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基于SWOT 分析法

2023-09-20 06:18钱程宇侯嫣然王建忠
农业科技通讯 2023年9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中药材机械化

钱程宇 侯嫣然 王建忠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保定 071000)

2022 年,河北省制定中医药发展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链条,极大地促进了河北省中医药产业的发展,但是经过调查发现,河北省中药材的发展仍旧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作者利用SWOT 分析法, 发现中药材在种植过程中存在着机械化水平较低、龙头企业带动不明显、中药材质量参差不齐及品牌建设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以期为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提供新契机。

1 河北省中药材发展现状

1.1 河北省中药材种植种类现状

河北省作为历史悠久的中药材大省,资源丰富,省内有中药材品种1 716 种,大宗的中药材50 余种,道地的中药材20 余种。 近些年来,河北省中药材产业一直在较为稳定的发展, 率先成立了省级中药材产业体系创新团队, 着力打造由燕山、 太行山和冀中、冀南、坝上高原组成的“两带三区”产业带,全省现有中药材种植品种120 余种[1],在此基础上,河北省重点发展连翘、 酸枣仁、 金银花及北苍术四大品种,各市县因地制宜发展柴胡、防风、黄芩等品种,省内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如火如荼。

1.2 河北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现状

根据《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河北省中药材种植面积每年都在增长, 并且占全国总种植面积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 河北省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势头良好。2012-2021 年河北省中药材种植面积情况见图1。

图1 河北省2012-2021 年中药材种植现状

2 河北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SWOT 分析

2.1 优势

2.1.1 地理位置优越 河北省环绕着京津两地,享受着天然的地理优势,且京津两地人口众多,市场需求量大,并且拥有大量的自然资源,中药材种类多且分布广泛,主要分布在省内北部和西部的山区,目前已形成了太行山、燕山中药材产业带和坝上高原、冀中平原、冀南平原产区“两带三区”产业格局,建立了十大道地中药材产业县[2]。 优越的地理条件,使其成为良好的中药材种植区域,河北省孕育出30 多种闻名全国的道地中药材,如传统的“八大祁药”、北苍术、金银花等。

2.1.2 中药材销售趋于正规化 近几年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 药农零星售卖和流动商贩收购行为减少,为了保证中药材的正常销售,更多的药农选择与正规的中药材企业签订订单。通过该形式进行售卖,不仅规范了市场销售途径, 而且使得中药材加工企业的原材料得到充分的保障,推动了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2.1.3 “冀药”品牌化 河北省在中药材产业上一直不断植入标准化、品牌化的品牌意识。 目前已有多个产品登记了地理标志及国家认证, 其中涉县连翘分别在2016 年和2019 年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及国家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邢台酸枣仁在2019 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河北省多个市县被评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品牌效应的建设大大提高了河北省中药材的知名度, 进而促进河北省整体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2.2 劣势

2.2.1 机械化程度低,缺乏科技创新 目前,中药材产业的机械化研究技术薄弱, 大部分机械化产品来自其他农作物机器设备改造而成, 对于中药材的播种与收割缺少专一性产品, 且大部分中药材产品的加工依然依靠人工操作。 由于中药材种植的特殊性,导致大多数研究具有区域针对性和品种导向型,因此各省各品种之间的共性知识与技术的积累相对缓慢。 并且目前中药材以经营者为主导,其关注的重点为经济价值,因此机械化的创新能力较低,科技进步贡献率较低。 同时受到河北省整体经济的制约,购买机械对于种植户而言成本较高, 会大大提高种植成本,因此阻碍着机械化的发展。

2.2.2 中药材质量参差不齐 中药材的种植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如种植土壤、蝗虫危害、自然灾害、施肥的次数及浓度、加工是否规范等方面,因此中药材的质量参差不齐, 会对中药材的功效产生很大的影响。 由于河北省地处北温带,降水量较少,水资源比较紧张,也会对中药材的生长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其品质[3]。

2.2.3 龙头企业带动效果不明显 目前河北省中药材龙头企业存在数量少及整体规模小的问题, 与河北省作为中药材种植大省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现有龙头企业难以带动河北省中药材产业整体的发展;许多龙头企业对带动中药材发展的理解还不够,仅把带动药农发展作为一项工作任务, 没有形成责任意识,无法发挥出更好的带动作用;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较少,农户仅仅作为原材料的提供者,在整个带动环节中处于弱势地位, 容易受到龙头企业的利益侵害。

2.3 机会

2.3.1 政策支持 随着中药材在临床医学及国民健康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国家开始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的发展,颁布了政策法规为其保驾护航。 其中2016 年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首次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22 年又颁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健全中药材规范标准体系,为中药材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契机。

2.3.2 中药材需求增加 中药材制品在2019-2022 年抗击新冠病毒疫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使得中药材制品逐渐获得大家的认可,且中药具有危害性低、治疗效果稳定等优点, 从而大大提高了中药制品的需求,有利于刺激中药材产业体系的发展。

2.3.3 国际市场的认可 随着中药材的影响力越来越广泛,世界各地开始将中药运用到临床医学。2022 年世界卫生组织在 《世界卫生组织中医药救治新冠病毒专家评估会报告》 中肯定了中医药救治新冠病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肯定了中药材发挥的作用。 虽然疫情的危害性减弱, 但是疫情的影响及中药材产生的效果持续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药材的出口。由于河北省是重要的中药材产区, 并有四大药市的安国市场, 出口量的增加刺激了河北省中药材的种植和销售,从而促进了中药材产业链的发展。

2.4 威胁

2.4.1 其他中药材主产区的竞争 国内的多个中药材市场存在着一定的竞争, 其中亳州药市对于安国药市的威胁是巨大的, 亳州药市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中药材专业市场[4],每年中药材的交易量及成交额都高于安国药市, 对外出口和对内销售相较于安国市场有着更加成熟的市场体系,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河北省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2.4.2 中药材市场不稳定 疫情结束后, 由于中药材在抗击新冠疫情及后续治疗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使得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开始储备一些中药制品。因此,市场供需会出现较大的波动,受此波动影响,势必会出现农户跟风种植、扩大种植规模的现象,导致部分中药材的产量过多,进而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 同时大多数的销售方出现了跟风抬价的炒货现象,但市场监管部门的应对措施还不够成熟,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抑制价格的波动。

3 对策及建议

3.1 加快机械化进程与创新

首先面对“无机可用”的情况,要加强中药材专用机械的研发工作,根据每一种或者多种中药材的相同或相似的播种、采收等需求,研发相关机械设备,以此来提高相关环节的机械化使用程度;其次要提高中药材规模化种植, 在种植区大规模种植某一种或几种中药材,有利于机械作业的开展;最后要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同时,因地制宜制定中药材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颁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降低药农购买成本,促进机械化发展。

3.2 加大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首先针对河北省中药材企业要颁布相关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从而培育出更多龙头企业;其次要提高龙头企业的责任意识, 反之则取消其享受的优惠政策; 最后要建立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接机制,改变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方式,包括农户土地入股、与企业签订合同订单等,不仅可以提高药农的话语权而且可以降低龙头企业的成本,实现双赢。

3.3 规范中药材质量体系建设

首先要参照2020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定河北省统一的中药材流通标准,做到有据可依;建立统一的云端数据库,不断完善本省中药材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标准,加快数据采集和传输标准建设,加强对源头及终端市场质量控制,实现对质量的全程控制。 其次要通过在中药材的主产区和集散地的村、镇、县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三级联动检测体系,提高中药材检验检测能力,全程把握质量关卡。

3.4 加强中药材品牌建设

中药材的发展应逐步退出低端的生产模式,以品牌化力量促进中药材产业链的发展。 首先要引入强大的供应链,保障中药材质量的同时,生产加工与销售多个环节相互促进,充分利用上游资源,使供应链能够顺利有效的进行下去; 其次河北省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省内中药材企业发展,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为河北省中药材产业品牌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金保障;最后要加大科研力度,增强中药材品种的选育,研发新型栽培技术加以推广,使中药材产品更加优良化,形成专属的品牌,使之成为河北省中药材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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