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助推建设“天府森林粮库”

2023-10-31 17:28李天满
绿色中国 2023年9期
关键词:粮库天府林权

李天满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维护粮食安全、树立大食物观等作出重要论述和指示,特别强调“森林是粮库”,提出“向森林要食物”。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再次强调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是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设“天府森林粮库”的重要保障。

一、集体林地资源是建设“天府森林粮库”的有力支撑

森林历来是人类的重要食物来源,森林维护粮食安全潜力巨大、基础良好,作用不可或缺。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持续生产多样化“林粮”,必须统筹保护与发展、统筹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不与耕地争空间、不与生态争效益,充分挖掘林地潜力,其中集体林地尤为重要。从资源总量来看,全省现有林地3.81亿亩,其中集体林超过1.9亿亩,占全省林地“半壁江山”。可优先利用的人工商品林中,集体林有8369万亩、占93.2%,是建设“天府森林粮库”的主阵地。从空间分布来看,“天府森林粮库”重点布局的平原丘陵区和盆周山区集体林占全省的61.6%,89个集体林重点县中有84个位于上述区域,集体林主要分布区与“天府森林粮库”重点发展区高度契合。从基础条件来看,全省集体林区大多水热条件较好、可及度较高,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村村通”、森林防灭火道路等工程的实施,集体林区道路、灌溉、电力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林地生产力、提高林业经营水平、提升林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必将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经营林业的积极性、释放林地的巨大潜力、彰显林业的多种功能,为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提供有力支撑。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四川在完成主体改革基础上,持续深化配套改革,不断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带来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明晰了承包经营权。全省确权集体林1.7亿亩,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属证书1500万本,确权颁证率达90%,累计流转林地2176万亩、林权抵押贷款300亿元,现有林业规模经营主体2954家。二是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全省森林面积达到2.6亿亩,比2008年增加0.5亿亩,其中集体林增加0.4亿亩;森林蓄积达到18.95亿立方米,比2008年增加2.4亿立方米,其中集体林蓄积增加2.1亿立方米。三是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全省林业产业基地超过1亿亩,其中经济林面积超过5500万亩,森林食品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2022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超过4700亿元、较2008年增长5.2倍。四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林改保障了农民权益,加快了林业产业化经营,使全省农民从初级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就业增收。广元、巴中等地多途径发展“林粮”,林农人均年增收超3000元。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推“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对照资源禀赋、现代产业发展要求,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天府森林粮库”建设。一是确权登记历史现实问题交织。经过历年的调解,四川省现存林权纠纷大多涉及面宽、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成为难啃的“硬骨头”,一些林改前流转的林地因多种原因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二是林业分类经营落实不够精准。全省集体林中超过50%被区划为公益林而限制利用或禁止利用,一些重点生态区内的人工商品林经营利用受到限制而生态补偿相应不足。三是集体林权零星分散流转不畅。个别地区连片流转1000亩集体林地需要整合超过130户农民的林地经营权,林权流转存在权籍调查测绘落宗难、测绘费用高、登记时间长等问题。四是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瓶頸较多。林业生产相对周期长、回报低、监管难,林权评估难、管理难、处置难,70%以上为3年内的短期贷款,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1.3倍以上。五是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力度不够。林业财政投入总体不足、方式单一,主要集中在种植环节且标准偏低,二三产业支持政策和资金投入欠缺。

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推“天府森林粮库”高质量建设

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既是当前所需,也是长远之计。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破除集体林权制度相关壁垒,促进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林业集聚,提升“林粮”供给能力,助推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推动实现四川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

(一)进一步深化“三权分置”改革,着力促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规模经营。探索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森林或林木所有权分置,探索颁发林权收益权证,放活林下经济、林木采摘和森林空间经营等收益权。研究制定支持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指导意见,完善财政、金融、税收、保险、林木采伐、林地使用等方面的激励扶持政策,吸引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依法规模经营林地。

(二)进一步完善林地林木管理,着力实现“天府森林粮库”建设自主便利。统筹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根据林权权利人意愿,探索将部分非重点生态区适宜发展“森林粮库”的集体人工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拓展“森林粮库”用地空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林业审批流程,放活林地使用政策,积极推动涉林审批权限下放。加强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不走样”。

(三)进一步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惠农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创办领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职业林农,标准化发展家庭林场、合作社、股份林场、林业大户、营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融入林业产业发展大市场。加大林业贷款贴息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放10至30年的中长期林权抵押贷款。

(四)进一步健全基层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天府森林粮库”建设质量效益。推进县乡林草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基层技术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基层技能人才。加强基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能力建设,加快培育林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推动县、乡、村三级林权服务网络全覆盖,构建规范有序的林权交易市场。

(作者系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猜你喜欢
粮库天府林权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粮库竣工
粮库里的机器人
智能化粮库现场见闻
天府路 农村富 农民福
蜀道除艰险天府尽欢颜
春游天府国
我为抗日政府管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