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成效、现实问题与对策

2023-10-05 11:06:17王造兰
桂海论丛 2023年1期
关键词:攻坚广西农村

□王造兰

(广西社会科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环节。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1]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2]2022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3]这些重要论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根本指南。随着广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广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由于历史和地理等原因,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依旧艰巨。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迈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更需要系统总结广西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成效,客观分析有效衔接存在的问题,思考实现有效衔接的对策,确保广西实现从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一、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成效

随着“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广西乡村振兴机构队伍完成重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乡村振兴顶层设计保障有力

1.乡村振兴机构设置及工作布局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后,根据机构设置要求,广西借鉴脱贫攻坚做法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并将对应级别的扶贫机构整建制转为乡村振兴局。重组后的乡村振兴局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所属事业单位保持不变,内设机构根据新职能作相应调整。各乡镇经机构编制部门按权限批准设立乡村振兴机构,统筹相关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了县党委农办工作机构和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抽调精兵强将,保持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高效开展。工作布局方面,广西把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确定44 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其中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 个①,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个②,以及享受待遇县4个③,集中资源和力量支持重点县发展。

2.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及方案措施相继出台。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广西先后出台一系列围绕有效衔接和支持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文件④,明确过渡期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对重点帮扶县加大人才、土地、资金、项目等资源要素倾斜。相关部门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出台有关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的顶层设计。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继续实行脱贫攻坚期间的产业奖补、危房改造、医疗保障、雨露计划补助、扶贫车间奖补、小额贴息贷款、低保兜底、乡村公益岗开发等政策,扶持标准与脱贫攻坚期间持平,保障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享受相关扶持政策,避免“政策悬崖”问题的出现。

3.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初步健全。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广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市、县两级出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具体方案,建立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共享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监测。通过线上数据比对和线下实地考察相结合,实行一月一集中排查、一月一审定工作制度,确保应纳及时纳入、应帮及时帮扶、应解及时解除,做到进退有章有序,落实监测全覆盖全天候。对于已经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一户一策”制定边缘易致贫户、脱贫监测户增收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及时进行帮联和指导,有针对性地落实好各项防止返贫干预措施。对新纳入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落实驻村工作队员、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跟踪联系。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明显

1.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扎实。2022年以来广西建立了1.5 万名覆盖市县乡村的防返贫监测信息员队伍,并通过开展“防返贫守底线”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构筑防返贫防线。全区累计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51.14 万人,已有25.33 万人消除风险[5],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的现象。

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在义务教育保障方面,健全落实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统筹下达义务教育专项资金51.85 亿元改善乡村学校建设条件[6]。在医疗保障方面,优化医疗保障政策,过渡期内实行差异化、“渐退式”医保资助政策,2022 年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00%参保;实施脱贫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切实降低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医疗负担。在住房保障方面,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监测整治力度,通过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APP 录入各县房屋安全信息,各县建档立卡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已全部达标。在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监测工作常态化,加强饮水工程的建后运行管理,提升了378.7 万人的供水保障水平[7]。

3.乡村产业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地方政府延续产业发展思路,继续用好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模式⑤,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打造一批绿色、健康、富硒、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品牌。目前广西多个特色产业全国领先,糖料蔗、蚕桑、秋冬菜、罗汉果、茉莉花(茶)等产量,以及广西水牛、奶水牛存栏量、近江牡蛎养殖规模等均位居全国第一[8]。

二、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9]乡村振兴是今后一段时期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过渡期间广西在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从2035 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当前在振兴基础、振兴主体、振兴机制等衔接方面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乡村振兴的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

1.产业发展基础还不够牢固。产业兴则百业旺,各地政府对此都予以高度重视,但基于广西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客观现实,当前产业振兴的短板比较明显,与实现农业高质高效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产业发展规模不足。规模化经营是产业振兴的基础条件,受制于部分脱贫地区历史欠账多、自我发展能力较弱。一些地方特色种养业及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虽然潜力巨大,但目前处于“小散弱”状态,规模经营推进难度较大。二是农业产业链条较短。延长产业链条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总体来看,广西农产品加工水平不高,特色产业如沃柑、砂糖橘、百香果、火龙果等水果深加工水平偏低,且加工产品较为初级。数据显示,2022 年广西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为68%[10],低于全国70.6%的平均水平[11]。三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绿色投入等方面的研发水平相对落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偏低。广西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不高,特色林果、畜禽水产等农机智能化升级改造滞后,离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2.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有待加强。尽管“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已全面实现,但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少短板。一是农村道路方面。目前,通村通屯的道路已基本解决,行政村道路硬化率实现100%,但仍存在路幅较窄(只有3.5米)会车难、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随着部分脱贫地区发展步入快车道,原先修建的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标准已经不能较好地满足当地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影响农民增收致富。二是饮水安全保障方面。当前,部分缺水地区主要通过打井、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水质得不到有效保障,饮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将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质量和水平。

3.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问题有待破解。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化配置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当前农村公共服务短板主要集中于教育、卫生、就业三个方面。从教育资源方面看,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城乡差距仍较明显。虽然农村地区幼儿园覆盖率有所增加,但部分偏远山村正规的幼儿托管场所欠缺。部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大班额和学位供给不足情况仍然客观存在,农村教师人员数量配置和教学水平有待提升。从公共卫生方面看,广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较薄弱。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不足,部分农村医疗卫生室仍存在医疗设备简陋、临床诊断规范性差等问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欠缺,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人员结构参差不齐,对孕妇、慢性病等特殊人群的优质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升。从就业服务方面看,就业帮扶平台后续发展略显乏力。帮扶车间发展后劲不足,部分就业帮扶车间产业较为单一,且多为技术含量低的产业,要达到规模化发展有一定难度。一些帮扶车间存在原材料和市场两头在外的情况,成本高、利润微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部分就业帮扶车间促进增收作用不够明显,帮扶车间多为劳动密集型车间,技术含量低,劳动者薪酬水平不高。

(二)乡村振兴的主体仍需进一步赋能

1.村庄发展内生活力不足。根据统计数据,“十三五”时期广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7.06%提升到54.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30.41%提升到33.28%,全区实现227 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12]。由于大城市的虹吸效应及村级产业发展薄弱,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从农村流失,不可避免地引发乡村“空心化”。劳动力缺乏是制约乡村产业振兴的一个重要因素。乡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导致一些村屯成为名副其实的“空心村”,产业发展无从着力。

2.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乡村治理“短腿”仍较突出。一是村民自治水平有待提升。广西常年有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乡村的青壮年少,影响了农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部分自治活动难以开展。二是村民文化生活有待丰富。随着村民思想观念日趋多元化,乡村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日渐式微。加之部分村“两委”创新抓手缺乏、经费和活动场所有限,村民文化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精神生活相对较为匮乏。三是法治乡村建设亟须强化。农村作为一个熟人社会,在一些乡村“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的治理理念仍然存在,法治乡村建设任务繁重。四是乡村信息化短板明显。由于地方财政经费投入有限,大部分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网格化管理、政务服务等方面建设起步较晚,一定程度影响了治理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3.农村实用人才相对不足。过渡期间,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区位优势较佳的村庄通过“内育”和“外引”形成了一批人才队伍,但仍难以满足村庄发展需求。由于薪资待遇、发展前景等原因,人才很难长期留在农村。当前农村实用人才紧缺,尤其是这几类人才:一是农业科技型人才。当前,农村农业科技人才缺乏,大部分劳动者专业化程度不高,有部分劳动者没有接受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农村实用型人才。缺乏有眼界、有知识、有能力带领村庄发展的人才。不少村庄“空心化”较为严重,只有少数青年人留在村内,且文化素质不高,对农业新技术、新方法不感兴趣,难以担当本村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任务。三是经营管理型人才。缺乏从事电商销售、财务管理、电子信息等新业态人才。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乡村振兴的机制仍需进一步优化

1.政策协同机制尚不健全。尽管从自治区层面到县级层面都制定出台实现有效衔接的相关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但由于部分政策目标不清、定位不准,往往产生部门政策相互“打架”现象。如土地政策同产业政策间的协同问题。调研中发现,在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中,相关政策强调应依托各地资源优势,通过一二三产融合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实现产业振兴目标,但项目具体推进过程中涉及占用必要耕地时,却很难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用地需求实现项目落地,耕地占补指标缺口较大。因此,加强政策的协同,把握政策节奏和力度,真正解决有效衔接的政策壁垒,需要深入研究分析。

2.工作推进机制尚不完善。目前,有的地方将脱贫期间实行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全照搬到衔接工作中去,没有结合具体实际工作进行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实效。脱贫攻坚时期,由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及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由于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完成指标明确,这套工作机制运行成效明显。而乡村振兴的目标包含了“五位一体”的总要求,时间跨度至少需要考虑2035 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地方政府如何从这一实际出发,把工作目标分解到三个五年规划进而分解到各年度重点工作中,在此基础上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乡村和各个部门,建立健全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责任机制,亟需进一步深入探讨。

3.考核监督机制有待优化。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完善的考核监督机制是确保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得以落实的有力保障。脱贫攻坚时期,各级层面通过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机制,将考核监督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推进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根据文件要求,当前脱贫地区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但多年的实践表明,地方考核监督过于关注工作指标体系,造成考核指标过于细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落地见效。

三、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策

(一)推动“三个升级”,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1.全面推动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要在“特”字上做文章,在“链”字上下功夫,在“质”字上求突破。一是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立足广西林果蔬畜糖茶桑蚕等特色资源,突出绿色、富硒、长寿等优势,组织专业团队制定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在继续做大做强县级“5+2”和村级“3+1”特色产业基础上,集中打造名优水果、蔬菜、蚕桑、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生猪和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壮大水牛奶产业。提高“桂”字号农业品牌影响力,持续打造“广西好嘢”农业品牌集群。二是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延长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支持广西蔗糖业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推进茧丝绸、果蔬、茶叶、中药材精深加工。贯通供应链,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依托广西“三月三”电商节等专题活动及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推进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高标准建立三级冷链物流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冷链物流网点,推进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广西好嘢”品牌农产品产地仓建设。提升价值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地方探索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兴产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康养等产业有机融合,建设一批设施完备、配套齐全的休闲观光区、田园综合体、文旅小镇,提升产业融合效能。三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发挥企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涉农企业组建自己的科研机构和技术开发机构。积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产业化为方向,引导科研力量向农业企业聚集,加强与广西科学院、广西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构建科学完善、充满活力的农业科研创新、技术储备、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供给链。推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特色产业科研、推广、生产一体化发展。

2.全面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能给当地群众带来生产生活便利,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广西应继续推动脱贫地区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管结合机制。一是着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建设农村路。加大农村产业路、资源路及村内主干道建设力度,提高农村公路干线服务水平和网络化程度。推进自然村外接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实现全区90%以上的自然村(屯)通硬化路。全面管理好农村路。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路管理议事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发挥沿路村庄村民参与道路养护的作用。探索农村公路养护长效化模式,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市场化方式引导专业化公司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二是着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推进重点水源、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重点解决部分农村饮水工程水源水量不足、管网老化、蓄水池漏水、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居民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水质合格率。继续落实部门供水监督监测工作,保障水质达标率,推进单村供水村庄安装净化水设施,通过分质供水解决水质不稳定问题。

3.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升级。以县域为单位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一是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持续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总供给,加大农村公办园建设力度,实施一村建一所公办幼儿园,在行政村小学办一年制学前班,让每个儿童都能提前接受1~3 年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重点加强乡村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健全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二是提升农村医疗卫生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鼓励各县(市)建立县乡一体化医疗集团,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能力,推动县级医院和社区、乡镇卫生院共享全县医疗服务资源。改善农村医疗环境,继续加大对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健全完善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在城乡间共享。三是多举措拓展就业和增收渠道。以地方特色产业和产业转移为基础,大力推进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建设,让有意愿、有能力的村民在家门口实现灵活就业。面向农村各类劳动力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以工代训”,为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输入更多技能人才。深化粤桂劳务协作,促进两地用工需求、技能培训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聚焦“三个建设”,激发乡村振兴主体活力

1.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快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培育和传播新时代家风文化;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全面推行实施乡风文明积分激励;持续实施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文明系列评比活动,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二是积极开展乡村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各级公共文化馆站送书、送演出、送展览、送讲座、送文艺等文化下乡活动,让农村群众近距离享受优质文化服务。引导各村(社区)组建乡村业余文艺队伍,加强基层文宣骨干培训辅导,鼓励创作编排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

2.全面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一是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培养,对愿意返乡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人登记造册并纳入村级后备人才队伍。创新党的基层领导方式,建立“产业支部”,将党支部建在产业上,通过党员进村入户、召开群众大会和座谈会等方式,把能人聚在产业链上。二是扎实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效融合。健全村民理事会,实现理事会在自然村(屯)全覆盖;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示范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实践;完善村级事务监管平台,严格执行将重大事项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在有条件的村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智慧警务室;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发挥“五大员”队伍⑥在乡村法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推进“智慧乡村”服务系统,实现乡镇、村、屯“三级网络”监控;深化“农事网办”服务,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事项村里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

3.加强农村专业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进行组团服务,产业规模较大的分设市县、片区分团,并根据需要成立产业团技术委员会。继续实施农技人才定向培养计划,与区内外大学和中高职院校合作,采取委托培养、订单培养或者定向就业、专项奖学金等方式为农村发展培养专业化人才,确保每个乡镇涉农站(所)至少有1 名农学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一批实训基地,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村推进机制。重点围绕名特优新品、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领域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三是引进各类职业经理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方式,引进各类职业经理人,对规模化土地进行精细运作,对农产品生产进行标准化管理,对农业企业进行现代化财务管理,提高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水平。

(三)优化“三大机制”,发挥乡村振兴制度优势

1.优化政策协同机制。一是进一步整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文件。以乡村振兴总体要求为目标,在保持过渡期脱贫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从政策持续、政策完善、政策加强、政策新增、政策转化等五个层面有针对性地统筹优化,实现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经验和制度框架的总结提升,为完善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提供参考。二是优化业已出台的各级各部门涉农政策、行动计划、项目安排等,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加大民生普惠性项目投入,持续改善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整合好国家给予广西的相关政策支持,释放政策叠加优势,形成政策集成功效。三是强化要素政策保障支持,重点做好土地政策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强化优质增量供给,加大农村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力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2.优化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强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构建更加有力的领导体制。调整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机制,建立既管衔接过渡,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协调机制。坚持“一盘棋”部署,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统筹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二是优化驻村工作机制。深化拓展面向农村派驻“第一书记”做法,建议向全部行政村派驻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定期轮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全面建强农村党组织。做好驻村保障,延续现行驻村伙食补助标准、通信补贴标准,以及每月报销两次从单位驻地到派驻地往返的交通费用。进一步发挥后盾单位帮扶优势,以脱贫地区区域发展需求整合后盾单位资源优势,建立健全后盾单位联动机制,支持指导乡村振兴具体实施,实现资源信息有效共享。

3.优化考核监督机制。一是推进考核体系有效衔接。统筹推进考核体系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分类考评体系有效衔接,适度提高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工作实绩分值,对考核优秀的地方政府给予资金和用地指标等奖励。二是优化考核评估方式方法。坚持差异化精准考核,对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享受待遇县实行分类考核评估,优化考核评估指标体系,避免基层工作忙于“填表造册”“台账如山、经常加班”,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完善有效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对统筹衔接事项清单和统筹衔接制度机制进行细化具体化,建立相应的整改监督台账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工作督查与考核评估有效互补、抓考核与促落实有效结合。

注释:

①20 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都安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东兰县、天等县、昭平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马山县、田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那坡县、乐业县、凤山县、德保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靖西市、凌云县、忻城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②20 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隆安县、全州县、合浦县、灵山县、博白县、百色市田阳区、河池市宜州区、大新县、富川瑶族自治县、资源县、融安县、藤县、防城港市防城区、桂平市、陆川县、贺州市平桂区、来宾市兴宾区、龙胜各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西林县。

③4 个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乡村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参照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县名单:宁明县、龙州县、东兴市、凭祥市。

④主要出台《广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⑤县级“5+2”的“5”为在广西特色产业目录中选择并报自治区审核认定的5 个以内特色产业,“2”为各县自主选择确定的2 个以内的特色产业;村级“3+1”的“3”为所在县确定的“5”个特色产业中选定的3个以内的特色产业,“1”为各村自行选定的1 个特色产业。

⑥“五大员”队伍指“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一网格一管理员”“一校一法制副校长”“十户联防平安中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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