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建波,姚军波
(1.绍兴虞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 绍兴 312300;2.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浙江 绍兴 31230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纠正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等发现的小水电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 问题,为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应按照“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科学制定小水电水量调度运行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设置发电限制水位线和生态放水最低水位线,解决好水电站下游河道生态用水问题。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水力资源蕴藏量为2.02万kW,其中经济可开发量为1.52万kW;目前在运的小型水电站有12座,总装机容量4 775 kW。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方面,采用泄流阀的电站有3座,采用泄流管的电站有3座,采用泄流闸的电站有4座。生态流量监测设施设置方面,全部采用动态视频监测。12座水电站开发方式、生态流量核定、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和监测设施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上虞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现状表
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调度应在保证工程安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协调生态流量泄放与防洪、供水、灌溉、发电、航运等任务的关系,发挥工程的综合利用效益,兼顾梯级水库群调度运用的要求,参照下列原则调度:
一是生态流量调度服从防洪抗旱调度。二是发电调度服从生态流量调度。三是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与生态流量相统筹。
生态流量调度方案应与监测方案相结合,根据电站实际情况,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监测考核方式。
通过合理确定工程生活、生态、生产用水保障的优先次序,优化工程调度运行方式,安排泄放生态流量。通过科学调度提高生态流量保障水平,满足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过程,有效改善生态流量泄放效果。
上虞区根据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逐站组织编制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方案。根据水电站实际,考虑坝体安全和上游来水情况,遵循当上游来水小于规定的生态流量时,按“来多少,放多少”的原则,设置发电限制水位线和生态放水最低水位线。
(1)当坝(闸)前水位高于发电限制水位线时,坝式电站可通过机组运行或利用泄放设施足额泄放生态流量;引水式和混合式电站利用泄放设施始终足额连续泄放生态流量。
(2)当坝(闸)前水位消落至发电限制水位线和生态放水最低水位线之间时,则停止发电取水,通过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足额连续泄放生态流量。
(3)当坝(闸)前水位消落接近生态放水最低水位时,按照“来多少,放多少”的原则下泄生态流量;当水库水位消落至生态放水最低水位,可暂停生态流量泄放,详见图1、图2。
图1 有调节的单一发电调节水库生态调度特征水位线示意图
图2 综合利用调节水库生态调度特征水位线示意图
生态流量调度的目的是合理分配水资源,保障流域内河道基本生态需水,修复因发电、生活、生产等引水导致自然河道水文情势改变而引起的河流生态退化,保障流域内河道的连通性,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境。因此,生态流量调度宜以河流或流域为单位,统筹考虑河流全河段生态需水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生态流量调度方案。
下管溪流域已开发建设水电站共计5座,总装机容量2 150 kW,上游至下游分布有洞口、徐林、虹桥、石笋山和冷湾水电站,具体水电站分布如表2所示。
表2 下管溪流域电站分布表
隐潭溪流域已开发建设水电站共计7座,总装机容量2 750 kW,上游至下游分布有龙山、白龙潭、八、立功一级、立功二级、立功三级和平山水电站,具体水电站分布如表3所示。
表3 隐潭溪流域电站分布表
水电站生态流量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的相关规程、规范及标准,不得对主体工程造成不利的影响;设置于坝体或泄流闸等部位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应具有较好的抗洪水冲刷能力,不得影响泄洪安全,并易于维护和管理。
小水电站业主(管理单位)是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管理和维护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保障其持续正常运行。有关设施出现异常时,应当立即向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提供佐证材料,并限期修复。水行政主管部门是监测设施和监测平台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监测设施和监控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应保证监测设施和监测平台正常运行,出现问题及时修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应的生态环境部门是生态流量泄放的监管主体,负责考核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制定考核制度,并通过监控平台定期通报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执行情况,指导电站按照生态流量调度方案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
生态流量调度方案的落实需要大量的基础信息,包括监测断面的日常监测资料、调度工程近期的用水计划、水位预报信息、水库实时水位等。这些信息分别由不同部门掌握,为了生态流量调度方案的实施,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整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生态流量调度往往涉及到用水矛盾,信息的公开共享有利于统筹协调,这对生态流量调度工作的开展有促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