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3-431公告,拟修订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细则,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0月16日。主要内容为:允许在室外设置肉类自动售货机;延长生产业绩报告期限。畜产品加工业和食肉包装加工企业报告截止日期延长至下一年2月底;简化肉类销售业营业员临时面积变更申报;修订关于食用鸡蛋选择和包装确认的强制性规定。食用鸡蛋收集和销售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副本的确认信息不被删除;畜产品检验样品采集和采集标准的制定。如果获得食品药品安全部长官的批准,微生物检测等所需检测样品的采集量可以超过标准。
8月31日,爱沙尼亚地区事务和农业部发布1.4-3/848号公告,拟制定牛、猪和羊胴体质量等级确定的详细要求和认可程序,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9月14日。主要内容如下:
监管范围。适用于每周屠宰超过55头牛、200头猪、80只羊的肉类加工厂的肉类胴体质量等级确定原则及要求。
相关定义。牛胴体、牛半胴体等。
肉类胴体质量等级的要录和方法。瘦肉比例和脂肪含量来确定其质量等级;肉类胴体标记内容:屠宰数量、屠宰重量、日期和质量等级;检查胴体最少数量规定。
质量等级的认定程序。以电子方式或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现场培训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