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铁霸座说“不”

2023-09-07 03:58李运海
《学习方法报》政治中考版 2023年2期
关键词:霸座处罚法治安管理

李运海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王某从深圳乘坐某次列车回陕西老家。登上列车后,王某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坐着一名乘客,遂提出核对车票信息,并让其让出座位,但对方一口回绝,且态度蛮横,还扬言:“我花了钱,我想坐哪儿就坐哪儿。”双方产生矛盾。当列车工作人员协调座位时,霸座乘客仍旧“强词夺理”,不肯让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将霸座行为归入“寻衅滋事”的处置范围内,将其定性为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重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运输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小时提醒]

乘坐高铁霸座行为已经不再只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视具体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给予治安拘留15日以下,罚款1000元以下标准的处罚,对于性质特别恶劣的还会涉嫌构成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寻衅滋事的处置范围,定性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小时呼吁大家出行时要严格按照票面载明信息有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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