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振华
(烟台科技学院,山东 烟台 265600)
独立学院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创立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独立学院必须全部制定脱离母体学校转变办学设置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规定的三种转设方式——转为民办高校、转为公办高校、终止办学,来选择转设路径。这表明,在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学校的一种过渡性办学模式已结束其历史使命,必须依照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主动转变办学模式,转设更名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厘清相关利益者的法律关系,建立起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法人治理体制机制,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培育应用型人才。这既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使命要求,又是独立学院自身转型发展的客观诉求。独立学院转设既面临转型机遇又迎接发展挑战,必须正确处理好转设与转型的关系,深刻理解转设与转型的内涵本质,关系到学校转设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关系到学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期望值,需要主管部门、创立者、学校等相关利益者更多的关注与思考。
社会对独立学院转设与转型的理解存在一些曲解:把学校原来“不公不民”的办学性质,更名转变为“公办”或“民办”办学性质视同为学校转设;把校园搬迁、独立招生、自主管理和独立颁发文凭等行为简单地理解为学校转型。笔者认为,独立学院转设与转型具有不同含义,是组织变革的两个不同过程。转设是独立学院依据国家政策要求,脱离母体学校,转变办学设置,建立其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厘清产权关系、实现自我发展的组织变革过程。独立学院实现转设是变革的第一步,是实施第二步转型变革的“四梁八柱”。转型是在明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的基础上,向应用型高校转型,为行业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追求可持续发展远景目标的战略性变革。
转设与转型是独立学院主动实施自我变革的两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具有系统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特征。转设内涵体现在理顺相关利益者关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有效的运行机制,为转型发展保驾护航。转型内涵体现在地方性办学定位、应用型发展路径、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方式转型等方面,为转设后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办学竞争力和影响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和创新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试验田”,长期存在法人治理地位不明确、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自有师资队伍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久而未决的问题[1],严重阻碍了学校健康发展和办学质量的提升,亟待实施深化改革,解决深层次问题,因而转设具有内在驱动力。同时,其处于“不公不民”的尴尬办学地位,导致办学定位不准确、发展方向不明确,满足于母体学校品牌的庇护,与新时代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不契合,必须进行办学体制机制突围与变革。
独立学院转设是在国家政策引导、地方政府支持、各方积极参与的背景下实施的,无论转为民办或公办高校,转设是必然选择。实现转设后,有利于引导其向应用型高校转型,促进规范管理,保障办学质量。
独立学院转设为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提供制度性安排。新时代高等教育由大众化迈向普及化,主要任务是通过内涵式发展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由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转型,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课题。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迈入大众化教育的创新产物,当下独立学院转设就是推进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的有效举措之一,推进转设可规范独立学院真正实现自我发展;实现转设后,政策引导鼓励其自主转型发展,进一步明确应用型办学理念,明确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的应用型定位、本科教育为主的层次定位。
独立学院转设后将面临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问题。国家政策引导独立学院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是顺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关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2]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升服务行业企业技术进步的能力,提升服务学习者创造价值的能力,提升服务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能力,答好人民群众追求公平且高质量高等教育的满意答卷。
独立学院实现转设与转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其价值取向是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变革和自我完善。实现转设是促进独立学院构建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多元主体管理的治理生态体系。独立的法人地位体现在产权关系清晰、办学条件达标、师资队伍自建、内部治理完善、独立招生与颁发学历文凭等方面。在转型路径上,学校可向应用型高校转型,走产教融合、服务地方之路。在办学方向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协调好资本的合理回报。在发展目标上,要更加注重优质特色,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教育供给。在办学定位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培养应用型人才。在办学层次上,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高职教育等其他层次。这既是转型的内在需求与战略选择,又是促进其务实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之路。
独立学院转设体现了内涵本真性,即独立的法人治理地位、清晰的产权关系、明确的权责关系,揭示了办学的内在客观性、主体性、权责性。转设后的转型是其内涵属性的外在表现,诠释了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性质,以及教育层次和办学质量,也是社会认知、社会评价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质量的有效维度。转设与转型关系是内涵与外延的统一,转设是转型的前提与基础,转型是转设的目的与结果。转设方向越明确,转型发展的路径越清晰;反之,转型发展路径摇摆不定,聚焦不准确,则反映出转设战略规划不清晰,导致转型发展方向不明确。
独立学院的转设与转型工作是主动实施教育教学供给侧改革的两个连续性变革过程,具有不可或缺的一体化特征。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独立学院对其办学机制进行变革,打破现存的办学生态,这是质变过程。这个过程必然会引起独立学院组织架构、人员、制度与业务活动的系统性变革,以便更好地融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转型是转设后学校保持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持续量变过程,在学校发展愿景的引导下,实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与创新的管理职能,持续进行内部教育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以适应学校转设带来的挑战与变革。
转设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独立学院总体发展战略抉择,是学校对未来发展的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规划;它明确了转设后的办学愿景与定位、办学性质与层次、学科布局及人才培养特征。转型是依据独立学院转设的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细化其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布局与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业务层战略,以保障总体战略的有效落实。转设是前提,具有系统性、指导性和方向性的特征。转型是发展,具有落实性、执行性和具体性的特点。独立学院转设是短期性变革,而转型是长期性变革;转设是整体性变革,而转型是渐变性变革。独立学院转设有明确的路线图和具体的时间表,这是外部政策环境的约束与变革成本的限制;必须加快转设进程,主动适应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为其转型发展谋划好新布局。转型发展是独立学院转设后的“责任田”,随着学校更名、新章程、新治理机制等内在要素的优化配置,为学校细分了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的赛道,为贴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群聚集了所需资源,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明确了层次。
独立学院转设后,面临独立办学与应用型本科从形式到内涵的“双转结合一体化”推进的新态势,即转设与转型一体化推进。通过转设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完全做到独立办学、自我发展,为向应用型高校转型提供了顶层设计。同时,建立自主办学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实施转型发展,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在办学模式、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特色[2]。独立学院转设与转型,不仅是办学体制与发展模式的变革,更是内在发展本真性的客观映射。
独立学院转设不是更名那么简单,应更多关注如何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推进独立学院转设与转型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学校相关利益者进行系统性思考,从学校未来高质量发展、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角度来谋划布局。
从已完成转设的独立学院看,转为公办学校,易被师生接受,社会接受程度高。如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1 年转设为公办的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学校侧重能源应用学科特色建设,培育应用型化工人才,办学经费由政府财政支持,教师队伍非常稳定。学费回归公办高校收费水平,较过去大幅下降,降低了学生的学习成本,减少了学生学费的支出,学生喜闻乐见。当年该校本科录取率为105.85%,报到率为98.55%,招生优势明显,转型发展势头较好。转设为民办高校,其招生、学生管理、师资队伍等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再如,山东省2021 年转设为民办高校的六所独立学院,当年夏季招生本科录取率都在98%以上,报到率皆在90%以上,适度的办学规模为学校生存与转型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实践证明,独立学院实现转设更名后,招生规模并没有受到实质性影响,厘清办学主体产权关系后,办学经费投入基本有了保障,办学条件得到了改善,加快了自建教师队伍的进程,内涵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大力推进,学校转型发展逐渐步入快速道。
独立学院转设与转型,是国家深化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转设与转型是独立学院发展的矛盾统一体,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协同,先转设后转型。转设是理顺学校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建立法人治理机制,为转型发展设定方向轨道;转型是沿着学校转设后既定的应用型高校发展方向,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为提高办学竞争力、办学声誉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保障,为学校转设后不断改善法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支撑。独立学院必须正确把握转设与转型的内涵本质,处理好转设与转型的关系,夯实法人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治理机制,坚定向应用型高校转型的办学方向,主动服务地方,加强内涵建设,培养应用型人才,方能行稳致远,赓续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