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提高公益广告质量,广电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经省级广电主管部门、中央有关单位推荐,广电总局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2022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各类扶持项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二十四节气 外婆的菜篮》《二十大主题公益广告 鼓舞中华》等作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传播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等组织机构入选。
广电总局将向获得扶持的广播作品、电视作品和传播机构、组织机构颁发证书,并向广播作品和电视作品发放扶持资金。
广播作品和电视作品扶持资金标准如下:(一)广播作品。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6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4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2万元。(二)电视作品。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18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12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8万元。
扶持资金由广电总局拨至省級广电主管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和中央有关单位负责将资金分发至获扶持的单位及个人。扶持资金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扶持单位应将扶持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