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析与评价

2023-08-24 08:46杨亚琴
安徽农学通报 2023年13期
关键词:宿州市皖南安徽省

杨亚琴

(合肥经济学院,安徽合肥 231100)

“十四五”以来,安徽省在做强现代种养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已取得丰硕的成果[1-2]。同时,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着体系不强、融合不够、主体带动作用偏弱、优质品牌不多等问题[3]。为此,本文分析了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

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安徽省16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既要考虑到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互动的过程,也要体现融合发展的效果。为此,本文构建了“过程—效果型”指标体系,参考借鉴相关文献成果,从农业与关联产业融合互动、融合发展效果2个方面构建了6个指标来衡量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水平[4-6],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 所示。本文涉及的安徽省乡村产业融合水平指标以及影响因素数据均来源于2013—2022年安徽省统计年鉴、16个地级市统计年鉴以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个别缺失数据通过差值法进行补齐。

表1 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指标体系

2 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测度

考虑到面板数据的适用性和结果的可比性,本文采用改进的熵值法来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对数据加权计算后得到安徽省各地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得分,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13—2021年安徽省16个地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得分及排序

2.1 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时序变化分析

由表2 可看出,2013—2021 年间,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总体发展水平为0.283,说明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总体发展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总体呈逐步上升的趋势,由2012 年的0.168 增长到2021 年的0.403,说明2013—2021 年间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总体发展水平得到不断提升。2013—2016 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呈缓慢上升趋势,2017—2018 年增速有所下滑,2019—2021年又呈较快上升趋势。

2.2 安徽省市域间农村产业融合区域差异分析

安徽省16 个地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变异系数从2013 年的0.332 增长到2021 年的0.327,说明各地级市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但差异呈现减小的趋势。具体表现在以下3 个方面:一是各地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均衡,合肥市、芜湖市、宿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位居前3 位,得分分别为0.424、0.399、0.395,铜陵市、淮北市、淮南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处于垫底位置,得分分别为0.139、0.146、0.168。二是各地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增速有较大差别,其中宿州市、阜阳市、黄山市2021 年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是2013年的3倍左右,淮南市、芜湖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增速较为缓慢。三是各地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在空间上无明显的集聚效应,说明安徽省各地级市间缺乏农村产业合作,存在“单打独斗”现象。

2013—2021 年间,安徽省皖南地区(黄山、池州、宣城、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皖北地区(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差异情况如表3 所示。由表3 可知,皖南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平均为0.279,皖北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平均为0.272,皖南地区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略高于皖北。从发展趋势看,2013 年皖南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显著高于皖北,2018—2019 年皖北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领先于皖南地区,2020—2021年皖南地区、皖北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表3 2013—2021年皖南、皖北区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3 结论与启示

3.1 结论

(1)从时序上看,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总体呈逐步上升的趋势,但总体发展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提升空间较大。

(2)从区域差异看,各地级市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具有明显差异,但差异有减小的趋势,其中合肥市、芜湖市、宿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皖南地区、皖北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无显著差异。

3.2 启示

(1)各地级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宿州市、阜阳市在省内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靠前,但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位居省内第3位和第4位。可能的原因是宿州市、阜阳市都是皖北农业大市,城镇化水平较低,大量的人口户籍地、居住地还在农村,相当一部分劳动力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此外,宿州市、阜阳市农副食品加工业发展较好,两市均成功申报农副食品加工业产业集群;同时,与宿州市、阜阳市近些年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以宿州市为例,作为农业大市,宿州市农产品种类丰富,从2012年开始,宿州市率先探索试点组建“龙头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成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截至2022 年底,宿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766 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38家,数量居全省第一,拥有“三品一标”认证产品351个,农业产品价值不断提升。此外,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加快益农社、农村淘宝、企业电商平台等信息化设施建设,搭建电商培训平台,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带货等新的商业销售模式,将产业园的特色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2)乡村资源更加丰富的皖南地区未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安徽省皖南地区凭借独特地形和气候环境,以及世界名山黄山和颇具特色的徽文化,近年来乡村旅游业态层出不穷,模式创新不断,但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一个重要原因是皖南地区大多数乡村尚未形成现代化的产业体系,产业链条不完整、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主体缺乏。例如,黄山市臭鳜鱼产业,从鲜活鳜鱼的养殖到一些重要的腌制、烹饪食材原料,大都从外地采购,产业链高附加值部分在外地,产业链价值较低部分留在当地,导致整个产业竞争力不足,带动农村居民增收的能力十分有限。

4 对策建议

基于安徽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实情况,同时借鉴先发区域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4.1 深挖资源禀赋,推进产业特色化

安徽省地域、气候类型多样,农业资源丰富,发展特色产业大有可为。必须找准“特”的定位,立足皖南、皖北不同资源禀赋,引导涉农县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选准“一县一业(特)”,推动“小特产”向“大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特”的规模,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核心,深入推进酥梨、芡实、石斛、臭鳜鱼等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板块化、集群化发展。积极招引和培育生产型、加工型、流通型和营销型企业,带动上中下游各环节协调联动,实现全环节提升。聚焦“三品一标”,坚持“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以“一镇一产”示范镇、“一村一品”专业村为重点,全面实施追溯管理,培育一批优质农产品精品。

4.2 强化市场营销,推进产业品牌化

实施“品牌兴农、品牌强农”战略,不断提升“皖美农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持续塑造优势品牌,以黄山臭鳜鱼、砀山酥梨、六安石斛等为引领,加强区域公用品牌整合,支持跨区域组建特色品牌联盟,打响一批“老字号”“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品牌。鼓励乡镇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等载体建设。持续强化宣传推介,依托安徽农交会、乡村振兴产品展览推介会等展会,组织专场推介、发布、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模式,打造“网红”单品,提升安徽优质农产品知名度。持续加大产销对接,紧紧围绕沪苏浙,加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常态化举办沪苏浙重要采购商来皖“产区行”、重点品牌经营主体外出“销区行”等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破圈出省。

4.3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农民增收成效

坚持强化带动效益与提升带动能力相结合,把产业增值收益和就业岗位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消薄培强”行动,推行资源发包、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规范收益分配,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职业经理人入村共赢发展等多种形式,发挥集体经济带农作用。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联农带农紧密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通过入股分红、技术服务、产品收购等多种形式带动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三变”改革,做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支持利用闲置宅基地和住宅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让农民分享增值收益。

4.4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持续强化资金支农政策,加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统筹力度,推动资金集中投入、集约使用。不断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拓宽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加大用地保障,解决好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创新创业用地难题。加强乡村振兴干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高素质农民培训培养,发展“归雁经济”,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不断增强乡村发展的人才后劲。稳步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数字技术在乡村发展中的应用,夯实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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