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构建事缘型邻里关系

2023-09-03 12:50:06刘宗英
客联 2023年5期

刘宗英

摘 要: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我国城市居民邻里关系逐渐疏离、冷漠。构建城市社区新型邻里关系既有现实的需要,也有理论的需要。邻里关系是以社区为背景和环境,在居民的日生活交往中形成的,本文认为整合社区各方利益需求的“事缘”是社区居民参与交往的动力,而社区社会组织是承担“事缘”的重要主体,通过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有利于构建城市社区的新型邻里关系。

关键词:社区社会组织;新型邻里关系;事缘型

我国正处于社会持续转型中,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城市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居住格局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邻里关系也随之受到较大影响,逐渐趋于疏离、冷漠。邻里关系是整个社会关系的缩影,构筑现代社会美好生活离不开和谐的邻里关系。

一、“陌生人社会”中的城市社区邻里关系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情感关系建构起来的熟人社会,费孝通说:“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商品经济、城市化运动以及现代科学技术,传统中国社会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现代社会。“现代社会是一个由相互陌生的人所构成的陌生人社会,陌生人才是造成或者增加现代社会的疏离与冷漠、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的真正根源”。“陌生人社会”缩影在城市社区中,使传统邻里关系弱化、新邻里关系产生。

(一)传统邻里关系逐渐弱化。

在传统社会中,家族或家庭构成了社会最基本的单位,邻里关系则是家族成员关系的外围发展。在传统的邻里关系中,成员之间常被称为邻居或“街坊”。我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邻里关系,亲仁善邻、乡邻和睦、相容相让、相扶相助等道德价值观是传统邻里关系调节的主要手段,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贫病相扶、老幼相携是中国传统社会邻里关系的特征。传统邻里关系承担着政治、经济、教育、娱乐、社会管理与整合等功能。邻里作为初级群体,在儿童的社会化以及老人的照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巨大冲击,邻里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首先,住房商品化使得在同一个社区居住的大部分居民不再具有血缘或业缘关系,而仅仅是在地缘上的“交集”。社区里的居民来自四面八方,他们不仅可能有不同的风俗习惯,而且还可能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使他们有较少的共同语言和心理亲切感。再加之家家户户高楼索居,几乎是“原子化”的居住格局,使得他们之间互动机会减少。其次,市场经济下残酷的竞争,使得业缘关系的竞争远远超过了地缘关系,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下降。再次,科技的发展,一方面拓宽了居民的社交网络,邻里不再是主要的交往对象,另一方面改变了居民的休闲娛乐以及信息获取方式,邻居在其中的作用可有可无。最后,生活节奏的加快,用于邻里间普通交往的时间减少,即使拥有闲暇时间,也会更多地运用于家务、娱乐、深造等个人方面。这些因素使得邻里之间疏离、功利、冷漠、封闭、失信,甚至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邻里关系的疏离使传统社区功能遭到瓦解和破坏,曾经最重要的初级群体——街坊邻里名存实亡。传统社会许多基本功能都是由初级群体承担的,而现代社会初级群的体衰落将引起社会生活的某些功能紊乱,比如,邻里之间的互助越来越少,情感需求的满足发生困难,儿童社会化成了问题,社会控制缺少人文色彩。

(二)现代城市社区邻里关系的特征

在社会变迁中,现代城市社区邻里关系展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征。

其一,交往的浅层化。由于社会信任等方面的问题,现代城市社区中很难再出现传统邻里关系“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贫病相扶、老幼相携”的情景。孩子在小区玩耍,不小心撞到老人,不管轻重,首先就是全身检查,继而提出金额不小赔偿的例子并不鲜见。再加之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性大,时间成本高,压力大等因素,邻里之间的交往多是点头之交,或者而微信朋友圈里的“点赞之交”。

其二,邻里之间的交往以老年人为主。老年人自由支配的时间较年轻人更多,他们乐于参加社区活动,有更多的时间晨练、休闲,在互动中容易结识相交。而青年居民由于工作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经营邻里关系或进行邻里交往,邻里之间的情感交流因此逐渐减少。

其三,社区居民虽同在一个网络微信群,但鲜有互动。作为即时通讯的微信近年来迅猛发展,已成广泛普及之势。很多小区都由物业或业主发起建立了小区微信群,停水停电、疫情期间的核酸筛查安排、招领启事等通告都通告微信群告知,居民有事也会在群里咨询。虽然群里人数众多,但是居民之间的互动却非常少。

(三)新型邻里关系的概念

对于什么是新型邻里关系,现代城市社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邻里关系,目前学界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不过一些学者对新型邻里关系做了一些描述。比如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认为:新型邻里关系最好是“亲密不过分”,互相关心帮忙,又不要管人闲事、道人长短,大家都做有意义的事情。天津社科院教授唐忠新主张“互助不互扰”,邻里交往也要讲究文明礼仪,保护邻居个人隐私。北京社科院教授马仲良提出“‘共生不陌生”的观点,就像生物学世界里不同物种间相互依存的共生现象,邻里间还是应多一份关心、照应。

根据以上几位学者的关系,新型邻里关系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邻里要互相帮助;(2)邻里交往要注重保护隐私;(3)邻里之间要加强交往。

二、“事缘”是新型邻里关系的纽带

邻里关系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公共关系。随着社会的变迁,邻里之间联系的纽带已发生改变,构建城市社区新型邻里关系需要找准现代社会连接邻里关系的新纽带。

(一)邻里关系的本质

邻里关系本质上是社会关系,它主要是在邻里的日常生活交往中形成的。在传统的“熟人社会”,邻里之间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方方面面的事情都需要相互帮助、有无互通。以作者儿时的印象,就经常有孔子所说的“向邻人借醋”的经验,甚至还有常向邻人借粮借油、借钱借物的事。有农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村里有人家结婚、治丧,全村人都要去帮忙,每逢栽秧打谷等农忙时刻,更是需要“换工”,轮流劳作。生产和生活中的需要如同纽带,客观上要求邻里之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以及家庭功能的社会化,维持城市社区邻里关系的纽带逐松散,甚至消失了。专业化的婚庆公司、丧葬公司可以为家家户户的“红白喜事”提供“一条龙”服务,基本不再需要街坊邻居提供大量的人、才、物上的帮助;从胎教开始的专业化教育机构减少了孩子需要看护的时间,而“421”家庭模式使得孩子不再需要邻居帮忙看护;物管公司和防盗门可以确保家庭财产的安全……这一切都使得邻里之间面对面的交往逐渐减少。桂勇、黄荣贵的实证研究显示,虽然当代城市社区存在中等程度的社区归属感,但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却日渐下降,居民的邻里互动减少,社区参与水平低下。换言之,城市居民与社区之间缺乏紧密的社会联系与经济联系。

(二)“事缘”是邻里关系的纽带

以自我为中心、以契约为纽带的现代社会格局在社区里的投影是邻里关系以理性为特征,以公共性为基础。哈贝马斯以交往理性与生活世界相连,主张在生活世界中通过人际对话交流交往和沟通,增进人们之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宽容,进而达致思想和行动上的共识,形成群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社会团结。哈贝马斯认为,与征服自然和控制社会的工具理性不同,交往理性是双维的,即“主体-主体”,通过沟通交流保持主体间的理解和一致,并由此保持社会一体化、有序化和合作化。

在以家户为中心、以契约为纽带的现代社会中,原子化的居民关系需要借助新的纽带以增进社会团结。社区居民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按照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观点,新的纽带不能只是满足一方的需求,比如街道、社区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更要注重合符居民的利益取向,也就是说既要符合活动组织者、事务管理者与居民之间的利益,也要符合居民和居民之间的利益。笔者认为,这个纽带就是集合了各方需求、利益的“事缘”。

所谓“事缘”,是指能满足各方参与者共同需求的事务。因为参与这些事务能给参与者带来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故能最大限度吸引居民参加,促进彼此交流与熟悉,在居民间建立起紧密的联系,逐渐实现建设新型邻里关系的目标。社区是居民最重要的日常生活领域,无论社会如何变迁,社区里都会汇集大量的居民需求。将这些需求整合成一个个的团体,就像在社区中画了一个个圈。随着圈的增多,总能在社区中形成交集。

事缘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寻找契合的事缘。按照规模,可分为社区公共事务和团体事务。按年龄分,可分为婴儿期、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年龄特征、不同的需要。按照不同的兴趣爱好,可分为自驾游、棋牌、广场舞等。不同的分类会产生出不同的需要,这些需要就是确定事缘的依据。以“趣缘”为基础就可以以趣成事,以事聚人。但如何以事聚人,才能形成有助于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则是需要思考的。

三、社区社会组织是构建新型邻里关系的重要主体

从学界来看,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治理主体之一参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已经论述得很充分。从政府的治国理念来看,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进行详细论述,其中对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民政部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区社会组织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由此看,将社区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治理主体,参与构建新型邻里关系是可行的。

(一)社区社会组织在承担“事缘”上的优势

社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又称为社区民间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等,是指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化需求为目的,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社区地域为主要活动范围,由社区居民自主成立或参加,介于社区主体组织(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个体之间的组织,如社区志愿者组织、老年人协会、文娱爱好者协会等。在我国,社区居委会客观上扮演者政府的“腿”的角色。而社区社会组织,以其独特的优势在承担“事缘”,提升邻里关系上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社区社会组织是居民利益的表达的重要主体之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利益表达的差异性、时效性等方面具有诸多的先天性不足。而社区社会组织,从活动内容上看可分为社会管理类、便民服务类、权益维护类、志愿服务类、经济发展类、文教娱乐类等多种类型,其中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等直接以居民权益维护为目的的组织,不仅承担着居民利益表达的功能,同时也在聚合居民共同需求、凝聚居民共同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次,社区社会组织以其独特的优势已经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承担者越来越重要的功能。與政府组织相比,它因机动、灵活而在开展服务活动方面更为便利;与企业组织相比,它更能发挥公益组织的特长;与其它非社区的社会组织相比,它在动员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方面更为有效。再次,社区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社区社会资本构建的重要载体。社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区内部的网络、规范、信任等文化机制,其作为一种社区群体所拥有的带有公共性质的资源,在改善群体生活状态、增加群体福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对增进居民间的信任、促进居民参与、密切邻里关系等方面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直接促进了社区社会资本的构建和积累。夏建中、张菊枝的研究显示,由“自上而下”安排的社区活动,参与率比较低且多数为固定人员的“捧场”;而“自下而上”的贴近居民需求的活动,参与率比较高,如助医服务、歌友戏友会活动等。社区社会组织的活动,多为“自下而上”的贴近居民需求的活动,有着更高的参与率,也更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社会资本。

(二)社区社会组织构建新型邻里关系的方向

未来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势是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主体性作用。社区社会组织将会成为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的主导力量。构建新型邻里关系,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社区社会组织要善于发现居民的新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居民的需求也在变化。比如,在兴趣爱好上,从最开始的扭秧歌到现在的普拉提、肚皮舞等,从以前的逛公园到现在的自驾游等,从以前的打麻将、玩扑克到现在的踢足球、打篮球等运动。

其二,社区社会组织要善于整合居民的需求。比如,发展社区义工组织,让居民的需求形成互补。采用登记制度,建立义工服务档案,并配套培训制度、服务计时管理制度、回馈激励制度等,激励更多的社区居民愿意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到各种社区活动中。在美国,志愿服务有一种类似积分回馈的制度,叫做“志愿服务银行”,即将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折合成小时计储存在“服务银行”里,将来如果自身有需要就可以获得志愿机构免费提供同等时间的服务。在我国,也有一些社区已经建立了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比如成都市郫筒街道石牛社区。

其三,社区社会组织要注重满足青年的的需求。研究表明,在当前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活动中,仍普遍存在着年轻居民社区参与不足、社区各项活动的参与主体以离退休的老年人为主等局限。年轻居民虽然时间紧,压力大,但仍然有很多需求,比如:运动休闲的需求、孩子照护培育的需求等,他们都需要在生活居住的地方与有着共同需求的邻居交流探讨。

其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更多的应是自下而上。当前,我国政府推动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远远大于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数量,一般来讲,规模较大的、运作相对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推动成立的。究其原因,资金、场地是制约自上而下的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国社区社会组织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要担当起社区服务的主体之责,还需要更多自下而上生长起来的社区社会组织。这样的社会组织将会更具有活力和生命力,从而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加入,真正达到增进居民之间的交往、了解、信任,进而相互帮助,改善邻里关系。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6-7.

[2]何绍辉.論陌生人社会的治理:中国经验的表达[J].求索,2012,(12).

[3]龚长宇,郑杭生.陌生人社会秩序的价值基础[J].科学社会主义,2011,(1).

[4]邢晓明.城镇社区和谐邻里关系的社会学分析[J].学术交流,2007,(12).

[5]桂勇,黄荣贵.城市社区:共同体还是“互不相关的邻里” [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45(6).

[6]高红.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模式创新与制度保障[J].社会科学,2011,(6).

[7]王时浩.社区中介组织探析[J].社会主义研究,2004,(1).

[8]张凯兰.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社区民间组织的功能及实现[J].湖南社会科学,2010,(3).

[9]夏建中,张菊枝.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类型与特点[J].城市观察,2012,(2).

[10]陈洪涛,王名.社会组织在建设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中的作用[J].行政论坛,2009,(1).

[11]王冬梅.从小区到社区——社区“精神共同体”的意义重塑[J].学术月刊,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