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淑玲
编前语:在世界资源研究所(WRI)资助下,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联合业内多家机构共同开展“农业企业转型金融披露框架”研究,致力于提出一套适用于中國农业企业的披露框架建议,以期实现披露信息完整性和可比性,并与国际接轨。基于该项研究,本刊已推出《国际主流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比较与分析》和《境外农业企业转型金融披露经验与启示》两篇文章,本期将重点聚焦农业企业如何设定科学的减碳目标,后续还将刊载国内农业企业转型金融披露现状与建议等内容。
设定科学的减碳目标是转型金融披露框架中难度系数最大、复杂程度最高的部分。国际上与转型目标设定相关的倡议主要有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based Target Setting,SBTi)、评估低碳转型倡议(Assessing Low-Carbon Transition Initiative,ACT)和转型路径倡议(Transition Pathway Initiative,TPI)。ACT通过从内部管理、实物投资、无形投资、售出产品性能等方面评估企业转型准备程度,从而倒逼企业制定正确的转型战略、目标和路径。在评定企业目标时,ACT运用SBTi开发出的行业脱碳法(SDA),选择的基准情景与SBTi行业强度情景一致,即国际能源署(IEA)开发的能源技术展望模型(ETP)。TPI从管理质量和碳绩效两个方面对企业低碳转型实施评价,以作为投资决策参考,在碳绩效评估方法上同样使用SDA。可见,ACT和TPI主要用于评估企业转型表现,企业减碳目标方面的内容则主要源自或参考SBTi。
一、SBTi的基本逻辑和方法
SBTi由英国碳披露倡议组织(CDP)、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于2015年共同发起,致力于为企业和金融机构设定科学的减碳目标和路径提供指导,以确保其与《巴黎协定》中控制全球温升幅度小于2℃、力争1.5℃的目标保持一致。SBTi的基本逻辑是在不超过与全球温控目标有关的温室气体预算下,基于一系列有代表性的、科学的排放情景,按照合适的分配方式把企业排放路径与全球排放路径挂钩,将全球温控目标转变为对企业的切实要求。
SBTi方法框架包括三个关键要素:碳预算、排放情景和分配方式。“碳预算”是将财政学中的“预算”概念引入应对气候变化,意指在给定的时间范围内,为达到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与生态容量之间平衡的目标而确定的碳排放总量。要实现《巴黎协定》的 1.5℃和 2℃温控目标,需要准确估算未来剩余的碳排放空间,即碳预算。“排放情景”主要来自综合评估模型协会(IAMC)和国际能源署(IEA),使用的情景与碳预算的分配方式密切相关,包括考虑经济发展、能源系统变革和土地利用变化等的综合评估模型,以及综合考虑经济、人口和技术进步等条件下,如何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向低碳能源系统转变的能源技术模型。“分配方式”包括绝对收缩法(ACM)和行业脱碳法(SDA)两种,分别基于上述两种模型情景。绝对收缩法是基于IAMC目前集合的十多种不同类型的模型组合,而行业脱碳法则是基于IEA的能源技术展望模型(ETP)的数据。从2022年7月起,SBTi只接受与1.5℃目标一致的,期限为5—10年的科学碳目标。
二、SBTi在转型金融中应用广泛
2020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气候转型金融手册》,在第三项关键要素“气候转型战略应参考具有科学依据的目标和路径”中,推荐使用的情景与采用的方法论是SBTi和ACT。2021年,日本经济产业省与金融厅、环境厅成立转型金融工作组,联合发布针对债券和贷款的《气候转型融资基本准则》。随后,日本经济产业省为钢铁、化工等7个高碳行业制定转型金融技术路线图。在每个行业技术路线图中,都依据国内政策和国际上与《巴黎协定》目标一致的情景绘制出具体的减碳路径。SBTi和ETP是其参考的主要国际情景。尽管行业技术路线图并未要求企业减碳路径一定要与其保持一致,但在日本经济产业省官网公布的12家日本大型企业转型金融框架中,所有企业均宣称设定的目标与行业技术指南一致。其中有4家企业直接宣传其减碳目标同时获得SBTi认可。
全球发行的贴有“转型”标签债券主体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和“难减排”企业(碳密集企业)。碳密集企业普遍选择加入SBTi,设定科学碳目标。在格拉斯哥净零排放金融联盟(GFANZ)的推动下,很多金融机构开始设定净零目标。为给企业和金融机构设定长期的净零目标提供指导,除了中期、短期目标设定的行业指南外,SBTi已于2020年发布企业净零目标设定指南,并刚结束金融机构净零目标指南意见的征询工作。在上期刊发的《境外农业企业转型金融披露经验与启示》一文中提到的三家案例企业JBS、Kerry Group和Syngenta均已加入SBTi。Kerry Group和Syngenta已制定科学碳目标并获得SBTi认可,JBS正在制定科学碳目标的过程中。截至2023年8月末,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A门类农林牧渔业,全球有661家农业企业加入SBTi;对照国际上农食系统行业分类,全球加入SBTi的企业数量高达1480家。
三、SBTi发布农业领域专项指南
SBTi制定了科学碳目标设定的总体原则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绝对收缩分配方法。为提高电力、钢铁等高碳行业和农业这类特殊行业的减碳有效性,SBTi同时开发各行业科学碳目标设定指南。2022年9月,SBTi制定并正式发布第一版《森林、土地和农业科学碳目标设定指南》(FLAG指南)。截至2023年8月底,上述已加入SBTi农业企业制定的碳目标主要是基于运营层面的范围1和范围2碳排放(主要是与能源活动相关),未涉及与土地相关的碳排放。
SBTi要求企业在FLAG指南颁布6个月之后即要开始遵照执行,即自2023年二季度开始,新加入的农业企业制定科学碳目标时必须遵守FLAG指南,已制定科学碳目标的农业企业必须参照FLAG指南来重新调整目标。
FLAG指南以《温室气体议定书土地行业和清除指南》作为农业企业碳核算的基本方法,其目前正处在意见征询和试用阶段。FLAG指南将会在《温室气体议定书土地行业和清除指南》正式版颁布后,发布更新版本,以确保企业目标设定边界与《温室气体议定书土地行业和清除指南》核算边界保持一致。森林、土地和农业减排目标(FLAG目标)设定的排放范围包括与土地利用变化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土地管理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生物清除。(见表 1)
四、国内农业企业应用SBTi面临两大挑战
一是目标覆盖的排放范围过大。农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与能源活动相关排放、与土地利用变化相关排放、与土地管理相关排放以及碳移除和储存。与能源活动相关排放的核算最为简单,与土地管理相关排放次之,与土地利用变化相关排放核算难度最大。
国内尚没有适用于全国层面的农业行业碳核算指南。实际工作中,农业企业碳核算通常参照2011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虽然该指南是核算国内区域碳排放,但是对于企业碳排放核算有很强的借鉴指导意义。该指南将农业碳排放分为稻田甲烷排放、农用地氧化亚氮排放、动物肠道发酵甲烷排放以及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可以全部归集为与土地管理相关排放。
我国第一个建立农业碳账户的地区是衢州市,其与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共同编制的《农业碳账户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指南》(DB 3308/T 100—2021)设定的核算边界包括过程排放、燃料燃烧排放、购入与输出的电力以及热力产生的排放。衢州市正委托中国农业大学驻扎当地,开展土地利用变化相关的碳核算研究。
国内农业企业碳核算普遍没有考虑与土地利用变化相关排放以及碳移除和储存。根据FLAG指南,2023年4月之后,设定FLAG目标已成为农业企业加入SBTi硬性要求。FLAG目标覆盖的排放范围超出我国绝大部分农业企业现有的核算能力。
二是目标路径参考值颗粒度过粗。设定FLAG目标有部门法和商品法,部门法适用于具有多样化的森林、土地和农业排放以及有清除潜力的公司;商品法应用于牛肉、鸡肉、乳制品、皮革、玉米、棕榈油、猪肉、大米、大豆、小麦、木材和木纤维等11种商品。选取的目标路径参考值均是基于科研工作者爱丁堡大学Pete Smith、美国弗吉尼亚大学Stephanie Roe等的研究成果,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关于森林和森林损失的报告、全球畜牧业环境评估模型(GLEAM)以及世界粮食生命周期评价数据库等。这些数据考虑了行业特性,但未能体现出地区差异。
FLAG指南指出,如企业没有足够的基于特定商品采购的区域数据,目标设定选取部门法;如企业有足够的基于特定商品采购的区域数据,且公司的区域商品目标比全球目标更加远大,可以選择区域商品法或部门法。国内农业企业尚难以核算出符合FLAG指南核算边界要求的数值,行业内也缺乏商品法的相关数据。国内农业企业只能与国外发达国家农业企业一样,采用未体现气候领域“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部门法,即每年3.03%线性减排速率。这一过粗的线性减排速率也欠缺足够的公平性。
作者为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副秘书长、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