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珩 张洋
摘要:利用2022年新市民微观调查数据,从普惠金融认知、传统金融和数字金融三个方面深入分析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现状和问题后发现,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动力和意愿不强、新市民金融能力和金融素养较低是当前制约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主要困境;进一步采用有序Logit模型从金融排斥视角检验影响金融服務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因素发现,年龄在30—39岁、月收入在2万元以上、有银行资本、政府资本和突发性事件以及到最近金融机构网点的距离是共同影响新市民受到储蓄排斥、信贷排斥和保险排斥的显著性因素。未来要做好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需持续创新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深化新市民金融教育、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以及强化政府对新市民金融服务的支持作用。
关键词:新市民;金融需求;困境;金融排斥;精准对接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3)04-0079-011
一、引 言
解决金融市场供求失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赖于建立完整高效、功能齐全的金融市场供给体系。作为新时代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既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所在,也是坚持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与此同时,伴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数以亿计的农村居民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和投靠子女等原因转入城镇,并在未获得城镇户籍情况下融入当地并成为新市民。然而,因户籍、身份等制度原因,新市民在福利待遇和公共服务获取方面与当地户籍市民存在明显差距,特别是在进入城镇生活后所衍生的买房买车、子女上学和养老医疗等多元化金融需求并未得到有效且充分满足。为对接新市民多元化金融需求,顺应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22年3月4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不仅明确“新市民”内涵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还要求金融机构做专做细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以此解决其在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等领域的“急难愁盼”。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推动下,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结合自身的地域特点积极推广和强化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不完全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9月末,仅四川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发放新市民贷款余额合计7643亿元,较年初增长14.8%。那么,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现状如何?其存在哪些困境?影响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因素又有哪些?如何持续推进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这些都是值得讨论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鉴于此,本文利用城乡居民普惠金融有效性需求调查数据,系统性剖析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现状、困境和成因,并为优化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这不仅可以深刻理解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的理论内涵,还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并为持续增强新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提供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围绕新市民如何在城市留得住、过得好这一话题,众多学者从社会学角度对新市民内涵、城市融入感、住房困境、就业质量与保障机制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积累了大量研究成果。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市民内涵有阶层说、文学说、市民说、权利说和进城农民说,其中进城农民说最合时合宜合需[1]。尽管进城农民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新市民对城市融入感和身份认同感长期处于较低水平[2]。新市民完全融入城市需要一个过程,如重庆市仅有18.6%的新市民只需1年即可完全融入城市[3]。在上述研究过程中,仅有个别学者从金融视角讨论了新市民问题,发现数字金融发展会显著提升新市民创业概率和创业质量[4-5],且对新市民城市融入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6]。但该研究未从金融视角全面分析新市民金融服务现状、问题和成因。随着《通知》的发布,一些学者和研究机构针对新市民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讨论。例如,新市民对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总体感受较为一般,金融风险管控难、信息不充分和金融素养低是造成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主要问题[7]。新市民群体分布分散、融资金额较低且信用等级识别困难是造成金融机构服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8]。尽管这些研究就新市民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讨论,但专门从金融排斥视角分析影响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因素的研究寥寥无几。鉴于此,本文在深入讨论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现状和困境的基础上,进一步从金融排斥视角指出影响新市民金融服务的主要显著性因素,并提出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金融制度安排。
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创新:第一,本文是国内为数不多利用微观数据从金融视角全面分析新市民金融服务问题的研究。以往研究多侧重于从社会学视角讨论新市民城市融入感、住房和就业等问题,没有捕捉到新市民可能存在的潜在金融需求问题。事实上,在新发展阶段下,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不仅要解决其住房和就业等问题,还要重点关注其在进入城市生活后所衍生出对买房买车、子女上学和养老医疗等美好生活向往的金融问题。本文从普惠金融认知、传统金融和数字金融三个方面深入分析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这为深入分析新市民问题提供了直接证据。第二,借鉴现有研究一般农村居民金融问题的研究思路,深入检验影响新市民金融服务的主要显著性因素。与传统农村居民主要集中在农业行业不同,新市民在进入城市工作和生活后,重点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居民服务等多行业,其所衍生的金融需求远比农村居民更为多元复杂。本文利用有序Logit模型从金融排斥视角深入检验了影响新市民受到储蓄排斥、信贷排斥和保险排斥的主要因素,这启示政策制定者要结合新市民特点,建立能深入践行金融为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现状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2022年4月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开展的“城乡居民普惠金融有效性需求”调研数据。本次调查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全力配合下,采取分层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一对一”的问卷调查活动。为保证调查样本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先将浙江、河南和云南三个省份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并将问卷下发给当地银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根据调查内容将问卷下发给当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根据营业网点梳理,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完成不少于10份的居民调查问卷。为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在分析之前,对数据进行了整理,并剔除了非新市民数据,共获得能反映新市民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收入与支出水平以及存款、贷款和保险经历的9914个样本,剔除无效问卷后,共获得有效问卷8310份,问卷有效率为82.01%。
(二)新市民对普惠金融的认知与态度分析
如图1所示,仅有11.69%的样本对普惠金融非常了解,将近一半(48.52%)的样本仅对普惠金融略有耳闻甚至不了解,这说明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仍不能懈怠。此外,一半以上(51.46%)的样本认为发展普惠金融对自身影响一般,31.75%的样本认为并不能带来实质性影响,但74.66%的样本仍然支持发展普惠金融。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尽管当前全国各地的金融机构均对普惠金融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其宣传力度依然不足,导致新市民对普惠金融的认识程度不足。
(三)新市民传统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从储蓄行为来看,57.54%的新市民近一年有过储蓄行为,其储蓄动机主要以子女教育(占比为22.21%)和固定资产储备为主(占比为24.59%)。信贷服务现状表明,53.98%的新市民近3年内有借贷需求,其中有52.20%的新市民向银行申请过贷款,92.66%的新市民获得了银行足额贷款。保险服务现状表明,仅有68.85%的样本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60.20%的样本参保了养老保险,加强新市民医疗、养老保障迫在眉睫。此外,尽管59.35%的样本认为保险比较重要或非常重要,但其参保的积极性并不高,主要是受到“要花很多钱的保险没必要”的观念影响。尽管新市民保险意识淡薄,但保险需求具有巨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近年来从事外卖行业等灵活就业的新市民安全事故频发,其社会保障问题仍处在“真空”之中[9]。
(四)新市民数字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就新市民参与数字金融的情况而言(详见图2),66.86%的新市民采用数字支付;70%以上的新市民更愿以手机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和购买理财,而相比之下,愿意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的比例较低。此外,新市民参与数字金融的行为与意愿存在“悖离”现象,表现为以线上方式申请过银行贷款和购买过理财的样本比例远低于其使用意愿,而通过第三方申请的样本比例更低。
三、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困境分析
(一)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动力和意愿不强
当前金融机构对新市民的金融服务动力和意愿并不强烈,有三个原因:一是多数新市民以灵活就业为主,在有金融需求时难以向金融机构提供抵质押物或收入证明,加之缺少央行征信记录,金融机构对其信用评级依据不足,导致金融机构为新市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意愿和动力明显不足。二是新市民具有较强流动性,其金融行为经常跨城乡、跨城市、跨金融网点,难以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加大了金融机构精准获取新市民身份信息的成本以及研判贷后风险的难度,导致金融机构服务意识淡薄。三是新市民金融多以小额高频的需求为主,且金融需求差异很大,例如,进城的老年人多以医疗和养老保险等需求为主,长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多以个人信用消费贷和住房信贷为主,留在城市创业的新市民多以创业贷款等需求为主。但是,由于当前金融机构并未清晰界定“新市民”的概念,也未精准标识不同职业类型,导致其针对新市民的专属金融产品不仅不能有效满足金融需求,还有损自身边际收益,严重制約金融机构服务意愿。
(二)新市民的金融能力和金融素养较低
较低的金融能力和金融素养导致新市民对金融服务的使用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多数新市民教育水平普遍较低且进入城市时间较短,金融知识和金融业务信息积累都较为缺乏,且工作时间与金融机构营业时间存在重叠,制约了新市民主动使用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二是随着金融服务的线上化程度日益提高,新市民对线上产品大多存在认知障碍,加之可支配收入低和存款低,抗风险能力也较差,致使其不会主动享受这些服务,甚至产生心理排斥。三是由于新市民参与金融市场的经验不足且风险意识薄弱,不法分子通过为其伪造信用记录来骗贷骗保,使新市民的自身收益受到损失,导致对金融服务的使用略有畏惧。
(三)金融服务新市民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缺信息、缺信用、缺担保是当前新市民普惠金融服务中的痛点和难点所在。具体而言:一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健全。尽管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了个人信用数据,但并不能完全覆盖新市民,信息孤岛现象时有发生。调查发现,大量新市民均是缺少央行征信记录的“白户”,其不仅缺乏足够的历史信用数据,而且很多指标不够完善甚至空白,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地识别其信用水平。二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虽然各地方政府陆续成立了第三方担保公司来支持和推进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但在“城乡两栖”状态下新市民原始资产积累与当下行为之间两地割裂,担保公司很难全面了解信息,担保业务不能完全解决新市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三是新市民的主要家庭资产多为老家房产,在新城市中缺乏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对新市民家乡资产状况不了解,评估成本和评估难度较大,使家乡资产成为“沉睡”资产,也影响了新市民的贷款准入。
(四)政府对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支持存在“缺位”
新市民金融工作具有一定的准公共物品特性,但当前政府支持还存在“缺位”现象,表现在三点:一是数据壁垒较为严重。新市民的户籍、就业、医保、社保等数据分散在各个部门,这些数据对金融机构设计专属金融产品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金融机构依靠自身力量搜集和整合更多数据需要付出的成本很高,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多渠道引入和共享新市民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数据基础。二是政府对新市民金融支持政策宣传不到位。虽然各地方政府推出了专门针对新市民的创业贷款、惠民保等政策,但因宣传工作不到位、信息不对称等,许多新市民即使有需求也因不了解而无法享受政策福利。三是没有建立新市民金融服务考核指标。地方监管部门不仅没有明晰“新市民”的概念,也没有专门制定新市民金融服务考核指标,导致较多金融机构存在认识不足、思路不清等问题,影响其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四、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影响因素
分析:基于金融排斥视角
(一)新市民金融排斥类型和排斥程度的界定
为深入剖析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成因,本文从金融排斥视角讨论影响新市民金融排斥的主要因素。为准确识别新市民受到的金融排斥类型和金融排斥程度,一方面,本文将储蓄排斥分为地理排斥、自我排斥和条件排斥三种类型,将信贷排斥分为地理排斥、自我排斥、价格排斥、条件排斥、评估排斥和营销排斥六种类型,将保险排斥分为自我排斥、价格排斥和营销排斥[10];另一方面,将金融排斥程度分为不受排斥、受部分排斥和受严重排斥三种情况。[11]其中,就储蓄而言,不受排斥是指新市民有银行储蓄账户且近1年内发生过储蓄行为,受部分排斥是指有账户且近1年内没有发生储蓄行为,受严重排斥是指没有银行储蓄账户且没有储蓄行为。就信贷而言,不受排斥是指新市民近1年内在银行申请过贷款且获得足额贷款,受部分排斥是指新市民近1年内在银行申请过贷款但获得不足额贷款,受严重排斥是指新市民近1年内有借贷需求但没有申请过贷款。就保险而言,不受排斥是指新市民近1年内有参保且参保种类在2个(含)以上,受部分排斥是指新市民近1年内有参保且参保种类只有1个,受严重排斥是指新市民近1年内无参保。
(二)新市民金融排斥类型分析
从金融排斥类型来看(详见图3),在受到储蓄排斥的新市民中,自我排斥占比最高,为93.51%;地理排斥占比次之,为4.29%;条件排斥占比最低,仅为2.20%。根据调查情况可知,自我排斥占比最高,其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新市民无法通过打工获得稳定收入,导致储蓄能力不足;從地理排斥和条件排斥来看,主要是其主观认为银行物理网点较远以及办理柜面业务较为复杂所致。在受信贷排斥的新市民中,自我排斥占比最高,为48.35%,而条件排斥、评估排斥和营销排斥占比较低,合计仅为11.11%。具体而言,新市民信贷自我排斥主要由于一是不了解银行贷款流程,主观认为银行贷款复杂,更倾向于通过亲友借款;二是认为申请银行贷款时提交材料较为麻烦;三是认为银行信贷员对贷款裁决权利较大。信贷地理排斥主要是由于物理网点太少所致,产生信贷价格排斥主要原因是还贷利率较高。在受到保险排斥的新市民中,51.02%的样本受到价格排斥,即认为无力支付保险费用;26.82%的样本受到自我排斥,即对保险不了解;22.16%的样本受到营销排斥,即认为保险宣传工作不到位。正是由于价格排斥和营销排斥的存在,导致保险市场长期面临供需“双冷”的尴尬局面。
(三)新市民金融排斥程度分析
从受部分排斥的比例来看,样本受保险排斥的比例最高,为56.92%,而受信贷排斥的比例最低,仅为6.17%;从受严重排斥的比例来看,样本受信贷排斥的比例最高,为47.80%,而受储蓄排斥的比例最低,仅为7.87%。从不同区域来看,浙江、河南和云南三个省份新市民的金融排斥存在较大差异,以受严重排斥为例,浙江省新市民保险排斥比例在三个省份中最高,占比为37.33%;河南省新市民的储蓄和信贷排斥比例最高,占比分别为8.66%和54.14%。
(四)新市民金融排斥成因分析
1.变量选取说明。本文将新市民受到的金融排斥程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并按照金融排斥程度的高低,将不受排斥赋值为0,受部分排斥赋值为1,受严重排斥赋值为2。本文将影响新市民金融排斥程度的因素归纳为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社会资本、突发性事件和地区特征五大类型[12-13],详见表1。①个体特征。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和婚姻状况三个变量。一方面,男性因面临维持家庭生计与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的压力而拥有更高的参与金融市场的决策权和话语权[14];另一方面,男性因具有从事劳动的突出优势因而参与金融市场也比女性更为强烈,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也越大。[15]因此,本文将男性新市民赋值为1,女性赋值为0。年龄也会产生显著影响,随着新市民年龄的增长,其从事劳动的积极性和抗风险能力呈现倒U形趋势,受金融排斥程度的也相应呈现倒U形趋势。[16]因此,本文将新市民的年龄分为5个组,并将29岁及以下作为参照组。相较于未婚、离异和丧偶的新市民而言,已婚新市民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富水平较高,其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就越小。[12]因此,本文将新市民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4个组,并将未婚作为参照组。②家庭特征。主要包括家庭月收入、家庭金融资产和家庭劳动力三个变量。家庭收入和金融资产越高,家庭财富能力就越强,按时还贷和缴纳保费的能力就越强,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就越小。[17]鉴于此,本文将家庭月收入分为6个组,并将0.3万元(含)以下作为参照组;将家庭金融资产分为5个组,并将5万元(含)以下作为参照组。家庭劳动力人数对家庭生产能力、未来家庭潜在收入和偿债能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家庭劳动力占比越高,从事各种劳动活动的保障程度越高,其生产和投资能力越强,对资金的需求也越高,参与金融市场的积极性就越强,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和程度就越低。[18]鉴于此,本文将家庭劳动力分为4个组,并将0~25%(含)作为参照组。③社会资本。主要包括是否有亲戚为政府干部和是否有亲戚为银行员工两个变量。若有亲戚为政府干部或银行员工则赋值为1,若没有赋值为0。现阶段,中国仍是一个注重“传统”的关系型社会,新市民在长期的相处中自然而然形成的社会资本不仅直接影响着其获取信息的能力,还对其参与金融行为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借助社会资本,不仅可以增强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并充当类似于抵押品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新市民参与金融市场,因而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就越低。[19]④家庭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是否有红白事、是否有建房或买房以及是否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三个变量。若有红白事、有建房或买房以及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则赋值为1,若没有赋值为0。若新市民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其投入的资金就越多,进行储蓄和购买保险的能力就越弱,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就越大;另一方面其资金的需求就较为旺盛,受到信贷排斥可能性越小。⑤地区特征。主要包括住所到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以及区域位置两个变量。一般来讲,到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越近,接触到金融机构的各种信息就越便利,参与金融市场就越积极,受金融排斥的可能性就越小。[20]鉴于此,本文将住所到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分为4个组,并将1(含)公里之内作为参照组。区域位置代表了一个地区的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要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新市民参与金融市场的积极性越高,受到金融排斥的可能性就越小。[11]鉴于此,本文将区域位置按照调查省份分为3个组,并以“浙江”为参照组。具体变量选取及说明如表1所示。
2.计量策略。由于新市民受到的金融排斥程度是1—3的离散分类变量,因此本文预估了有序Logit模型,并进行Brant检验,结果表明并不满足平行回归假设,适用于本研究。设定有序Logit模型表达式如下:
式(1)和式(2)中,被解释变量fei为新市民金融排斥程度,0表示不受排斥,1表示受部分排斥,2表示受严重排斥,fei*表示新市民金融排斥程度的隐变量;xi表示影响新市民金融排斥程度的一组变量,主要包括新市民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社会资本、突发性事件和地区特征;β为待估参数;εi为服从标准正态分布的随机误差项;cj(j=0,1)称为门槛值或阈值。由此可得:
式(3)中,Φ(·)为εi的标准正态分布的累积密度函数,则其对数似然函数为:
式(5)对β求导并令其为0,解出方程组中的β,可以得到模型参数中的极大似然解。
3.结果分析。本文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估计影响新市民储蓄排斥程度、信贷排斥程度和保险排斥程度的因素,结果详见表2。需要说明的是,在模拟计量模型之前,本文首先采用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了自变量之间多重共线性,VIF值远小于10,说明不存在明显多重共线性。其次,由于较难解释负二项回归模型自变量估计系数的经济意义,本文报告了“发生率比”(incidence rate ratio)。从表2估计结果看,个人特征、家庭特征、社会资本、突发性事件和地区特征均对新市民储蓄、信贷和保险排斥程度有显著影响。
(1)从个人特征看,性别仅对新市民储蓄排斥程度具有1%显著性水平的正向影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性别为男性的新市民的储蓄排斥程度是女性的1.219倍。年龄对新市民储蓄、信贷和保险排斥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差异。从储蓄排斥来看,年龄为30—39岁的新市民受到的储蓄排斥程度是参照组的1.221倍。从信贷排斥来看,随着年龄的增加,新市民受到的信贷排斥程度反而有所下降,年龄为30—39岁和40—49岁的新市民,其受到的信贷排斥程度分别是參照组的0.719倍和0.730倍,分别下降了28.1%和27.0%,保险排斥和信贷排斥与之类似。婚姻状况仅对信贷排斥和保险排斥有显著影响。其中,从信贷排斥来看,婚姻状况为已婚和离异的新市民,其受到的信贷排斥程度分别是未婚新市民的0.703倍和0.689倍,分别下降了29.70%和31.10%;而从保险排斥来看,已婚新市民的保险排斥程度是未婚新市民的0.8倍,下降了20%,丧偶新市民的保险排斥程度是未婚新市民的1.641倍,上升了61.1%。这可能是由于在配偶去世后,家户失去了逝者的劳动收入或养老金,基本需求也因为家户规模的缩小而下降。[21]
(2)从家庭特征来看,家庭月收入对新市民储蓄排斥程度、信贷排斥程度和保险排斥程度均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随着家庭月收入的增加,新市民受到的储蓄、信贷排斥程度反而有所下降。这个结果与中国实际情况相吻合,即家庭收入越高,新市民储蓄意愿和能力更强,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越高,因而受到储蓄排斥和信贷排斥的程度也越低。从保险排斥来看,家庭月收入在2~5(含)万元和5万元以上的新市民其受到保险排斥程度分别是参照组的0.814倍和0.798倍,分别下降了18.6%和20.2%。随着家庭金融资产的增加,新市民受到的储蓄、保险排斥程度有明显下降,而对信贷排斥程度影响不显著。尽管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已实现制度上的全面覆盖,但作为劳动者群体的最低层,低劳动报酬加大了新市民参保支付压力而造成其自我保障意识不足,导致参保意愿较低。就家庭劳动力而言,50%~75%(含)的劳动力占比对新市民信贷、保险排斥程度具有1%的显著性水平的正向影响,其分别是参照组的1.806倍和1.805倍。劳动力占比对新市民储蓄排斥程度影响不显著可能与中国居民普遍爱“存钱”的现象有关,特别在受到不确定性事件冲击下新市民增加预防性储蓄。
(3)从社会资本来看,政府资本仅对信贷排斥程度和保险排斥程度均至少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向影响,有亲戚为政府干部的新市民的信贷、保险排斥程度更低,其分别是参照组的1.210倍和0.853倍。政府资本对新市民储蓄排斥程度影响不显著可能与其不会干预新市民储蓄意愿和行为有较大关系。金融资本对新市民储蓄、信贷和保险排斥程度的影响均至少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呈负向影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亲戚为金融机构员工的新市民会降低金融排斥程度,这是因为一是金融机构的亲戚会因营销任务而直接影响新市民的储蓄行为和参保行为;二是依托于金融机构亲戚的隐形担保,新市民在有信贷需求时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资金,且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更有效率,有助于减少新市民的信贷排斥程度。
(4)从突发事件来看,有红白事、有建房或买房和有重大疾病均对新市民储蓄、信贷和保险排斥程度至少在5%的水平上有显著正向影响,表明突发事件显著增加的新市民金融排斥程度。这可能是筹办红白事、建房或买房以及看病的支出会在短期内大幅减少而影响其储蓄能力、还贷能力和支付保费能力,加大了其受到的金融排斥程度。
(5)从区域特征来看,到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对新市民受到金融排斥程度具有正向影响。从储蓄排斥来看,新市民到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在5~10公里(含)和10公里以上的新市民,其受到的储蓄排斥程度是参照组的1.422倍和1.402倍。从信贷排斥和保险排斥来看,新市民到最近金融机构的距离在1~5公里(含)和5~10公里(含)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向影响。这符合实际情况,距离金融机构网点越远,新市民办理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就越高,加大了金融排斥程度。区域位置对新市民金融排斥程度的影响有显著差异。地处河南的新市民受到的信贷排斥程度是浙江新市民的1.351倍;云南新市民的保险排斥程度是浙江新市民的0.944倍。浙江省数字化程度以及新市民劳动报酬较高,其受到金融排斥程度明显低于河南。
五、优化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新市民需求的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要重点围绕当前新市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个视角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形成新市民“看得懂、找得着、用得起”的金融服务局面和金融机构“想干、敢干、实干”的金融生态作为破解新市民金融服务瓶颈的关键性举措。
(一)创新符合新市民发展特点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1.因地制宜地设计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鉴于不同地区新市民对金融排斥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各个地区应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数字化程度发展等特征,因地制宜地设计符合当地地域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建议依靠市场力量借助数字化手段为新市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区,建议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优先需要地方政府规范和完善对新市民的顶层设计,利用各种财政和金融的政策支持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主动性,以此形成规模效应。
2.发展场景金融,实现金融服务的精准滴灌和防范信用风险的双重目标。金融机构应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等技术切实将现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与新市民生产生活场景有效融合,最大化满足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3.制定“适新市民化”的差异化、个性化金融服务。鉴于不同类型新市民的金融需求千差万别,金融机构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建立和完善能识别“新市民”客户标签的系统,确保在“城乡两栖”状态下金融服务的一致性;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制“适新市民化”的贷款保险产品,分层分类地提供差异化个性化金融服务。
(二)持续深化新市民金融教育
1.借助物理网点开展常态化金融教育活动。鉴于当前新市民金融知识相对薄弱、获取金融信息渠道有限的问题,金融机构要把能力建设和权益保护作为解决好新市民金融教育的重点内容,并利用物理网点优势开展常态化的金融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厂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新市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反诈能力,实现金融教育的适新市民化。
2.通过数字化渠道精准传播金融知识。顺应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趋势,利用手机银行定期对新市民开展数字金融知识、线上化产品使用等教育工作,提高其使用数字金融产品的技能,同时结合其真实的金融诉求,创新推出互动体验宣传模式,通过金融知识顾问等方式对其精准“滴灌”金融知识,形成新市民看得懂金融知识、找得着服务渠道、用得起金融产品的局面。
(三)着力补齐服务新市民的基础设施短板
1.建立金融机构的区域合作机制。鉴于新市民长期游离不同地区,建立金融机构区域合作机制,共享新市民在流入地的收入等信息以及流出地的家庭资产等信息,帮助金融机构开展跨区域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以及风险管理工作,盘活新市民在流出地的“沉睡”资产,解决新市民在流入地缺少有价值资产和人脉关系而无法达到现行贷款产品准入条件的难题。
2.建立信息整合和共享机制,完善新市民“信用画像”。针对新市民流動性强、金融行为数据分散、“征信”空白的问题,一方面建议结合地方政府的力量,打通各区域、各部门掌握的户籍、就业、医保、社保等各种政务信息,建立基础信息系统,方便金融机构完成信用评价和分析工作,解决“数据孤岛”现象;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与头部互联网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信用信息勾勒新市民“信用画像”,形成信用数据体系,提高新市民的金融服务可得性。
(四)强化政府对新市民金融服务的支持作用
1.加大政府对新市民政策的宣传力度。鉴于新市民受不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排斥程度不同,各地方政府在宣传新市民政策时应有选择地侧重于金融排斥程度较高的新市民,一方面要鼓励其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另一方面要重视金融机构在基层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宽宣传范围,提高新市民政策知晓度。
2.打出政策“组合拳”,以政策能动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意愿。一方面,要针对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出台相应的财政政策,并多管齐下运用政府补贴等政策工具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主动性、降低新市民的融资成本,平衡好成本、收益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借鉴当前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做法,探索推出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对于金融机构向新市民提供融资给予降低准备金支持等。
3.建立具有一定容忍度的监管制度。为消除金融机构风险顾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考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专门针对新市民业务放宽金融机构的业务准入门槛,继续推进信贷“尽职免责”制度以及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风险容忍度等,让新市民群体真正享受到金融服务的红利。
参考文献:
[1]朱振亚.“新市民”称谓及其内涵研究述评[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82-88.
[2]魏丽,魏平.保险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J].中国金融,2022,(11):22-23.
[3]蔡进,廖和平,邱道持,等.户籍制度改革中进城农户城市融入感及影响机理——基于定居重庆市主城区472位“新市民”的调查[J].人文地理,2017,(2):46-52.
[4]Liu,S.,Koster,S.,Chen,X.Digital Divide or Dividend? The Impact of Digital Finance on the Migrants Entrepreneurship in Less Developed Regions of China[J].Cities,2022,(131):103896-103916.
[5]Li,Y.,Tan,J.,Wu,B.,Yu,J.Does Digital Finance Promote Entrepreneurship of Migrant? Evidence from China[J].Applied Economics Letters,2022,(19):1829-1832.
[6]Yang,Z.,Liu,T.,Xiao,Y.Digital Finance and Migrant Workers Urban Integration:The Mediation Effect of the Gender-Earning Gap[J].Frontiers in Public Health,2022,(10):1076783-1076802.
[7]张明发,戴云飞.银行应积极拓展新市民金融服务[J].中国金融,2023,(1):60-61.
[8]謝晓明,彭杉,邢振明.增强基层金融新市民服务[J].中国金融,2022,(20):102.
[9]易福金,燕菲儿,王金霞.信贷约束下的农业保险需求高估问题:理论解释与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23,(5):78-97.
[10]Kempson H.E.,Whyley C.M.Understanding and Combating Financial Exclusion[J].Insurance Trends,1999,(21):18-22.
[11]王修华,傅勇,贺小金,等.中国农户受金融排斥状况研究——基于我国8省29县1547户农户的调研数据[J].金融研究,2013,(7):139-152.
[12]Robson,J.,Peetz,J.Gender Differences in Financial Knowledge,Attitudes,and Behaviors:Accounting for Socioeconomic Disparities and Psychological Traits[J].Journal of Consumer Affairs.2020,(54):813-835.
[13]甘宇,徐芳.信贷排斥的城乡差异——来自2629个家庭的经验证据[J].财经科学,2018,(2):43-51.
[14]Delis,M.D.,Hasan,I.,Iosifidi,M.,Ongena,S.Gender,Credit,and Firm Outcomes[J].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2022,(1):359-389.
[15]陈秋月,董晓林.女性家庭决策赋权与农户借贷行为——基于CFPS的实证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20,(12):94-108.
[16]张晓琳,董继刚.农户借贷行为及潜在需求的实证分析——基于762份山东省农户的调查问卷[J].农业经济问题,2017,(9):57-64,111.
[17]吴卫星,齐天翔.流动性、生命周期与投资组合相异性——中国投资者行为调查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7,(2):97-110.
[18]张珩,罗剑朝,罗添元,等.社会资本、收入水平与农户借贷响应——来自苹果主产区784户农户的经验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8):82-94.
[19]Biggart,N.W.,Castanias,R.P.Collateralized Social Relations:The Social in Economic Calculation[J].The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2001,60(2):471-500.
[20]张宇,赵敏.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与影响因素研究——基于西部六省的实证分析[J].华东经济管理,2017,(3):77-82.
[21]赵锐,张瑛.丧偶对老年女性经济福利影响研究述评[J].经济评论,2019,(3):15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