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艺萍
摘要:互联网科技发展为短视频文化创意产业带来新机遇,短视频用户只需一键“拍同款”即可实现个人兴趣和公共传播的衔接。模因传播视域下,短视频的模因经过复制、模仿、传输、变异等行为形成新的传播逻辑,进一步丰富了视频背后的文化价值。这种二次创作是原创视频的再生产,其传播机制为融媒体语境下社交类短视频提供了新的探索空间。
关键词:模因传播 短视频 再生产 文化价值
短视频是人类进入视听时代后的信息传播的新方式,对传统文本、图片、音频等信息模式给予了极大弥补。近几年短视频凭借低门槛、可复制、移动化等优势被互联网所偏爱,一度吸引受众蜂拥而至。在短视频的二次创作传播中,模因传播成为其生产的核心机制,为短视频呈现出更多信息消费方式和社会交往形态。二次创作下的短视频蕴含丰富的文化价值,实现了多元文化的复制和进化,值得被深入研究。
短视频已经成为现代大众喜闻乐见的社交互动媒体,短视频文化的“模仿”成为推动信息传播的动力机制,通过相同的音乐素材、视频特效、剪辑手法、视频滤镜等元素,用户操作“拍同款”即可瞬间获得属于自己的仿制视频,发布于各大社交平台就能引发诸多受众情感共鸣,一键“拍同款”使创作与分享视频的空间极大地被扩展。该类短视频具备社交属性,能受到更多用户青睐,也很容易成为网络热门话题,从而制造出新的公共议题。2020年抖音短视频关于“辛苦了”的内容多达2303万句,2020—2022年关于“平安”的视频数量高达394万条,移动端还推出很多关于“白衣天使”的特效素材,引发明星及流量大V争相模仿,以表达对抗疫前线医护人员的感谢。这些短视频以二次创作的形式不断传播和衍生,持续的重复和复制不断加深核心信息的传播力量,强力推动着主流思想以更快速度、更广范围进行传输与进化。
学界将生物遗传及其变异的研究与文化传播相结合,指出文化传承过程类似于生物遗传和变异,承载这种因素的基因(DNA)是最小单位的“Memes”(译为“模因”),这正是“模因传播”的逻辑起点。模因传播主张以特定现象、主体、意义为目的,将一个人的文化传递到另外一个人,然后形成一种全新的思想、行为、风格。模因是文化、符号、实践的承载单位,在保持文化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模仿与复刻,从而形成另外一种创新文化。Shifman对网络视频文化的传播研究后进一步提出的“Internet Memes”(即“网络模因”),该理论认为网络具有高虚拟性、易接入性、强交互性,在网络平台上,网民有意识地对原始信息的内容、形式和意义进行持续模仿与传递,从而实现网络模因更加强大的传播和复制。在短视频的社交网络中,二次创作与盗版侵权行为有本质区别,二次创作是原创视频中心思想的延申与扩展,是激发受众情感共鸣为主要动机的复制模仿,具有一定的创作特征和文化价值,因此拥有文化价值。
在模因传播视域下来审视短视频二次创作的信息传播行为,能够深刻地理解短视频“模仿”背后的更深层次运营逻辑,也能在各种短视频内容的模因中呈现出不同视频的特征。现在短视频二次创作带来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严格比对视频特征进一步对是否侵权做出正确辨别。
1.复制粘贴特征。亚里士多德曾提出的“模仿说”认为,人的模仿行为属于一种本能,是人情感获得快感和情绪得以宣泄的一种渠道。复制粘贴是短视频模因传播理论下最简单、最直接的特征,发起复制粘贴的最初动因就是希望能獲得情感共振,从而满足自我信息传播的心理愉悦。在模因传播中,将携带原始模因的人看作是宿主,那么宿主对模因进行传播的过程便是“复制”,模因只有被宿主关注的时候才能被其他的宿主所接受,从而进一步催生出更新的模因,造成“粘贴”的动机。复制粘贴类的二次创作,信息传递过程中初始的模因与二次创作的模因没有进行改变,直接通过复制模因进行二次传播,包括原创短视频的文案、音乐、素材等进行直接套用。抖音短视频的传播主体不断增多,众多的创作者通过自我展示与自我表达来强调自身与周围环境的接近,用日常化和伴随性的短视频模因来强调自己的“在场性”,平民化的创作视角和生活化的短视频底色,很容易引发大众的心理共鸣,所以才有了纷繁复杂的二次模因、N次模因。比如抖音上红极一时的手势舞短视频,用户都是通过模仿原创作者相同的动作进行的自我创作,有很多二次创作视频的点击率远远超过原创视频,说明受众的选择需求不同,对不同人群相同素材的创作偏好也有所不同。还有一些心灵鸡汤式的短视频,配上符合场景的背景音乐,很能激发起年轻用户的共鸣,这些都是因为模因在同化。
2.翻译递进特征。社会学家Tarde认为:一个头脑对着另外一个相隔一定距离的头脑进行大脑皮层上感官的复写就是模仿。而短视频的创作与传播不仅仅只有忠诚的复制,很多情况下为了突出二次创作作者的个性,创作者会对原创作者的素材采取差别化模仿,也即是对初始模因进行“移花接木式”或“旧瓶新酒式”翻译。换句话来说,抖音短视频的二次创作其实就是在保留原始视频的形式上进行的内容创新。模因在宿主的记忆中持续停留,当进行二次传播时,模因也进行了转移,但是宿主的记忆依旧存在,只是原始模因的存在感会逐渐趋弱,这种原始记忆会越来越模糊,从而形成新的模因,新的记忆。所以模因越强,二次创作与原创视频之间的宿主记忆越深刻。当模因的传播寿命与短视频的影响力相对等时,通过翻译递进的再创造,弱化宿主模因的同时,也强化着新的模因。比如抖音短视频中经常看到博主各式各样的挑战视频,相同的题材和内涵,但是各种创作者对挑战项目进行花样创新,增加难度或变换形式,来达到二次创作的目的。还有一些舞蹈类短视频,新宿主通过自己的形式对舞蹈动作进行学习,从而形成了自己的认识,将初始模因转化为自身动作,从而被赋予新的数据记忆。值得重视的是,翻译与递进的过程有深度与浅薄之分,在创作过程中二次创作需要与原创视频的原始信息进行区分,以免陷入侵权误区。
3.进化变异特征。理查德·道金斯曾在《自私的基因》中对模因的模仿、变异、选择过程进行说明,他认为符号在整个传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形成新的模因最根本原因。而对于短视频的模因,实则与基因遗传形似,具有天然的“重复中有变异,变异中有重复”的特征,一条短视频在经过互联网的技术操作会衍生出各式各样的表达样态,就是模因不断变异表达的过程。模因的表达需要媒介,短视频作为信息传播的媒介,能对宿主模因进行变异和增值,通过用户的浏览、评论、关注等互动行为,保持模因本身的产能性和生命力。通过不断模仿和创新,为更多二次创作的作者提供创作驱动,保持着模因传播的活力,也推动了短视频的网络扩散。从平台到个人,这种变异性创作为新的社交活力注入新的内容,保障了网络世界多维协同的创作氛围。如抖音短视频中知名的说车博主虎哥,凭借幽默风趣的说车风格吸引了不少粉丝,随之而来的是很多网友对其模仿并衍生出很多不同的作品。还有很多卡点性的短视频,也有风格迥异的创作者根据音乐的剪辑和配乐创造出独树一帜的全新作品。这些作品有很多创作风格看似相似却又形式花样百出,通过不同的创作方式共同创造出新的模因。
短视频平台是开放性的社交媒介,二次创作吸引众多用户仿制和创造的同时,也让文化在新的空间得以转场。
1.附加价值。短视频的二次创作是在原创视频基础上进行的再生产,属于文化产品范畴,合理使用二次创作能对原创视频予以正面附加价值,并激发受众对原创视频的观看热情。斯图亚特·霍尔提出的“耦合”概念能很好地解释短视频二次创作的附加价值:一是表达的耦合,文化文本通过阐述与在生产与文化本身是一种冲突、融合的过程;二是连接的耦合,在语境条件下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再创造与文化本身是一种妥协、影响的过程。二次创作的短视频在耦合作用下将文化冲突化解,故而从宏观文化价值上看,二次创作的意义是以文化为载体进行的衍生。简单来说,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不同文化产品和题材的艺术作品也不可能不受任何其他作品的影响而产生,尤其是万物互联的现代社会,为了表达意义,很多文化作品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或深或浅地衍生其他作品的二次表达,是其他作品文化冲突的“耦合”影响下所创造而来的。当然,短视频的二次创作并没有发展到成熟阶段,其未来发展情势依旧有待观望,但二次创作的作品对原创作品的解构与重塑,除了形成新的视频作品以外,也产生了新的文化意义。
2.独创价值。短视频的独创价值不仅体现在创意的影像化呈现方面,还体现在对原创视频的剪辑、编辑、改版等再生产。从著作权角度看,二次创作并不属于侵权行为,而是原创作品的衍生权利,也就是说二次创作的所有“创作”行为都基于原创作品之上,与“劳务”有本质区别。从邻接权角度看,短视频二次创作的行为实际上拥有邻接权,对原创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对原创作品进行使用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前提是必须得到原创作者授权且不对其正当权益造成侵害。纵观整个短视频的文化产业,但凡视频作品涉及到内容设计,受众最青睐的标准还是其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短视频二次创作对原有素材和内容进行了风格、观点的改造,在节奏剪辑与风格配乐上保持了独立,能给受众带来不一样的观感体验。所以短视频的二次创作视频和原创作品之间并没有独特性的冲突,各自有各自不一样的文化内涵,是共同组成短视频文化的重要成分。
3.批判价值。对原创视频的讽刺性模仿是在原创作品素材的基底上,呈现出与之对立、独立的二次创作作者的观点,是讽刺原创作者的观点来达到恶搞吸引受众的目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够与原创视频进行区分,不会产生侵权的困扰。不难发现,短视频的二次创作里有很多作品都是以讽刺或批判的形式来收获观众的,尤其是影视作品的解读类视频,自成一派的搞笑解说将一些口碑较差、吐槽热度低的网剧呈现在受众视野,点击量远比原创作品高很多。二次创作的动因一定程度上也能与原创作品之间形成共赢,通过观看幽默诙谐的二次创作视频,激发受众去观看原创视频。短视频的二次创作视频一定程度上能对受众的观影选择造成重要影响;从避开版权问题看,批判性的二次创作短视频对整个文化产业起着非常好的監督与刺激效果;长此以往,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创作质量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4.延伸价值。短视频的二次创作基本可以划分为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和原创视频相似但表达对立的作品形态,一种是与原创作品一致的作品形态。如此创作可以使短视频内容的类型不断增加,使文化产业更加壮大,也极大地丰富了文化产业供给服务,给受众更多选择的机会。当前短视频的文化产业链不断延申,不同类型的二次创作视频内容、以及受众,都已经适应了文化的多样性需求,如若限制短视频二次创作就必然会导致产业的萎缩,会限制原创作品进行更大范围的传播与再创作,同时也缩短了不同文化素材与受众接触的机会。短视频二次创作对整个视频文化氛围起着调剂作用,所以理应合理合法地被存在,现在很多人反对侵权行为,保护好二次创作的创作氛围实则需要对其合理存在性进行清晰明了的划分,以免打击二次创作者的创作激情。
备受用户喜爱的短视频,已经成为各方的信息传播平台,短视频的二次创作使模因传播在视频自身演化的规则中逐渐明晰。受众作为传播主体,既能对模因进行复刻,也能对模因进行再造,对社交文化的丰富贡献了很多力量。尤其是短视频背后的文化价值,通过模因的复制、翻译、变异,为视频环境提供了更多可延伸的视角。私人化的创作视角为公共化叙事提供了更多创新思路,更为文化传播开拓出一条全新的路径。
作者系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航空服务与旅游管理学院讲师
本文系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传统文化视域下广西瑶族礼仪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作用及其培育路径”(项目编号:17FKS010)、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微传播背景下大学生网络意识形态引导的策略与实践”(项目编号:2019LSZ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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