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夏,黄艳芳,罗 丽,容建波,孔令孜,李小红
(广西农业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广西南宁 530007)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形式呈多样化发展态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这一概念最早由郑定荣于2003年提出[1],随后相关学者、政府部门对其概念、内涵进行了补充拓展。2017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号)中明确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概念,是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文件中还提出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小农户的广泛分布作为我国实际国情、农情,推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方向之一。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国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也指出,要“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小农户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内在联结机制,加快小农户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衔接,对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内在机制方面的研究中,陈定洋[2]认为联合体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产业连接提升规模集聚效应、要素连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益联结让农民分享产业链收益。孙正东[3]认为联合体从规模经济、交易费用、专业分工和利益博弈4个方面分别解决了联合体的动力机制、约束机制、作用机制与传导机制方面的问题,从而形成内部运行机理。芦千文[4]提出联合体主要构建了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契约安排,降低了交易成本,达成理性集体行动。尚旭东等[5]认为联合体应从纵向维度的“分工细化+要素融合”、横向维度的“规模扩张+市场地位提升”进行组织路径创新。汤文华[6]提出联合体合联机制包括要素、功能、治理和利益合联。张琴等[7]认为安徽省宿州市联合体具有以互利共生为核心的利益联结机制。Liu[8]构建了绿色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三方进化博弈模型,以分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成员协同实施农业绿色转型战略的影响因素。Jiang等[9]提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利益联结效应对协作绩效有正向影响,且不同类型的组织结构下,利益联结效应对协作绩效的影响存在差异。在小农户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衔接的研究中,叶敬忠等[10]认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的类型主要有个体型、组织型和关系型,其中组织型包括合作社带动型和“公司+农户”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小农户的衔接主要是组织型。刘威等[11]认为包含小农户的联合体组成的共生系统主要分为非包容式共生、弱包容式共生和强包容式共生。
该研究系统厘清小农户加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前与加入后的内在联结机制,以期优化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为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随着农业经营主体的形式多样化,传统的“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家庭农场”等模式逐步延伸发展成以龙头企业(企业集团)为核心、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为中介纽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模式。通过签订规范的合同建立契约化关系、规范经济行为[12],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各经营主体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与分工,较为紧密的联结关系实现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达到契约化联合[13]、实现规模经济、分工经济[14](图1)。
图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在联结机制Fig.1 Linkage mechanism within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1.1 以龙头企业(企业集团)为核心龙头企业(企业集团)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处于核心地位。一是龙头带动作用较强。由于龙头企业经济基础较好,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在技术创新、信息传递、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为生产要素在各成员间自由流动奠定了基础,有效带动联合体共同发展。二是稳定供应生产要素。龙头企业为联合体成员长期提供生产融资、技术指导、品牌冠名等服务,并以低于市场价格供应生产物资、种苗等,有效减少各成员的交易成本,实现相对稳定的供求关系。
1.2 以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为纽带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起着中介纽带的作用。一是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专业合作社将龙头企业的信息、生产物资等及时传递和分发给家庭农场,同时将家庭农场的需求与困难及时反馈给龙头企业,有效提高各成员间的信息对称性与沟通顺畅性。二是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包括代耕、代种、代收、代管、初级加工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直接提高了家庭农场的种养能力和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减少农业机械化生产、加工方面的购置成本和养护成本。
1.3 以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基础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处于基础地位。一是承担标准化种养任务。家庭农场按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既定要求,以统一种养标准、品种、技术和生产物资,开展既定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压实联合体种养基础。二是提供品质较好的农产品。家庭农场通过专业化生产,从种养、管护环节提高产品质量,向龙头企业提供品质优良、数量达标的农产品,为龙头企业的品牌化建设提供产品质量保障。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呈现“强强联合”“次强联合”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经营主体联合发展范式,对于我国小农户普遍存在的农情来说,带动作用较为有限,如何将小农户纳入联合体中共同发展,将“强者游戏”转变为“以强带弱”、实现共同富裕,值得进一步探讨。
由于小农户的加入,联合体的经营利润、分红被切割的份数过多,联合体中规模较大的成员容易存在不满,有可能脱离该联合体选择成立新的联合体或加入成员数量较少的联合体,成员“俱乐部化”现象凸显[15]。所以,该研究假设联合体内各成员与小农户均为愿意接受多方共同发展和分享利润成果,小农户融入联合体后的内在联结机制如图2所示。从图2可看出,小农户与联合体内各成员在要素置换、契约规范等方面存在较多的联结关系。
图2 加入小农户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在联结机制Fig.2 Linkage mechanism within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consortium joining small farmers
2.1 加快生产要素置换联合体中各成员持有的生产要素有所不同,小农户持有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小型生产机械设备等,在严守耕地红线、规模化土地稀缺、农村劳动力短缺的大背景下,土地、劳动力要素显得尤为重要。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劳动力、资金、小型生产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更容易扩大规模化生产能力[16],小农户也因置换生产要素后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联合体内土地流转更快、更有序,龙头企业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垫付资金等金融服务,小农户的加入不仅加快了联合体内部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还因联合体成员的既定数量减少了生产要素置换成本,有效提高了生产要素置换效率。以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六堡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例,农户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龙头企业天誉茶业有限公司,由天誉茶业有限公司出资,在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租赁约20 hm2山地,进行“誉见茶园”建设,推动联合体土地规模扩张。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和企业共同成立梧州市龙圩区誉见茶园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的产权分别占合作社总产权的40%、60%。此外,农户还为合作社、企业提供劳动力,参与联合体的生产管护、加工销售、经营管理等环节。农户的加入较大程度地提高了生产要素在成员间的流动性。
2.2 节约生产交易费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要素契约化”规范了联合体内部的资源配置,在种养、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实现专业化分工[17],节约和规避了一定的交易费用。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小农户生产要素的获取成本要高于规模经营主体,交易费用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利润收益。小农户加入联合体后,由于联合体制定的章程约定了各主要成员的权利、义务,明确的职责分工让包括小农户在内的成员们更专注自身业务,减少其他业务带来的精神、资金损耗成本。联合体内有着既定的成员数量,生产要素收集范围的缩小减少了成员们的“搜寻成本” ,通常成员之间的空间距离较短,生产物资、产品等运输成本较少。高度的“契约精神”将外部资源内部化,有效节约生产交易成本,使得联合体内部成员的利益联结关系更为紧密。以广西桂林罗汉果原产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例,联合体制定了《桂林罗汉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桂林罗汉果产销一体化合作实施方案》[18],对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界定,在种苗供给、种植管理、产品收购方面实现集约化管理,节省了一定的生产成本。
2.3 提高科技支撑水平联合体的发展还对各成员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家庭农场和小农户在联合体内技术水平相对不高,为补齐这一技术短板,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内先进技术的代表,易将其拥有的先进技术分享给联合体各成员,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合作社作为联合体内社会化服务的提供者,其自身拥有的农业机械、生产加工技术可直接提高家庭农场、小农户的技术水平;家庭农村、小农户反之可强化龙头企业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应用与推广。在产业链末端,龙头企业以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电子商务以及融媒体营销,具有较高的农产品销售信息化、数字化水平,家庭农场、小农户可以最小的成本直接参与线上产品营销,以科技手段畅通销售“最后一公里”。以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六堡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例,誉见茶园专业合作社为联合体成员提供茶叶种植、加工、运输、仓储等技术指导和社会化服务,天誉茶业公司聘请了植茶技术骨干,常年深入茶园指导茶农种植茶树,还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了茶农自主处理基本技术问题的能力,从整体上提高联合体的生产技术水平。又如桂林荔浦市农兴源果蔬产业联合体,其中龙头企业桂林爱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改造马蹄及荔浦芋深加工车间设备,带动联合体马蹄及荔浦芋生产量提高1 400 t,产值增加1 700万元。
2.4 促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般制定了联合体章程和利益分配方案,根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投入要素比例确定相对公平的利益分配比例。收益方面,龙头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收入相对稳定,财务盈利能力强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为联合体的稳定收入奠定基础。龙头企业在品牌化建设中,授予其他成员品牌使用权,以品牌打造紧密联结各成员。此外,联合体还能通过订单农业、保底分红等形式,拓展和稳定收入来源,保障联合体各成员的基本利益。风险方面,联合体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的抵御能力强于单个成员,联合体还会鼓励成员购买农业保险,进一步增强抵抗外部风险能力,对风险抵御能力较低的小农户尤为利好。同时,规范的联合体章程还能有效防范内部违约风险,防止龙头企业等具有较高话语权的成员违背约定脱离组织或侵占约定外的利益。通过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实现各成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增强联合体内部聚合力,提高联农带农作用。梧州市龙圩区六堡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面实施订单农业和保价收购毛茶的措施,通过与联合体成员签订订单合同,收购联合体成员的毛茶原材料用于誉见茶园茶叶加工,加工后的茶叶按比例分配给各成员,若农户不支配所得茶叶,公司则按最低保底收购价收购,以此确保农户的收益。
相比其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较好、较快的地区,广西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时间较短,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截至2021年底,广西各级培育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数量为 286个,联合体营业收入422亿元,其中联合体内部交易额47亿元、联合体内成员收入总额144亿元,辐射带动农户数42万户。尽管自身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未开展省(区)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证,缺乏自治区级的分类认定标准,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在联结机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发展实际,得出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建设的发展启示。
3.1 建立合理契约规范,压实内部联结机制加快出台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办法及配套的指导性、政策性文件,规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章程、建设方案和联结机制,强化联合体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联合体内部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诚信合作机制,将契约精神以章程、规章等文字契约形式固定和落实,构建产权清晰、分配合理、各方通过的内部联结机制[19],以正式的契约降低经营主体的违约风险[20],确保各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统一。
3.2 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加强产业化联合体内部成员间的互动,推动生产要素共享,统筹各成员持有的生产要素和资源,进行有效合理分配,强化联合体的生产经营基础。注重联合体各成员的提档升级,重点为龙头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发挥主导优势和带动作用[21],稳定联合体发展核心及“方向盘”;推动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按市场导向进行适度规模性扩张,鼓励产业相同、分工相似的专业合作社在产权清晰、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协作与重组;加强小农户与加工、流通企业及市场的对接,提高联合体的生产经营效率。
3.3 推进横纵延伸发展,提高市场竞争水平以全产业链开发、品牌化运营为横纵发展方向,不断延长联合体产业链条,强化生产环节、提高生产内容的丰富程度[22]。纵向发展上,从种养品质的提升、加工能力的提高、品牌打造宣传、销售渠道拓宽等方面发力,推动产业链延链、强链;横向发展上,重点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品牌化运营联结各经营主体,吸纳和配置好小农户,共同做强、做大自有品牌,联合打造市场核心竞争力,将生产溢出效应内部化[23]。
3.4 加强联农带农作用,加快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建立合理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方面强化对小农户的联结连带作用,充分发挥小农户推动联合体内生产要素加速流动的能力,加强小农户和联合体内各成员的良性互动、生产互助,提升小农户自身的组织化、赋能化、科技化程度[24-25]。依托各级相关项目,探索、推广更具适宜性、稳定性和约束性的联合体模式,将小农户一并纳入全产业链条,加快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