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采购装备合同监管创新方法体系之(十四)分步结算法

2023-10-03 19:10杨建强刘丽杨林周晶晶杨浩
中国军转民·下半月 2023年8期

杨建强 刘丽 杨林 周晶晶 杨浩

摘要:针对竞争性采购装备承制单位售后服务不主动不及时效果差的问题,为确保售后服务监督的有效性,本文提出分步结算法,阐述了其方法背景、设计思路、实施流程、需注意的问题,对创新开展竞争性采购合同监管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装备采购;合同监管;分步结算法

随着我军装备建设水平的提高,装备采购合同规范性和约束性日益加强。为降低装备采购风险,需要对装备采购合同乙方履行过程进行监管。2018年建立装备采购合同监管工作运行机制,2022年发布《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在法规制度层面明确了装备采购合同监管工作要求。

当前装备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竞争性采购成为绝大多数的采购策略。很多名不见经传的企业,经过公开的竞争性采购程序获得装备承制任务,和传统军工承制单位一同为我军装备建设服务。在竞争性采购机制下,承制单位类型多种多样,采购合同类别多种多样,作为合同监管工作实施主体,军事代表如何对竞争性采购合同开展有效监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1竞争性采购装备合同监管创新方法体系简介

针对当前军事代表在竞争性采购装备合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经过调研、分析、总结和比较借鉴,课题组紧贴任务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15种单项监管方法(追溯历史法、状态核查法、能力评估法、焦点附加法、动态更替法、多项选择法、节点激励法、联合监管法、负面清单法、告知承诺法、随机抽查法、三方审计法、用户告知法、分步结算法、交叉评价法)和5种系统监管方法(分级监管法、分类监管法、分阶段监管法、分层次监管法、分模式监管法)构建的合同监管创新方法体系,确保了以质量为核心的合同监管工作的创新开展。本文介绍单项监管方法之分步结算法。

2 分步结算法的提出背景

科研合同配套产品是交付给总体厂,主机产品一般不交付部队,除了科研生产交叉情形外;订购合同装备(含配套产品)则最终交付给部队。对于批量较大、价值较高的订购合同,售后服务保障开展的比较及时和有效,对于批量较小、特别是对于军选民产品的小量采购,类似于“一锤子买卖”,尤其是刚进入装备承制领域初期规模较小的初创企业,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备,如果订单较小,售后服务的动力不足,即便勉强开展,售后服务的工作质量大打折扣。若再加上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为处理质量问题会耗费较大的精力、时间和经济成本,承制单位售后服务的主动性和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对于某军种装备订货较多的承制单位,对该军种装备售后服务保障的要求和特点比较熟悉,对于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取得其他军种装备订单的该军种装备为主的承制单位,对于不同军种使用部队的售后服务的需求区别没有仔细识别,可能存在售后服务不够精准、部队需要的服务没有完全跟上,比如海军装备的售后服务主要依托于海港或者海军基地,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各种科研试验设备齐全,售后服务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对于遍布天南海北的陆军部队,机动式集训和野外训练较为普遍,且经常有换防移防、装备调转等,在这种情况下的售后服务,需要配备较多的设备仪器和备品备件,且要面对恶劣的使用环境,顺利开展售后保障就较为困难。

3分步结算法的设计思路

基于以上考虑,为确保售后服务监督的有效性,考虑采取售后服务和装备经费支付相关联的思路,依据服务评价效果来结算装备经费,用于解决承制单位售后服务不主动不及时效果差的问题。

方法内容:采取最直接的经济手段,承制单位在质保期内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售后技术服务后,才能結算全部合同款,从而激发承制单位主观能动性,确保全寿命周期装备质量管理效果,也成为军事代表售后服务监督的有力抓手。

开展方式:军代室对年度售后服务进行确认。

开展时机:产品交付后质保期内的每个年度。

4分步结算法的实施流程

可分为结算合同初始尾款、开展年度售后服务、军代室确认、结算合同年度款、完成全部结算5个步骤。

结算合同初始尾款:合同签订后至交付验收合格,装备主管机关的财务部门依据合同约定的比例分别给承制单位结算预付款、进度款、初始尾款。

开展年度售后服务:承制单位建立健全售后服务机构,制定售后服务工作计划,根据合同要求开展维护保养、技术培训、巡检巡修、故障排除、问题处置等年度售后技术服务,用户在相应售后服务单据上签字盖章。

军代室确认:承制单位提交用户签字盖章的年度现场技术服务单、技术培训单等售后服务单据,军代室对照合同要求对承制单位年度售后技术服务的有效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确认。

结算合同年度款:根据军事代表室的确认结果,装备经费支付部门结算合同年度款。

完成全部结算:承制单位在产品质保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售后技术服务,装备经费支付部门完成全部结算。

5需要注意的问题

此方法可纳入售后服务监督的范畴,且需要上级机关的批准或相关政策支持。

此方法的实施需要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前提,合同中须规定年度开展的技术服务内容和结算比例。比如产品验收合格后结算85%,交付后质保期5年内,每年度完成售后技术服务后再结算3%。

6结论

作为竞争性采购装备合同监管创新方法体系的第十四种单项监管特性方法,分步结算法适用于售后服务监督工作。此方法通过采用售后服务结果和装备经费支付相关联的手段,激发承制单位为用户售后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合同监管质效。

(作者单位:杨建强、杨林、周晶晶、杨浩,陆军装备部驻武汉地区军事代表局;刘丽,陆军步兵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