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锋
《汴京南楼诗卷》明·王铎 30cm×102cm
手卷是一种特殊的书法表现形式。一般来说,手卷作品的形状是横幅的,不是竖幅的(展厅文化中出现的一幅手卷因其展出不便而拼接的竖式形式,可以视为手卷的变式,不在本文所议的范围之内)。因之,手卷高度一般在30-60厘米之间,长度则至少在2米以上。完整的手卷包括引首、正文、拖尾等部分。引首用来题写手卷的名称,其内容有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题写时间、题写者姓名等。拖尾是裱于手卷后面的空白幅面,留给鉴赏者题字。用于参展的手卷作品,连引首带拖尾一般由作者一人完成。拖尾的内容由他人的品鉴变为正文的介绍、作者的介绍、书写的缘由、书写的感想等。
手卷书写所采用的书体是相当自由的。一般引首与正文不用同一种书体,引首采用更为庄重静穆的书体。比如正文用行草书,引首则可以考虑用篆隶和楷书,这样既可以调节视觉效果,又能显得文雅清切。
手卷的审美表达也是十分丰富的,我认为最突出的特点是要表达书卷气。因为手卷或长卷是从简牍发展演变而来的,在竹媒时代,简牍是当时书写的日常。文人书写会不自觉地将自己的审美意识贯穿其中,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自然、一任天机。到了纸媒时代,手卷又成为文人间相互鉴赏把玩的媒介。所以,文人间的把玩不是使恨较能,而是相互欣赏,相互浸润,相互滋养。从一定意义上说,手卷的传统即文人的传统。故而,可以是长篇大章如大河汤汤,又可是美文短篇如溪水潺潺。在审美趣向上则丰富多彩,可以是雄浑的,沉着的,高古的,典雅的,劲健的,绮丽的,含蓄的,豪放的,缜密的,疏野的,清奇的,飘逸的,旷远的,高迈的,等等,总之是儒雅冲和、精致灵性的。手卷不宜粗鲁毛躁,其艺术形式本身就是拒绝恶俗、摒弃造作的,所以我认为如果做不到精美,至少要做到精致。
文字是有灵性的,世间万物都有磁场。手卷书写内容的选择,要与作者的性灵以及所选择的书体在精神取向上相一致。与其说你巧遇的是一篇文章,不如说你偶遇的是一个与你相似的灵魂。其次,在艺术表现上应尽可能突出书写的精神表达。孟会祥先生曾说,就我个人的观点看,装饰性、工艺性在艺术境界上,是无法与“妙契自然”相提并论的。人为因素越多,装饰感越强,其能表现的人的本质力量就越微弱,或者说其生命感就越寡淡。
苏东坡说:“世之所贵,贵乎其难。”实践力的“难度”是一切艺术的守护神,一种艺术的高度总是与其难度成正比,没有“难度”的艺术,不足贵也。手卷书写其实是最具难度的创作之一,因此,作者的技术能力、表现手法以及审美能力都制约着作品所呈现的审美高度。话说回来,所谓文艺性就是“有看头”,不要求解决什么实际问题,有时却能给人一种盼望。这就是手卷书法表现的根本要求,也是中国书法审美的魅力所在。
《岳飞诗〈满江红〉》于右任 31cm×24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