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华
发源于喀喇昆仑山的叶尔羌河,是南疆地区风景优美、灌溉面积最大的壮丽河流。叶尔羌为维吾尔语,即“土地广阔”之意,又一说意为“崖上的城堡”。大家可能很难想到在沙漠茫茫的南疆,清代曾经建有专门“治水”的龙王庙,乾隆皇帝甚至还颁赐过御匾,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各族民众共同开发叶尔羌河流域的历史见证。然而,时光荏苒,不仅叶尔羌河畔的龙王庙现已荡然无存,清代这块重要的御匾也丝毫不见踪影,地方史料甚至对龙王庙亦罕见提及。拂去蒙在深宫秘档上的漫漫尘埃,或许可以让我们再次找寻历史的遗迹,重温这南疆开发史上的高光一刻。
清末《莎车府志》记有叶尔羌河“龙神祠”的简略信息,称:“《西域水道记》云:‘叶尔羌城东南五十里扬瓦里克庄有龙神祠,乾隆二十四年建。’考扬瓦里克庄今系小村,在泽普勒善河北岸,西南距驿路十余里,道光、同治数经变乱,祠为流贼焚毁,迄今无有重建者。”[1]所言“乾隆二十四年建”,为乾隆四十二年(1777)之误。《西域水道记》有记:叶尔羌河水“又东北,流至扬瓦里克庄迳龙神祠南,祠为乾隆四十二年建”,并注明龙神祠“在叶尔羌城东南五十里”。[2]文献档案中的龙神祠,即民间俗称的龙王庙。追溯其源,叶尔羌河龙王庙的创建者,实为清代“皇亲国戚”、当时以兵部左侍郎身份出任叶尔羌办事大臣的高朴。档案对此有详细记录,称乾隆四十二年(1777)十月,到任不久的高朴千里迢迢驿递上一份奏折,专门汇报他在叶尔羌城南大河旁修建龙王庙,像塑龙神,“以昭诚敬,以垂久远”的经过。[3]
高朴(?-1778),满洲镶黄旗人,已故大学士高斌之孙、慧贤皇贵妃之侄,实即乾隆皇帝关系亲密的内侄。大概为了弥补其父高恒因犯“贪赃罪”而被处斩的遗憾,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纪轻轻的高朴就被超擢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此后,乾隆帝时怀“造就裁成”之意。[4]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月初六日,又将其外放叶尔羌办事大臣,成为清廷抚治南疆的重要官员。
高朴受命赴疆刚满一年,便疏报于叶尔羌河创建龙王庙,主要理由有两条。一是方便南疆的军粮输运。高朴在折中指出,叶尔羌河由叶尔羌城“直抵阿克苏、库车一带,顺流而下”,其城南五十余里的扬瓦克里克地方“水宽溜稳,可以行舟”。前任叶尔羌大臣新柱曾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设粮船六只,叶尔羌以东十三军台所需官兵口粮,遂由此处装船水运,“载至五台存贮仓厫,由彼支放各台,甚为便利,以省陆路脚运之费”。每年运粮完毕,船只回叶尔羌城南停泊,拨派兵丁看守,“原有草屋存身,以便就近看管”。扬瓦克里克其地遂成南疆军粮船运及商旅往来的水路要津,每年春、秋二季官员赴叶尔羌河以南的洗泊关帝庙致祭,亦皆“由此过渡”。[5]
其二则是有助于新疆玉石的开采。清代中期以后,叶尔羌河逐渐成为南疆的著名“玉河”,高朴更是推动叶尔羌河流域玉石开采的重要人物。《清史稿》有载,叶尔羌城附近产玉的密尔岱山原本“封禁”,高朴出任叶尔羌大臣后“疏请开采,岁一次”。[6]后人有更精彩的描写:叶尔羌河玉石拣采,“恒以秋分后为期,河水深才没腰,然常浑浊。秋分时祭以羊,以血沥于河,越数日水輒清……至日,叶尔羌帮办莅采于河,设毡帐于河上视之。回人入河探以足,且探且行。试得之,则拾以出水,河上鸣金为号。一鸣金,官即记于册,按册以稽其所得。采半月乃罢,此所谓玉子也。”[7]
高朴建造龙王庙,很大程度上与乾隆后期逐渐兴起的叶尔羌河流域采玉相关。高朴在折中奏称,叶尔羌河上游三十里,即“每年春秋采玉之处”。前任大臣拣采时,“每年可进者不过数十块,尚不及和阗之玉”。但自乾隆四十年(1775)接到“致祭河神”的谕旨,叶尔羌河多次采出精美的玉石,甚至足以与著名的和阗玉相媲美。因而他在查看粮船、拣采玉石之际,亦循惯例“向河致祭”,以求佑护。高朴强调,叶尔羌河“水势安澜,分支灌溉村田,并粮船挽运遄行,均属有益”,皆赖“皇上洪福,气势流通,因而山水效灵,风云表异”。他认为此河“实系叶尔羌等处之要渠”,故而捐资于兵粮泊船渡口“建盖龙王庙一所,共计房十二间”。其工人、匠役于绿营兵丁中挑选,建造费用主要由高朴养廉银中“按数给发”,帮办大臣淑宝亦“认资”协助。[8]一座崇祀内地传统神灵的龙王庙宇,由此焕然耸立于南疆叶尔羌城南的大河侧畔。
乾隆四十二年(1777)十月,叶尔羌河龙王庙修成后,高朴建议于春、秋二季致祭城南洗泊关帝庙时,“顺往致祭,以成敬献”。同时提出龙王庙建成,须配备匾额,“合无仰恳皇上天恩敕赐匾额,以昭形胜而壮观瞻”。高朴将匾额的长宽尺寸及具体式样于附片中开呈,并说明叶尔羌进供秋玉的官员将于次年二月到达京师,届时可趁其返回南疆之便,“伏祈赏给,带来悬挂”。[9]
高朴的这份奏折,于一个月后的十一月初三日到达北京。乾隆帝览奏,于末尾朱批“好,知道了”,即欣然同意给叶尔羌河龙王庙颁赐御匾的请求。[10]不过御匾何时颁发,文字内容若何,则迄未找到档案。后来担任叶尔羌帮办大臣的和宁所纂《回疆通志》,对此有简略记录,谓叶尔羌“城南五十里大河旁,乾隆四十二年办事大臣高璞[朴]捐盖龙王庙一座,敕赐‘神佑濛疆’四字”。[11]这条史料表明,乾隆帝确实应高朴之请,给南疆新修的叶尔羌龙王庙颁赐了“神佑濛疆”的御书匾额。
《回疆通志》所载叶尔羌河龙王庙“神佑濛疆”御匾,也可以找到后续档案的佐证。嘉庆十七年(1812),也就是《回疆通志》成书十年之后,时任叶尔羌办事大臣百祥奏报,他与属员循例前赴叶尔羌大河南洗泊的庙宇致祭,顺道经过城南大河旁,见乾隆四十二年(1777)奏盖的龙王庙内悬挂有敕赐“神佑濛疆”匾额。[12]可见,高朴捐盖的叶尔羌河龙王庙,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完工后获得“神佑濛疆”的御匾,并一直存续到嘉庆年间。查乾隆四十三年(1778)九月,高朴即因贪婪索贿、私征回民开采玉石,被乾隆帝严旨于叶尔羌“就地正法示众”。[13]则其所请龙王庙御匾,必在此前颁发到位。具体而言,当如高朴奏折所提示,乾隆四十三年(1778)二月前后,叶尔羌进供秋玉的官员抵京,乾隆帝颁赐的御匾亦已制作完毕。故其自京城返回南疆之际,亦将御匾领出带回。高朴接到御匾并赴庙中悬挂,则可能已在吏役返回叶尔羌的三月底或四月之初。
乾隆帝给叶尔羌河龙王庙御匾所题“神佑濛疆”,与十九年前他颁赐给叶尔羌河南洗泊关帝庙的“永镇西濛”御匾,恰好构成相互配合的呼应关系。“濛”字本用来形容细雨迷蒙或烟雾弥漫的样子,乾隆帝以“西濛”“濛疆”指称归服未久的新疆,强调的是西陲纳入王化未久、教化迷蒙的原始状态。至于御匾颁赐的文化意义,则正如高朴所言:“庶千秋化外,群仰圣主之洪福,而亿万回民,亦永赖神明之默佑”。[14]嘉庆十年(1805),叶尔羌办事大臣达庆亦强调称:“俾濛疆万里,群瞻云汉之昭回,则庙祀千秋,益著神灵之显赫”。[15]
新疆玉石作为“任土作贡”的特色物产,对维护边陲与内地的政治乃至经济、文化各方面的联系,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指出,乾隆二十四年(1759)成功将新疆纳入版图后,向北京“岁贡”玉石的政策,不仅延续了此前准噶尔的治理“旧制”,也大大加强了新疆与内地的关系。从和阗、叶尔羌、阿克苏到嘉峪关内的肃州,再到北京、天津、江宁、扬州、苏州的玉石网络,以及相关的玉器加工业,都获得了“繁盛的发展机遇”。[16]叶尔羌为南疆玉石贸易的中枢之一,徐松《新疆赋》谓为“登山涉渊,贡玉于斯”。[17]清代文献亦有详细记载:叶尔羌“其地有河,产玉石子,大者如盆、如斗,小者如拳、如栗,有重三、四百斤者。各色不同,如雪之白、翠之青、蜡之黄、丹之赤、墨之黑者,皆上品。一种羊脂朱斑,一种碧如波斯菜。而金片透湿者,尤难得”。每年春、秋二季,“叶尔羌贡玉七、八千斤,至万斤不等”,皆经驿路“辇送至京”,成为加强新疆与内地经贸与文化交往的重要媒介。[18]
文献又载:“叶尔羌、和阗皆产玉,和阗为多,然入贡则由叶尔羌大臣奏进。其商、回之售卖,初无例禁。自乾隆四十三年高朴请间年一次官为开采,于是定例,玉禁始严。”[19]关于高朴驰禁玉山开采的经过,档案有更详细的记载,乃是乾隆四十三年(1778)四月,高朴与帮办大臣淑宝上奏,请求隔年开采叶尔羌“玉山”一次,“以便回众兵民踊跃从公,潜杜其怀窃营私之弊”。高朴的奏折得到乾隆帝允准,奉朱批“如所议行”。[20]从这个时间线来看,乾隆四十二年(1777)秋高朴在叶尔羌河上捐建龙王庙,随又奏请御匾,很大程度上成为乾隆四十三年(1778)弛禁叶尔羌“玉山”的先声。
不过乾隆四十三年(1778)秋季爆发的“高朴私贩官玉案”,给玉石贸易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清廷对自新疆至中原的“玉石贸易”政策,由此经历了乾隆后期的积极管控,到嘉庆帝亲政后方逐渐解禁的历史过
程。[21]《西域水道记》记称,高朴论罪以后,“自是(于叶尔羌)设密尔岱卡伦,禁采玉。嘉庆四年弛禁,废卡伦,叶尔羌、和阗产玉常贡外,听民贩鬻。”[22]叶尔羌河龙王庙建成三十余年之后,也获得重修更新的契机。档案记载,嘉庆十七年(1812)十一月,办事大臣百祥等循例赴叶尔羌河南洗泊致祭,见关帝庙、土地祠殿柱“多有糟朽沉陷”,墙垣“亦有坍塌”。顺道所经龙王庙,“内有敕赐‘神佑濛疆’匾额,其殿配、门房共十余楹,规模简略。因地近河边,多有潮湿,今已有三十余年,亦多倾圮”。百祥奏请将各庙宇一并修补,得到同意,朱批“依议办理”。[23]十个月之后竣工,百祥再次汇报,称“前因循例前赴洗泊致祭显佑关帝庙、土地祠并大河之旁龙王庙,见其庙内殿柱间有歪斜,墙垣亦多坍塌,……奏请在于库存伯克养廉缺旷钱内动用,以资修补,仰蒙允准‘依议办理,钦此’,钦遵在案”。百祥所派印房章京倭克金布、筆帖式毓福等带领匠役,“前赴该处兴工,令其妥为监修。去后兹据该章京等回称,修补工程业已完竣”。百祥等亲身看验,“均属修理整齐坚固”。[24]可见乾隆帝敕赐的“神佑濛疆”御匾,一直悬挂于龙王庙正殿,历任叶尔羌办事大臣亦非常重视,每年“循例”赴庙致祭。
嘉庆十八年(1813)末,在时任叶尔羌办事大臣百祥等人兴工修缮下,叶尔羌河龙王庙宇再次焕然一新,成为各族民众共同开发叶尔羌河流域的见证。乾隆帝在《西师底定伊犁捷音至诗以述事》中说道:“无战有征安绝域,壶浆箪食迎王师。两朝缔构敢云继,百世宁绥有所思。”[25]在昭示中外的《格登山纪功碑》中,他又强调:“既臣斯恩,既服斯义。”[26]小小一方御匾的颁赐,不仅仅是疆域治理的政治宣示,更是经济开发与文化交融的生动展现。乾隆四十三年(1778)清帝给关山万里的南疆叶尔羌河龙王庙颁赐御匾,其中蕴含的历史价值与文化意义,值得后人铭记与深思。
(图片均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注释及参考文献:
[1]莎车府志[M].抄本,不分卷: 7[EB/OL].[2023-07-21] http://read.nlc.cn/OutOpenBook/OpenObjectBook?aid= 403&bid=16657.0.
[2][22]徐松.西域水道记:卷一,21-22.[EB/OL].[2023-07- 21] http://read. nlc.cn/OutOpenBook/OpenObject? Book?aid=403&bid=8664.0.
[3][5][8][9][14]奏为拨款于叶尔羌河畔建盖龙王庙宇并请赐匾额事,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四日,档号:04-01-37-0036-00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
[4][6]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九[M].北京:中华书局,2003:11072-11073.
[7][19]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三[M].北京:中华书局,1997: 79-80.
[10]奏为叶尔羌建盖龙王庙请赏匾额事,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四日,档号:03-0301-05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
[11]和宁.回疆通志//西北稀见方志文献:第59卷[M].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256-257.
[12][23]奏为动项修理洗泊关帝庙土地祠事,嘉庆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档号:04-01-37-0065-0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
[13]寄谕乌什参赞大臣永贵著将高朴严加审讯就地正法示众,乾隆四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档号:03-135-2-04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寄信档。
[15]奏为移修军台房间刨挖河道及修理庙宇工竣事,嘉庆十年八月十九日,档号:04-01-37-0055-01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
[16][21]惠男.私玉之禁:乾隆时期国家对回疆的资源管控与法律实践[J].清史研究,2023(02):58-59.
[17]徐松.新疆赋//历代辞赋总汇:第15册[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4:14173.
[18]椿园七十一.西域闻见录//新疆史志:第二部第6册[M].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3:74-76.
[20]奏请间年开采叶尔羌玉山事,乾隆四十三年四月初十日,档号:04-01-36-0092-01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
[24]奏为修补洗泊关帝庙等庙宇工竣事,嘉庆十八年九月十二日,档号:04-01-37-0067-0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
[25]孙丕任,等.乾隆诗选[M].合肥: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 152.
[26]李德洙,等.中国民族百科全书:14 [M].西安:世界图书出版西安有限公司,2015:159.
作者单位:北京社科院史志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