靠国家力量实现技术跨越,发展属于自己的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科技供给,以“鼎新”带动“革故”,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从而掌握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主动权。正像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那样:“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我们坚信,坚持弘扬我党“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优良作风,必将加快助推中国建设科技强国的步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基金项目
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专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研究》(2022MY001)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城乡二元结构视角下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路径》(23BJL016)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6页。
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6页。
③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6 卷)(II),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596页。
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3页。
⑤参见《资本论》(第 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45页。
⑥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01页-402页。
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65页。
⑧参见《资本论》(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7页。
参考文献
[1]魏旭.“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逻辑为什么要倒过来——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解读[J].理论月刊,2015,(5)。
[2] 张永辉.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视角下的中美贸易研究[D].苏州大学,2013.
[3] 张巩.贸易摩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D].辽宁大学,2021.
[4]刘国晖,吴易风.国际贸易理论 ——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5,(4).
作者简介
张巩,吉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责任编辑 解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