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少华
(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2020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水土保持率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中的一项约束性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 年12 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听取了黄委关于贯彻落实《纲要》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2021 年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作,提出开展黄河流域九省区水土保持率研究工作。2021 年2 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印发的《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复核工作的通知》,3 月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 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要求2021年各省完成各级行政区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及分阶段目标分解落实工作。
(1)水土流失面积,指区域内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及以上的国土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分级统一参照《土壤侵蚀强度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 及相关技术规定。
(2)水土保持率,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
(3)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指通过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的上限。
山西省北部地区属温带半干旱气候区,气候寒冷,山麓植被以草原为主,植被的垂直更替为草原带(或灌丛带)、针叶阔叶混交林带、高中山针叶林带、亚高山灌丛或亚高山草甸带;南部大部分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局部属暖温带湿润气候区,较温暖湿润,山麓植被以疏林或灌丛为主,植被的垂直更替为灌丛带(或草原带)、低中山针叶阔叶混交林带、落叶阔叶林带、亚高山草甸带(或亚高山草原带)。坡向不同,立地条件也不相同,阴坡较为湿冷,阳坡较为干暖,天然植被的分布有明显差异。土石山区植被覆盖率较高,黄土丘陵沟壑区、残塬沟壑区、黄土丘陵缓坡、风沙区和阶地区植被覆盖率较低。境内原始植被破坏严重,部分山地森林多为重新恢复的天然次生林。天然林主要分布于五台山、关帝山、吕梁山、中条山、太行山等区域,树种以油松、云杉、落叶松、桦树、杨树、辽东栎为主。人工林分布较为零散,在山地,树种以油松、落叶松、云杉为主,丘陵区则以杨树、槐树、油松以及落叶灌丛居多,平原区多为杨树、柳树。经济林以果木为主。境内野生草类较多,分布广泛,目前已查明饲草有400多种,其中优质牧草有100 多种。山地以耐寒耐湿的披碱草、青草、大油芒草种为主,丘陵区以鹅冠草、胡枝子、羊草、狗尾草为主。
受季风环流控制,全省降水分布基本呈东南向西北递减、平原向高山逐渐增加的趋势,年降水量300~600 mm 之间。中条山、太岳山、五台山及关帝山等局部地区,年降水量可达700 mm 左右,晋东南、晋中东山迎风坡年降水量可达600 mm 左右,忻州、太原、吕梁、临汾、运城及黄河沿岸年降水量在450~500 mm 之间,大同盆地年降水量在400 mm 左右。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大部分地区冬、春雨(雪)少,约有70%的降水集中在7~9 月,多年平均陆面蒸发量为443 mm,水面蒸发量为1 050 mm。
山西省流域面积大于3 000 km2的河流有汾河、沁河、涑水河、昕水河、三川河、丹河、朱家川、滹沱河、桑干河、漳河,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3%,均为外流水系,多发源于东西山地,分属于黄河、海河两大流域,流向向西、向南的河流属黄河流域,流向向东的河流属海河流域。境内属黄河流域的面积为9.7 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2%,属海河流域的面积为5.9 万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8%。
水资源主要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河川径流与降水量直接相关。据多年水文气象资料分析,全省水资源具有以下明显特点:一是河川径流丰枯变化大。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山洪暴发,径流集中,枯水季节径流锐减,大部分河道断流。二是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相对来说,东部比较丰富,如漳河、沁河等流域径流深达100~155 mm;西部贫乏,部分黄河一级支流的径流深仅为30~40 mm。三是水土流失严重,汛期河水含沙量大,全省多年平均输出境外泥沙高达4.56 亿t。
3.1.1 基础资料收集分析
1)自然概况
包括山西省(典型区域)典型县级行政区的气象气候、水文水资源、地形地貌、植被覆盖、土壤地质等自然概况。
2)资源与开发情况
根据山西省实际情况,收集矿产资源禀赋、资源开发(如煤炭、燃气)等基本情况。
3)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情况
收集最新的土地利用情况,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12 个一级类以及25 个二级类的土地利用现状及其结构与分布情况。收集2019 年人口、国民经济、城镇与开发建设等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4)水土流失现状与水土保持情况
收集最新发布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包括水土流失强度、面积及其分布情况。收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建设、造林等水土保持情况,以及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等。山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区域水土保持率目标值确定项目成果报告
5)生态空间管理与生态建设宏观规划情况
收集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关于生态空间宏观管理相关资料与生态定位资料,收集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相关的上位规划及其建设目标。
3.1.2 专题或专项资料收集
1)专题图件
包括土地利用、土壤侵蚀、主体功能区划等专题图件(矢量或栅格)的收集,比例精度最好一致,利于叠加分析。
2)专题数据资料。包括DEM、数字线化地图等。
3)专题或专项规划。如主体功能区规划等。
4)专题或专项研究成果等。
运用GIS,实现空间定位、遥感监测与空间叠加分析,对收集到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与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地形地貌、主体功能区划等专题图,运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叠加分析,形成相应的专题图件成果,并进行相应的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为定量研究与空间分布规律等提供依据。
在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植被和坡度对土壤侵蚀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对山西省水土流失、土地利用、海拔地形、植被覆盖等地理空间数据叠加分析,考虑山西省特点、下垫面状况、地质地貌类型、水土保持措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土地利用类型现存水土流失中不需治理面积、不可完全治理面积、应当治理面积和可以完全治理面积。
根据上述研判规则,山西省远期水土流失面积33 125.98 km2,包括远期不需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和远期不可完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远期不需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7 312.28 km2,其中水浇地面积3.92 km2,旱地面积782.28 km2,果园面积58 km2,有林地面积3 301.94 km2,灌木林地1 699.21 km2,其他林地171.34 km2,其他草地1 139.12 km2,农村建设用地18.58 km2,人为扰动用地112.09 km2,其它建设用地19.55 km2,农村道路5.21 km2,裸土地1.04 km2。
远期不可完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5 813.7 km2,其中旱地面积2711.21km2,有林地面积12679.94km2,灌木林地5 703.7 km2,其他林地331.16 km2,其他草地3 852.05 km2,农村建设用地90.45 km2,人为扰动用地373.61 km2,其它建设用地52.99 km2,农村道路13.88 km2,裸土地4.86 km2。
复核后提出的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为78.86%。山西省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详见表1。
(1)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适当增加梯田面积;通过采取适当的管护措施,进一步提高林草地的覆盖率和水土保持效益,进而提高水土保持率。
(2)继续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对已经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加强管护,不断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保证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水土保持功能持续稳定发挥。
(3)继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减少人为水土流失;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多措并举开展水土流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