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技术嵌入到制度建构: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路径研究
——基于部分地方政府数字化建设的经验分析

2023-11-03 13:12周晓丽姬晓暄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政务数字化数字

周晓丽,姬晓暄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一、引言

数字政府建设是数字化时代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势。这一趋势将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由职能驱动转向需求驱动、政府治理理念由“以事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治理模式由单一主体治理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转变、治理体系由细碎化向网格化发展。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制度规则的设计,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也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治理方式变革。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积极开展“数字化”改革,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建立政务云平台、一站式数据服务中心等数字化平台,在社会民生领域推行集成式服务,实现整体、协同、集约化治理;秉持“用户思维”,吸引各社会力量参与共治,以提供多样化、优质化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满足民众需求;强化统一规范的制度建构,通过构建高效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业务设计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真正落地。

二、研究概述与分析框架

(一)研究概述

关于数字政府的定义和内涵,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定论。戴长征和鲍静认为数字政府是一种高效办事网络,我们可以通过数据的融通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释放数据活力、促进社会稳定与繁荣[1]。王伟玲提出,从内涵上看,数字政府是一种新型政府形态,是借助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对政府组织架构进行重组,以此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和施政理念等完成变革[2]。黄璜认为数字政府是通过数字基础设施赋能、重构政府组织结构,从而更有效率地分配信息,更好地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3]。周文彰则认为政府数字化改革是政府的一种自我革命,即运用数字技术手段对原有的组织架构进行不断地调整、对权力运行方式进行不断地变革[4]。

关于数字政府建设路径的研究,学界大多从技术层面、价值理念层面和组织结构层面进行探讨。黄璜从技术层面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首先要以平台建设为驱动力,充分挖掘政务服务与大数据间的业务共性,实现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政府在技术、业务和数据三个方面的整合[3]。刘淑春也认为,数字政府的核心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数据进行信息化处理、对政务服务体系进行网络化管理、使办公流程自动化运行,最终建设一个运行程序优化的政府[5]。孟天广则从价值层面提出,数字政府建设的内涵涉及政府权力重新配置的问题,当社会生活各领域的诸多事项由“见面求情”办理变成“网上自主”办理,传统上的政府权力就不得不进行“让渡”[6]。戴长征和鲍静也认为,“数字政府”最根本的一点是重塑政府公共服务的价值理念,即考虑社会公众真正需要什么、想要什么,依此设计和提供相应的政府服务,使其享受更加便捷的生活[1]。陈娟则从组织结构层面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路径,她认为要进行数字政府改革首先要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打破政府各部门间的权力界限,使政府内部各职能得到调整和变革[7]。马亮也提出,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在于打破政府内部原有的组织结构框架,使得多样化的数据信息资源能够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政府组织间实现共享,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8]。

综上所述,数字政府是一种新型政府治理模式,是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融入政府治理的方方面面,推动治理理念和组织结构变革,从而构建一个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高服务品质的政府。因此,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要从技术手段、价值理念和制度建构三个层面入手,将多样化的现代信息技术引入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政府治理理念革新,并将之落实为一套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以此实现数字化政府改革建设落地。

(二)“技术嵌入—理念革新—制度建构”的理论分析框架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不仅要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政府治理中,还需要重塑政府治理理念,并将之落实为一套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因此提出“技术嵌入—理念革新—制度建构”的分析框架,并对其中的过程要素进行细化,从工具性逻辑、价值性逻辑和结构性逻辑三个维度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创新路径做出理论解释,具体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技术嵌入—理念革新—制度建构”分析框架

首先,在工具性逻辑层面,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社会公众对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透明的政府需求推动着行政部门不断吸纳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嵌入公共服务提供的全生命周期,以提高政府组织运行效率、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促进政府治理理念的革新。纵观技术嵌入政府治理的全过程,可以划分为采纳、融合、赋能三个阶段[9]。我国政府数字化建设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萌芽,当时虽没有正式提出“数字”这一概念,但以“办公自动化”“部门信息化”为主题的改革实质上就反映了数字政府建设的基本方向;到1999年,我国推行“政府上网”工程,采纳新媒体技术手段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与发展,2012年,《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出台构筑了政务服务信息化的“四梁八柱”[10],至此政府数字化改革建设进入系统阶段,“互联网+政务”总体模式的建立也使得政务服务与技术融合发展局面基本形成;目前,“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已成为国家层面的重要战略部署,信息技术赋能政务服务的基本局面已经形成。

其次,在价值性逻辑层面,当现代信息技术逐渐嵌入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政府治理的主体、中心、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这使得政府治理理念发生转变。第一,技术嵌入政府治理使得社会公众能够借助互联网平台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自身的需求,并通过多样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进行评价和反馈,以此推进政府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和改进。因此,数字政府时代,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实践中,协同共治局面逐步形成。第二,政府部门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在投资建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逐步推行集成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第三,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各级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简化办事流程,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治理理念逐步走向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

再次,在结构性逻辑层面,政府作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为回应公众需求,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落地,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比如,我国各级政府着力打通内部各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对现有业务职能和已有资源进行优化合并,使不同业务体系在同一套运行规范和管理体制内运行,规范数字政府管理体制;此外,通过统一的业务规范对各项数字化业务进行简化、量化和固化,为建构便捷高效的数字化服务提供基础。

三、我国地方政府数字化建设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公民希望政府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同时,也能够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为民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加之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发展,社会数字化发展趋势不断增强,这些都倒逼政府利用现代数字化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进行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的改革。在此背景下,很多地方政府顺应时代趋势和民众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管理的技术与方法。如广东省顺应时代浪潮,自2017年起,秉持“敢为人先、理念先行”的创新思维,在顶层设计方面迅速形成数字化政府改革建设的共识,先后发布《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等政策文件,依托数字红利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12];浙江省在2018年7月发布了《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11],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同年12月发布了《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明确政府数字化建设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让人民满意的政府,这使得该省政务环境显著改善,逐渐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典范;北京市为促使政府各个部门各司其职,真正解决民众关切,推行网格化与“接诉即办”制度[12],通过减少行政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模式,促进基层一线真正以“回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等指标作为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海市2018年正式施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13],2020年全面启动“一网统管”工作,用实时在线数据和各类智能方法,及时、精准地对接群众各类需求,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协同高效;等等。

尽管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也有不同,但对比分析以上数字政府建设模式,依旧存在诸多共性特征。

(一)以技术嵌入实现整体化和精细化治理

1.技术嵌入政务服务需求端

多样化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是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工具,有效利用信息技术能够促进信息资源跨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进行流通,解决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相关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各地政府在实践中寻求将现代信息技术嵌入政务服务需求端的可行路径,依托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以及各种基础数据库,再造政务服务生命周期,整合部门间职能与业务逻辑,实现政务服务精细化治理。典型做法是通过整合政府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其中包括一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特色行业云平台以及M个地市级政务云平台,通过“1+N+M”模式将省级、各地市级的数据统一汇集到云端中心,实现各级各类政务信息的交流互通。此后利用数据分析平台、数据运营平台以及数据管理平台对这些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传送,与迁移上云的超千余项政务信息相连接,构建省、市、县(市、区)、镇(街)四级全覆盖的政府数据网络,有效打破省级政府内部诸多部门以及省内各地市条块分割造成的业务不通、数据共享难的问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使整体、协同和集约化治理成为可能(如图2所示)。同时,在覆盖全域的政务服务数据云支持下,建设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百余种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的政务公共支撑平台,直接提升线上政务服务便捷度。

2.技术嵌入政务服务供给端

面对传统模式下政府机构臃肿、层级化严重、政务事项层层审批等问题,各级各地政府也借助移动设备和互联网技术创新党政机关办公服务平台设置,为政务工作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办公平台,以提升政府工作效率。综合我国数字化政府建设经验得出,各地通过与科技龙头企业集团确立合作关系,将大数据、AI、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注入党政机关智能化办公系统,创建内部工作群、上线会议资料、履职通知、社情民意、网络议政等各类办公决策辅助应用,至少覆盖各省、市、县、乡、村、小组(网格)六级组织,将传统的线下治理转为线上数字化治理,使得部门间在线协同高效办公成为可能。在推进数字技术嵌入党政机关办公平台的基础上,各地政府也注重供给端应用流程再造,逐步推进从业务供给端到服务需求端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办理”模式(如图3所示),探索通过“一个端口”办理从落户申请到不动产权属证明查询,从生育登记到孩子入园手续办理,从企业开办到发票领用等有关群众生活、企业发展等各方面事项,加大各部门间协同化程度,为民众提供一站式数据服务,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比如,截至2022年6月,浙江省政务服务应用“浙里办”已上线3638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所有民生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跑零”可办率97.44%[14],真正提升了群众企业的办事体验。由此,各地政府通过云平台将处于供给端的党政机关办公人员与处于服务需求端的社会公众相联结,推动政务事项一站式服务模式的形成,实现整体化、精细化治理[15]。

图3 数字政府供给端与服务端两门户交互运作机制

(二)以多元参与的理念革新破解政府“单中心”治理困境

多样化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与政府治理实践不断加深联结的同时,也推动着政府治理理念的更新,各级政府越来越充分地意识到,要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不仅要发挥其在战略规划、统一调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统筹作用,还要以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促进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个治理主体间信息资源的互通,集中多元主体的治理优势,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纵观我国政府数字化改革的实践,各地纷纷采取多样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入,着力突破单中心治理困境。

1.“管运分离”:政企优势互补

为打破单中心治理困境,实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治理主体的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各地方政府在数字化改革实践中不断探求多样化的运作模式,如“管运分离”[9][16]就是当前我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践的模式之一。在具体运作层面,在“管运分离”模式下,各级政府数据运营中心往往由联通、电信和移动三大运营商和各类互联网龙头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政企合作”模式,一方面能够把政府从琐碎的数据分析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发挥其在规划引导、标准制定、业务监督、财政筹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和基础运营商的技术优势,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线上政务服务应用的开发、测试、上线、运维等业务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效率得到提升。同时,各企业组织也不再像以往那样仅为政府提供业务支持,而是从数字化平台的标准制定到需求对接、从数据融合再到系统运营等全方位参与,将传统上的分散决策、分散投资相统筹,真正促进企业深度参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调度全过程,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共振,由此提高数字政府平台设计、数据融合、新技术利用、运维服务等业务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务信息系统实现由单一主体管理向社会共建共治转变。当前,在我国经济较发达、互联网企业设立较集中的地区多采用该模式。

2.“政府购买+社会参与”:助力共建共治

纵观我国部分省(区、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践,为充分发挥各市场主体在技术、服务、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保证政府对海量数据的有效把控和高效运用,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政府购买+社会参与”的运营模式。他们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数字政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维护转交给相关互联网运营商,并由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回购,大力引导企业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应用开发、运营维护、平台建设、业务咨询等技术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运营商在业务上和系统应用上往往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极大地提高了政府数字化平台的可用性和可靠性,也确保了政府对核心业务和数据资源的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政府积极引导、支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提供有力支撑。比如,贵州省政府与中国振华、贵州航天云网等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利用企业技术优势上线“贵商易”应用程序,汇集国家、省、市海量惠企政策,为企业提供政务服务、市场服务、惠企政策、金融服务等多项便利,帮助企业解决“找不到、看不懂、不会报”的问题[17],改变惠企政策落实难的现状;浙江省政府利用属地优势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选取与群众和企业有关的百余个高频事项,以数字技术赋能包括智慧党建、民生服务、营商环境、医疗卫生等20余个主题应用场景实行“一次通办”,极大地提升了政务事项办理的便捷化程度。可以说,技术嵌入推动政府治理理念转变,各级地方政府逐渐将协同共治贯穿组织建设全过程,秉持“用户思维”“流量思维”,以“人民群众爱不爱用”作为检验数字平台建设成效的标准,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政民互动”,使社会公众、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主体不仅能够参与到政府治理中,更担当了政务服务的评价者和监督者,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局面逐渐形成,由以往“以事为中心”的治理转变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善治。

(三)以制度建构推动数字政府建设落地

当技术嵌入政务服务实现精细化治理,当多元主体参与到数字化服务提供突破单中心治理困境时,政府组织自身将不得不做出调适,最终推动实现制度重塑。一方面,技术嵌入只是对传统公共服务的生产和输送流程进行改造,如果不能及时搭建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形式,技术嵌入将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难以持久稳定落实下去;另一方面,伴随着新技术的嵌入,组织自身也需要更新迭代,如果组织不能提供相应的政策协调,不仅无法实现政府组织效能的提高,还有可能成为技术升级的障碍,压制政府数字化发展的空间[18]。因而,需要从制度建构方面入手,以一套完善的组织架构、运行规范和管理准则落实数字化治理理念。纵观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实践,在组织架构方面,典型做法是将省和省直各部门下属的各级信息中心合并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9],由该局统筹管理各级各部门大数据改革工作,打破各部门、各条块自成体系所导致的数据孤岛,把以往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建设能力集中起来,共同助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在运行规范方面,政府内部各部门应对已确立的各项行动规划、建设标准和服务评价负起“服务端责任”,以促进数字政府整体建设规范化运行。在管理准则方面,根据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基础侧重发展不同的方面,比如,鼓励超大城市进行业务应用平台自主创新,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便民平台建设,努力提升政务事项办理的便捷化程度;支持中等城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特色应用创新,如我国东南部地区夏季洪涝灾害多发,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应以数字水政、城市防汛为突破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对汛情的预警、预测和处置效率;鼓励小型城市加大力气建设数字化软硬件基础设施,确保全国范围内数字政府建设上下同心、步调一致[11],着眼民生领域和产业发展,大力推广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

四、提升我国数字政府建设质量的进一步思考

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手段正对人类社会产生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政府将数字技术嵌入治理全过程,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由职能驱动转向需求驱动、政府治理理念由“以事为中心”转向“以人为中心”、治理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政府治理体系由细碎化向网格化发展,更加智慧、高效、迅捷地解决了政府治理中的难题。但与此同时,数字政府建设也面临着数据资源开发、政策体制革新、人才培养模式、思想观念转变等方面的重大挑战。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些痛点与难点,不断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质量,才能抓住数字时代的机遇,真正发挥好数字技术手段在政府治理中的价值。

(一)技术层面:注重缩小数字鸿沟,加强政务服务包容性

当前,我国各省市政府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将处于需求端的社会公众和处于服务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相联结,不仅实现了政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促进整体化、精细化治理局面形成,更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尤其是后疫情时代,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提升了社会运转效率。然而,虽然社会中部分群体能够掌握数字技能,能很快地适应并参与到数字化政务服务的运行与发展中来,但社会中仍存在部分“技术弱势群体”,如老年群体与农民工群体等,他们受知识水平、技能储备、学习理念甚至移动设备的限制,在数字方面的适应性往往低于其他群体,这导致“数字鸿沟”[19]的出现。信息时代,政府为社会提供的数字化服务应以平等、公开与公平为基础。因而,要实现政务服务公共价值的最大化,亟需建设一套更具包容性、平等性的服务体系,充分考量各“技术弱势群体”的切身状况,让政府数字化建设成果平等地惠及社会中每个个体[20]。在实践中要努力提升数字效能,弥合数字鸿沟。具体而言,一是在全社会范围内针对“技术弱势群体”开展数字化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区平台提升其数字素养,或是设立线下服务机构,为城市中不同年龄段、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学历水平以及不同生活习惯的群体提供引导和帮助,增强每一位用户参与在线政务服务的基础知识和能力;二是积极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行政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不能完全依赖数字政府固定的运行模式而成为其机械执行者,要明晰数字措施的辅助作用,在数字化政务服务提供中充分发挥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动性,确保所推出的各类线上政务服务的应用场景和接入方式能与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方式和使用习惯基本契合,必要时也可考虑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服务模式,满足不同服务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以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包容性。

(二)制度层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筑牢数字化建设保障机制

多样化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了多元治理主体间信息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他们积极参与到数字政府治理实践中,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随着多元市场主体与政府治理实践的联结不断加深,政府对市场主体依赖程度也在不断加强。一方面,各类技术公司为数字政府改革与建设全流程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持,这成了数字化改革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另一方面,基于信息不对称格局,现阶段各地政府对技术资本的监管能力较为有限[21]。因此,如果掌握核心技术手段的市场主体在政府数字化改革实践中获得了足够大的影响力,就有可能成功规避来自政府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公共利益,如导致信息安全问题出现[22]。不仅如此,当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越来越依赖技术手段、越来越依赖承接技术的市场主体,公共政策的出台也会逐渐依附于其提供的大数据信息,在经济主体逐利性的驱使下,市场主体私权力很有可能对公权力进行蚕食,并逐渐发展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这对数字政府治理会构成极大的挑战[23]。因此,要避免出现这一问题,就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对数字政府建设全周期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出台各地政府数字化建设项目企业立项准入制度,明确市场准入原则和评估机制,规范市场主体参与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二是从总体实施流程入手出台相应的行政规章,对企业项目更新与退出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同时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完善市场主体履约与监督规则。三是针对各类数字化政务服务的运维、托管等工作,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完善项目建成移交与后期运维工作方案,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质量与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各级地方政府数字化建设法律法规,加强对核心数据资源的安全保障力度,完善对安全风险的评估和审查制度,提升各级政府对安全风险的纾解、溯源、应对能力,筑牢数字政府建设的保障机制。

(三)价值层面: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以数字技术增进人民福祉

数字政府建设要时刻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意蕴,以回应民生诉求、便利社会生活、真正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从目前我国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实践来看,虽普遍推出了各类便民利民政务应用、上线了多领域政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程序,但整体而言,现阶段各类数字化应用的设计理念还是基于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缺少对公众参与机制的考量,缺乏公民反馈评价机制,这使得数字政府建设的质量水平难以得到持续有效提升。此外,在“大数据政绩锦标赛”制度模式下[24],政府数字平台建设重复化、提供服务雷同化、反馈回复程序化等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部分政务服务应用已成为为数字化而数字化的工程,与广大民众切身需求相违背。因此,要提高数字政府建设质量首先要重塑政府治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社会全体人民的需求,从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考量他们想要什么样的技术创新、需要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基于此开发设计相应的数字化政务服务,真正打通政务事项办理的“最后一公里”。例如,着力构建“老幼友好”型数字终端,使政府提供的数字化服务更有温度。持续优化公众反馈与评估机制,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吸纳公众对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做出评价,让公众由原来的被动接受者成为主动评价者,及时发现数字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改进,持续有效提升政府数字化质量与水平。

(四)组织层面:强化人才支撑,提升数字化治理效能

数字政府建设离不开复合型技术人才的支撑。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政府数字化建设起步较晚,既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又具备行政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稀缺。而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相关专业技术是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的关键要素,从原始数据的收集、清洗、筛选、处理、分析,到信息链的互联、互通和使用,再到信息平台的设计、搭建与运维都需要相关人才实时跟进、全程把控。因此,为了更好地提升我国各地数字政府治理效能,需要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的人才支撑。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围绕各地发展实际,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比如,支持相关学科产学研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强化数字化人才培养力度等,为数字政府建设做好高素质技术人才储备。二是对公共部门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与自身业务相关的数字技能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数字技能,比如,数据共享技能、数据安全保障技能等,提升数字政府从业人员能力。三是积极倡导各地搭建复合型数字技术专家资源库,充分发挥“第三方”建言献策作用,探索智库等社会力量在数字化政府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5]。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以我国部分省市数字政府建设实践为研究对象,探讨地方政府如何顺应数字时代浪潮,将信息技术手段嵌入政府治理,以此推动政府治理理念革新,并推动改革真正落地。研究发现,在数字政府建设动力方面,信息时代的到来和民众对高效率高质量公共服务的需要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营造了土壤,倒逼政府治理改革向数字化迈进;在工具性逻辑层面,要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嵌入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政府各层级间的数据共享,打破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孤岛,实现政府整体化、精细化治理;在价值性逻辑层面,借助一体化互联网平台,提升社会各主体在政府公共服务提供中的参与度,形成协同治理的社会共识,突破政府“单中心”治理困境,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善治;在结构性逻辑层面,以一套统一规范的制度建构具体化落实治理理念,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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