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蒋 彬 张 岚 高 娇 杨雅静 熊 波 扶明开
北京市设施蔬菜产量占全市蔬菜产量的70%左右,对保障首都“菜篮子”有效供给有重要作用。在推进设施蔬菜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必须把基层实践形成的有典型性、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总结出来,为此,本文在梳理北京市设施蔬菜生产社会化服务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四种典型服务模式,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1. 设施蔬菜生产以农户为主,规模小、品种多。2021年北京市设施农业播种面积46.8 万亩,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各占47%,连栋温室占6%。设施农业面积1 000 亩以上的乡镇45 个、3000 亩以上的乡镇20 个、5000 亩以上的乡镇11 个。2021年蔬菜生产经营主体45980 个,其中农户占比98%。农业设施单体面积不到1 亩的占比达99%以上。蔬菜平均生产规模为4.90 亩,种植规模在10 亩以内的主体占比95%,蔬菜生产规模化程度相对偏低。目前全市蔬菜品种有叶类、瓜类、根茎类、茄果、葱蒜等14 大类40 多个单品,品种丰富多样,再加上生产规模的“小、散”状态,对配套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社会化服务处于不断完善、发展壮大阶段。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是壮大设施蔬菜产业的两种类型,两者互为补充。北京市设施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建立了涵盖育苗、农资供应、农艺种植、土肥植保、农机作业、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的服务组织。而经营性社会化服务还处于发展壮大阶段,一是服务主体少,2021年蔬菜生产经营主体中企业仅629 家,合作社143 个,两者加起来占生产主体的比重不到2%。二是服务需求潜力大。对比设施园区传统施肥施药处理,开展社会化、标准化服务每亩可通过节肥节药,节本增效1200 元以上;顺义区通过社会化服务将蔬菜废弃物加工成有机肥,实现了全区蔬菜废弃物的变废为宝。三是农机服务还处于增量提升阶段。设施蔬菜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除部分环节无法进行机械化作业以外,绝大多数生产需要机械化。尤其是消费者对蔬菜品质的追求,进一步倒逼生产中对水、肥、药等投入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更加需要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蔬菜生产社会化服务。
1.政府主导型公益性服务。
(1)模式介绍。政府主导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原本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政策的方式,交给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利用市场机制来提供公共服务。该模式涉及的主体包括政府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政府的作用,一是通过政策制定发挥产业引导作用,其次是通过技术培训与管理指导、发放补贴和组织农户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等,发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作用。
(2)典型案例:镇政府+北京奥格尼克+农户。位于顺义区的北京奥格尼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设施蔬菜等废弃物处理服务,拥有各类机械设备100 余台,公司采取“镇政府+公司+农户”模式开展设施蔬菜废弃物处理服务。种植户和园区产生设施蔬菜废弃物,镇政府负责协调,组织各村委会建立废弃物集中站(点),并组织村民对蔬菜废弃物初步分捡,去除其中的石块、塑料薄膜等杂质,将分捡好的蔬菜废弃物运送到集中站(点)。公司到集中站(点)免费拉运获取蔬菜废弃物,然后以牛粪和设施蔬菜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年处理12 万余吨。2021年顺义区被评为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3)特点分析。政府主导型社会化服务的内容可以是单一生产环节的服务,也可以是综合性的服务。这类型服务其经济效益较低,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公共性特点,因此应由政府进行主导推进。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没有利益联结机制,只是在业务开展上需要对接。在操作上,由政府购买、委托、招投标或补贴的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实施。
2.企业主导型产业化服务。
(1)模式介绍。企业主要通过合同、技术合作和股份合作的方式,从农户、合作社或基地中购买产品,进行农产品初加工、品牌打造、经营销售等产业化运行。该模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有3 种类型:一是合同合作,企业与合作社、农户签订合同,向农户购买农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根据社员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利。二是股份合作,企业通过资金和技术入股,农户通过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企业和合作社按照股份分红的方式,让农户享受利润。三是托管,农户将设施大棚托管给企业或合作社,由企业或合作社打造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以劳动力获得劳动报酬。
(2)典型案例:北京天安农业+绿奥蔬菜合作社+农户。位于昌平区的北京天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有农场1400 亩,通过订单生产模式发展基地12000 亩,累计带动农户12000 余户,年供应市场蔬菜1000 万公斤。通过签订蔬菜产销合同,合作社将订单需求分配给入社的社员、农户,通过订单将菜农的蔬菜纳入企业的统一销售体系。合作社按照蔬菜销量确定基地种植生产计划,与合作社成员签订蔬菜种植订单合同,然后统一收购标准,并严格把关贮藏保鲜、加工、销售、配送。通过蔬菜信息化管理系统,天安农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按需种植,建立起产供销一体化的流通模式,使生产成本降低12%以上,生产能力提高10%以上。
(3)特点分析。这类型的服务主体一般是有一定产业规模的大型生产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向农户或者生产性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该类型服务与农户、合作社之间通过合同、订单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结合关系由松散向逐渐紧密发展,形成长期稳定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服务为主导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3.合作社主导型专业化服务。
(1)模式介绍。合作社主导型服务通过农民土地入股或合作社通过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服务与农民建立合作关系,进而为农户提供统一服务促进生产的规范化、专业化。该模式合作社通过提供技术培训、承包经营、产品销售等服务,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有机衔接。
(2)典型案例:四季阳坤+农户。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四季阳坤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后经营设施农业面积410 亩,开展技术指导、销售服务的基地面积750 余亩。在“合作社+农户”模式下,四季阳坤采取具有较高激励机制的紧密外包服务经营模式,社员203 户,带动种植面积5000 亩以上。合作社与种植经验丰富的农户合作,免费提供温室,农户负责生产,生产投入品费用按50%平摊,生产所得按照50%进行分配。以种植草莓的温室(11.5 亩)为例,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生产期共产草莓7.13 万斤,合计收入93.55 万元,去掉人工、农资费用后净利润69.45 万元,双方各盈利34.72 万元/棚。
(3)特点分析。该服务模式主要是满足合作社周边的农户需要,服务内容包括农资供应、技术生产、农产品销售、金融等,通过综合性、多元化的服务,可有效推动传统小散农业主体向现代农业靠拢;这种服务模式类似于一种专业化分工,工商资本负责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农户负责承包生产管理;该模式的农户必须具有较好的生产经验、掌握丰富的种植技术才能保障农户与企业双赢;合作社以自身生产经营为主,对外服务为辅;合作社与农户通过生产上的专业化分工,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实现风险共担,盈利共享。
4.村集体主导型规模性服务。
(1)模式介绍。该模式由村集体主导组建合作社,合作社通过入股吸纳村内农户,合作社作为主体在产业发展、技术推广、设施建设、扶持政策落地等方面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合作社发挥连接村集体与农户的桥梁作用,通过统一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按股、按劳分配的方式服务农户。
(2)典型案例:新农村+明发顺果合作社+农户。新农村位于平谷区南独乐河镇,经营设施大棚面积162 亩,但经营分散,综合利用率不足46%,严重制约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为此,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北京明发顺果蔬产销中心,动员村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整合村级土地资源,实现合作社统一规模化经营。合作社负责对接科研技术资源,推进农业组织化、规模化发展。该模式下,村内的设施大棚统一管理,合作社种植草莓、西红柿、大棚桃,每年亩收益在3 万元以上,农户不仅获得了工资收入、也得到了集体分红,实现了村集体、合作社与农户的共同发展。
(3)特点分析。该服务模式是农户与村集共同进步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可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由合作社开展统一的专业服务,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农户与合作社优势互补,整合劳动力资源,形成统一调配,开展现代种植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农业生产技能。该服务模式是社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雏形,具有互帮互助的特点,主要服务于本村,形成村内的社会化服务综合体。
1.切实把握发展规律。设施蔬菜生产特点是地块及棚室规模小、主导品种多样、生产管理精细化、产品商品性附加值高,对社会化服务要求更高。一是要把握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本、技术、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相互结合,实现规模化生产,提高投入品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最终提高经济效益。对经济效益极低的服务,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公益性部门来主导提供;对有规模经济效益的服务,应发挥市场主体力量来实现。二是要把握不同发展阶段特征。低级发展阶段是整合小散户实现服务的规模化,主要解决目前小散种植户干不了、不愿意干的问题;中级发展阶段是把规模化的服务向标准化、专业化方向提升,主要解决一般性服务组织干不好、干的效益不高、综合实力不强的问题;高级发展阶段是把社会化服务做成一个大产业,形成产业链价值链向区域大覆盖,实现社会化服务产业的壮大,形成一批龙头型、专业型、联盟型服务企业。
2.明确政府的职能作用。一是政府部门应聚焦公共性、公益性的服务领域,以及生产主体、企业难以承担的内容,比如设施废弃物处理、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研究、科技推广等,主动作为,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提供相应的社会化服务。二是要发挥市场化主体的作用,针对设施园区、合作社、企业等主体,加强服务主体的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价格标准、加强土地等要素价格指导,加强服务合同监管、维护各方利益,为社会化服务行业创造良好环境。
3.加强服务主体培育。首先,应把龙头企业、大型合作社或综合性服务公司作为设施蔬菜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注重发挥它们在标准化、产业化建设中的优势作用,通过生产、管理、销售等关键环节服务,把农户的一般性产品纳入品牌化商品的渠道,提高服务的价值。切实发挥这类主体的引领作用,通过典型培育,提升带动农户的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和规模,贯穿到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其次,应把合作社、生产园区作为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这一类型的主体“生产关键环节”服务能力强、技术实力强,应注重发挥它们在规范化建设、专业化生产方面的作用,通过技术培训、一体化服务,解决农户农资购买、作业生产、棚室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生产问题。再次, 应把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社会化服务的有益补充,这一类的主体“生产统一”服务能力较强,与村内农户关系紧密,发挥村集体服务本村的优势,可以在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条件下,有效扩大服务规模。
4.鼓励联农带农服务模式创新。鼓励服务主体之间通过用技术、资金、服务等要素进行强强合作,建立功能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服务机制,形成互助合作社、合作社联盟,整合资源共同发展。特别是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互合作可以激发各自的优势,做大做强社会化服务产业,实现一定区域内包括农资供应、育苗、农机、管理、销售等环节“一条龙”服务。服务主体与农户之间,鼓励通过大棚入股、技术带动、产品收购等方式,开展单环节、多环节的服务,建立长期稳定的服务合作模式,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同时,应加强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整合应用,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促进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