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龙 罗 磐 .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内源融资
企业“内源融资”就是指由公司内部产生资金的一种方式,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方式,一般无需花费融资成本。公司内部通过提取盈余公积和保留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资本来源渠道,因此也被称为“自动化的资本来源”。广义上的企业内源融资还包括企业收到的股东增资和股东内部借款等。区分内源融资的根本关键点是,是否与企业自身联系紧密的股东或经营取得的资金,而不是融资是否有成本。企业发展初期,企业内源融资主要是以公司股东的增资以及无偿或者低息借款为主。企业发展初期规模较小,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经营积累无法保证企业日常经营或后续发展,且不符合外部金融机构要求时,一般往往由公司股东进行增资或内部借款来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内源融资是企业发展初期的必经之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应当实时采取多种融资策略,通过选择不同融资方式和渠道,合理配置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更好利用资金杠杆优势推动企业快速做大做强。
2.银行贷款
目前,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互联网及科技公司除外)对外融资仍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银行贷款是企业债务融资的一种,是指企业通过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一种间接性的融资方式,如果中小企业所处的行业是国家大力支持和倡导的,也会有国家政策性银行提供低息政策贷款(如芯片、新能源、农业等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银行贷款已经由原先单纯的抵质押流动资金贷款逐渐发展成为供应链融资、项目融资、票据贴现和票据承兑等种类形式多样的融资贷款产品。
中小企业商业银行贷款期限在1 至3 年,为降低银行风险以1 年期限的贷款居多,主要满足企业短期经营资金的需求。单笔融资金额相对较小,融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实时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资信情况、抵质押物以及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等,综合考虑贷款利率是上浮还是下浮,一般利率上下浮度都在10%左右。非国有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都需要进行抵质押物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大量企业违规互保融资引发偿付风险,导致目前各类银行均不接受中小企业互相担保融资。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中小企业常见的一种融资方式,它是由实物租赁衍生出的一种特殊的企业融资方式。目前,国内主流的融资租赁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融资租赁,即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为企业融资购买企业需要的设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较长的时间内提供设备使用权,由承租企业使用并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合同期结束后,一般由承租企业留购或者继续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直接融资租赁常见于各类生产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等固定资产,各类资产生产企业一般都设有与之配套的融资租赁公司,如一汽租赁公司、中集租赁公司等。另一种是融资租赁回租,即企业将自有的资产根据双方协商价格,由租赁公司买入后回租给承租人继续使用,企业继续使用资产同时按期支付租金。承租人可以通过出售企业的固定资产并对该资产进行租赁,达到获取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和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因为各类固定资产所属的行业和使用年限不同,目前融资租赁大多按照企业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租赁公司直接提供资金,合同到期后资产仍归属企业的模式进行,类似于银行抵押贷款但财务成本远高于银行贷款。
分析图5曲线图,耦合系数随着间距的增大成指数式衰减,且在50 nm到200 nm耦合间距范围内,耦合系数k大约从0.5降到0.1,这一改变对透射谱线的宽度和深度都有着显著的影响,进而影响着整个谐振系统的传输性能。通过设置合理的耦合间距,改变微环耦合系统的耦合系数,这对于微环谐振腔的优化设计和传输性能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融资模式,它给一些因财务报表较差而无法在银行融资或已在银行融资金额较大无法继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需求,具有审批时间短放款快的优势,能够为企业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资产为运营车辆,银行无法对此类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融资租赁有效解决了交通运输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但融资租赁最为主要的缺陷是融资成本较高,甚至远远高于企业利润,中小企业如果利润率不高的话贸然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无异于“饮鸩止渴”。
1.发行企业债
发行公司债券是指非上市企业为筹集资金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行人向债权人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值的债券,目前大部分企业发行的企业债都采取记名担保债券。企业债的发行门槛相对较高,要求企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需要注意的是,仅有一部分中小企业具备条件获准发行公司债选择,大部分中小企业只能选择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和企业债目前趋于一致,最主要的区别是公司债券发债额度较企业债低,同时对发债企业的要求和发债程序相对较低。此外,发行债券还需要企业有相应的评级,需要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评级。
发行债券是介于银行融资借款和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之间的一种有效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渠道。对于企业而言,不论是发行企业债还是公司债,相对于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来说发债融资规模相对较大,融资周期较长,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同样融资的程序也相对复杂一些。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支付股利相比,债券利息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支付,发债企业还可以实现节税,实际上企业发债的成本要远低于股票成本。然而,企业发行债券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客观上也存在一些缺陷。一方面是发行债券的限制约束性条件相对较多,减弱了企业使用债券方式筹资的热情;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缺陷是,该类债券按发债协议有明确的偿还日期,发行企业必须按期还本付息。由于到期还款时间较长,导致企业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生产经营现金流,如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会造成较大的财务风险。
2.资产证券化
近年来,企业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直接在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发行证券融资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和使用。企业通过采取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式,将企业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来获得企业融资。我国资产证券化ABS 种类主要分为:信贷ABS、企业ABS以及收费收益权等种类。不论是银行贷款还是发行债券,都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自身信用状况有一定的要求。而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在于资产的风险隔离,即企业将资产证券化的标的物(基础资产)从企业整体资产中进行分离出售给SPV(特殊目的载体),基础资产不受原企业经营情况而发生变化起到了风险隔离的作用,使资产证券化发行人摆脱企业自身经营和信用情况,单纯依靠企业基础资产的质量来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充分挖掘了企业存量资产。同时,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企业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变为流动资金,企业整体的偿债能力也得到了加强。
资产证券化是有效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存量资产难以盘活的重要金融工具。非金融类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以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为主,应收账款ABS 是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证券化的标的物进行证券化的。[2]应收账款ABS 能够有效解决应收账款过大占用企业资金问题,同时资产证券化设置SPV 的特殊属性,尤其是应收账款ABS 可以由多家中小企业联合发行,使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远高于单个企业信用评级,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另外,更为重要的是企业通过应收账款ABS 使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流动性较弱的应收账款下降,置换为流动性更强的货币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的偿债能力也得到了有效提高。
企业的融资方式并没有绝对的高低优劣之分,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经营地的环境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及企业自身的财务经营情况,特别是企业的融资成本与经营现金流的匹配度,去合理配置企业的资金,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方式和渠道。既可以避免企业控制权过早的丧失,也可以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资金问题。尤其是避免短债长投、超高负债率、甚至资金链断裂等一系列因为融资渠道选择失误造成的企业重大风险和损失。更为重要的是,合理的融资方式和融资结构的配置,能够为企业扩宽业务范围快速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资金支持。下面将以笔者曾任职的企业,山西汽运集团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为例进行案例分析,阐述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企业融资渠道的选择与思考。
某天然气公司成立于2011 年2 月,是为响应山西省委省政府“气化山西”政策,有效减少尾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及道路环境质量,由某省属国有企业出资注册成立。依托母公司完善的土地资源优势、站场网络优势和下游车辆装备优势,作为山西省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客运通道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投资运营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加气站以及天然气危货运输车队。公司设有六个机关部门和危货运输车队,拥有三个控股子公司,现已建成并运营九座天然气加气站。
天然气公司成立之初,企业主要面临和需要解决的是项目落地、探索经验和锻炼团队,更为重要的是解决企业生存的问题。由天然气公司提供资金和项目,母公司其他单位提供土地共同进行开发。避免了企业发展前期,因购置项目土地而占用大量资金的问题。前期企业购置设备、车辆等主要使用自有实收资本金,随着多个项目的投资建设且未达到交付营业,使企业资金出现紧张问题。由于天然气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前期投入巨大且投产达效周期长,使得天然气公司没有有效的固定资产进行大额银行贷款,通过贷款来满足加气站投资建设的需要。
鉴于上述情况,一方面由母公司进行股东内部借款融资,另一方面由母公司累计提供企业内部借款6 000 万元。2015 年,为支持天然气公司发展,公司股东进行增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由3 000 万元增为5 000 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天然气公司内源融资除股东投资、内部融资借款和股东增资外,随着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企业经营现金流净流入,经营产生的利润作为留存收益开始用于对外投资。天然气公司开始进入相对稳定的“投资—建设—运营—培育—盈利”的正循环经营模式中。
2016 年以来,山西省天然气行业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山西能源政策由“气化山西”调整为“大力发展电力新能源”,鉴于此山西各地出租车、公交车开始逐步由“加气车”更换为“充电车”,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电动乘用车的政策。与此同时,因为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国家能源安全,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面积推广LNG 货车,加大天然气发电厂的建设力度。在全国大背景和山西小环境的因素影响下,山西省车用天然气行业由压缩天然气(CNG)向液化天然气(LNG)转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LNG 货车需求。天然气公司原有的五座CNG 加气站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企业经营现金流日益紧张困难。
为解决企业短期现金流不足的问题,同时提高CNG 加气站资产的流动性,天然气公司开始与多家银行、券商以及金融租赁公司进行接触。经过半年的积极奔走,与银行、租赁公司及证券公司等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谈判。根据企业的经营销售情况、偿债能力和LNG 加气站项目投资计划,对各类机构的融资金额、借款期限、筹资成本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放弃融资租赁和发行ABS,选择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期限一年。充足的资金有效解决了企业流动性差、短期现金流不足的问题,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推动了LNG 加气站的投资运营,为天然气公司由压缩天然气向液化天然气转型提供了资金支持。
天然气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有过两次不同目的、不同方式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归根结底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司股东和天然气公司自身资金无法满足企业的生存发展,企业自身留存收益和经营现金流紧张,天然气行业出现了拐点,股东投资风险增大资金不足等因素。
第一次混改(股权交易)尝试:2014 年,为响应山西省国有企业混改政策,同时有效化解和防范母公司投资风险和对天然气公司内部借款的资金压力和偿还风险。天然气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经过逐级上报审批、资产评估、挂牌交易等一系列工作,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与合作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原股东出让股份,顺利完成了企业股权转让产权交易。此次产权交易是天然气公司第一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了企业体制机制的改革。使国有出资人溢价转让股权,并一次性全部收回国有投资还有盈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有效地支持了天然气公司的项目投资建设和发展。
第二次混改(债转股)尝试:2016 年,山西省政府出台“气改电”政策,曾经如火如荼的天然气CNG 加气站一夜之间面临关门歇业,职工面临分流,企业面临不能正常运转的困境,转型发展迫在眉睫。受经济大环境和山西省政策的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持审慎态度放缓了融资审批节奏,公司转型发展的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为缓解天然气公司现金流紧张,解决推动LNG 加气站转型项目的资金问题。经公司董事会多次研究并报股东会同意,以股东共同质押股权融资借款。这一举措的实施使得公司新项目资金得到了解决,为下一步转型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为解决天然气公司借款到期偿付问题,同时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以及现有股东对行业悲观情绪,根据国有企业流程逐级审批,经过报批、审计、评估、备案等一系列工作,顺利完成“债权转股权”事宜。“债权转股权”事宜的顺利解决,减轻了天然气公司的债务负担、缓解资金压力,解决了财务风险、优化财务结构,推动公司股权结构多元化,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小企业对外融资过程中,最值得高度重视和注意的就是企业的资金链的风险防控问题。在企业融资过程中,造成中小企业资金链风险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一是融资方式与企业发展战略错配造成的资金链风险,最常见的就是银行贷款“短贷长投”现象,导致企业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借款引起的资金链断裂;二是企业的融资期限未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导致同一时期出现各类对外融资集中偿还兑付,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现金流;三是融资预算时对企业融资计划和信贷环境过于乐观,未建立融资情况恶化预警机制,尤其是银行、租赁公司对中小企业缩减融资规模或未按时放款造成的资金链危险。
为有效保证中小企业资金链的安全,企业在规划和制定战略目标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的发展状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发展目标。企业的融资计划应当根据企业战略发展进行合理规划,按照“短、中、长”的融资期限进行配置,即短期融资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流动性,在企业融资比例中不宜过高,科技研发、工程项目以及兼并重组应当采用中长期的融资方式,实现融资方式和融资期限的合理配置,同时重视融资偿还时间,并设立预警机制。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适当融资利用财务杠杆能够有效促进和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在实际中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往往不重视自身资产负债比,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极高。如果企业属于高利润行业企业的投资利润率还能够覆盖公司的融资成本,一旦企业的投资利润率和企业的借款利息成反比,那么企业将会出现还本付息的压力,进而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现金流,长此以往最终导致企业资不抵债。企业在对外融资时应当高度重视自身的资产负债风险,合理适度的融资杠杆有益企业的发展,杜绝超出企业承受范围的负债经营。同时,企业对外融资做到严格审批筹资用途,不要盲目扩大投资规模和融资额度,保证企业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中小企业在遇到企业规模较小无法对外融资、公司的发起股东自身实力不强等问题时,往往在成立初期采取股权融资方式,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原始股东出让部分股权或稀释股权等方式进行融资。在中小企业发展初期,公司的估值相对较低(互联网及科技公司除外),极易发生原始股东丧失企业控制权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切忌“求全贪大”,同时要积极了解和争取国家各类贷款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在采取股权融资时,科学合理地设计企业股权融资方案,融资时增加股东数量化解单一新股东的持股比例,从而保证实现原始股东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