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萍
(贵州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
2022 年7 月,贵州省遭遇了1961 年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高温少雨天气,出现60 年来最严重旱情。为有效应对干旱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旱区各地抗旱减灾,其中下达贵州省水利救灾资金22 100 万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开展抗旱应急救灾工作,积极做好项目筛选,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
(1)提前安排部署。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抗旱保供水、保春耕工作,成立抗旱工作专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抗旱工作。贵州省水利厅成立抗旱保供水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深入缺水地区督促指导各地采取应对措施,全力抗旱救灾,有效应对了1961年以来严重干旱。在应对严重旱情过程中,贵州省及时组织受旱地区生产自救,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支持,为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每年均组织各地学习《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督促各地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申报项目、使用资金,充分发挥水利救灾资金在应对干旱灾害方面的效益。
(2)及时分解下达。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贵州省水利厅严格按照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范围,结合灾情实际及抗旱应急项目储备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把资金用于抗旱救灾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会同贵州省财政厅在10日内将资金正式分解下达至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到具体项目。
(3)强化资金监管。贵州省切实加强抗旱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数据汇集平台项目台账模块,及时将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纳入台账管理,每周调度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下发《关于加快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等通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发挥抗旱效益。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在应对严重干旱过程中发挥巨大效益,有力缓解了受旱区域城乡饮水和春耕备耕用水安全,据统计,全省实施各类抗旱项目305个,可提升123万人供水保障水平,新增或改善抗旱保灌面积0.27 万hm2。如都匀市及时启用老乐坪、剑化2处备用水源,投入抗旱资金900 余万元,提前谋划实施三江堰至九龙湖水厂应急补水工程及东湖水库至茶园水库联通应急补水工程,有力保障了都匀主城区25万人供水安全。习水县城区积极采取分时段分片区供水,建设习水河程寨段提水泵站技改工程和官渡河应急提水工程,可提升城区26 万人供水保障水平。锦屏县平秋镇,投入抗旱资金130万元,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和农村供水管网延伸等,有效保障了平秋集镇等14个乡(镇)、69 个行政村2.33 万余人的生活用水需求。黔西市素朴镇投入抗旱资金220万元,紧急实施素朴镇营山村、江龙村抗旱应急供水保障工程,切实保障全镇6 000 人正常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贵州省此次旱情远超2011 年干旱程度,但造成的影响远低于2011 年。一方面得益于提前采取系列抗旱部署,为有效应对旱情赢得主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近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极大改善,在本轮干旱中充分发挥了防旱抗旱基础保障作用。因此应该在“防”上下功夫,在使用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时,重点还是以兴建抗旱水源工程等项目建设方面为主,比如兴建水网连通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大江大河提水替代工程,从根本上提升抵御干旱能力。
(1)项目储备需进一步加强。根据各地旱情发生发展情况、历年来易旱区域及供水保障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统筹分析干旱风险,按照轻重缓急谋划抗旱项目,滚动做好项目储备。
(2)资金使用程序需进一步优化。水利救灾资金是根据灾情实际来申请和分配下达,部分地区资金下达后,存在因没有纳入采购预算不能及时开展政府采购等情况,同时项目采购等前期程序耗时较长,与救灾资金要求时效性有一定差距,应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前期程序,使资金早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