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南化实验小学 李东燕
如何在器乐演奏教学中有效培养学生的音乐演奏能力?笔者认为,首先要立足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充分了解学生的音乐基础,在此基础上明确教学的目标方向;同时,需要考虑不同年级学生的成长需求,确定能力培养层级,并根据不同年龄段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以此为依据开展器乐演奏教学,有利于促进学生技能的提高,促进学生音乐素养的整体提升。下面,笔者以“三级进阶”陶笛演奏校本教材的编写为例,谈谈个人在提升学生演奏技能方面对曲目选择的思考。
所谓“三级进阶”,即根据儿童发展理论将小学分成低、中、高三个学习阶段。器乐的教学,必须立足于儿童成长的认知规律和能力需求。小学低年级学生还不能自觉地控制自己的感知活动,不善于使自己的感知服从于规定的任务和要求。中、高年级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能按照教学的要求,排除干扰,从感知的对象中选择出基本的、重点的、需要感知的主要方面,自觉地进行观察,获得有关方面的感性知识。特别是在教师向他们反复提出复杂感知任务,并指导他们进行细致的观察时,他们逐步学会分析比较事物,能找出事物的主要方面及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了各阶段学生需要达成的音乐技能素养。第一学段重在发展创新思维,积极参与创作、表演、展示、制作等艺术实践活动,学会发现并解决问题,提升创意实践能力。第二学段重点落实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选择合适的课堂乐器进行简单的演奏或为歌(乐)曲伴奏。正确表现音乐的节拍、节奏和音高。第三学段侧重选择合适的课堂乐器进行具有一定技术和表现要求的作品演奏或为歌(乐)曲伴奏。了解更多的演奏技巧,探究演奏技巧与音乐表现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课堂乐器的演奏水平。基于儿童发展理论和艺术新课标对演奏发展的要求,笔者在编写陶笛演奏校本教材时,按照“三级进阶”培养梯度明确了陶笛演奏发展目标,并以此作为曲目选择的依据。具体目标见表1。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在“独奏与合作演奏”部分指出,演奏是进行情感表达和音乐表现、开展音乐创作与展示的重要途径,对学生增强音乐理解、表现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学习兴趣,发展核心素养,身心健康成长等具有重要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六年的陶笛演奏学习对学生发展和成长的重要作用,演奏曲目的选择必须聚焦各年龄段的能力发展,笔者依据“三级进阶”陶笛演奏发展目标,拟定了各阶段陶笛演奏的不同教学重点和能力要求(见表2)。
表2 各阶段陶笛演奏的教学重点和能力要求
笔者依据陶笛演奏发展目标及能力发展层级要求,明确了各阶段的演奏曲目。
第一学段学生,教学重点以音准和气息训练为主,该阶段的学生还不太适合吹奏气息悠长的乐曲。因此,在选择曲目时,尽量选用活泼短小的儿歌进行教学,以便让课堂充满活力与生机。如在该阶段,笔者重点选择了《打地鼠》《划小船》《小邋遢》《你笑起来真好看》等曲目,让学生在熟悉的旋律中轻松掌握陶笛演奏的指法、气息等基本技能。
第二学段的学生,经过两年的音准、气息训练,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演奏基础,教师在教学中需要对学生加强演奏节奏和调性练习。陶笛演奏常用的调性为C调、F调、G调,同一首乐曲可用三种不同的调性指法吹奏,使学生在吹奏中更多地练习不同调性的指法。曲目选择上较为适合的有《小星星》《伦敦桥》等。调性指法的训练还可以选用《读唐诗》(F调指法)、《天空之城》(G调指法)、《森林狂想曲》(G调指法)等一些流行的、学生感兴趣的曲目。
随着陶笛学习的深入,第三学段的学生对乐曲的需求不仅仅局限于单声部的演奏,教师要逐渐加入多声部乐曲的练习,增加对他们的表演能力的培养,引导他们在音乐表演中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并能有所创新,从而获得音乐审美能力的提升。该阶段的教学,比较适合选择带有群体表演性质的曲目,如《森林狂想曲》《小星星变奏曲》《外婆的澎湖湾》等。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了各学段的学业要求,如针对独奏与合作演奏,第一学段要求会演奏简单的锣鼓经片段或其他节奏型;第二学段要求正确表现音乐的节拍、节奏和音高,能根据音乐的情绪和特点采用合适的力度、速度演奏;第三学段要求在演奏中能表现不同的音色,正确表现音乐的节拍、节奏和音高,体现乐句和乐段,能根据需要改变速度、力度和音色,增强演奏的表现力。因此,在演奏曲目选择上一方面要体现各学段的层级要求,另一方面要在各学段聚焦技能的养成。曲目的选择首先要指向各学段共性的技能培养,夯实演奏基础,这样才有助于学生演奏技能的逐步提升。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陶笛演奏技能的养成,在乐曲编排上,教师可以每课安排2~3首练习曲或乐曲,一方面供不同能力层级的学生选用;另一方面以此检测学生对相关演奏技能的掌握程度。曲目分为基本练习、基础曲目、挑战曲目,并按照三个梯度从学习难度和学习容量上进行分层,具体见表3。
表3 陶笛演奏曲目梯度分层
笔者按照这样的评价标准和学习要求,明确了各学段技能养成演奏曲目,以此让学生获得演奏成功的满足感,促进学生演奏技能快速提升。
低年段的学习,以音准练习为主,在曲目编排上,一星(C级)选择练习曲,强化音准基础的练习;二星(B级)以指法练习为主,难度增加;三星(A级)以乐曲为主,如《打地鼠》《小鼓响咚咚》《茉莉花》等曲目,让学生掌握音准节奏并熟练运用。为了调节能力层级不同的学生的学习需求,校本教材在曲目选择上还开设了“合作演奏”板块,让三个级别的学生,共同演奏同一首乐曲,使三个层级的学生都能获得演奏的成就感。
中年段的学习以节奏、调性练习为主,要求学生能够根据音乐课中歌曲的变化,吹奏出更加丰富的乐曲,提升音乐素养。在节奏、调性练习训练的基础上,笔者增加了“合作演奏”的曲目数量,并逐渐向“合奏”转变。对于由低年段步入中年段的学生,依旧在合作演奏中衍生出二声部练习。
高年段曲目内容侧重于合奏,在吹奏技巧上主要要求学生掌握陶笛演奏中的“三吐”与“双吐”的运舌方法。并通过吹奏不同的曲目,自然转换C调、F调、G调三种指法。该阶段,笔者选择了《孤独的牧羊人》《小星星》《森林狂想曲》等曲目,加强“三吐”与“双吐”的运舌练习。以合奏《森林狂想曲》为例,SC、AC声部由A级学生演奏,BC声部由B级学生演奏,打击乐器伴奏由C级学生演奏。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演奏”部分明确提出,器乐演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激发学生对音乐尤其是器乐的兴趣,不断加深他们对音乐的理解,选择适切的教学曲目是关键因素。着力于目标引领、立足能力发展和聚焦技能养成的演奏曲目可以使陶笛教学的课堂生动、有效,能够有力促进学生音乐素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