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妇女权益保障

2023-09-14 22:55阿依古丽王立明
海峡姐妹 2023年5期
关键词:保障法家暴权益

文/阿依古丽 王立明

新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门设置了“救济措施”一章,并在第七十七条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并符合一定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长期以来,学界对何为“公益”的探讨从未停歇。事实上,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主要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

首先,妇女权益保障问题是社会问题,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妇女是受害对象,但妇女不是唯一的受害者,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危害后果最终会影响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其次,由于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权益的特殊性,加之社会长期形成的偏见等结构性障碍,使得妇女权益更显脆弱、易受侵害,需要司法力量的更多介入来实现倾斜性保障;最后,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二十大为国家发展擘画了新的发展蓝图。面向未来,国家不仅要实现人民群众整体意义上的发展权,更要注重保障包括妇女在内的特定群体的发展权。

作为法律制度整体架构中的一部分,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其他制度无法替代的优越性,将有力破除妇女权益保障领域长期存在的困境。

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供给较为充足,“有法可依”具备坚实的现实基础,但“有法必依”面临挑战。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例,梳理以往的实践案例不难发现,妇女个人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主张权利难以直接获得法院支持,法院也较少将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裁判案件的直接依据。

通过公益诉讼这一制度手段来保障特定群体权益时,案件很少进入诉讼程序阶段,绝大多数矛盾都化解在了诉讼前端即“检察建议”阶段,这有效协调了司法能动和行政自治之间的平衡,有力督促解决了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格等相关问题。

因此,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可诉性还相对薄弱的当下,推进公益诉讼将有效提升妇女权益保障的质效。

当前,社会对妇女的固有印象及偏见依然存在,女性被物化的现象仍不鲜见,尤其是在大众传媒和广告领域,对女性的定位与形象显得较为刻板、对女性美的评价过分单一等现象较为常见,这些都阻碍了男女平等社会观念和性别友好社会环境的建立。

在这种情况下,受侵害的是妇女的“群体性”权益,很难通过常规的诉讼程序主张权益。如果引入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此类案件中具备起诉资格,将通过诉讼手段有力解决此类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有效保障妇女的“群体性”权益。

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制度创新发展,需要拓展受案范围,回应社会关切。

近年来,将反家暴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呼声日益高涨。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遭受过配偶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比例为8.6%。家庭暴力作为滋生社会暴力的温床,绝非家庭私事,而是社会公害。

现如今,反家暴法规定家暴案件为自诉案件,但实际上,很多受害妇女出于“家丑不可外扬”“习得性无助”等原因,很难主动寻求司法保护。因此,要探索将反家暴纳入妇女权益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以检察公益诉讼弥补现行制度缺陷,促进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

此外,还需要要进一步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提升妇女权益保障的质效。同时,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宣传工作,推动男女平等与社会文明进步的融合,在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猜你喜欢
保障法家暴权益
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
意外伤害与权益保护
要勇于向家暴说不
漫话权益
关于加快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建议
《粮食安全保障法》起草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并非受伤才定为家暴
反家暴立法二十年
广场舞“健身权益”与“休息权益”保障研究
你的权益被什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