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若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曾拟订《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行。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7月,清政府命张百熙、张之洞等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以日本学制为蓝本,重新拟订学堂章程,于1904年1月公布,即《奏定学堂章程》。是年为旧历癸卯年,故称癸卯学制。
根据癸卯学制,整个教育分为三段七级,学制长达25年,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修业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癸卯学制建立了幼儿教育制度,将小学堂、中学堂均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种。癸卯学制单独建立了师范教育体系,分为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两级,并规定师范生不交纳学费,从而吸引了许多贫寒家庭的子弟入学。此外,还建立了实业教育系统,将实业学堂分为实业教员讲习所、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商船学堂五类。
癸卯学制反映的是“中体西用”的思想。在课程设置上,中小学均把修身列为课程之首,并特设读经讲经课。也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开设一定数量的西学课程,促进了西方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政治思想学说在中国的传播。以中学堂为例,其学习科目包括: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字、外国语(日语、英语或德语、法语、俄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等12门。
癸卯学制颁行后,社会对其批评的焦点之一,便是男子独享教育权,而将女子完全排拒于官学校门之外,这显然与男女平享教育权的世界民主潮流不符。1907年3月8日,在慈禧太后的干预和授意下,学部颁行《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使女子教育首次在学制上拥有地位,从而冲破了中国数千年来学校教育的“女禁”。《女子小學堂章程》规定,女子小学以单设为原则,不得男女合校。
癸卯学制是中国废除科举制度后第一个正式颁布施行的新式学制,它打破了儒家经典一统天下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教育行政体系,首次将学前教育列入教育学制系统,首次确立了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首次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强迫教育”等词汇,表明了近代义务教育的正式发端。它自1904年开始逐步实行,至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废止,对旧中国的学校制度影响很大,奠定了中国现代教育的基础,以后学校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从这个学制演变而来的。但女子教育相对地位较低,尤其是对“女德”的反复强调,诸如服从父母、夫婿,不准参加公共集会,不得赴会表演,长衫必须过膝等规定,依旧透露出陈腐的封建性与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