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伟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近年来我国的普惠金融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普惠金融业务的风险也日益凸显。 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 年4 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总额达20.5 万亿元,而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余额为4476.21 亿元,不良率是2.18%。 不良率水平较前几年有明显下降,但仍然暴露了普惠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以支持普惠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的问题。 而且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发展的经济新格局,更需要通过普惠金融的发展,达到“促消费、扩投资”的目的,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这都要求普惠金融机构一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实现普惠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
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的有机融合,具有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优化产品和服务等作用。 另外,金融科技在风险管理方面也表现出非常巨大的优势。 普惠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的优势,认真分析研究普惠金融的风险特征,将金融科技和普惠金融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自身业务的风险防控能力。
普惠金融作为金融的一个分支领域,会面临与传统金融相同的风险[1]。 同时普惠金融又因为自身的特殊性,衍生出具有自身特点的一些风险特征。
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危害最大且普遍存在的一种风险,而普惠金融信贷业务中信用风险尤为突出,原因在于其服务的对象是长尾群体。 这部分长尾客户文化程度整体较低,缺乏相应的金融意识和知识,信用意识淡薄。 同时又缺少足够的信用记录和抵押物,偿债能力不足。 再加上他们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更不会定期公布自身的经营状况,普惠金融机构很难接触到他们的日常信息,对其进行的信息调查难度大且成本高。 而且部分客户为了获得信贷支持,往往会刻意隐瞒一些负面信息,甚至提供一些虚假信息,这导致普惠金融机构在贷前贷后都普遍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面临严重的信用风险。
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村群体及城镇弱势群体。 这些客户群体在发展中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多。 对小微企业而言,其自身规模小、资金少、管理水平较低、人才匮乏,导致其缺乏核心竞争能力,抵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 对农村客户而言,由于农业自身易受气候、病虫害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且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技术设备条件差、市场不完善,再加上农村客户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无法及时、有效地接收信息和农村新技术,所以农村客户的抗风险能力有很大不确定性。 对城镇弱势群体而言,他们的经济收入普遍偏低,经济承受能力不足,其不确定因素更为复杂和繁多。 当金融产品价格发生变化,这些不确定性很可能会诱导风险损失的发生,从而出现市场风险。
普惠金融机构的普惠性决定了其提供的金融服务回报率低的特点,而普惠金融机构既要注意风险的防范,又要考虑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普惠金融机构陷入了两难境地。 在成本方面,普惠金融机构在为这些特殊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经营成本较高。 然而在收益方面,普惠产品小且分散的特点,导致其单笔收益普遍较低,回报率不高[2]。 这种高成本与低收益之间的不匹配很容易导致普惠金融机构存在经营上的风险。
无论普惠金融机构还是普惠金融客户都普遍存在着对普惠金融业务认识不到位的情况。 普惠金融机构方面,有的将发展普惠金融业务当成是一项政治任务,为了完成任务而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却没有注重风险的防范,盲目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有的则将普惠金融业务看成是“慈善”,不愿意积极开展普惠金融业务。 普惠金融客户方面,他们大多数受教育程度比较低、金融知识比较匮乏,经常在根本不了解普惠金融产品的情况下接受这些产品,并且产生了过高的期待,结果往往只看到了回报却忽略了风险问题。 这些认识上的偏差会滋生操作风险,进而影响普惠金融业务的声誉。
一个完善的普惠金融法律监管体系是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但目前我国的普惠金融法律监管体系还存在许多不足:第一,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正在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但是仍然还有很多可考量的信用指标并未完全纳入国家征信体系之中,这使得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无法得到更好的发挥,法律建设的基础依据不足。 这是我国金融业普遍面临的问题,普惠金融也不例外。 第二,针对普惠金融的专业性法律欠缺。 目前大部分法律都是针对传统金融业制定的,对普惠金融这一新型金融业态缺乏专业的法规,一方面会导致出现多重监管或监管真空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无法给普惠金融供给双方提供法律支持和保护,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秩序。
普惠金融产品是普惠金融业务开展的关键。 普惠金融产品设计不合理会直接导致普惠金融业务发展受挫。 许多普惠金融机构表面上对普惠金融产品进行重新设计创新,但事实上只是把传统金融产品重新包装一下就拿出来售卖。 而这些金融产品和普惠金融业务存在很大的不兼容性,产品设计存在严重问题,导致风险问题突出。 有的普惠金融产品其设计对象根本不是普惠金融这些长尾群体,结果导致融资成本比较高,还款压力大,违约风险概率大。有的普惠金融产品设计时确实实现了融资成本低,但是对其自身而言却成本较高,收益与成本不匹配,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还有的普惠金融产品设计时没有把风险考虑进去,没有配套相应的风控手段,导致风险事故频发。 这些都是普惠金融机构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创新性不足,没有充分结合普惠金融业务的特殊性所导致的产品设计风险。
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对普惠金融风险的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普惠金融机构要改变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要将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广泛应用到其中。 通过大数据技术和网络爬虫等技术,从互联网中广泛搜集互联网社交、消费、生活以及工作等各方面琐碎且繁多的数据,然后采用分布式、图像处理、语义分析等技术,对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进行整合、存储和处理,最后利用区块链技术实时记录这些数据信息并将其存储在可验证有效性的分布式网络节点上,建立起每个用户可跟踪、可追责的金融信息档案。通过广泛的信息来源和庞大的信息数量,来确保数据信息的有效性,让普惠金融机构能更好地掌握长尾客户群体的全面信息,并在充分信息的支持下建立起高质量的数据分析模型,帮助审批决策与贷后跟踪,推动普惠金融数字化进程,加强普惠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普惠金融机构要充分掌握客户的不确定性,对其面临的市场风险做好预判和防范工作。 政府应推动实现政府各部门内部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共享,对企业可以引用税务、水电、人行征信、企业报关、投诉管理等信息,对个人可以引用水电、电话费、个人教育、住房及保险等日常化信息,然后通过多方数据交叉验证准确刻画出客户金融信息档案,从而实时、准确、快速掌握客户的风险情况[3]。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一个数字化自动管理平台,自动对风险因素进行准确分析评估,从而准确把握金融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并对市场价格变化引发的市场风险进行自动实时处置,达到最短时间控制市场风险的目的。
对经营风险,普惠金融机构可以从成本和收益两方面入手。 从成本方面,首先,普惠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信息档案,从而减少信息获取的成本;其次,将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等技术相结合,让金融业务简单化、自动化,大幅削减业务成本;再次,借助金融科技风险管理精准性的特点,精准地进行客户认证和风险评估,降低风险管理成本和风险损失;最后,线上渠道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的不断普及,降低了普惠金融机构对网点设施、人员等的成本投入,从而降低了其经营成本。 在收益方面,普惠金融机构的普惠性导致无法从提高回报率入手,但是普惠金融机构可以借助金融科技进行精准营销、个性化推荐,扩大业务量,从而达到“薄利多销”的目的。 通过金融科技来降低成本、扩大收益,化解普惠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大众对普惠金融存在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因此需要加强普惠金融的宣传教育。 对普惠金融客户,可以在政府和普惠金融机构共同协作下进行宣传教育,构建包括信用观念、金融知识、风险意识等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并不断完善,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 对普惠金融机构,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先对普惠金融机构的管理层进行普惠金融业务的教育培训,端正管理层的思想认知,进而从上到下进行宣传,普及普惠金融的风险知识。
在进行普惠金融教育的时候,可以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来开展宣传培训。 借助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第三方软件等线上渠道通过视频、图画、趣味游戏等方式传播、普及普惠金融知识。 同时还可以借助金融科技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对普惠金融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实现精准宣传。 只有深化普惠金融教育、增强普惠金融风险意识,才能奠定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的基础,减少操作风险的发生。
同时普惠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关联图谱技术追踪资金流向,利用物联网、设备指纹技术管控终端业务,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准确掌握客户的身份信息,利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复杂网络交易监测分析、有效防范普惠金融业务中的欺诈行为,减少操作风险的发生。
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对普惠金融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监管部门可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手段,建立起远程监控管理平台。 同时广泛搜集并整合全国各行业、企业、个人的信用数据,构建统一的数据监管系统。 借助数据监管系统收集的实时信息,利用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对各地区、各行业普惠金融实施进行实时化、精准化、差别化管理,提高监管的效率。 并利用互联网形式加强信息披露,全面、详细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资金情况、重大决策、债务情况等,完善市场监督机制。
利用科学的监管体系寻找普惠金融的风险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普惠金融的法律法规,构筑普惠金融风险防控底线。 政府可以根据实时化、精准化的监管掌握充足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对某一领域进行专门性立法,并利用金融科技对立法的效果进行监督,查遗补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然后在适当时机延伸到多个领域,进而形成纲领性法律。 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再配合健全的监管体系,利用金融科技的实时性和精准性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掌握、及时追究,从而构建公平有效的法律环境,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在进行普惠金融产品开发和设计时一定要结合客户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和设计,不能生搬硬套。 普惠金融机构可以借助金融科技为客户量身定制普惠金融产品,避免出现产品设计风险。普惠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广泛搜集各种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借助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技术将这些数据转化为可读、可视、交互类型的数据,并进一步进行挖掘、加工处理,提取其中的有效信息。 普惠金融机构借助这些信息,再通过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对普惠金融客户的使用资金行为、消费偏好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对普惠金融产品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等方面进行创新组合,从而推出适宜普惠金融客户的产品,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普惠金融客户。
通过大数据技术降低信息成本,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降低管理成本,从而体现普惠金融产品“普惠”的性质。 同时通过金融科技进行精准营销,营造口碑效应,达到薄利多销的目的。 两者结合可以缓解普惠金融产品设计中收益与成本的问题。同时要把风险管理问题贯穿到普惠金融产品设计中去,利用大数据技术广泛收集信息,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然后利用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设计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再借助人工智能将风险管理措施融入普惠金融产品中,从而降低产品的设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