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财会监督信息化创新研究

2023-08-29 12:55:54曹玲易金翠
会计之友 2023年17期
关键词:国资财会国有企业

曹玲 易金翠

【摘 要】 文章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地方国资监管机构财会监督业务及信息化现状为研究基础,依据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分析国有企业财会监督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形成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为指引,从数据信息采集、重点业务突破、数据分析应用、风险防范等方面,探索以信息化建设赋能提效财会监督工作,提出创新财会监督信息化的思路、主要内容,并分三个阶段实施财会监督信息化项目,最后强调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为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创新开展财会监督信息化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地方国资监管; 财会监督; 信息化; 监督数据

【中图分类号】 F23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3)17-0149-07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监督体系尚待完善、工作机制有待理顺、监督能力有待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有待加快建设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意见》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监管职能由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进行转变,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扩大授权经营范围。然而,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财会监督缺乏有力抓手,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衔接较为薄弱。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如何“行得稳”、国企授权经营如何“接得住”,是横亘在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和国企管理者面前的重大问题和挑战。在财会监督领域,国资监管机构亟须通过加强财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财务管控能力,逐渐与企业建立起“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链条,保障财会监督制度有效落实,规范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提升国有企业财会监督效能,防范企业财务风险。

二、相关文献综述

廖紅伟等[1]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逐步由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形成“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在新型监管体制下,宏观层面实行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中观层面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与运行、微观层面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但是目前我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还处于建设探索阶段,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被广泛推广。远邵华[2]认为在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方面,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曹煦[3]指出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试点,其中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划入审计署,履职近20年后,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此外,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创新,通过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周婷婷等[4]认为2017年COSO发布了更新版ERM框架——《企业风险管理—与战略和绩效的整合》(ERM2017),最终将企业的风险管理定义为五个要素,一是公司治理和文化,二是企业战略和目标的确立,三是企业绩效,四是审查与纠正,五是信息、沟通与报告。新版框架聚焦风险管理工作与战略和绩效的融合,以期切实有效地提升企业价值。张庆龙等[5]认为在智能时代已经明确到来的时候,财务也被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智能时代的数据将实现高度的集中和透明,财务管控势必将从局部走向全面,企业要以价值创造为财务转型的导向,推动业财融合服务、构建财务共享服务、提供战略决策服务、提升资本运作水平,致力于对价值进行创造的具有较强综合性的管理模式。

三、地方国有企业财会监督的现状

一方面,当前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以及国有企业的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另一方面,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督方式的转变,对国有企业财会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政策环境、调研的某省国有企业监督现状,通过建立财会监督高效能模型,从财会监督组织机制、监督制度及流程、监督数据及信息基础、数据挖掘应用、监督重点业务五个方面,对某省国有企业财会监督的问题和难点展开分析和评估。

某省国有企业财会监督现状效能综合评估结果如表1所示。

从评估结果来看,财会监督的四项工作五个方面,低效能、中效能各占50%,中高效能、高效能为0%,说明该省国有企业基本处于尚未建立长期、有效,或只建立了基本满足监督业务需要的信息化系统阶段,与建立适应当前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实现业务上下贯通的财会监督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信息化对企业财务内部监督的支撑作用尚未得以高度应用。

由于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的财会监督缺乏有力抓手,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衔接较为薄弱,“内外衔接、上下贯通的国有资产监督格局”尚未形成,不利于财会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不利于应用更高密度更细化的外部监督手段,不利于跟踪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造成事前事中防范能力不足。

四、地方国有企业财会监督主要问题

从各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来看,财会监督业务大同小异,对于采集量大、格式规范的业务,如财务快报、财务预决算、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统计等等,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基本实现以信息系统进行统一采集、汇总和管理,部分国资监管机构建立了统一的监督平台,实现了数据的在线采集、管理和分析应用。国资监督信息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资监管机构了解掌握企业的财务成果及动向的需要,提升了财会监督效率,但这尚不足以应对当前改革形势对国有企业财会监督提出的挑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企业财务数据信息方面

按月按年报送的报告级财务数据,周期间隔长,数据颗粒度粗,无法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形成有效的动态监管;主要依赖人工报送的财务信息难免出现准确性方面的问题,报送效率不高;企业财务信息以成果性数据为主,侧重事后监督,过程性的信息较为缺乏,难以开展事前或事中监督。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在企业经营成果、“三重一大”事项中未能实现信息对称,难以充分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高效能监管。

(二)数据分析与利用方面

目前地方国有企业财会监督数据分析主要依靠电子表格完成,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在图表制作、数据计算、汇总等基础操作上,主要是因为缺乏数据分析体系以及数据分析工具,从而未能充分分析数据业务内涵及其关联,造成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数据整合与挖掘不够充分,未发挥数据聚合效用,对财务风险防范与辅助决策的支撑力度不足。对企业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企业信用评级、重大舆情等信息采集不足,未能对企业运营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尚未建立全方位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三)内外监督合力方面

企业内控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信息化对企业内部管控尚未实现普遍性的支撑。财会监督尚未通过适当的组织及流程方式与企业财会管控衔接,不利于更高密度更细化的外部监督手段的推广与应用,造成事前、事中防范能力不足。

五、创新国有企业财会监督信息化的思路

国企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地方国资监管机构搭建更加完善的财会监督体系,另一方面也需要国有企业进行相应的财会信息化建设作为支撑。

基于以上现状和问题,国有企业财会监督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以更好地发挥信息化的独特优势,强化财会监督效能、创新财会监督手段。

第一,依托信息化监督平台,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推进,逐步完善国资监督数据采集的广度和深度,针对不同需求、不同来源的数据建立高效实用的数据采集信息化渠道,夯实全方位、动态、实时的财会监督数据基础。

第二,建立财会数据分析体系,用好用活财会数据,实现财会数据分析的自动化,为国资监管机构、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与风险防范基础,实现“互联网+财会监督”,支持未来向“智慧监督”迈进。

第三,以信息化手段推进监督业务创新,从事前事中监督、风险管控入手,朝规范资本运作、维护资本安全的监管目标精准发力。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大额资金运作监管流程,通过事前告知、事中披露等手段实现企业财务重大事项信息的传递。国有企业在不断提高大额资金在线监管效能的基础上,应积极开展司库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业财融合、产融结合、统一资金调度,实现对国有企业资金的集约管理和动态监控,防范资金风险,助力国有企业财会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第四,加强地方国有企业自身财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财会管控能力,奠定与国资监督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内部信息化基础。

六、创新财会监督信息化的主要内容

(一)内外汇聚上下对接,夯实监督数据基础

强化财务敏感指标的高频度明细化自动采集。如采用与企业系统对接的方式按日采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的明细数据。

拓展外部数据采集渠道,通过购买、网络采集等方式采集宏觀经济走势、市场监管/税务信息、行业数据、企业重大舆情、上市公司资讯等。

建立财会监督数据集市,将内外部数据进行汇聚、统一管理,实现数据高度规范化,提高数据质量、存储效率以及应用效率。

(二)重点业务精准发力,创新财会监督手段

在高频度明细化自动采集关键指标的基础上,动态监控企业大额资金流量信息,对资金流向、资金金额、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大额资金异常使用情况预警机制。以大额资金监管为切入点,遵循“单向性”原则,采用单向信息采集的方式,探索对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实施事前和事中监督,细化国有企业财会监督。鼓励国有企业逐步推进司库管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国资监督效能,促进企业资金管理安全。

建立财会监督检查平台,形成重大财务事项制度库、决策清单库,开展重要财务事项信息采集,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规范国有企业财会监督工作数据和成果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三)深化数据挖掘应用,助力决策智慧监督

建立“让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监督机制,以宏观、中观多维视角开展经济态势分析;从国有企业经营、财务目标、绩效、预算执行、业务量等方面对国有资本运营及发展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企业分类监管思路,对企业业绩、业务量实现进行分析,发掘数据价值,探索智慧决策支持。通过深挖财会数据价值,精准、高效指导企业做好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客户分析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战略决策支持深度、经营活动分析精度、财务风险管控力度。通过“互联网+财会监督”,提高财会监督工作效率,支持未来向“智慧监督”迈进。

从企业视角结合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产权信息、经营和财务信息、二级市场信息和重大舆情等,勾勒企业全景画像,采用更直观更实时的方式展现企业经营状态。

(四)严防企业财务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以债务风险、资金回收风险、合作方风险、信用风险以及专项预警五个方面为重点建设财会监督风险体系,通过预测、分析、监控财务风险指标数据,识别可能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风险变动趋势,实现风险的量化、可视化管理,严防财务风险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类风险指标如表2所示。

(五)提升财会管控能力,加强企业内部监督

国有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财会管控流程刚性约束,防范企业财会管控的过程性风险,并积极推动与外部财会监督的衔接。

1.业财一体化

将财会控制关口、管理会计维度标识、合并抵销标签迁移至业务端,由业务报账信息依据会计准则和集团统一的会计处理规范自动生成记账凭证,从而实现业务与财会数据及流程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财务的管控职能。

2.账表一体化

从核算账簿实现自动合并抵销并且生成合并报表,从账务自动输出财务报表以及管理会计报表。账表一体化与业财一体化衔接,可形成从业务到报表完整的流程与数据链条,实现财会数据的全生命追溯。

3.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是企业财务信息化的一种建设方式,通常应用于标准化程度高、劳动密集型的职能领域,如报销、记账等等。从信息化实践中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从业务报账到产生财务凭证的过程都是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实现的。不仅于此,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还能承担报账、核算、预算控制、资金收付等财务职能。

国有企业财务管控提升的突破点包括集中核算、资金集中管理、业财一体化、账表一体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等,国有企业以建设集中核算系统或“上下一本账”实现账务集中管理,以建设资金管理系统或者资金数据汇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以建设企业业财数据的系统集成实现业财一体化,以账务自动输出财务报表和管理会计报表实现账表一体化。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企业预算统筹能力。通过统一ERP系统平台实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强化内部控制,降低财务风险,从而达到“协调业务、集中管理”效果。国有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与发展需求,制定适合的财务管控提升路径,强化企业财会监督效能,加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推动企业财务转型升级。

(六)形成财会监督信息化基础,塑造强有力财会管控内核

根据国有企业财会监督信息化规划设计内容,需要企业信息化予以配合的内容主要是财会监督重点指标的自动采集,重点指标主要指核算重点指标明细数据以及资金支出数据,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资金支付明细等。因此,国有企业须以建设集中核算系统或“上下一本账”实现账务集中管理,以建设资金管理系统或者资金数据汇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企业不断提升自身财会管控内在能力,是提升国有企业财会监督整体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每个企业都有其业务的特殊性,而且各自的信息化发展意愿、条件和现状各不相同,将某省国有企业分为三类,并提出财务管控信息化建设建议,以供参考。

第一类:企业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和条件,有较为强烈的信息化提升意愿。该省国有企业中约60%属于此类企业。这类企业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并且已经开展或者规划了财务信息化的持续发展方案,可以将财务管控前移至业务端,扎实推进“业财融合”,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的管控模式,采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与财务中台的模式,搭建“业财一体化”+“账表一体化”财务管控信息化框架。

第二类:企业具备一定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和条件,但受信息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影响较大。该省国有企业中约30%~40%属于此类企业。这类企业暂时不具备全面实施“业财融合”的条件,可以从预算绩效管理和账表一体化入手开展风险较小、成效明显的提升财务管控能力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类:企业信息化基础比较薄弱,信息化建设推动力量相对薄弱。该省国有企业中没有,或者仅有1—2家此类企业。对于这类企业,首先应完善自身的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参考“形成财会监督信息化基础”的内容,开展核算、资金集中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同时满足自身基本的财务管理需要。

七、财会监督信息化项目实施方案

结合项目建设的各类影响因素及前置事项,财会监督信息化项目整体按照“急用先行、分期建设”的原则进行建设,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所述。

(一)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建设周期建议为半年左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财会监督数据中心、大额资金监管试点、确定重要财务事项管理范围、财务分析体系、风险预警体系。

1.财会监督数据中心

建立财会监督数据采集标准,特别是针对面向企业自动采集的内容,向企业提供关键主数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往来客商、国有企业全级次名录、银行名录等。

选择2—3家企业,以应收、应付、存货类科目为主,开展企业数据自动采集试点;建设财会监督数据集市,建立财会监督专题数据模型,实施财会数据标准化管理,支持数据共享、分析等应用。

2.大額资金监管

开展大额资金使用数据采集试点:选择2—3家企业分别开展资金系统对接和核算系统对接,按日抽取资金支付数据;建议核算系统对接企业与数据自动采集试点企业一致,以有效控制试点风险。

在线监督系统根据“定制金额法”确认的大额资金标准自动筛选大额资金,按照资金用途、支付对象、单笔金额或一定日期的累计金额进行自动分析、预警,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将预警信息以短信等形式系统自动报告有关负责人。

3.重要财务事项监督

建立监督企业财会管理相关制度库;建立重要财务事项目录清单。

4.财会分析体系

根据财会分析的需要,对需要企业手工录入的指标在监督平台上完善采集;建设系统内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析、企业经营分析、财务绩效分析、财务预算执行分析、主要实物量指标分析、财务分析报告等模块;建设企业全景画像框架,构建基本信息、法人治理结构、股权架构、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等板块内容。

5.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框架,构建债务风险、资金回收风险、亏损企业预警等板块内容;基于企业数据自动采集数据试点,开展两金压控、货币资金预警试点。

第一阶段建设最为显著的效能提升作用主要反映在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方面,这是基于已有的信息化成果和数据进行深化应用产生的成效。

第一阶段所进行的数据自动采集以及大额资金试点工作是开展第二阶段建设的重要基础,通过试点引导推进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加强全集团的财务集中化信息化建设,为第二阶段建设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建设周期建议为半年至一年时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大企业财会数据自动采集和大额资金支付数据采集试点范围、以大额资金使用预通知开启重要财务事项信息采集试点、建立外部数据采集渠道、建设重要财务事项监督检查模块、完善财会分析体系和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扩大企业财会数据自动采集试点范围

对于已经实现财务(核算)集中的企业,实现重要财务科目明细数据的自动采集,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类科目明细、应付类应付明细、存货类科目明细、货币资金科目明细,列入自动采集范围的企业不少于该省国有企业的半数。

2.扩大大额资金支付数据采集试点范围

纳入大额资金支付数据采集范围的企业不少于该省国有企业的半数。建设大额资金拨付预通知、核对、预警模块,完善资金数据查询分析模块。

3.开展重要财务事项信息采集试点

结合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监督实际情况,采用企业报送或者国资监管机构内部共享的方式,面向所有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实施重要财务事项信息采集业务试点,试点业务为“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采集内容为大额资金使用决策信息,并且将该信息转化为“大额资金拨付预通知”,与大额资金监管模块实现连通。

4.建立外部数据采集渠道

以采购、对接等方式获取宏观、行业信息,建设互联网信息采集模块,满足财会监督对外部数据的需求。

5.建设重要财务事项监督检查模块

为国有企业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信息化工具,实现“计划→实施→报告→整改→反馈”一系列完整的监督检查流程,并保留工作痕迹。

6.完善财会分析体系建设

补充建设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上市公司指标分析、财会分析报告、企业全景画像的分析内容。

7.完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风险预警闭环体系,开展贸易风险、信用风险监控,完善两金压控和货币资金的预警管理。贸易风险先以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为主进行风险监控,重点在于识别重点往来方,再通过购买、抓取等形式获取相关企业的工商信息,关注贸易对象的舆情动态。信用风险需拓展数据来源,通过购买、抓取等形式获取监管企业的信用信息。

第二阶段建设最为显著的效能提升作用反映在企业财会规范化和合规性监督以及大额资金监管方面,在财务风险防范和信息获取方面也取得比较明显的提升。第二阶段建设成效是以企业财会信息的明细化、实时化采集以及外部数据获取为基础的,自动化程度更高,监督内容更为充实。

在第二阶段需要特别注意企业财会集中信息化的发展情况,重点满足企业财会数据自动化采集以及大额资金监管的需要,这是全面落实财会监督要求,实现“动态实时化”的关键条件。

(三)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主要是全面扩大第二阶段成果,建设内容包括全面实现企业关键财会数据的自动采集、大额资金监管,扩大重要财务事项监督业务范围,进一步完善财会分析体系和财务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阶段建设存在较为复杂的不确定性,建设周期约为一至两年。第三阶段建设完成后财会监督效能将提升至表5所示水平。

经营成果评价及经济运行分析方面,依照当前方案可以提升至中高效能,要实现高效能,则需要更为全面的财务报表数据自动采集,对应企业财务管控,即实现账表一体化。

在规范化监督方面,由于是针对企业具体实现的监督,其投入的经济、时间和流程优化成本均比较高,所以,當前方案仅已获得相关事项内容为主。

财务风险防范方面,初步建立了风险监督体系,以及数据采集、应用体系,对于风险事项的管理,尚需依赖于规范化监督手段的提升。

在线大额资金监管系统要建设成为可以展现现有资金存量、现有债务存量、资金流量监测、支出对象信用资格预警、支出用途合法合规预警等指标的可视化数据平台,并且以此为抓手,推动企业提升资金管控的信息化手段,从而取得中高效能的监督效果。

八、财会监督信息化项目实施保障

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国资监督效能的辅助手段,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及监管企业应该提高对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的认识,结合监督业务不断创新信息化监督方式,有效推动财会监督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督。

加强信息化建设组织保障体系。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主管财会监督的处室要对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把控,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参照相关文件向国有企业派驻总会计师,并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搭建总会计师工作平台,架起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财会工作沟通桥梁,保障财会监督及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动国有企业财会信息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地方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财会业务及信息化工作交流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同行业先进经验,加快财会管控转型升级,保障政策制度的落实,建立管控流程的刚性约束,助力“内外监督、上下衔接”的监督格局的形成。

九、结论及建议

经过对信息化系统应用效果进行推演分析,应用效益预计将具体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为财会监督工作赋能提效

按照财会监督权责清单,实现线下业务到线上的迁移,利用监管平台统一开展监督工作,更加高效、准确地完成数据采集到数据挖掘应用,为地方国资监管机构、企业提供决策依据与风险防范基础,实现“互联网+财会监督”,提高财会监督工作效率,支持未来向“智慧监督”迈进。

(二)为财会监督创新做出表率作用

围绕组织与职能、制度与流程、数据采集、数据应用、信息获取探索创新监督思路,利用信息化创新财会监督方式,从事前事中监督、风险管控入手,朝规范资本运作、维护资本安全的监督目标精准发力。经过一系列的探索尝试,必将对各省市县级国资监管机构乃至全国其他省级地方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创新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三)指导企业财会管控信息化工作的实施

本文提出的企业财会管控信息化建设思路及升级优化方案,可以帮助企业掌握当前财会管控信息化趋势,明晰自身财会管控薄弱环节,对国有企业的财会规划、设计能够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有利于企业下一步财会及信息化工作的实施。

(四)财会监督信息共享,发挥外部监督效能

国有企业财会监督信息化创新建设,不仅能提升国有企业财会管理及监督的水平,有效规避各类财务风险、资金风险、税务风险,从而实现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同时,国资监管机构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增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审计部门、财税部门等行政机构对国有企业的信息共享,以此加快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监督效能,从而使得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形成有效的闭环,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

【参考文献】

[1] 廖红伟,杨良平.以管资本为主新型监管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8(12):125-132.

[2] 远邵华.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J].现代国企研究,2016(16):46.

[3] 曹煦.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撤并之后:国资监管迎变局[J].中国经济周刊,2018(13):46-48.

[4] 周婷婷,张浩.COSO ERM框架的新动向——从过程控制到战略绩效整合[J].会计之友,2018(17):82-85.

[5] 张庆龙,潘丽靖,张羽瑶.财务转型始于共享服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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