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到老师要求写人物的作业时,我的思绪一下子变得激荡,对一个人的倾诉欲突然高涨,我确信我要写的就是那个人。他叫老王,是我小时候的邻居。
老王在童年记忆里给我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他有两个神奇的地方。一是他的眼睛会变颜色,二是他养了一只大公鸡。
那时老王已经年逾七十,高且清瘦,然而上了岁数这样的身形就如同干枯的麻杆,再加上腰背不好使力微微佝偻,他站在远处时看上去像要被吹倒一样。但他的脚步总是坚定的,他常常手执一根长竹竿,像拄着拐杖那样拄在地上行走,就好像他已经挺不起来的背想要靠竹竿挺直似的。我害怕老王是因为他不说话,不像别的爷爷那样亲切和蔼,每次和他打招呼,他都会看我好一会儿,然后高深莫测地点点头。还因为他的眼睛像是糊着一层灰白的膜,混沌不清,我见了总觉得恐惧。老王养鸡,不是会下蛋的芦花母鸡,而是仰着脖子、一步一顿、血红冠子的大公鸡。公鸡走路向来有一种昂首挺胸的神气,它的眼睛漆黑,朝不同方向动来动去,闪着精明的光。最让人有压迫感的就是它那一张尖喙,看上去随时准备伸头啄你一下。所以小时候不管是见了老王还是他养的鸡,我都会尽量躲在一旁,静悄悄地路过。
那时我所生活的地方是爷爷奶奶家,这地方说是乡村,其实是一个居民楼社区;说是城里,却又处在城市边缘,住在这儿的人都保持着农村的一些习惯。这个社区年头十分久远,是地震后建起来的第一批居民楼,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被人遗忘,以致后来全市“平改”也没人管这个破旧小区。小区楼房只有三层高,当初住进来的一些有钱人都搬走了,穷一些的和老年人留在这里,社区里没什么规章制度甚至无人打理,居委会和物业每天像是提前退休一样清闲,居民们想怎么过便怎么过,即便谁把楼前的地砖刨了圈起来种菜也不会有人制止。但这里对于小孩子来说简直就是天堂,我可以光着脚在外面跑来跑去也不会有人说我是野孩子,淋一身雨再在泥潭里打个滚儿也不会有人揍我的屁股,因为这里的小孩儿都是这么长大的,白天上学,晚上疯玩。我小时候留着樱桃小丸子的短发,矮胖矮胖的,邻居们见了我都喜欢。至于我幼年印象里的父母,他们的声音和面容总是不太清晰的。爷爷奶奶提起我的父母总是倍感自豪,他们想着把日子越过越好,然后把家人接到繁华的市中心去,所以拼了命地工作,而我就一直被寄养在这儿,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我从不觉得跟着爷爷奶奶长大有什么奇怪,除了很少见到爸爸妈妈,我认为自己和其他小孩子并没什么不同,我爱极了这样的日子。
若说那些日子如流水真是一点也不错的,清澈冰凉又带着哗啦啦的声响,很多记忆也如流水一样匆匆流走了,但那些回忆里,总是有老王这个人的。
那时的老王在我一个小孩子眼里是个不该靠近的人,小孩儿对于一些看不见的东西很敏感,比如老年人身上的腐朽,那是和儿童完全相反的气息,我看见老王时就会对这种腐朽感有所察觉,混杂着孤独、无助乃至虚无等难以忍受的腐朽。他枯瘦而僵硬,看起来单薄又可怜,好像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所以我并不喜欢靠近他甚至害怕他。他总给我一种孤苦无依的感觉,尤其是一人一鸡走在路上的时候,总让人觉得他是孤单了大半辈子,老了就成了没人管的可怜家伙,看着他浑浊的双眼,更觉得他整张脸上都写满了苦难,只能和一只大公鸡度过残生。但其实不是这样的,他有妻子,有兒子,有儿媳,还有一个孙子,一家人住在一起,任谁看来都是挺幸福的晚年光景了。但我就是觉得他过得不好,有哪个晚年幸福的老人会一直和一只鸡作伴呢?
不过,老王那只公鸡倒是一直神采奕奕、精神抖擞,每次见都抖一抖下巴上鲜红的鸡坠子,而后扬着脑袋趾高气扬地从我身边走过。对于养鸡这件事邻里之间竟然无人反对,大概是因为老王的公鸡实在是漂亮且有教养,永远是毛色深褐发亮、尾羽青黛、鸡冠鲜红,漂亮到令人一眼难忘的样子;它从不在不恰当的时候乱打鸣,只在清晨时啼两嗓子,为该早起的人叫个早。老王的孙子小闪是我的好朋友,他曾对我说,他妈妈不喜欢爷爷养鸡,弄得街坊都以为他们家是怪胎,不过他妈妈看不惯的事情很多,成天为家里这点事抱怨一气,好像人人都对不起她。小闪有时会劝我跟他和他爷爷一同去喂鸡,我却不敢,不论见到老王还是公鸡,我都心里头发怵,只敢远远地看着。
有时小闪会笑我:“前天听你说怕狗,今天你又怕鸡,你们家难道一辈子不养动物?那怎么你小名却叫小鹿呢?”
“我怕鸡啄我,再说你爷爷也不爱搭理我。”我跟他实话实说。
“我爷爷只是不爱说话而已,并不是针对你。至于鸡,我爷爷养的鸡可乖了,你听说它啄过谁没有?”
我摇摇头,老王养的鸡的确有教养,仿佛有灵性。此时小闪朝我身后挥手,叫了声爷爷。我僵在原地,缓缓回过头去,看见老王推着他老伴儿出来散步。他老伴儿自我记事起就坐上了轮椅,她总是双目无神,也从来不和人说话,但老王总会推她出来走一走,两个人有时候就静默地待在楼下,一站一坐,旁若无人。我像往常一样蚊子似的打招呼:“王爷爷好。”老王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依旧是高深莫测地点点头,然后朝着小闪看去,嘶哑的喉咙里挤出两个字:“玩吧。”
老王其实是喜欢看孩子们玩耍的,他会坐在马扎上,旁边是他的老伴儿和公鸡,他望着或远或近的一群小孩,一看就是半天。等到家家户户饭菜的香味飘出,孩子们各自回家,老王也会支起竹竿,一步一步地静静离开。大概是怕碍着儿媳妇的眼,老王白天都不怎么进家门。有时我会想,他这个人看似儿孙满堂实际没个真正的家,他的老伴儿不会与他说话,他的孙子并不懂得大人的世界,儿子和儿媳眼里也没有他,如果没有公鸡陪伴,那他一个人大概会很没意思吧。
对老王的印象有改观,是因为一场大雪。我在窗边看了一夜的雪还偷偷开了窗户接雪花,第二天早上就开始发烧,老年人最见不得小孩儿生病,爷爷二话不说带我去小诊所输液。我迷迷糊糊地被爷爷抱到楼下时,看见我们单元楼过道的大雪被扫出了小路,爷爷才能一路走得顺利,随后就看到老王清瘦的背影,正拿着扫帚扫到了这栋楼最后一个单元门前。我记得小闪常说他爷爷是个很好的人,但因为有着成见一直没把这话放在心上。而那天早上,大概是因为老王单薄的身影在雪地里看着实在让人揪心,又因为高热的体温把我的心烧到软得一塌糊涂,我开始相信,老王真的是个挺好的人。
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后来在我眼里,会进化为骑士般的存在。
2
老式的小区是没有地下室和阁楼的,楼与楼的间距很大,两栋楼之间有用砖和水泥砌成的联排小矮房,我们称之为“小棚”,经济有余力的人家就买一间小棚,在里面放自行车和各种杂物。小棚前面的砖地一般都被掀了起来,露出里面的黄土,上了岁数的居民会像在乡下一样,在黄土上种点什么。我家小棚前面种的是一种叫紫茉莉的花,说是茉莉但是和白色茉莉花完全不一样,颜色是粉紫色,形似喇叭但分成五瓣,还有长长的黄色花蕊,到了时节会结出黑色小手雷似的种子。紫茉莉种上去浇一遍水便再不用管它,极易成活,开出的花小巧又艳丽,还有掩不住的芳香,谁路过都喜爱,摘下一朵也不心疼。
紫茉莉令我爱不释手,然而有一天早上,我发现小棚前两簇花似乎是被什么东西蹂躏了一遭,有的花枝折了,还掉了满地的叶子和花,虽说是好养活的花,再长几天又能开得满簇,可看见它们这个样子我还是又气又心疼。过了几天,花好不容易养回了一些精神,再一次被祸害得东倒西歪、满地都是。不仅我家,别人家小棚前种的小葱也跟遭了劫匪一样。我跑去问爷爷,他怀疑可能是疯了的流浪狗,四处乱蹿还啃坏了花。我满腔愤怒却无济于事,我害怕狗,尤其流浪的恶犬,我担心我的花儿以后只有苦难的命运。
令我不曾想到的是,这件让我忧心忡忡的事,迎来了一个童话般的结局。有天小闪一大清早来家里找我,刚一进门就拉着我往外走:“小鹿快和我出去看,你的紫茉莉得救了!”我跌跌撞撞地赶到楼下,看见老王站在花丛前,花丛旁的一只鸡和一只狗,把我整个人都看呆了。
那只黑黄的小土狗大概就是残害紫茉莉的元凶了,它的皮毛上还粘着破碎的树叶,现下被大公鸡吓得气焰全无,只会可怜巴巴地呜呜叫。大公鸡的步伐照旧一步一顿,看见小土狗有反扑的架势,就恐吓似的伸出脖子啄一下。我后悔没看到两只动物打得最激烈的部分,不知恶犬是如何被鸡啄得服服帖帖,出了我好一口恶气。
我问小闪恶犬可不可以炖了吃,他却很温柔地告诉我,恶犬一会儿会被他爷爷送去社区,给它找个地方安置,从此不再流浪。我不理解老王为何要管这闲事,后来奶奶和我说,每只流浪狗都不是从一开始就流浪的,可怜人也不是從生下来就可怜的,老王懂得。
我那个年纪却不懂得,但那些疑惑都因花儿得到了保护变成了欣喜和雀跃。
小孩子的喜恶总是很容易表现出来,经此一事我对老王的公鸡充满了敬佩,竟在美术课上画了一只五颜六色的大公鸡。后来楼下玩耍时这幅画被小闪看到,他说要拿给他爷爷看,我们在玩闹间瞥见老王站在他老伴儿身边,正向我们的方向望。那天夕阳通红,照得我睁不开眼睛,隐约间我看到老王那双浑浊的双眼,由灰白变得漆黑,像是有了神采,他看着我画的公鸡,嘴角微微扬起了一个弯度,简直像一个微笑。等我再仔细看时,一切又变得和往常一样了,我疑惑那样远的距离老王究竟能不能看清我的画。但那个似是而非的笑容,让我一直记到如今,后来不管我画画受到多么热烈的表扬,都不如老王那一个微笑令我兴奋激动。
过了几天,我看见老王找来了树枝和铁丝,不知道在摆弄些什么。他那双眼睛虽然看起来浑浊,但似乎不影响他干活儿,并且他枯枝般的手十分灵巧有力,最难得的是,每一个动作都让人相信他什么精巧的活计都能做得出来。他总会在傍晚阳光最柔和的时候,把他的老伴儿推出来坐他身边,让公鸡在他们四周溜达,然后他拿出一些陈旧的工具,组装那些木枝和铁丝。这一幕看上去有点温馨,又有点凄凉,可能是因为过程中没有一个人说话,在我眼中就像是一幅落了色的照片。
在不知哪一日的清晨,我背着小书包准备上学去的时候,看到小棚前的紫茉莉外围围了一圈小栅栏,做得精致又好看。我记起老王这些日子的忙碌,心中很是感激,回想着他认真做栅栏的样子,他身上那种令我害怕的腐朽气息似乎少了几分。因为一个濒死的人是无力拥有惜花之心的,那些善良和温柔都会化作生命力的形式在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中流露出来,丰满因衰老而干瘪的灵魂。
那天上学路上,爷爷在我身后提醒说:“小鹿,等放学我们去给老王送点昨天买的麻糖。”
也就是自那次起,我时而会幻想老王年轻时的样子,这个小区里令我印象深刻的年轻人几乎没有,所以我的幻想无从依凭,可哪怕长大以后我见到了形形色色的年轻人,也无法把他们对应成青年时候的老王。这是件有意思的事情,我没有机会见到年轻的老王,也不曾见过衰老的公鸡,我不知道人和动物为何会有如此相似的地方,但我隐约觉得他们的青年与暮年近乎完美地重叠,看到了如今的他们,就相当于看见青年的老王和残年的公鸡,他们像光和影,分也分不开。
3
自那以后,我对老王这个人有了更多的好奇心。小区里熟悉的人来来往往,每天都有说不完的闲话,听不完的故事,尤其是一些老掉牙的旧账,总是会被上了年纪的人翻出来晒晒,别人的一辈子就在邻里的口水与牙缝间这么轻描淡写地讲过。但是我从没在任何一个邻居口中听过老王的故事,或许他从年轻时就是这么沉默寡言,一生毫无起伏,平静得如一潭死水。
只是有一日小闪离家出走了,什么原因我已经不记得,无非是考试不及格了或是跟同学打了架,当然,一天半以后他就又耷拉着脑袋回了家。不过他出走这两天,小闪的妈妈一直情绪暴躁,骂骂咧咧,话里话外抱怨老王夫妇,怨这家人没本事没钱,搞得自己把日子也过得乱七八糟,老王儿子并不拦着,这些话被邻里听见了,又或许是她有意发泄给外人听。老王一定也听到了,但他还是一言不发地出门遛鸡,也会推着老伴儿散步,总之是在楼下一如往常走来走去,无视别人同情怜悯的目光,仿佛活在另一个世界。
那天爷爷接我放学回家,听见奶奶叹了一声,说老王到底是命不好。
我仿佛听见了故事的开端,这些日子的好奇终于快要听到答案,抬起头问奶奶:“老王为什么命不好?”
老王面相是苦,但是比起很多妻离子散、孤身一人、病痛加身的老年人也没那么可怜。奶奶幽幽地说:“小时候也没个家,后来成了家,一震又给震没了,你看看他现在跟个孤魂野鬼没两样,也就是老伴儿在一天,他撑着活一天罢了。唉,这一辈子也不知是为了谁……”
“甭管为谁这一辈子都这么过来啦。”爷爷打断了奶奶的声音,从柜子上摸出一本口算题卡给我,“小孩儿别天天问用不着的,喏,你爸妈给你买的,快去拿着写了。最近没事别瞎跑出去玩,小区里有当街抢小孩的。”
我看着封面上大剌剌的几个字“中高年级适用”,小声嘟囔了一句:“连我刚上二年级都不记得……”
后面一段时间小闪成了我们小区的风云儿童,孩子们都追着他问离家出走的这一天半里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我也追着问,他嘴里十句有九句都是在跑火车,但那个时候的我深信不疑。那天在小闪家玩得晚了,我干脆掏出书本写作业,后来把一本古诗书落在了他家。
第二天下午放学,我才想起去他家找遗落的书,却看见老王坐在紫茉莉旁的马扎上,大公鸡在他身后有模有样地散步,老王手里拿着一本书,书页打开,他浑浊的目光似落在书上,又似落在别处。我走上去只看了一眼,便知那是我的书。
我怯生生地走到他跟前,小声说:“爷爷,这是我的书。”老王混沌的眼神落在我身上,看了我一会儿才默默把书递给我,又闭着眼睛晒太阳了。
书交到我手里时还停留在老王看的那一页,他是否识字我不清楚,但那页画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虽然是黑白印刷却看得出那只公鸡目光炯炯,像是已准备好迎接黎明。正中写的是一首诗:“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
我能想象出老王的公鸡引颈清啼的样子,抖抖鲜艳的羽毛面向层层彤云,目光锐利、声音嘹亮,刹那间云开日现,金光满眼。
不久后的下午,我终于有机会和奶奶独处,奶奶在一旁掰豆角,我就凑过去给奶奶展示我新背的古诗,然后装作很自然地问她:“奶奶,王爷爷和王奶奶怎么从来都不说话啊?”
奶奶不理解地看了我一眼,回问:“不一直都这样吗?你问什么?”
我脸红了红:“我想知道嘛。也就王爷爷有时候搭理我一两句。”
奶奶一口气仿佛叹过近三十年的尘封岁月:“他媳妇自从孩子们在地震中没了之后,精神就不太正常了,也不疯也不傻,就是不太认人了,也不说话,后来犯了脑血栓就坐了轮椅。”
“他不是有孩子吗?小闪他爸不就是老王的儿子?”
“是,可就剩那一个了,也不大着调。”奶奶说。
“那就是说以前有好几个?”
“是啊,好几个来着,”奶奶回想起以前的事情,那些本不该属于她的痛苦似乎也刺痛了她的灵魂,“他们家最是遭了殃的,唉呀,那群孩子们呐……那个最小的姑娘,砖头下还露着一只胳膊,都没血色了,老王还一个劲地拽啊,拽啊,嘴上喊着闺女过来,过来!”
我看见奶奶的五官纠结成一团,“可是拽出来有什么用呢……都知道人没了,可他就是拼了命地喊,拼了命地拽。撕心裂肺啊,撕心裂肺啊……”奶奶没什么文化,却把“撕心裂肺”这个成语用得我心脏也跟着生疼。原来老王真的是悲苦一生,不知道他看到年幼的小孩,是不是每一次都让他想起那些曾经失去的孩子。
4
很多快乐的时光一眨眼就溜走了,比棉花糖融化在嘴里还要不着痕迹。又到了在操场上走一圈就要大汗淋漓的炎炎夏季,马上就要迎来暑假。蝉鸣不绝,暴雨未至,酷热的天气惹人心烦,一种离别的预感也在冥冥之间涌上心头。最近家中总是聊一些复杂的话题,电梯、装修,还有什么贷款之类的。爸爸和小叔叔总是往这里来,但是没有人陪我,只是一群大人商量着“走”的事,我好奇他们要去哪里,也好奇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有时爸爸会在见到我时温柔地摸一下我的头,高兴地说:“我们小鹿终于要回家啦!”
小姑姑来家里时,确切地告知了我一个消息,我要回到父母的房子里住了,他们在满怀期待地盼着我。而且,爷爷奶奶也要搬家了,老两口的腿脚越发不好,加之这栋居民楼各方面都破败陈旧,兄妹几个给他们买了一个靠近市中心,虽狭小但带电梯的房子。这是家里面了不得的一件大事,然而没有人问过我的意见,只在临搬走的前几天通知了我,不管我愿不愿意,他们甚至不多给我几天告别的时间。
“我不想走。”我噘着嘴抱怨。
“别傻了,谁不愿意跟着爸妈住呀,你再疯玩两年,不用到初中就要考不及格啦!”亲戚们嘲笑道,说着又正色起来,“你回去好好跟市里的孩子们学,他们除了学习好还多才多艺,可有见识呢。”
我不知道那么多才艺有什么好,我也不懂为什么非要我向市里的孩子學,明明是父母要我回去,那为什么不是让他们来向我学。我望着这一屋子古朴陈旧的家具,每一个细节我都熟悉无比,我曾在一些小小的角落藏起过许多秘密,紫茉莉的花籽、老王做栅栏剩下的小木枝、学校飘落的银杏叶、从小闪手里赢来的玻璃球,每一样藏在哪里我都记得一清二楚,等着长大的一天再把它们一样一样找出来。
“那我多久回来一次,像我爸妈他们一样久吗?”我期盼着可以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
“回这儿吗?那不成了,这里卖掉,不然哪里有钱买新房子啊。”
我一下子沉默了,不管大人们后面说什么我都一言不发,这个消息对于八岁的我而言太过痛苦,甚至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我大哭起来,哭得痛彻心扉,任谁也哄不好。
“你别哭了,”小姑姑和小叔叔都来哄我,“回家有什么不好。你爸妈说回去要送你学画画呢,你不是最喜欢画画了吗?”
这和我喜不喜欢画画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说回家好,让我回家,那我现在待的这个地方又是哪里呢?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家里就没人顾得上我了,他们开始忙关于搬家的一切事宜,楼下常常有小卡车停留,往上搬一些我熟悉的家具就再离开,我的儿时记忆就这样一点一点被搬运走了,它们被扔掉或是被转卖,最终只会剩下空空的四面泛黄的墙壁。我看动画片从来不听片尾曲,就是因为抵触结束和离别,但是现在大人们却残忍地在我眼前教我离别。
小闪听说我要搬家,送给了我一片公鸡的羽毛。我跟他说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但我会想念你,也想念王爷爷和他养的公鸡。我把藏了许久的紫茉莉花籽给了小闪,不知道有朝一日他会不会把它种在熟悉的地方。
最后的这几天我放了学就在小区里四处跑着玩,家里人怕搬家把我磕着碰着,也就随着我去了。我见着老王总想上去和他搭句话,可是又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甚至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清我说的话,但是这个念头在我心里一直没有消散,直到万分惊险的那一天。
那天中午我不在屋里睡觉,依旧在楼下玩,爷爷奶奶都睡着了,他们说晚上我爸妈下班就来接我回去。盛夏蝉鸣让人心烦,大晌午外头一个人都没有,我看蚂蚁搬家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一个黑影抱起我,大概他是没想到我看着矮抱起来沉,往后踉跄了一下,我吓得挣扎着要下来。我拼命大叫,可那人一只大手就能捂住我整张脸,我什么都喊不出来了,我把浑身力气都用来挣扎,却换来身上几处剧痛,不知他用什么打了我,然后抱着我跑起来。我知道这就是爷爷说的当街抢小孩的人贩子,奈何除了哭我什么也做不了。
幸运的是,那人跑了没几步,我就看见大公鸡奓着翅膀迎面狂奔而来,我从没见过老王的公鸡这个样子,哪怕是那次驱逐恶犬它也是脚下稳稳的,看准之后再动嘴去啄。可今天大公鸡不管不顾地跳起来四处啄坏人露在外面的皮肉,那人又想打公鸡,又想制住挣扎的我,奈何被啄得龇牙咧嘴还不敢嚎叫,我知道这是好时机,便使出更大的劲儿挣扎。老王随后赶到,掷出他手中的竹竿,操着一把瘦弱的老骨头,快步上前拽住我的一只胳膊。那坏人哪肯罢休,我整个人都要被扯开,可我更怕老王这身子骨散了架,公鸡宛如一只斗鸡把我见所未见的战斗力爆发出来,边啄边扑扇翅膀,然后一声比一声高亢地嘶鸣。老王死死攥住我的胳膊,任凭人贩子上脚踹也不放开,我胳膊生疼,但老王和公鸡是我全部的希望,那人腾不出手捂我的嘴了,我就大声哭喊。哭喊之中我看见老王褶皱的皮肤上青筋暴起,浑浊的双目变得赤红,直直地看着我,令我鼓起勇气又心生恐惧。那一瞬间我觉得他不是在看我,而是透过我的眼睛看见了其他的什么人。他哑着嗓子大喊:“过来!过来!”一声大过一声,手上的力气也更大,那是我那个年纪无法领会到的、准备同归于尽的气势,仿佛他活到如今,活到这么个瘦骨嶙峋、风烛残年的地步,就是为了这一天,就是为了等这个中午把我从厄运中拽回来。
我得救了,我们两人一鸡弄出的声音太大,人贩子不想惹上麻烦,放开我灰溜溜地逃了。
我哭得昏死过去,醒来时得知父母已经赶去医院看望老王,老王伤得不重,但对于一个老年人来讲已经十分危险,我也想去看老王,但奶奶说我发了烧,要在家老老实实地养着。
我看着手臂上的瘀青,那是老王为了救我留下的印记,这个印记清晰又疼痛。我成长中的许多个失眠的夜里,都会记起老王拽着我时的恐怖眼神,明明那时我只看了一眼,但是再也难以忘记,那句“过来”也一声声地喊进我心里。老王那时看见的应该不是我,而是那个埋在废墟下早就没了气息的小女儿,他那时豁出命去拽我,大概是在恍惚中他回到了那个时候,以为只要拼尽全力就能把他疼爱的女儿拽回来,从死神手里拽回到他的身边。
5
两日后的清晨,我退了烧,爸爸妈妈和叔叔姑姑都來到奶奶家,这是他们期待已久的一天,我们终于要一家团聚。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么开心,也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不开心,我问起过王爷爷回来了没有,他们说还在住院,一切平安但还是要观察几天再出院。然后妈妈夸我懂事,说我小小年纪就不忘自己的救命恩人。我望着我的血脉至亲们,他们一个个面带慈爱的微笑,我对这样的温馨感到不知所措,只好往奶奶身后躲了躲。
环视四周,空荡荡的房间里已经没什么我熟悉的痕迹,我知道到了要离开的时候,我会再见到爷爷奶奶,但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我找了机会悄悄把那本古诗书找出来,翻到《画鸡》那一页,看着书上印着的栩栩如生的大公鸡,摸索着铅字印成的诗文,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这页裁下,趁人不注意从老王家的门缝下塞进去。
离开的那刻正是傍晚时分,天边夕阳是一片浓郁的橙红,上车前,我听见老王那养在屋后,除了清晨从不开口的公鸡,此时啼鸣了三声,响彻云霄。
(袁予诺,1998年生,河北唐山人,文学硕士。有小说发表于《长城》等,并入选2022年河北文学排行榜。)
编辑:耿凤