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基于对山东省L 县的调查分析

2023-09-25 07:47刘文静艾汇钰
文教资料 2023年10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家庭家长

刘文静 艾汇钰

(山东师范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一、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构建的背景和政策支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教育既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的私事,也是关乎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国事。我国历来有重视家庭和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家风家教的培育和传承既是我国传统家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华文明绵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深刻变化,家庭教育的理念、教育方法、亲子关系等许多方面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2010 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对我国家庭教育问题首次进行了集中部署,确立了“儿童为本”“家长主体”“多向互动”的家庭教育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动员令,并多次就家庭教育做出重要论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2015 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家庭教育中强化家长主体责任、发挥学校重要作用、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完善工作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教育系统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开展适合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2019 年10月31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家庭教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和重视的社会热点问题,亟须法律予以规范保障。为此,2020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家庭教育立法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0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1 年10 月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的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家长正式进入“依法带娃”时代。[1]

2022 年10 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大力发展家庭教育事业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之举、先进之处,也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社会文明兴盛的宏伟蓝图。随着国家立法和政策体系的不断丰富完善,我国家庭教育事业正式进入法治化时代。

总体而言,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家庭教育事业的核心内容,而我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发展的短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完善。本文讨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服务阵地和公共财政为基础,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向家庭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全覆盖、多方位、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系统。[2]农村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则是在此基础上立足于农村的现实条件,构建起符合农村现实需求的、有农村特色的服务体系。

二、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现状

(一)调查活动概况

为切实了解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现状及问题,本研究团队于2022 年7—8 月在山东省L 县农村中小学进行调查活动。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21 年L 县常住人口为47.3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为29.4 万人,占比约62.2%,城镇化率较低,是典型的农业大县。本次调查范围为L 县下辖的八个镇一个乡,调查方式为向乡镇中小学生的家长发放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长及家庭基本情况,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情况,家庭教育的实施状况,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及需求。本次调查活动回收有效问卷966 份。

(二)农村家庭教育及指导服务调查情况

1. 家长与家庭的基本情况

就学历情况而言,在966 位农村中小学生家长中,有689 位家长的最高学历是初中学历,占总人数的71%。本科以下(不含本科)学历人数共占98%。农村主要的家庭结构模式是核心家庭,占60%;其次是主干家庭,占33%;有7%的重组家庭、单亲家庭等其他家庭结构模式。有496 位家长自述由其和配偶双方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有350 个家庭是由母亲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父母不能承担家庭教育责任而由(外)祖父母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情况也存在,如表1 所示。

表1 农村家庭教育的基本情况

2. 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在966 位家长中,大部分家长对家庭教育内容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认为家庭教育应当是多方面的,涵盖道德品行的培养、学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养成、亲情和家风培育、中华传统文化学习以及基本生活技能的培养等。有89%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协调促进,可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家庭教育具有普遍共识。有43%的家长认为学校负有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有27%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支持。但仍有196 位(20%)家长对家庭教育存在错误认识,认为其是家庭和个人的私事。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了解和认识,有71%的家长表示只是了解和听说过,仅有17%的家长表示非常了解,有12%的家长完全不了解,凸显了在农村地区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于家庭教育的开展方式,近800 位农村家长都认为由父母双方共同开展家庭教育的效果最好。对于自己目前家庭教育实施情况,有70%的家长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有30%的家长认为一般或不满意,有待提升和改进,如表2所示。

表2 农村家庭教育的认知情况

3. 家庭教育的实施情况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的方式,大多数家长采用的是言传身教和口头批评来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有30%的家长提到主要依靠学校和老师来教育孩子。但也有一些家长缺乏科学教育理念,采用体罚、语言暴力等错误的教育方式。目前,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普遍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例如,有61%的家长反映孩子的自制力差,有31%的家长认为孩子缺乏基本的生活技能,有22%的家长认为孩子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22%的家长表示孩子不主动与家长交流,有15%和13%的家长反映孩子有叛逆和沉迷网络的问题。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两点,首先,有73%的家长认为缺乏时间和精力对孩子进行教育,工作及其他事务压缩了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空间。其次,有45%的家长认为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家庭教育面临困境。超过一半的家长认为其在家庭教育中过分关注学习成绩,忽略了在其他方面的教育。家庭教育知识匮乏、教育方法不当、家庭成员之间教育理念冲突、隔代教育以及缺乏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和社会支持也是造成家庭教育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可见,加强农村家庭教育服务体系,为家庭提供专业指导,普及正确理念和知识、改进教育方法都是当前提高农村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途径,如表3 所示。

表3 农村家庭教育服务的实施情况

4.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情况

对于家庭教育的内容,调查显示,有超过80%的家长最关注的是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综合能力。对于获取家庭教育知识的途径,有超过90%的家长通过学校和老师获取家庭教育知识,而阅读书籍、与他人交流探讨以及网络也是学习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期望获取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有91%的家长希望学校开展相关活动,有65%的家长希望开展专门的培训讲座,有61%家长希望有关部门发放指导书籍,有49%的家长希望提供专门的网络学习平台,有25%的家长希望通过专家开展家庭教育个别化指导来学习相关知识。由此可见,家长希望获得以学校为主体开展的、辅以专业培训及讲座,以线下活动及线上专门平台为手段,结合个别化指导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综合性服务。如表4 所示。

表4 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情况

三、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缺乏针对性

调查显示,目前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现实供给和需求情况之间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家庭结构类型复杂,家长学历不高、在外务工难以抽出时间和精力来系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是农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实阻碍。因此,我们亟须为家长提供易获取、易理解、易实践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使家长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同时,现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内容上有较大的局限性,例如缺少专门针对留守儿童及外出务工家长的心理健康、亲情维系、预防行为失范等内容,较为笼统和单一。

(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尚未形成

根据问卷结果,家长对学校和老师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学校和老师是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主体,由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也是家长获取家庭教育知识的理想途径之一。目前农村家庭教育队伍建设主要面临专业人才短缺、专业素养不高的问题。家庭教育指导人员不仅要求具备教师的学历条件、师德素养、职业能力,还应当具备跨学科的专业素养和指导家庭教育科学实践的能力。[3]而现有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以兼职为主,专业化水平有限,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出现了单一化、同质化、形式化等问题。专业的社会志愿者是学校和政府之外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另一重要主体。但目前农村缺乏志愿服务专业化、服务活动长期化、服务机制成熟化的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甚至有的地方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尚未起步。

(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施方式存在不足

家庭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协同育人的教育理念在农村得到了家长的广泛认同。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接受学校和社会提供的专业家庭教育指导是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方式。但实践中,该协同育人模式在农村有待进一步具体落实。家庭、学校和政府部门如何实现高效互动、协调促进以及社会力量如何介入实现资源补充,仍有待探索。

(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有待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较为缓慢。农村的家庭教育工作在推进中出现了不同的分工机制,如有的地方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有的地方由妇联或者由关工委牵头[4],尽管分工机制不同,但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职责分工不明晰、推动乏力、经费匮乏等问题。因此,我们应探索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分工机制,建立更加合理高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

经费问题是制约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瓶颈之一。目前,经费不到位以及经费多用于场地等硬件建设而忽略指导支持等软性服务的问题较为突出。我们应当尽快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合理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机制。此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专业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为家长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指导。

目前农村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评估机制的重视程度不高。一方面,没有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亦没有设置相应的教师激励政策,农村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政府的督导作用和村委会的自治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农村家庭教育服务和指导活动的监督与评估工作往往得不到落实。

(五)家庭教育法律意识不足

调研发现,农村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尽管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经出台并实施,但依然有很多家长对此并不了解,存在语言暴力、体罚等错误的教育方式。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前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在农村的宣传效果有限,需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等,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

四、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完善路径

(一)提高服务内容的针对性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 年6 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97 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9.2%。打造专业的互联网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实现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共享,可以有效改善农村家庭教育人力、物力、财力匮乏的现状;还可以根据家庭环境、孩子性格、年龄段等特征要素进行信息匹配与问题定位[5],由家长自主选择需要的指导内容,增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在服务内容上,我们还应关注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通过与专业心理机构和家庭教育机构合作,为留守儿童提供法治、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并解决留守儿童的行为和心理问题,避免出现留守儿童行为失范等问题。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发挥高校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推动家庭教育相关学科建设,应当把相关课程纳入农村家庭教育专题,特别应包含留守儿童的教育指导方法,强化农村地区师资培训服务。另一方面,合理发挥政府的职能,在家庭教育培训资源分配时应注重向农村教师倾斜,如增加农村教师名额,提供优惠条件等,提高农村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牵头制定农村指导服务人员的从业标准、具体工作职责和评价标准等,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家庭教育工作者组织专业培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的专业素养。

(2)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对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补充。组建包括退休教师、心理咨询师等在内的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村家庭提供指导;积极探索志愿服务新模式,通过与高等院校建立志愿服务实践基地等形式,引导大学生志愿者关注农村家庭教育。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鼓励与支持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提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配套的激励制度,坚持依法表彰、奖励,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调动组织和个人参与家庭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带动形成良好的重家教、重家风的社会氛围,促进农村地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基本措施与特别扶助措施相结合

家庭、学校和社会在家庭教育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可以进一步明晰有关主体的责任,形成育人合力。[6]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为子女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家长的职责。学校在依托家长委员会探索创新家校沟通方式方法的同时,定期邀请专家或者组织面向教师开展专业的家庭教育讲座,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社会教育对人的一生有着持续不断的全方位的影响[7],应建立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的交流合作机制,辅之以相应的保障制度,为农村提供多平台、多途径的育人服务。

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还有赖于其他特别措施的施行。农业农村局、财政等部门完善农村就业、创业政策和提供资金支持,如开展家政、电商直播、手工制作等农村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农村家长的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吸引更多人返乡就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的现象。同时,可以结合农村的地域和文化特色优势,依托自然资源或者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农村家庭教育品牌,打造具有农村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带动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助力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四)健全相关配套服务机制

针对当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部门内部、部门之间职能碎片化现象,我们应该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的、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机制,定期召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会议,协同推进相关议题的落实。[8]合理的经费管理机制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物质保障。政府通过设立农村家庭教育专项教育资金,重点保障农村地区家庭教育发展以及运用互联网、电视台等宣传媒介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农村家庭教育。

网格化管理是符合农村家庭教育现实情况的精准高效的管理模式。针对农村地区居住分散、留守儿童较多的现实情况,政府应提供分散的、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村委会积极发动网格员、党员干部、退休教师等社会力量,根据不同家庭的需求,提供不同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方案”。网格化治理模式可以有效调动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的积极性,改变以往乡村社会治理的无序化,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网格化治理的效益[9],推动农村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的个性化和精准化。

完善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是家庭教育工作有效落实和长足发展的关键举措。政府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经费分配、人员管理和购买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要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家长反馈意见的渠道,设立监督投诉专线和专门网站,让家长能够第一时间反馈合理诉求,敦促相关机构解决家长的问题。[10]将家庭教育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还可以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行全面和客观地考评,定期根据考评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的情况及时追责问责,不断完善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配套机制。

(五)加强农村普法宣传

创新农村家庭教育相关的普法宣传形式,利用家庭教育宣传周等传播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农村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场地便利,协助有关部门、媒体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和家长学校作为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依托现有条件,面向广大农村家长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法律,杜绝体罚等错误的教育方式,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育人观。针对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可以出台专门的政策以及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修订之时强化倾斜保障,设立专章或专门条款完善农村地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统筹政府、学校和社会资源,构建多层次、有效度的指导服务机制,为农村家长提供多元化、有温度的指导服务。

五、结语

当前,我国农村家庭教育事业发展较为缓慢。调查发现,当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无法满足家长对专业化、个性化指导服务的需求。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事关家庭教育事业的发展,事关乡村教育的未来,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因此,我们应当完善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打造政府、学校和社会协同支持的、具有中国农村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高我国农村家庭教育的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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