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静
(盘锦市水利服务中心,辽宁 盘锦 12402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闸运行管理,摸清已建水闸工程底数,实现动态掌握工程管理状况,水利部建设了“全国堤防水闸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每年年初系统开放,省市县工作人员对系统内水闸工程基础资料进行更新(增加名录、删减名录、修改完善基本信息),确保水闸注册登记信息完整、准确。经过几次填报,发现各县区水闸管理工作参差不齐,部分填报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为提高水闸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辽宁省开展了全省水闸基础信息复核工作,统一标准,保证入库水闸信息数据全面准确[1-3]。
水闸基础信息复核包括内业复核和外业复核,内业复核是将系统内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对数据进行全面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准确性、逻辑性审核,与水利普查数据、水利统计年鉴数据、水闸安全鉴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形成初始名录,为外业复核做数据支撑。外业复核一是座谈交流,与县区水闸管理单位人员确认名录和信息,二是对大中型水闸进行现场查勘,获取地理坐标并上图,形成大中型水闸一张图,直观反映水闸分布情况。水闸基础信息复核流程详见图1。
图1 水闸基础信息复核流程
图2 水闸运行期情况
经内业复核和外业调查发现全省有部分水闸已不能正常运行,无人看管,处于报废状态。已建水闸按运行管理分,能够正常运行且具有效益的占82.2%;能正常运行但无效益的占0.4%;不能正常运行但有效益的占9.6%;不能正常运行且无效益的占7.8%。
全省水闸由市县水利部门管理的占69.3%,由乡镇或街道管理的占18.3%,由市政、园林等其他行业部门管理的占4.8%,由企业管理的占7.6%,如图3。
图3 水闸管理分布
多年来,由于需求大、建设期短、运用方便等有利因素,全省实施了一大批水闸项目,并在一段时间内发挥了应有作用。但水闸受建管脱节、管护缺位等因素影响,部分水闸存在破损严重、无人管护等问题。
调查发现市县水利部门管理的占69.3%,其他部门管理的占30.7%,水闸管理归口较为分散,水利部门统一监管难度较大。多年以来,水闸重建轻管问题突出,水闸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控制运用不规范、巡查巡检工作未落实等运行管理问题普遍存在。调查发现管理问题占84%,主要是水闸管理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管理未做到位、控制运用及应急管理未落实等。水闸管理问题多,涉及面广,严重程度高,暴露了管理部门对水闸工程运行管理缺乏重视,管理意识淡薄,安全运行问题突出等。
经调查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足或未足额到位、人员基本支出经费未足额到位、无经费来源等问题占5%。主要原因一是各地水闸工程维修养护普遍没有本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多数水闸虽具有灌溉效益,但是大部分水费难以收缴。由于缺乏维修管护资金,市县管理部门对水闸运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设施设备不能及时维护保养,水闸功能退化,形成安全隐患。因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导致闸室、启闭设备、安全管理设施等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占11%。
经调查全省水闸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的占17.4%,不能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有水毁严重、年久失修、闸门板启闭机缺失、启闭机损毁等。不能发挥效益的原因主要是水田改旱田、水质不好不能灌溉或废弃不用等。
经调查水闸未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占9%,由于受资金等因素影响,全省近70%的大中型水闸未进行过安全鉴定或鉴定已超期。同时近9 a时间仅有24%水闸实施了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并批复,但资金一直未能下达未能实施除险加固的水闸占19%。安全鉴定问题导致无法科学论证工程存在的安全运行问题,也制约了水闸降等报废等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依国家有关要求陆续开展河湖及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尤其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明显滞后,重视程度不够、部门协同不畅、经费落实困难、推动力度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工程安全运行和依法监管的突出短板。
一是提高水闸管理部门意识形态,逐级落实水闸管理及监管责任。基层管理人员调动频繁,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基层水闸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水闸标准化管理,提升水闸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水闸注册登记制度、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水闸运行管理制度、控制运用计划、闸门操作运行值班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制度、汛期值班制度、记录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强化水闸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促进水闸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是开展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明晰水闸管理界限与责任范围,为水闸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增强水闸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制作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一张图”,能够大大提升划界成果应用范围和应用频率,为加强水利行业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实现水闸信息共享,为推进纵向国家、省、市、县、乡水利管理服务以及横向发改、交通、林业、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共享共用提供便利条件。
可参考水库工程管理模式,推进“管养分离”,鼓励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化管理”等工程管护模式。鼓励具有较强专业力量的工程设计、科研、咨询、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参与水闸工程运行管理服务,发挥水闸功能,实现水闸最大化效益。
在水闸工程处安装视频监控,设置监控中心,实现远程控制,集会商决策、应急指挥、日常监测等功能,为防汛、排涝、供水等业务应用提供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建设水闸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水闸控制运用、管理体系、巡查观测、维修养护、安全管理、资料整编等模块,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动态掌握水闸现状,提高工程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水闸决策服务提供基础信息。
省级可设置专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用于水闸日常维修养护。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保证水闸工程安全运行。
对于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效益的水闸工程,按照要求进行降等报废。省级应加快制定水闸工程降等报废办法,指导市县开展水闸降等报废工作。在省级降等报废办法未出台前水闸报废流程一是进行论证或安全鉴定;二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废办法履行相关手续;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报上级,上级复核后报省级批准备案;四是省级批准后对水闸工程进行注销,取消注册登记。
水闸工程是具有灌溉、防洪、排涝等功能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河道上的水闸更是在防洪中起到关键作用。存在问题的水闸工程不能正常发挥效益,对水闸安全运用埋下隐患,影响河道防洪安全;能够正常运行、正常发挥效益的水闸在防汛、灌溉、生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水闸注册登记尤为重要,通过注册登记能够提高水闸工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及管理模式改变,能够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市县基层管理人员工作效率,增强水闸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闸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