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研究

2023-09-13 14:00封焱
大众投资指南 2023年15期
关键词:供热税务企业

封焱

(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黑龙江 双鸭山 155100)

一、供热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的意义

(一)有效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供热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税成本是较为重要的成本支出之一。风险较高,较为难于管控,一旦发生税务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或被征收滞纳金,会带来较大的损失。通过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防范,可以有效降低额外的涉税成本支出,使涉税成本支出低于其他企业,使企业总成本领先于竞争企业。

(二)有助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目标

供热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决策过程中,除需考虑收入及成本外,税务风险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的决策可能会引起税务风险的不同,同一决策也可能因为所处环境不同导致税务风险出现差别。通过对税务风险的管理工作,结合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可以做到全面考虑,使决策效果最优,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整体素质

随着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征管手段不断加强、大数据的广泛运用,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加强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不仅熟悉会计业务,也熟悉税收业务,掌握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了解大数据规律的人才队伍,可以有效提升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及税务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供热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

(一)增值税

入网费,是指供热企业在向用户提供供热管道接口服务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一次性入网费用。

营改增之后,根据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热企业收取的入网费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在符合“老项目”“甲供材”“清包工”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供热企业入网费常见增值税风险:一是未收取的入网费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下未计入应收账款,少计销售额,少缴纳增值税;二是符合简易征收的情形,未适用简易征收,多缴纳增值税;三是选择简易征收情况下,对用于简易征收形成的进项税额未做转出处理,少缴纳增值税;四是选择简易征收情况下,对未用于入网费收入的进项,在计算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把入网费收入计入了不得抵扣进项的收入,多转出进项税额,多缴纳增值税。供热企业应当注重增值税的核算,避免产生上述税务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供热企业收取的入网费如何确认收入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各省税务局下发的文件中涉及入网费收入确认问题的具体处理也有所不同。

各地税务局对入网费收入确认问题的不同理解,导致企业如果按自己的理解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可能会出现与税务局执行的政策不一致而产生较大的税务风险。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供热企业在用户入网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经常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回收入网费及热费,产生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问题。供热企业对此的应对措施往往是加强催收,在催收不能及时回收账款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用户资产抵偿入网费及热费。强制执行除现金以外的资产,往往为房屋等不动产,因而产生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务风险。

根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上项规定中对房屋交付使用时点,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做出相关的解释。

结合上述规定,新购入房产,不能以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办理日期作为交付使用日期;强制执行债务人房产时,应以裁定书等法律文件生效的日期为准;此时虽然未办理产权证书,但对此房产有了实质性的控制和管理权力,实现了房产交付,因此应确认为房产已交付,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税务风险防控角度上,供热企业应关注相关法律文书生效的日期,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以规避房产税和称土地使用税等的税务风险。

(四)印花税等其他税种

供热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因为自身资质等原因,有时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进行资金拆借,双方为了业务合规、资金安全,会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会形成委托贷款模式。

根据印花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根据上述规定,委托贷款合同中贷款人仍是银行,而不是委托人。委托贷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应由贷款人银行和借款人供热企业进行贴花,而委托人不缴纳印花税。因此,供热企业应注意2022年7月1日起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是否存在未缴纳印花税的税务风险。

印花税作为行为税,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在相关文件未明确追溯的前提下,不能依据22号公告要求纳税就委托贷款合同补缴印花税。因此,供热企业应注意2022年7月1日前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是否存在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此外,供热企业在厂区内行驶的无须办理车辆牌照的铲车、叉车等作业车辆,属于车船税的征税对象,且不属于车船税的免税范围,在申报车船税时,往往未进行申报,形成税务风险,除此之外,供热企业还涉及一些其他的税务风险,在此不一一列举。

三、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

(一)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受到传统的管理方式影响,供热企业的财务人员极易产生税收思想上的认识偏差,主观认为对日常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准则等同于税法规定,无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税务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甚至毫无防控意识,不对差异进行分析与处理,导致了企业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

(二)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

金税四期系统的上线,更加提高了税务征管效率。然而部分供热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的水平,不足以对税收信息进行的有效传递,造成信息不对称,不能对税务筹划提供有效支持,使税务风险防控的效率与质量受到较大影响,加大面临的税务风险。

(三)税务风险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当前部分供热企业已经根据内部控制相关要求设立了监督部门和监督制度,但相关监督工作经常流于形式,不能及时有效发现相关业务的涉税风险。除此之外,部分供热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评估中未聘请有资质的、经验丰富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由监督部门自行评估。而监督部门人员业务能力往往不胜任,导致不能识别相应的风险,使税务风险不能有效地应对,某种程度上放大了风险带来的损失。

(四)缺乏专业税务风险管理人才

供热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与管理,对人才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要求较高。而企业现有的人员往往不足以应对此项工作任务。因此,供热企业亟须高素质的专业复合型人才来执行税务风险防控。人才的不足,对税务风险防控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制约。

(五)过度税收筹划带来税务风险

近年来,供热企业开始注重税收筹划,但是经常会矫枉过正,出现过度筹划的现象。近年来国家对税收越来越重视,随着金税三期执行的逐渐深入、金税四期上线及大数据稽核的广泛实施,过度税收筹划现象而造成税收方面的争议与损失越来越多。

四、防范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设计

(一)改善税务风险控制环境

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内部控制环境有着重要影响,决定了内部控制的成败。供热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的业务特点,合理设置企业的组织架构,对涉税业务的职责与权限的划分要清晰、明确。在人力资源的招聘中,同等条件下,对于税务风险管理有独到理解的、高素质的、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的应优先聘用。供热企业在聘用员工时应重点关注职业道德修养,对于职业道德不符合要求的应不予聘用;还应加强员工的涉税业务培训,后续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应当加强依法纳税的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诚实守信,不偷税漏税。树立现代化的税务管理理念,强化税务风险意识。供热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法治观念,决策不违背法律法规,业务处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内部监督行之有效,重大涉税案件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二)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

供热企业要确保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的建立健全,使其有明确的针对性,并有效执行。对收集的信息分析过程中,针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信息要重点关注。结合分析结果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供热企业应当准确划分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分析结果对税务风险进行排序,确定哪些是需要优先防范和控制的风险,对其进行优先采取控制措。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涉税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理念应当准确掌握,通过相应的控制措施,避免个人因素影响企业整体税务风险防控措施的效果。供热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对于风险变化的信息要进行持续的收集,根据风险的变化,风险应对策略也需及时进行调整。

(三)税务风险控制活动

供热对税务风险的控制,应分析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对应的管理措施,使可能带来的损失最小化。对已识别的税务风险,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规避风险带来的损失。对未能识别的风险,尽量不采取风险承受的应对策略。供热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特征,不断完善涉税业务处理全流程的规范化来减少人为差错,避免税款缴纳不规范的问题。例如,前文所述供热企业入网费产生的增值税涉税风险,因强制执行用户房屋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涉税风险,因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及无须办理车辆牌照的铲车、叉车所产生的印花税涉税风险,均可以通过加强风险控制活动来有效应对。

(四)信息与沟通

供热企业需要构建高效、多元的沟通路径,深化税务信息的整合。供热企业对外应注重与税务机关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及新闻媒体,采购商、供应商的沟通,交流涉税业务。对内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及管理层与各部门的交流,搭建起信息与沟通的桥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将企业从内外部持续获得的反馈与信息,用以不断完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改进实行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例如,前文所述供热企业收取的入网费在企业所得税如何确认收入的问题,在税务风险防控的角度上,有明确针对性政策的地区,应严格依据政策申报纳税。没有明确针对性政策的地区,供热企业应就入网费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问题积极与主管税务局沟通,寻求指导,以规避自行税务处理带来的政策理解与实际执行的政策不一致的问题。

为保证信息与沟通的质量,供热企业需要加强对公司涉税信息系统的建设。供热企业应确保公司全员对税务信息拥有高度敏感性,充分激发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主动沟通交流发现的信息。应确保涉税信息系统成为信息与沟通的桥梁,传输的税收信息完整有效,能够及时获得风险预警。供热企业在规划发展战略及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时,也应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规避可能产生的税务风险,避免决策出现重大失误。

(五)监督与改进

供热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内部控制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流程和目标。应重点加强对涉税业务的审计,对涉税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税风险及内部控制缺陷,应按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税务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对失职人员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分析发现的问题,制定避免屡查屡犯的长效机制,在思想认识层面对企业全体员工形成深刻的触动,提高其防控税务风险的思想认识。应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监督的效果,形成评价报告,改进不足之处。通过内部控制监督与改进,能够使企业税务风险防控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五、结束语

经本文研究,内部控制是供热企业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的一个有效管理手段。内部控制的持续实施与改进,不仅可以使企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高企业的运营能力,也可以持续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使之最小化。税务风险的降低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为企业健康而有序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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