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洁,赵迎春,陈君君,沈婧,胡思明,杨琴,周玲,刘绍贤
(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 安庆 246052;2.安徽省安庆市立医院,安徽 安庆 246004;3.安徽省安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徽 安庆 246052;4.安徽省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 安庆 246052;5.安徽省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 安庆 246004;6.安徽省岳西县人民医院,安徽 安庆 246699)
随着我国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视,将妇幼保健纳入法制管理的范畴,全社会也对妇幼保健工作越来越重视,能够积极配合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新生儿出生体重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体重是指身体各器官、组织及体液的总重量。出生体重是敏感且容易获得的一个数据,是衡量小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新生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及评估其健康状况的重要依据[1],由此,需要引起大家的关注。为了解安徽省某地级市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均值与其性别、孕周、胎次、产妇年龄的关系,笔者对该地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研究要求的35 897例正常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的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现报告如下。
1.1研究对象 根据该地级市妇幼保健系统登记的新生儿资料,将妊娠在37~42周(260~293 d)[1],母亲无任何并发症和合并症,足月且活产无严重畸形的新生儿作为此次研究的统计对象,在新生儿出生后5 min内裸体测量体重并进行记录,单位精确到0.00 g。
1.2研究方法 本研究为多中心的回顾性研究,包括对安庆市妇幼保健院、安庆市立医院、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县级医院等孕产妇和新生儿信息进行全面查阅,筛选符合研究条件的足月新生儿,并对每例研究对象的性别、出生体重、胎龄、胎次、产妇年龄等数据信息进行记录,由两名研究人员反复确认,务必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统计学方法 运用SPSS 21.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性别、胎龄、产次、体重等一般资料采用描述性分析,计量资料以均值加减标准差表示,两组间均值比较,采用t检验,多组间均值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然后采用LSD法进行两两比较。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基本情况 本次研究对象共35 897例足月活产新生儿,其中男婴共18 738例(占总数52.20%),女婴共17 159例(占总数47.80%),男女性别比例为1.09∶1。
2.22021年和2022年足月新生儿不同年度、不同性别出生体重比较 从年度分布上显示大部分研究对象为2021年度,比例占55.15%,2022年度研究对象的比例占44.85%。从性别分布上显示大部分研究对象为男婴,2021年出生比例为52.14%,2022年度出生比例为52.26%。2021年度女婴出生比例为47.86%,2022年度出生比例为47.74%。年度男婴女婴出生比例基本一致,没有年度差异。根据统计分析得出男婴平均出生体重3 390.35 g,女婴平均出生体重3 272.48 g,女婴的平均出生体重小于男婴117.87 g,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份男婴间出生体重相差不大,女婴间出生体重相差不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021年至2022年35 897例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
2.3足月新生儿不同胎龄出生体重比较 为了更好地看出不同胎龄和新生儿出生体重间的关系,本课题组将胎龄分为37~(37~37+6)周、38~(38~38+6)周、39~(39~39+6)周、40~(40~40+6)周、41~42周这5个时间段进行研究,每个时间段约为7 d即1周。研究显示新生儿出生体重随胎龄的增大而增加,胎龄越大体重越重,见图1。同胎龄不同性别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得出男婴体重重于女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见表2。不同胎龄新生儿体重总体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647.398,P<0.001),各胎龄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结果显示体重随胎龄增大而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1 不同胎龄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
表2 同胎龄性别间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
2.4不同胎次间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 本次研究对象中有1例第6胎,1例第7胎,例数过少,未纳入该胎次和体重关系比较中。经数据分析显示同一胎次间男女体重在第1胎、第2胎、第3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第4胎、第5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不同胎次间体重总体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21.747,P<0.001),胎次1和胎次2之间、胎次1和胎次3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胎次足月新生儿同性别和不分性别的男女平均体重从第1胎到第5胎体重变化如图2所示。同一胎次间女婴平均出生体重明显低于男婴,除第5胎次,其余不同胎次间男女婴体重变化趋势较为相似。
图2 不同胎次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结果
表3 不同胎次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结果
2.5新生儿出生体重与产妇年龄的关系 本次研究纳入产妇年龄段在18~53岁,最小18岁,最大53岁,20~40岁之间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体重较为稳定,42岁以上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体重波动较大,误差大,见图3。
本次研究借助于妇幼保健系统查询新生儿相关信息,获得与新生儿出生体重有关的数据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对新生儿保健具有指导意义。目前研究显示影响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因素众多,如孕周[2]、孕妇健康状况[3]、营养状况[4]等。本研究通过对35 897例足月新生儿体重数据分析以了解不同性别、胎龄、产次、产妇年龄和新生儿出生体重之间的关系。发现存在如下关系。
本研究收集资料纳入对象共35 897例,其中最低出生体重为1 400.00 g,最高出生体重为5 820.00 g。正常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在不同性别间有显著性差异,该地区2021年度和2022年度男婴平均出生体重3 390.35 g,女婴平均出生体重3272.48 g,男婴的体重高于女婴117.87 g,比我国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结果显示平均男婴出生体重(3.33±0.39) kg,女婴为(3.24±0.39) kg[5]略有增加,这个可能与经济发展改善了孕母的营养状况有关系。因此在评价新生儿宫内发育情况和对新生儿出生体重进行分析时需要考虑到性别的差异,考虑到不同性别对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影响才能更客观地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这种性别差异性产生的原因可能与各种生理变化有关,包括不同性别胎儿的生理差异、胎儿对母体的影响、胎盘生理变化等[6]。有研究表明[7],男性胎儿与其母之间产生的抗原差异或雄激素作用,使男性胎儿在内分泌代谢方面有别于女性胎儿,且巨大儿的发生风险显著高于女婴。
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与胎龄关系的比较中,同胎龄不同性别间新生儿出生体重比较得出男婴体重大于女婴,有显著性差异,再次提示胎龄相同的情况下,性别间的差异同样存在。另外数据提示新生儿出生体重随胎龄的增大而增加,也与以往研究基本一致[8]。此次数据分析进一步显示随着胎龄的增大体重差值有减少的趋势,其中37~37+6与38~38+6这两周之间的体重差值最大为215.85 g,38~38+6与39~39+6这两周差值为125.16 g,39~39+6与40~40+6这两周差值为89.03 g,40~40+6与41~42这两周差值为99.67 g,提示38周以后胎儿体重每周增长速度放慢。一般认为怀孕孕周越长,胎儿在孕妇体内时间越长,胎儿生长发育的时间越充裕,所以新生儿的体重越重[2]。有研究认为出生于39~41周之间的新生儿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足月儿[9],新定义旨在阻止医生与患者过早(<39周)进行不必要的引产与剖宫产[5],因此建议尽量足月妊娠达39周。
本研究收集数据中第1胎共16 544例、第2胎共16 893例,第1胎和第2胎的新生儿出生例数基本一样多。数据分析后显示足月新生儿男女平均出生体重在第1胎和第2胎,第1胎和第3胎之间有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是否与孕母孕育次数的增加,保健知识相对更丰富有关系,可以进一步收集孕妇妊娠期间不同胎次孕妇营养、知识水平、休息、睡眠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此外,数据显示第3胎以后新生儿不论男女出生体重并无一致性的规律,是否与样本量过少有关,需要进一步加大样本量进行研究。
本次研究纳入产妇年龄段在18~53岁,20~40岁之间产妇所生新生儿体重较为稳定,但未做分段分析,42岁以上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体重波动较大,可能与例数过少有关系。新生儿体重与产妇的年龄之间的关系尚无无明确结论,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性。有研究提示高龄产妇随着激素水平及卵巢功能降低,并且各种生理及心理因素的影响,容易导致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的发生[10]。
综上所述,本研究明确了该地区近两年来新生儿出生体重与性别、胎龄、胎次之间的关系,男婴平均出生体重大于女婴,相同胎龄情况下同样是男婴出生体重大于女婴。胎龄越大,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越重,男婴女婴均为此趋势。3胎内随着胎龄的增加新生儿出生体重也随之增加,4胎以后可能是由于样本量过少,数据不稳定,造成数据偏差较大。相对而言,20~40岁之间产妇所生新生儿体重较为稳定但最佳生育年龄未有明确体现。新生儿的出生体重能反映一个地区的围生期保健水平[11],还能反映胎儿宫内发育情况,也进一步影响出生后的生长发育状况,为此要做好新生儿出生体重的监测,关注孕妇健康,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的宣教和指导。此外,出生头围、身长也是监测胎儿宫内生长发育状况必不可少的评估指标[12],可以进一步研究综合多项指标对新生儿的宫内发育情况进行了解及干预,为提高新生儿出生质量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