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省级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502个省级传统村落统一设置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实施挂牌保护。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摸底调查,特别是对镇村布局规划中“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村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了全省传统村落底数,将具有一定历史遗存、传统特色、鲜明地域文化的村落列入建议名单,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认定为江苏省传统村落。目前,江苏省公布命名502个省级传统村落。
《通知》要求,所有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都要设置标志牌,前6批命名的村落要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保护标志由江苏省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监制单位、公布日期等4部分组成。其中,徽志、主题词、监制单位按统一样式及内容制作,公布日期为该村正式列入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录的具体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