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莹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彰显公平正义的现实体现。它不仅是奋斗目标,也是一个持续探索、发展的过程。立足新发展阶段,准确把握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深刻认识新时代共同富裕的逻辑应答,正确选择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对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实践意义。
从强调经济增长和提高效率到更加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从关注经济发展到更加关注全面发展,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时代共同富裕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已成为一个多维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方面,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裕可以为精神生活富裕提供物质基础和良好条件。恩格斯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这表明,如果物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人们就会为了争夺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互相倾轧,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追求和创造精神文化,精神生活的富裕也就沦为空谈。另一方面,人们精神生活的富裕可以为物质生活富裕提供思想引领。“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人们的精神生活对物质生活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精神生活的富裕不仅能够调动人们从事生产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优秀的思想、理论、艺术作品都属于精神生活范畴,可以给人以强大的精神动力,提升人们的文明素养、精神境界。而先进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则可以拓展人们的认知领域,改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我们要在物质和精神上保持动态平衡。
“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一方面,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没有人掉队的普遍富裕。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都难以消除贫富差距现象,难以摆脱两极分化的桎梏。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不懈追求的目标。党带领广大人民所要实现的富裕,是所有人都能享有的富裕。另一方面,共同富裕决不意味着要追求绝对的无差别,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弊端在于割裂了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和个人利益,削弱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因此,“能力大、才智高、贡献大的会更富裕一些,这是合理的”。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应看到在追求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适度差距的存在有助于激发人们去发挥自身的才能,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财富来自社会,也要回归社会。”共同富裕的实现是共建和共享的相辅相成,是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过程。质言之,共同富裕需要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一方面,共建是共享的前提。没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社会财富的充分涌流便会沦为空想,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也会受到限制。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才能不断“做大蛋糕”,进而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共享是共建的目的。人民既是“蛋糕”的创造者,同样也是“蛋糕”的享有者。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劳动人民成为被剥削、被压迫的对象,劳动者付出劳动却只能占有少部分社会资源,分配的极其不公挫伤了劳动者从事生产的积极性。我国古代的农民起义曾多次提出“均贫富”的口号,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这一口号体现了劳动人民渴望公平分配的诉求。新时代我们要实现的共同富裕,是通过公正合理地分配“蛋糕”发挥机会公平在遏制贫富悬殊和提高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方面的作用,借助结果公平的强制调节作用以及重视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使参与共建的劳动者都可以共享劳动成果和美好生活。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新时代的共同富裕思想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明确提出共同富裕这个概念,但其理论中蕴含着深刻的共同富裕思想,都十分重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生产力的解放。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以及精神生活都受制于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其它领域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为此,我们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从而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所有制方面,“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由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绝对贫困人口在减少,工人的生活水平、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有了很大改善,但矛盾的是,资本家和工人并没有同时变得富裕:资本家占有大部分社会财富,而创造财富的劳动者只占有极少部分社会财富。“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没有生产资料的无产者沦为雇佣劳动者,只能屈从于资本的盘剥,从而使劳动者和劳动产品相异化。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由于废除了私有制,生产资料由社会占有,无产阶级实现了与其他群体利益的高度一致。为此,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要坚持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为通往共同富裕的道路提供制度保障。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践行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带领人民通过浴血奋战建立了新中国,使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可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带领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带领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更具活力的体制保障和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取得了诸多历史性成就。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党带领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共同富裕取得了新成效。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奋斗历程和辉煌成就,有力证明了党始终不渝地践行着初心和使命,彰显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执政理念。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实现现代化一直是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但是许多国家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模式,反而适得其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是在百废待兴的基础上开始的,在具体国情和国际环境方面与其他国家存在明显差异,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战略。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首先明确提出,“我们搞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既具有其他国家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又具有适应国情的中国特色,并将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西方资本主义的现代化是建立在对外殖民掠夺、对内剥削劳动人民的基础上的,而中国式现代化走的是发展共享之路,追求的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是要拒斥资本,也不是要夸大资本的作用,而是要设置“红绿灯”监督和规制资本,以发挥其创造物质财富、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就此而言,中国式现代化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模式,是追求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而使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现代化。
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不仅是奋斗目标和价值理念,还要落实到具体实践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一项艰巨任务,而且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个“主心骨”和“领路人”作为领导核心。翻开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历史篇章可以发现,党的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不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史,从山河破碎到民族解放,从一穷二白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因此,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要坚定围绕共同目标,汇聚各方力量,坚持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统筹谋划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从而为推进共同富裕凝聚起不可战胜的力量。
“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方面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贫富差距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将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保持在一个弹性范围内,既体现公平和公正,也发挥了激励效用。一是以初次分配为重点,激发市场活力。按各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劳动者勤劳致富、创新致富、守法致富,健全“先富带后富”机制,营造良好的致富环境。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收益率,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和劳动纠纷处理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以再分配为关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税收调节作用,保护合法收入,清理规范不合理、不合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我国间接税占比较高,虽然对生产链上的各个企业征税,但税负最终还是落在了消费者身上,因此,需要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加强直接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以促进税负更加公正合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要加强兜底性保障建设,增加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针对弱势群体的支出。扩大政府的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向低收入地区和人民以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城乡差距。三是以第三次分配为辅助,发挥道德补充作用。遵循个人自发自愿的原则,善用道德引导方式,鼓励先富群体和企业通过捐款、出资等方式,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慈善公益活动的管理规范机制,透明化募捐物资的去向和用途。加强对社会成员参与慈善事业以及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进而使更多的人愿意参与到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中来。此外,在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这种分配具有不稳定性,要避免陷入误区。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使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解决,而是“从较易识别和发现的绝对贫困转变为难以直接衡量和辨别的相对贫困”。因此,一要建立多维返贫评价标准,使帮扶资金用到实处。由于各地区在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用一套评价体系难以精准定位各地区返贫人口状况,可能会导致脱贫人口占用社会资源,而返贫人口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社会公平的实现。二要健全长效帮扶机制。稳定帮扶政策,“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动态监测返贫风险地区和人群,重点关注“三区三州”等地区,分析返贫原因,精准实施援助。继续扶持脱贫地区的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提质升级,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易地搬迁后续帮扶,重点解决好就业问题,在搬迁地发展产业,丰富产业形态,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重视发展教育事业,增加教育补助和帮扶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和独立账户制度”,防止因学返贫。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青年人就业创业的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三要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我国是农业大国,共同富裕的实现离不开农村、农民的富裕。要建立现代化农业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改造升级农业科技装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向科技要产量要产能。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发放农资补贴,健全农业收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聚焦农业生产、农村物流和农民生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当前,我国精神文明建设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文艺创作远离社会生活、脱离人民群众,一些文化产品粗制滥造、单一冗杂,文化市场被资本裹挟、畸形发展等。有鉴于此,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是缩小文化产品的享有差距。公平合理地分配文化发展成果,缩小因地域、城乡、收入等因素导致的文化产品享有的差距,鼓励支持和引导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资源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利用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实现文化资源的跨时空共享。二是在文艺创作上,鼓励文艺工作者提高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勇于探索新题材,敢于创新新形式;引领文艺工作者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上,扎根人民、扎根生活,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价文艺创作成果的标准,创作更多勇立时代潮头、反映人民之声的优秀文化产品。三是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数字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走进群众之中。规范文化市场,营造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效益的良好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