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朋,李光旻
(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 天津 300384)
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近年来我国一直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主动加强同世界各国的互鉴、互容、互通,形成了更全方位、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加主动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对外教育开放的重要载体发展迅猛。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23 年1 月,我国已与43 个国家(地区)开展合作办学,办学层次覆盖本硕博,学科领域包括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多样化,招生规模达到了72 万余人。由于中外合作办学的特殊性,合作双方文化背景、制度体系、国情校情存在的巨大差异,特别是人才培养标准和颁发学位要求等不同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培养质量和合法权益,是关乎民生教育的重大课题;笔者系统分析了普通本科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趋势,结合自身参与办学工作的经验,全面梳理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总结了办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23 年1 月,我国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82 个,项目1218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数量批准的时间与我国逐步完善的政策制度吻合。1995 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框架奠定基础,同年7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批准成立;2003 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在清晰明确的法治规定下批准成立58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2020 年6 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开放,随后3 年中外合作办学并未受到负面影响,每年均获批100个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健全的监管制度是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保障[1]。
中外合作办学在国内的地域分布图显示(图1),受生源数量、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水平发展等方面影响,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大陆地域的分布并不均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如全英文授课,差异较大的教学模式和理念,这需要以优质的生源质量、较好的学科和专业建设以及强大的师资力量为办学基础,否则最优质的种子在贫瘠的土地上也无法结出硕果;对外开放不是盲目的对外开放,当地需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策扶持才适合申办中外合作办学。
图1 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在中国大陆的地域分布
同样,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合作国家(地区)主要分布在世界一流高等教育资源密集的西方发达国家,美国(339,占比23.8%)、英国(254,占比17.8%)、澳大利亚(119,占比8.3%)三个国家占比接近50%,这与中国每年留学生选择的高校所在地大致相同;近10 年,随着 “一带一路” 倡议的提出,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布局有了新的方向,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因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国际化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加入中外合作办学中来,如波兰(18,占比1.3%)、乌克兰(16,占比1.1%)、泰国(7,占比0.49%)、马来西亚(6,占比0.42%)等国家中外合作办学数量逐年增加,这也是中外合作办学服务国家战略,满足培养国家急需人才的具体体现。
从办学层次上看,在1218 个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本科层次1031 个,占比84.6%,硕士研究生层次165 个,占比13.5%,博士研究生层次22 个,占比1.8%;虽然层次分布与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每个层次的学生分布规模大致相同,但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化,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的数量仍需加强;近3 年,国家出于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增长及调节就业等,大幅度扩招硕士研究生;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层次办学比例,对研究生办学多样化和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在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上,随着政策的调控和引导,趋同化、模式化得到有效缓解;但学科仍较集中,其中主要集中在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五个门类;中外合作办学比重最大的专业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7)、土木工程(4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2)、工商管理(34)、会计学(33)、电子信息工程(31)、金融学(30)、视觉传达设计(27)、学前教育(27)等,基本上集中在传统 “热门” 专业,并没有与我国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设置相适应,特别是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上,中外合作办学理应利用中外学科的差异特点,打破学科间传统壁垒,在新兴专业、前沿专业、跨学科交叉专业上实现新的突破。
因材施教是各个教育阶段一项重要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原则,因中外合作办学的特殊性,在办学之初已经对学生有一定的选择性,并不能完全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教学模式,甚至没有转专业的可能性,这是中外合作办学与其他办学模式采用相同招生方式的弊端;另外因办学需要,中外合作办学一般学费较高,给家长造成低分录取的印象;在实际办学中,中外合作办学招收的生源比同校非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分数低,甚至差距较大;很多学生家长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原因是分数低,但学生入学后面对的学业压力比非合作办学学生大得多,最终跟不上学习进度;另外由于学生在入学前未充分了解办学特点,比如学位证书的颁发、是否出国、对外语水平的要求等,入学后不能按照规定的教学计划学习,带来额外的办学管理成本,同时对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质量带来巨大的考验。
对于生源质量方面出现的问题,中外合作办学在招生时应提前做好布局,建议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①在招生宣传上多投入资金和人力,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除了宣传办学特色外,还要清晰展示培养环节的特殊要求,比如取得外方学位证书的条件、是否需要出国学习、在外学习期间的费用、是否可以转专业等,确保学生及家长报考前做好心理准备,达到双向选择的效果。②合理的外语水平标准要求。为适应全英文授课,学生的英语水平必须有底线,对于英语水平较差且对语言学习没有兴趣的学生,拒之门外是对其负责。③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尽量在中外合作办学认可度较高的省份投放较大的招生比例,有助于提高生源质量;④建立生源基地。与优秀高中建立生源基地,逐渐扩大社会影响力。
如上所述,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占绝大多数,相对于研究生层次的培养,本科生联合培养因为在学生语言水平、培养目标、教学方式、学籍制度、考核方式等方面的很大不同,对于合作双方的快速理解和融合带来很大挑战;很多中外合作办学第一版培养方案为适应学生毕业要求,在整个教学周期中不断修改,给教学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同时也给学生和家长一种混乱的印象,对于学生的连贯性培养极为不利;相对来说硕士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对推进高水平的对外教育开放,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水平有着更重要的作用,原因如下:①研究生招生遴选阶段可以选择适合的生源,生源质量有一定的保障,有利于按计划培养;②招生规模小,适合高校与合作方提前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方式及特点,探索中外教育的融合;办学初期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计划变动对研究生培养的影响较小;③一般来说,外方研究生教育,特别是硕士阶段以课程为主,中方的硕士研究生阶段以科研为主,双方特点的互相补充对于中国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改革是良好的试验田;④高层次合作办学的双导师制度更容易加深相互交流,有利于双方在产学研方面进一步开展实质性合作。
在1400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具有独立法人机构的仅有9 所;在余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师资力量主要依托于各专业建设学院,这对于制订和实施国际化培养方案、营造国际化育人环境和引进整合国际优质资源是极为不利的,建立一支稳定、优质的国际化师资队伍对保障办学质量至关重要[2]。在师资建设方面,建议如下。①拓宽聘任渠道,建设独立的师资队伍。在办学初期,由于职业后期发展不明朗,很难吸引优秀教师入职,可选择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优秀中外教师参与中外合作办学建设。②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在职教师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授课和课程改革。
完善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不仅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 “护身符” 和 “保险带” ,还有助于高校与国际接轨,顺应国际化办学趋势,提升中外合作办学的国际认可度。由于中外教学理念和模式的差异,双方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存在一定的割裂;中方课程的教学事故认定、教学评价、教学材料存档、督导专家听课等质量监督环节相对完整,形成闭环;外方课程在以上每个环节都需要沟通融合,最终形成适合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监督体系。教育部经过审核评估,2019 年依法批准286 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办学,这与其办学过程中缺少内部和外部的监管有着主要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建立教学质量监督体系中应注意以下方面:①多元共治保障,在办学初期就应该将质量保障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中外方均要参与,相互合作,建立教学监督互通交流机制,减少后期沟通成本;②引进第三方评价体系,通过相关独立机构引入国际质量标准,如以质量审核模式著称的英国模式和将质量认证与质量评估相结合的美国模式等[3];③结合国际质量标准和中国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制度规定,探索中国特色的质量保障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高校实施国际化办学的重要途径之一,对高校的战略选择、办学理念、发展定位、内涵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和现实意义;在 “双一流” 建设进程中,中外合作办学目标除了培养国际化优秀人才,同时还担负着更多的使命,如引进、吸收、融合境外优质教学资源,促进国内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与国外的产学研合作等;但首要目标仍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这切实关系到广大学子的根本利益。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中心,明确招生要求,因材施教,打造高水平国际化师资队伍,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从而实现中外优质教学资源的融合,促进中外合作办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