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文
我写小说很慢。一部小说开好头,我不着急,慢慢地写,边写,边看,边等。我等着小说在指尖慢慢儿生芽,长叶,开花。写这么多年小说,我越来越觉得小说像地里的庄稼。
有回我买了台新电脑,老父亲笑眯眯地调侃:“又得了一把好锄头啰!”在他老人家眼里,我干的活儿和农民种地没有什么两样。一个好农民种地有最大的耐心,决不会干揠苗助长的事。我的家乡溆浦有个叫龙潭的地方,稻子一年只长一季,品种是原生态的籼稻或粳稻。那里属高寒山区,稻子长得慢,太阳晒得多,米很好吃。我写小说的心态,很像种这种米的心态。
有了这种慢的心态,写作就会变得很沉静。过去这几十年,生活越来越快,越来越喧嚣。但我知道,一时的鼓噪终究会被历史消音,一时的繁花终究会因时间凋零。我时刻嘱咐自己安静、沉潜、从容,等待底色和真相显现。
我最早受到广泛关注的作品是长篇小说《国画》,这是一部很平实从容的小说。它的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从容的。当时因工作之故,我没有整块的写作时间,常因忙碌而一曝十寒。重新拾笔得从头看起,以接续故事和气韵。尽管写得断断续续,但丝毫不影响我的创作激情。我见闻了太多非常“文学”的人和事,不用借闭门造车之法在情节和细节上故弄玄虚,无需狭隘或生硬地照搬生活,日常的点点滴滴给文学留有无限广阔的天地。
我的小说所述皆生活琐碎,实在无关宏旨。每一个人的庸常生活都可为文学,每一张平凡的脸上都刻着历史风云。宏大叙事固然是动人心魄的黄钟大吕,但日常化的七零八落更接近生活常态,生命的本质和意义同样寓于其中。
我们生活中的那些芝麻小事,倘不用小说慢慢说出来,简直上不了台面。可是,我们短短几十年的人生,正是被这些说起来都可笑的芝麻小事消磨着。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心怀憧憬地走向社会,却被某只看不见的手慢慢扭曲了。这个青年,也许是《国画》中的朱怀镜,《苍黄》中的李济运,《朝夕之间》中的关隐达,也许就是我们自己。这样的故事无声无息地发生在眼前,人们却常常毫无警觉;可这些故事一旦呈现在小说里,竟让人触目惊心。小说的意义也许就在于此。
庄稼随季候潜滋暗长,有它自然流转的生命节奏。小说的节奏就是作家心潮和情绪的节奏,体现在情节、细节、语速、语态等诸多方面。如何把握小说节奏,妙处难与君说。但凡投入真诚虔敬之心,体恤笔下人物,服从生活逻辑,小说节奏就会自然呈现。比方说小说的语言,我创作中篇小说《漫水》的时候,体会到乡村语言是那么的有意味。乡村人物有自己的语汇、修辞、幽默,可惜文字符号不可能完全传情达意。我写乡村小说的时候,就像婴儿咿呀学语似的模仿乡村人物说话,细细体会到乡村人物的生活方式、人生态度、思维习惯等,通过他们的语言活生生逼到眼前来。用好了乡村语言,不但小说节奏出来了,小说结构也自然有了。
时光匆匆,人事常新。听凭岁月呼啸,我仍会静静地看,细细地想,慢慢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