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杨奎 黄东怡
(广东省社科研究基地城乡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广东肇庆 526072)
醒狮作为岭南体育文化中的优秀代表,长期植根于民间社会,承载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情感寄托和信仰,其象征的不屈雄健的民族精神,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符号,还是连接海内外华人的文化桥梁和纽带[1]。不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醒狮文化遭遇社会思潮冲击,面临着时代传承与发展困境。国内非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经过了挖掘整理和确定传承人两个阶段,正在向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第三阶段推进,如何将醒狮文化的非遗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实现活态传承,并持续产生经济效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从利益相关者视角对岭南醒狮文化进行研究,既有助于醒狮文化的传承,又有助于岭南地域特色体育文化的发展。岭南醒狮文化作为一种民间传统体育文化活动,其传承发展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该文在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以适应时代发展为核心,涉及政府、市场和社会团体等多个利益相关者,深度挖掘其文化内涵与社会价值,在保持原有文化与风格基础之上,进行创新性发展,进一步赋予岭南醒狮文化更强大、更持久的生命力。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或利益相关群体)是指企业中那些能够影响或控制企业发展的人或群体,即影响企业发展的最主要的参与者[2]。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彼此之间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利益冲突,从而使各方的利益发生变化。但是,他们之间并不仅仅是竞争关系,也包括许多合作关系,所以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一部分,需要将不同层次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整合考虑。在岭南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中,政府、市场和社会团体均属于利益相关者。
醒狮也称“醒狮舞”“醒头狮戏”等,作为一种民间艺术在广东地区非常盛行,是融合武术、舞蹈、音乐等为一体的岭南民俗文化。古时,人们相信狮子是祥瑞,舞狮能够带来好运,所以每逢节日或其他庆典活动,都会在阵阵锣鼓鞭炮声中,舞狮助庆祈求吉利。舞狮表演中最精彩的是以两人舞狮为主体,配以锣鼓伴奏的表演,动作优美潇洒,韵律流畅明快。融合武术之后,又产生了高桩舞狮、采青竞技等高难度表演艺术,逐渐成为一种集舞狮、武术为一体的综合表演形式,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一过程会涉及各种利益主体,而不同的利益主体在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也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社会团体是醒狮文化传承者;受众群体是醒狮文化传播的目标受众;市场和政府机构是醒狮文化传承者所依托的组织机构;民间组织则是醒狮文化传承者相互沟通联系的纽带。另外,由于不同类型利益主体在利益诉求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所以其所承担的角色也不一样。因此,该文将以不同类型利益主体为基础,对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
受众群体是指为某种特定文化产品或服务消费的人群,他们在文化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直接或间接影响。醒狮文化的受众群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对醒狮文化有着较为明确需求的受众群体,如醒狮文化爱好者、非遗传承人等;另一种是对醒狮文化不太了解或需求较低的受众群体,如普通群众、游客等。在醒狮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的受众群体所表现出来的利益诉求也有所区别。
随着醒狮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市场也随之发展壮大。但在利益诉求上存在一定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政府在面对市场时,容易对其进行过度干预;另一方面是企业在面对市场时,会存在过分依赖政府的现象。过度干预和过分依赖都是政府干预过度的表现形式。政府的干预过度会导致企业缺乏竞争力,进而造成醒狮文化产业发展乏力。另外,企业对于政府过分依赖的现象也是造成醒狮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例如,广东佛山地区有许多公司或个体经营的醒狮馆,这些公司或个体为了生存与发展,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依赖政府。例如:部分公司或个体会要求政府提供财政支持、政策优惠等。
醒狮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主要涉及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2 个层面。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宏观调控,从长远角度考虑对醒狮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行规划,促进醒狮文化的良性发展。从实际情况来看,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在对醒狮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职能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对于醒狮文化的发展规划、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工作的开展,而民间组织则负责醒狮文化的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二者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工,且二者对于各自职能范围也没有明确认知,从而造成了二者之间职能范围不明确的问题。同时,由于政府机构对于民间组织管理权限较大,所以其在对民间组织进行管理时常常采用直接干预和管理的方式,这就导致了民间组织在对自身进行管理时不能较好地发挥其自主性和能动性,从而导致了民间组织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个体在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由于个体在对自身所扮演的角色认知方面存在一定的偏差,这一现象在醒狮文化传承人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笔者通过访谈了解到,部分醒狮文化传承人存在着角色认知偏差,导致其在传承与发展醒狮文化的过程中,未能很好地处理与自身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例如,由于醒狮文化传承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个人能力,他们常常会忽视政府职能部门和民间组织在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从而使自身在醒狮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恰当的角色。
该文以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岭南醒狮文化发展为研究对象。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国家图书馆网站、中国知网、Google学术等文献数据库搜集中外文献资料。并以“醒狮”“利益相关者”为关键词检索,整理分析相关文献,为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1.2.2 实地考察法
通过实地考察、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拍照等方法来获取一手资料并加以整理、分析、归纳,对理论进行验证支撑。其中,采访的主要对象包括非遗醒狮表演的经营、醒狮非遗传承的相关管理人员、醒狮表演景区周边居民、游客等。
醒狮舞历史悠久,早在东汉时期,舞狮者就在表演中加入了宗教、历史故事及民间传说。唐朝时期(公元618—907 年),广东地区已经出现了舞狮活动,当时人们把它作为喜庆活动来表演。到宋代(公元960—1279年)舞狮已成为一种全国性的节日娱乐活动,民间舞狮兴盛。据《武林旧事》记载,宋朝已有与武术结合的“狮豹蛮牌”,该舞原为“诸军”表演,随着宋金战争爆发,彰显武技的狮舞随移民南迁传入岭南地区。后在元明清时期广泛流传于民间,舞狮技艺也日臻成熟,舞狮者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展出一套完整的表演动作,形成了南北两种舞狮风格。清末至民初时期,随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程度加深以及社会团体思想觉醒,广东舞狮更名为醒狮,意为“觉醒振兴”,寓意着人们在国家兴亡时期的觉醒、复兴和奋进。当时广州陆续出现各种狮会,将狮艺和岭南武术相结合,逐渐形成了独具岭南特色的醒狮文化。
醒狮自诞生以来,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其以舞狮为载体,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娱乐性,同时又融合了中国传统哲学思想、风水学说、美学思想等[3]。醒狮作为一种民间文化活动,从古代的祈福禳灾、驱邪求吉的民俗活动,演变为现代社会中的竞技项目和表演活动。在我国已有上千年历史,早已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醒狮也受到冲击,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文化流失。在新时代下,为了促进醒狮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融合和发展,必须与时俱进,既要对醒狮文化留存的原住民生活条件进行保护性开发,又要兼顾经济利益与醒狮文化的真实性,进而实现醒狮非遗保护、传承和经济发展的共赢[4]。
岭南醒狮于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因其独特的文化表现形式及深厚的文化底蕴成为重点保护对象。但也从其侧面表明,醒狮发展面临没落难题。
首先,醒狮传承面临的首要困境是人员的流失。通过走访及查阅文献资料得知,舞狮活动人群最初以广州周边当地农民和武术群体人员为主,其目的是保护家园和节庆祭祀仪式。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加快,大量中青年劳动群体面临经济压力,进城务工,老一辈人群因身体原因逐渐退出,舞狮人员大量流失。同时,岭南醒狮需要高水平的技能和文化素养来进行创作与表演,但随着现代科技和新媒体的不断发展,许多年轻人更愿意去追求新的技术和新的职业。
其次,醒狮市场商品化竞争激烈。以狮头制作为例,醒狮狮头华美精致,其传统制作需要扎造、扑纸、上色和装饰等多道工序,整个过程耗时达数月之久,如此下来,狮头在舞动过程中结实耐用,且不惧风雨,使用寿命较长。随着现代商业表演发展,为了提高效率,狮头批量化制作,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往往一次商业表演活动后,狮头出现松散就弃之不用。加之传统观念中醒狮制作作为家传不外教,传统醒狮狮头优秀制作技艺面临传承断代。在商品化竞争激烈以及传统技艺逐渐缺失的情况下,醒狮文化的核心传承面临挑战。
最后,岭南醒狮经济效益有限,非遗醒狮表演的经营主要是由狮队的成员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得收益,狮队成员在醒狮表演过程中会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收入来源是依靠政府补贴。另外,醒狮非遗传承管理人员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对醒狮非遗项目进行管理、维护、更新等工作。以佛山忠义堂三星狮为例,其发展最初以武术教授、舞狮表演为主要收入来源,后来随着人员流失,表演活动规模缩小,只能通过武术教授勉强维持。醒狮作为岭南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增进海外华人群体认同感与归属感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将政府保护与市场平衡相结合,既考虑文化传承,又造福一方。
2023 年《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指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牢牢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的规律特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发展[5]。广东省政府在《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意见〉工作方案》中提出,“广东醒狮文化保护工程”,为醒狮文化发展提供地方管理规定的保障。因此,为进一步促进岭南醒狮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从政府、市场、社会团体3个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政府方面,加强对岭南醒狮文化发展的整体规划。首先,应当加强对岭南醒狮文化的保护,加大对醒狮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让社会团体了解岭南醒狮文化的价值和意义,契合并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例如,醒狮题材类型影视文化作品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喜爱,如以黄飞鸿为题材的影视剧,其中有大量的醒狮文化元素展现;国产动漫《雄狮少年》走红网络,对于青少年群体有着强烈的激励作用;以及大型民族歌舞剧《醒狮》,注入时代的创新力量。其次,政府应当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给予舞狮者必要的政策支持,促进醒狮文化的发展。传承人和表演队员是醒狮文化传播的主体力量,加强该群体表演技艺培训的同时,应该更注重其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意识的培养[6]。醒狮表演文化传播企业的良性发展也有助于醒狮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其发展壮大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与引导。应形成政府为主导,传承人和表演人员为主体,文化企业为中坚力量的醒狮文化整体布局。此外,政府还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岭南醒狮文化的调查研究,充分挖掘岭南醒狮文化中蕴含的价值,使其更好地发挥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价值。
目前,岭南醒狮文化产业链主要集中在表演活动上。整体看来,其发展程度还不高,需要进一步完善产业链结构。通过打造醒狮艺术精品,建立品牌效应,研发多样化衍生产品等,构建以市场需求为目标的醒狮非遗品牌[7]。同时,坚持守正创新,在内容选择和表达上,借鉴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发展文化,利用醒狮舞蹈表演语言的独特性,在表演内容和形式上进行创新,注重文化内涵的表达,创造精品化、多元化的醒狮作品。
在宣传方面,应积极发挥新媒体的宣传覆盖作用,充分展示丰富多彩的醒狮文化,吸引广大群众观赏、体验、了解醒狮文化[8]。近年来,网络平台层出不穷的自媒体创作,例如短视频、3D 和VR 技术虚拟体验等,对岭南醒狮文化的宣传与发扬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助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优势资源,建立以市场为主体的岭南醒狮文化产业发展平台,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资源利用率。同时,加大对市场的扶持力度,引导、规范和监督市场发展,建立健全市场监督管理机制、行业自律机制等,促进市场在岭南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有效的作用。
社会团体是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具有代表性强、服务范围广、公益性强、资源丰富等特点,有利于推动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以醒狮文化传承人为例,主要是指掌握醒狮技术,具备传承能力的人员群体,是醒狮文化发展中的中坚力量。他们一方面需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多种途径宣传醒狮文化;另一方面注重对自身醒狮技艺的培养,做好传承人梯队建设工作。
社会团体作为岭南醒狮文化发展的主体之一,其自身素质修养对促进醒狮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需要不断提高其对岭南醒狮文化的认知水平以及参与程度。醒狮文旅开发应当考虑社区居民整体利益,丰富社区参与形式,构建协调机制,对醒狮文化留存的原住民生活条件进行保护性开发,进而实现非遗保护、传承和旅游经济发展的共赢[9]。在当前文化强国战略背景下,岭南醒狮文化是一种优秀的地域传统文化,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0-11]。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角度出发,政府、市场和社会团体三方通过共同参与岭南醒狮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助于促进广东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社会团体素质修养,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从利益相关方出发,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对岭南醒狮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引导、支持并参与岭南醒狮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提供政策保障。市场发挥主体地位,构建合理的运作机制,包括醒狮文化推广、舞狮表演活动等,同时利用市场手段规范醒狮表演活动的秩序和标准。社会团体发挥传承价值,通过不断提高自身醒狮技艺水平,提高醒狮表演质量,改善观众观赏体验,并积极开展醒狮文化交流活动,提高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三方合力共同促进岭南醒狮文化传承与发展。
醒狮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标杆,要准确把握醒狮文化的丰富内涵,要坚持古为今用、守正创新,让传统醒狮文化融入生活、教育、文创等领域,进一步活化醒狮文化。该研究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还需结合岭南醒狮文化的特点,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提出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