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特约通讯员钱开胜)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公报,2022 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相关技术机构研究拟定了32 项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日前已经专家评审通过,自2023 年5 月1 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评审通过的生产操作规程含12 项果树类,占总数的37.5%,包括辽宁吉林、京津冀、苏皖鄂、闽赣粤和云贵川等地区的5 项绿色食品板栗生产操作规程,京津冀、秦巴山地生态区、云贵川和新疆等地区的4 项绿色食品核桃生产操作规程,以及绿色食品山楂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香蕉生产操作规程和绿色食品枇杷生产操作规程。
据悉,在此之前,全国已有49 项水果类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已经付诸实施。主要包括相关区域的苹果、梨、葡萄、脐橙、甜橙、柠檬、椪柑、杂柑、琯溪蜜柚、桃、温室桃、西瓜、猕猴桃、草莓、沙田柚、加工用桃、软枣猕猴桃、猕猴桃、鲜食枣、枣、露地西瓜、哈密瓜、设施甜樱桃、露地甜樱桃和刺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